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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河北 唐山 063009)
【摘要】: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不断进行文化、科技方面的研究。从古至今,人类已提出多项翻译原则、标准。在这些原则、标准中,“对等”原则显得尤为突出,“对等”是译者们追求的目标。为了阐述翻译对等的实现,运用实例,从形式对等、功能对等、风格对等几个方面阐述了实现对等的途径。指出对等是相对的, 是效果的对等, 翻译的标准是使译文读者获得与原文读者大致相同的感受。
【关键词】:翻译原则;标准;对等
一、引言
美国翻译理论学家奈达说:所谓翻译,是指在译语中用最贴近而又自然的对等语再现源语的信息,首先是在语义上,其次是文体上。英国《牛津英语词典》给翻译的定义是: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to turn into one’s own or another language)。严复在《天演论》中提出的“信、达、雅”,被人尊奉为翻译原则。林语堂的忠实、通顺、美,也没有超出严复提出的范畴。以及外国学者提出的那些翻译标准,英国历史学教授泰特勒在18世纪提出的翻译三大原则、费道罗夫的“等值论”、奈达的功能对等、目的论都反映了一切翻译工作者力求达到的标准 ———译语与源语尽可能实现 “完全 ” 或 “绝对 ” 对等。对等是翻译界多年来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 那么对等到底是指什么对等,对等又会受到什么影响,译者翻译过程中该如何实现对等。
二、三种对等原则
对等是翻译界多年来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它引起了并将继续引起激烈的讨论。当今研究最热的三种对等原则有:形式对等、功能对等、文体对等。
(一)形式对等
形式对等作为奈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对其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有人推崇,也有人批评,也有人想要澄清其概念内涵。形式对等和动态对等是从传统的直译和意译发展而来的,正如奈达所考虑的那样,“传统上来看,我们倾向于从直译相对于意译的角度来考虑翻译,实际上,翻译的层级远远要多于这两个极端所预示。” 为了进一步让人们明白形式对等的特征奈达提出了具体原则:“形式对等的翻译力图再现以下几种形式因素,包括: ( 1) 语法单位,( 2) 词的用法的一致性,( 3) 源语语境意义。而自八十年代以来 , 我国翻译学家则认为 , 形式对等是在译文语言许可时, 在译文中既保持原文的内容 , 又保持原文的形式———特別指保持原文的语言形式,包括用词、句子结构、比喻手段等,另外还要尽量保持原文的形象、民族、地方色彩等,同时要求语言流畅易懂。
(二)对能对等
功能对等是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基在 《圣经 》 翻译研究提出来的。他最初是在 《翻译科学的探索》一书中提出了“动态对等”这一术语。所谓“动态对等”, 指从语义到语体 , 在译语中用 “最切近的自然对等语 ”再现源语的信息 。"动态 "一词表明这是两种关系的对等 :一边是原文对原文的接受者 , 一边译文对译文的接受者 , 简言之 , 原文读者读原文所取得的心理反应和译文读者读译文的心理反应相似。
在翻译过程中,功能对等的实现一般从习惯、文化和思维的角度出发。例如:小的扣紧,大的放松。池子里捕鱼,太湖里放生。 “池子里捕鱼 ,太湖里放生”是具有浓厚中国文化的比喻句, 英译没有照搬原句的词义 , 而是用具有金钱的英语成语 “Penny wise, pound foolish”来代替。虽然喻体不同,但所蕴涵的意义大体相似,并在译文读者中起到了应有的功能。
(三)文体对等
