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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绘画中的“代笔”现象,中国古已有之,如唐代的吴道子。历史真相实际上已无从考证,我们也不能妄加评论。但是,如记载的吴道子由翟琰、张藏等“代笔”绘制壁画现象,我倒认为比较正常。当吴道子承接了一些大尺寸的壁画工程时需要有一些弟子为他充当助手,他自己描线, 其弟子或工人替他着色,翟琰和张藏都是经常为吴道子的画着色的“代笔”, 并且色彩浓淡效果良好。他们一起绘制的作品按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团队接活的“工程画”,有着尺幅要求和时间要求,不可能完全由一个人完成这些大作业量。这时,吴道子的身份就是“创意设计师”,也是领导一群画匠的工头,这种作画方式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艺术创作。只有当吴道子独立完成一件作品时,才能真正体现一名艺术家的艺术创作水平。
而近现代某些画家的“代笔”现象,完全是由供需市场产生的商业行为,实际上就是“商业欺诈”。打个比方,如在当时我向齐白石、张大千订几张画,因为自己来不及画,叫了弟子代笔,他们最后落款盖章,交货的时候,他们会明确地告知我是某某谁代笔的吗?还不是打了闷包,完全说成是自己的原作,我可支付的是他们本人创作的价钱,这样,我不是就被骗上当了吗?这些作品流传到现在,谁又分得清真伪?
又有人说西方也有“代笔”现象,如鲁本斯。当时各国的皇宫、教堂等客户向他订购许多绘画作品,有些是很大尺寸的教堂壁画。如果一个人画,不知要画到猴年马月了,这就需要团队合作形式了。鲁本斯会事先给客户们看本人亲手绘制的创作草图,这种草图,其实也是缩小的成熟作品,由客户亲自挑选,确定订购哪种画面。供求双方达成默契,允许鲁本斯有绘画助手帮他一起完成任务。那些“代笔”们,就把鲁本斯的草图,临摹、放大到更大尺寸的画布或教堂墙壁上,整个绘制过程,允许客户到制作现场亲临参观,而每幅最终交货的绘画成品,必然是鲁本斯本人做最后的细节补画、订正、润笔。也就是创意、起笔和收尾,都是鲁本斯本人的真功夫。中间某些放大描绘,是由高薪酬的“代笔”团队配合完成的。这样,客户们也满意,各方皆大欢喜。无论是吴道子,还是鲁本斯,他们这种“代笔”行为是他们在阳光底下的团队合作方式,是经得起道德考验的,是有底线的,与那些具有欺骗性的“代笔”行为是有明确界限的。
现在艺术品市场常常会把一批制作商业画的画家作为市场主打,只顾做名人概念炒作而不顾艺术质量,这些数量化生产、批量化生产的“流水线”商业画,不会投入作者的真实感情,也背离了艺术家的创作态度,完全是一种商业行为,也容易被造假。许许多多由他人“代笔”的作品又混入其中,很具有隐藏性。所以,这些真真假假的作品在市场上铺天盖地,也就容易被一些不法商人伺机利用和价格炒作。
我与画家陈逸飞上世纪90年代就相识,但我并不认为他是一名名副其实的绘画艺术家。首先是其作品的艺术价值含金量不高,模拟性的写实技巧也是人家的东西,没有自身的独立思想;其次就是我亲眼所见在他绘画过程中使用“代笔”,让我更加确定他的创作和艺术没有关系。有次我去他的工作室,他有一张画才刚刚勾好线条,内容是三个女人和两个鸟笼。因他第二天要去美国待半月,我们约定两周后再在其画室见面。等见面那天我惊奇地发现,那张油画已画完并完整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原来画室有个哑巴帮他完成了全部的“创作”。
在现在审美缺失的时代,艺术品市场常常被一些投机者钻空子,把千篇一律的“流水线”、“机械流程”式的商业画美化成“个人风格”,不仅误导了院校的美术教育,也影响了学生不顾艺术追求而盲目追求虚名和金钱崇拜。同时,他们又无视画家“代笔”现象的存在,大肆宣传、包装这些商业画家是艺术家,误导了艺术品的收藏和投资,其实这也是一种“商业欺诈”的恶劣行为!
而近现代某些画家的“代笔”现象,完全是由供需市场产生的商业行为,实际上就是“商业欺诈”。打个比方,如在当时我向齐白石、张大千订几张画,因为自己来不及画,叫了弟子代笔,他们最后落款盖章,交货的时候,他们会明确地告知我是某某谁代笔的吗?还不是打了闷包,完全说成是自己的原作,我可支付的是他们本人创作的价钱,这样,我不是就被骗上当了吗?这些作品流传到现在,谁又分得清真伪?
又有人说西方也有“代笔”现象,如鲁本斯。当时各国的皇宫、教堂等客户向他订购许多绘画作品,有些是很大尺寸的教堂壁画。如果一个人画,不知要画到猴年马月了,这就需要团队合作形式了。鲁本斯会事先给客户们看本人亲手绘制的创作草图,这种草图,其实也是缩小的成熟作品,由客户亲自挑选,确定订购哪种画面。供求双方达成默契,允许鲁本斯有绘画助手帮他一起完成任务。那些“代笔”们,就把鲁本斯的草图,临摹、放大到更大尺寸的画布或教堂墙壁上,整个绘制过程,允许客户到制作现场亲临参观,而每幅最终交货的绘画成品,必然是鲁本斯本人做最后的细节补画、订正、润笔。也就是创意、起笔和收尾,都是鲁本斯本人的真功夫。中间某些放大描绘,是由高薪酬的“代笔”团队配合完成的。这样,客户们也满意,各方皆大欢喜。无论是吴道子,还是鲁本斯,他们这种“代笔”行为是他们在阳光底下的团队合作方式,是经得起道德考验的,是有底线的,与那些具有欺骗性的“代笔”行为是有明确界限的。
现在艺术品市场常常会把一批制作商业画的画家作为市场主打,只顾做名人概念炒作而不顾艺术质量,这些数量化生产、批量化生产的“流水线”商业画,不会投入作者的真实感情,也背离了艺术家的创作态度,完全是一种商业行为,也容易被造假。许许多多由他人“代笔”的作品又混入其中,很具有隐藏性。所以,这些真真假假的作品在市场上铺天盖地,也就容易被一些不法商人伺机利用和价格炒作。
我与画家陈逸飞上世纪90年代就相识,但我并不认为他是一名名副其实的绘画艺术家。首先是其作品的艺术价值含金量不高,模拟性的写实技巧也是人家的东西,没有自身的独立思想;其次就是我亲眼所见在他绘画过程中使用“代笔”,让我更加确定他的创作和艺术没有关系。有次我去他的工作室,他有一张画才刚刚勾好线条,内容是三个女人和两个鸟笼。因他第二天要去美国待半月,我们约定两周后再在其画室见面。等见面那天我惊奇地发现,那张油画已画完并完整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原来画室有个哑巴帮他完成了全部的“创作”。
在现在审美缺失的时代,艺术品市场常常被一些投机者钻空子,把千篇一律的“流水线”、“机械流程”式的商业画美化成“个人风格”,不仅误导了院校的美术教育,也影响了学生不顾艺术追求而盲目追求虚名和金钱崇拜。同时,他们又无视画家“代笔”现象的存在,大肆宣传、包装这些商业画家是艺术家,误导了艺术品的收藏和投资,其实这也是一种“商业欺诈”的恶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