文本对等又可称为“风格对等”,在此我们所要谈到的风格(style)并非指说话的方式或做某事的方式,而是指某一作者或某一时期作品的特色。在翻译过程中,做到“信”“达”,即忠实原文意思,准确表达原作者意思的同时,还要保持原作的风格,即作者的写作特色,也就是译文“雅”的问题,像这样力求风格的对等问题即“风格对等”(style equivalence)。请看下面的例句:
Out of sight,out of mind。(眼不见,心不烦。)
原句是一句谚语,因此为了求得风格一致,我们也采用汉语谚语来完成译文。
三、影响对等实现的因素
翻译追求的是源语和译语尽可能的对等,但是在翻译中,“绝对忠实”、“完全对等”是很难实现的。很难实现是因为翻译受很多因素的影响,通过调查,作者将从一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中西思维方式不同
不同民族,不仅有着彼此不同的民族文化,而且还有着各自不同的思维方式、思维特征和思维风格,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思维差异。每一种语言都体现着讲该语言民族的思维特征,英汉两种语言也毫不例外。所以,想要译文自然贴切,就要考虑到思维给语言带来的差异。如“talk a long parallel line”,按照中国人的思维理解,平行便是不相交,那就是两个人没有共同语言,那么就会译为“谈不拢”。而西方人的思维正好相反,他们认为不想交就是没有矛盾,所以他们可能译为“英雄所见略同”。
(二 )饮食习惯不同
饮食习惯的不同也会影响翻译中对等的实现。如我们往往把 porridge 译为“粥、稀饭”,而二者之间其实存在文化上的差异。西方人吃的 porridge 是把燕麦片(oatmeal)放入水或牛奶中煮成的;中国人常吃的“粥”或“稀饭”则是用稻米、小米或其他谷物加水煮成的,显然中国的“稀饭”并不等同于西方的 porridge。
(三)文化传统背景的差异
这一点大家很清楚。一个简单的例子:“fox”本意是“狐狸 ”。在西方,人们认为“狐狸 ”是一种可爱聪明的动物,所以英语“fox”用来形容人“聪明”、“机灵 ”。但是在中国,人们都认为“狐狸”是一种狡猾阴险的动物,所以多用来形容人“阴险、狡诈”,是个贬义词。这就是由文化传统背景的差异所造成的信息接受产生偏差, 从而导致不对等。
四、关于翻译对等原则的再思考
奈达的对等原则,强调译文与原文的对等,这一对等包括形式与意义上的对等。而中外语言文化中,在句子结构上存在很大差异,所以在翻译中形式上的对等并不可取。意义对等是很多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遵循的原则,意义上的对等使译者站在原文立场,力求将原文的信息完整无误表达出来,然而有时过度关注与原文意义对等反而会忽视原文表达想要达到的目的,例如广告翻译力求简洁、吸精,翻译时译者需关注读者所处的文化環境,以求达到与原文在原语言环境中所创造的效果即可。因此我们译者做翻译时要考虑到上文中提到的几个因素,同时,除了遵循对等原则之外,译者还应该遵循其他的原则。如严复的“信达雅”翻译标准自出现至今已经过许多译者的借鉴和解读。这一标准经久不衰,确实是翻译界很有权威的一大理论,并值得译者借鉴、遵守。
五、总结
实践证明,我们只能要求译文和原文“等值”, 而不能要求完全对等,这无异于水中捞月,镜里摘花。由上所述,按照奈达的理论,绝对一致的翻译是不存在的, 这只是一个理想,是极难办到的事。有时为了取得某一种翻译对等,不得不牺牲另一种翻译对等。至于哪一种翻译对等必须尽力获取,哪一种翻译对等可以忍痛割爱,则取决于翻译的具体目的和译文服务的具体对象。形式对等、功能对等、风格对等并不是孤立发生作用的,而是相互融合,制约,共同实现尽量忠实准确地用译文形式把原作的思想内容、风格、神韵等再现出来,尽可能使译文读者的感受和反应与原文读者基本一致,达到“最切近自然对等 ”。
参考文献:
[1]贾文波.应用翻译功能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4.
[2]刘宓庆.当代翻译理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9.
[3]刘重德.西方译论研究[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4.
[4]沈苏儒.论“信达雅”[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8.
作者简介:陈倩(1993—),女,江苏连云港人,现为华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16级翻译硕士,研究方向:笔译方向;
鲍叶(1994—),女,浙江金华人,现为华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16级翻译硕士,研究方向:笔译方向。
【摘要】: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不断进行文化、科技方面的研究。从古至今,人类已提出多项翻译原则、标准。在这些原则、标准中,“对等”原则显得尤为突出,“对等”是译者们追求的目标。为了阐述翻译对等的实现,运用实例,从形式对等、功能对等、风格对等几个方面阐述了实现对等的途径。指出对等是相对的, 是效果的对等, 翻译的标准是使译文读者获得与原文读者大致相同的感受。
【关键词】:翻译原则;标准;对等
一、引言
美国翻译理论学家奈达说:所谓翻译,是指在译语中用最贴近而又自然的对等语再现源语的信息,首先是在语义上,其次是文体上。英国《牛津英语词典》给翻译的定义是: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to turn into one’s own or another language)。严复在《天演论》中提出的“信、达、雅”,被人尊奉为翻译原则。林语堂的忠实、通顺、美,也没有超出严复提出的范畴。以及外国学者提出的那些翻译标准,英国历史学教授泰特勒在18世纪提出的翻译三大原则、费道罗夫的“等值论”、奈达的功能对等、目的论都反映了一切翻译工作者力求达到的标准 ———译语与源语尽可能实现 “完全 ” 或 “绝对 ” 对等。对等是翻译界多年来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 那么对等到底是指什么对等,对等又会受到什么影响,译者翻译过程中该如何实现对等。
二、三种对等原则
对等是翻译界多年来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它引起了并将继续引起激烈的讨论。当今研究最热的三种对等原则有:形式对等、功能对等、文体对等。
(一)形式对等
形式对等作为奈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对其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有人推崇,也有人批评,也有人想要澄清其概念内涵。形式对等和动态对等是从传统的直译和意译发展而来的,正如奈达所考虑的那样,“传统上来看,我们倾向于从直译相对于意译的角度来考虑翻译,实际上,翻译的层级远远要多于这两个极端所预示。” 为了进一步让人们明白形式对等的特征奈达提出了具体原则:“形式对等的翻译力图再现以下几种形式因素,包括: ( 1) 语法单位,( 2) 词的用法的一致性,( 3) 源语语境意义。而自八十年代以来 , 我国翻译学家则认为 , 形式对等是在译文语言许可时, 在译文中既保持原文的内容 , 又保持原文的形式———特別指保持原文的语言形式,包括用词、句子结构、比喻手段等,另外还要尽量保持原文的形象、民族、地方色彩等,同时要求语言流畅易懂。
(二)对能对等
功能对等是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基在 《圣经 》 翻译研究提出来的。他最初是在 《翻译科学的探索》一书中提出了“动态对等”这一术语。所谓“动态对等”, 指从语义到语体 , 在译语中用 “最切近的自然对等语 ”再现源语的信息 。"动态 "一词表明这是两种关系的对等 :一边是原文对原文的接受者 , 一边译文对译文的接受者 , 简言之 , 原文读者读原文所取得的心理反应和译文读者读译文的心理反应相似。
在翻译过程中,功能对等的实现一般从习惯、文化和思维的角度出发。例如:小的扣紧,大的放松。池子里捕鱼,太湖里放生。 “池子里捕鱼 ,太湖里放生”是具有浓厚中国文化的比喻句, 英译没有照搬原句的词义 , 而是用具有金钱的英语成语 “Penny wise, pound foolish”来代替。虽然喻体不同,但所蕴涵的意义大体相似,并在译文读者中起到了应有的功能。
(三)文体对等
文本对等又可称为“风格对等”,在此我们所要谈到的风格(style)并非指说话的方式或做某事的方式,而是指某一作者或某一时期作品的特色。在翻译过程中,做到“信”“达”,即忠实原文意思,准确表达原作者意思的同时,还要保持原作的风格,即作者的写作特色,也就是译文“雅”的问题,像这样力求风格的对等问题即“风格对等”(style equivalence)。请看下面的例句:
Out of sight,out of mind。(眼不见,心不烦。)
原句是一句谚语,因此为了求得风格一致,我们也采用汉语谚语来完成译文。
三、影响对等实现的因素
翻译追求的是源语和译语尽可能的对等,但是在翻译中,“绝对忠实”、“完全对等”是很难实现的。很难实现是因为翻译受很多因素的影响,通过调查,作者将从一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中西思维方式不同
不同民族,不仅有着彼此不同的民族文化,而且还有着各自不同的思维方式、思维特征和思维风格,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思维差异。每一种语言都体现着讲该语言民族的思维特征,英汉两种语言也毫不例外。所以,想要译文自然贴切,就要考虑到思维给语言带来的差异。如“talk a long parallel line”,按照中国人的思维理解,平行便是不相交,那就是两个人没有共同语言,那么就会译为“谈不拢”。而西方人的思维正好相反,他们认为不想交就是没有矛盾,所以他们可能译为“英雄所见略同”。
(二 )饮食习惯不同
饮食习惯的不同也会影响翻译中对等的实现。如我们往往把 porridge 译为“粥、稀饭”,而二者之间其实存在文化上的差异。西方人吃的 porridge 是把燕麦片(oatmeal)放入水或牛奶中煮成的;中国人常吃的“粥”或“稀饭”则是用稻米、小米或其他谷物加水煮成的,显然中国的“稀饭”并不等同于西方的 porridge。
(三)文化传统背景的差异
这一点大家很清楚。一个简单的例子:“fox”本意是“狐狸 ”。在西方,人们认为“狐狸 ”是一种可爱聪明的动物,所以英语“fox”用来形容人“聪明”、“机灵 ”。但是在中国,人们都认为“狐狸”是一种狡猾阴险的动物,所以多用来形容人“阴险、狡诈”,是个贬义词。这就是由文化传统背景的差异所造成的信息接受产生偏差, 从而导致不对等。
四、关于翻译对等原则的再思考
奈达的对等原则,强调译文与原文的对等,这一对等包括形式与意义上的对等。而中外语言文化中,在句子结构上存在很大差异,所以在翻译中形式上的对等并不可取。意义对等是很多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遵循的原则,意义上的对等使译者站在原文立场,力求将原文的信息完整无误表达出来,然而有时过度关注与原文意义对等反而会忽视原文表达想要达到的目的,例如广告翻译力求简洁、吸精,翻译时译者需关注读者所处的文化環境,以求达到与原文在原语言环境中所创造的效果即可。因此我们译者做翻译时要考虑到上文中提到的几个因素,同时,除了遵循对等原则之外,译者还应该遵循其他的原则。如严复的“信达雅”翻译标准自出现至今已经过许多译者的借鉴和解读。这一标准经久不衰,确实是翻译界很有权威的一大理论,并值得译者借鉴、遵守。
五、总结
实践证明,我们只能要求译文和原文“等值”, 而不能要求完全对等,这无异于水中捞月,镜里摘花。由上所述,按照奈达的理论,绝对一致的翻译是不存在的, 这只是一个理想,是极难办到的事。有时为了取得某一种翻译对等,不得不牺牲另一种翻译对等。至于哪一种翻译对等必须尽力获取,哪一种翻译对等可以忍痛割爱,则取决于翻译的具体目的和译文服务的具体对象。形式对等、功能对等、风格对等并不是孤立发生作用的,而是相互融合,制约,共同实现尽量忠实准确地用译文形式把原作的思想内容、风格、神韵等再现出来,尽可能使译文读者的感受和反应与原文读者基本一致,达到“最切近自然对等 ”。
参考文献:
[1]贾文波.应用翻译功能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4.
[2]刘宓庆.当代翻译理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9.
[3]刘重德.西方译论研究[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04.
[4]沈苏儒.论“信达雅”[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8.
作者简介:陈倩(1993—),女,江苏连云港人,现为华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16级翻译硕士,研究方向:笔译方向;
鲍叶(1994—),女,浙江金华人,现为华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16级翻译硕士,研究方向:笔译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