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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9·11”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发生以来,恐怖主义犯罪行为的特殊性及随后在全球展开的反恐战争催生了大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安德鲁·西尔克的研究表明,关于恐怖主义的英文书籍每六个小时就出版一本,且其中90%以上都是2001年以来出版的。除了关于恐怖主义的大量通俗文化读物和政治文集以外,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学术著作、文章、报告以及博士论文发表。
然而,对恐怖主义学术文献的近期回顾却表明这一研究领域正困于一系列观念上的、认识论上的、方法论上和政治规范方面的不足和挑战。其中的主要问题包括:不能形成严谨的理论,甚至在其定义或有关这一领域基本概念的一系列认同标准方面不能达成一致;研究中仅依靠二手资料而不能从事基本研究,尤其是不能面对面地与“恐怖主义者”接触;其研究关注的焦点仅仅局限于一些符合政策制定者实际知识需要的主题;大量新近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学者缺乏对现有文献的充足积累等。总体而言,相对独立的、建立在基本资料基础上的、植根于现有文献且有着自身理论和方法的恐怖主义研究成果很少。
本文的目的在于考察当今恐怖主义研究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和挑战,并强调为这一领域的未来发展提供线索的一些趋势。文中涉及的与恐怖主义相关的七部著作代表了恐怖主义研究的不同层次(包括最坏的和最好的),它们为从事这样的分析提供了有用的参考。
例如,阿克巴尔·艾哈迈德和布赖恩·福斯特所编著的《恐怖活动之后:促进文明问的对话》就严格地属于前一种类别。作为风格迥异的一些文章、演讲和意见的作品集(其中很多篇章只是与书的题目有关),该书仅仅为所有面对当代非国家恐怖主义的人们更多的容忍提供了一些陈词滥调和诚恳的请求。如果人们不能体会编者们值得赞美的意图,这一集子对于政治恐怖主义的深度研究将毫无价值。同样,斯蒂芬·斯隆的《恐怖主义:当前背景下的威胁》也为这一领域提供了短小而简洁的评论。由于受到大量普遍化、简单化、误解以及明显的忽略倾向的影响,该书成为对这一复杂专题进行描述的大量平庸作品之一。相比较而言,罗伯特·古丁的《恐怖主义怎么了?》和博·格罗斯卡普的《战略性恐怖主义》则属于研究恐怖主义作品的最好代表:借助深刻的思考、犀利的语言以及其所依赖的规范性和实践性基础,他们挑战对恐怖主义的主流认识,并提出了关于这一主题的一些新问题以及思考的方法。
本文所提出的主要论点在于,在大多数恐怖主义研究被冠以一系列共同缺点与挑战的同时,还有数量虽少但却在不断增多的严格的转型研究存在,它们挑战已有的共识且从事一些重要却常常研究不足的问题的研究。
“恐怖主义”:观念挑战
恐怖主义是一个颇具争议的概念,在相关文献中使用的定义超过200多种。指出这~点似乎是老生常谈,而出现这种状况也是有可以理解的原因的。首先,恐怖主义并不是一种能够依照暴力本身的特性进行定义的前后一致的、连贯的、独立的现象。正如这一领域的两个领袖级人物所指出的:“恐怖主义的本性并不内在地与暴力行为本身相联系。同样的一个行为既可以是恐怖主义的,也可能不是,这取决于其目的和环境。”在这一意义上,恐怖主义基本上是一个社会事实而不是暴力事实;其更广泛的文化一政治意义是通过象征性的标志、社会协议和一些客观实践来决定的。
其次,当代恐怖主义的多数定义将其描述为一种针对无辜平民的、为了达到政治目的而试图威胁或恐吓受众的、非法的暴力形式。某一武力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谁被视为市民,如何衡量无辜,秘密行为者的真实意图常常是什么,什么样的可以被看作是政治目的,这些问题综合起来使恐怖主义本身具有了不确定性,而回答这些问题的必要性又将高度的主观性带人这一研究领域。实际上,某一行为是否被冠以“恐怖主义”常常取决于特定群体在政治和文化上的合法性,而不是其固有的武力特征。
也许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在更广泛的研究中恐怖主义面临概念界定上的一些问题,而对解决这些晦涩理论问题的保留态度导致更为严重的麻烦。比如,西尔克对1990—1999年在研究恐怖主义的前沿杂志上所发表的490篇研究恐怖主义的文章进行的分析表明,其中只有8篇也就是1.6%的文章能够被视为观念上转型的论文。对于困难的理论问题的这种有所保留的态度,是阻碍这一领域的研究推进的重要因素。
关于定义方面的问题首先体现为大量恐怖主义研究的选择性倾向,这一倾向将恐怖主义标签几乎完全用于反对西方利益的集团而不是西方国家所支持的那些集团——甚至当它们承认做了诸如劫持、爆炸、绑架和暗杀这样的暴力行为时仍旧如此。因此,当左翼集团在恐怖主义研究文献中经常受到大量关注的同时,对像反卡斯特罗团体、争取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莫桑比克全国抵抗运动、一些阿富汗派别和许多拉美敢死队这样的右翼集团却仍然研究不足。
与此相关的是应该依据其暴力行为本身的特征——其情态和目的、受害者的特性、产生的对更广泛的受众的影响——还是应该依据施行者的特性来对恐怖主义概念进行界定。很多研究恐怖主义的学者实际上遵循了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对恐怖主义的定义,认为它是非国家行为体所实施的暴力行为,而对于国家所实施的类似行为则倾向于用另外一个词语“镇压”来形容。除此之外,一些非常著名的学者也认为按照恐怖主义暴力特征的客观解释,国家能够也确实实施了大量的恐怖主义行为,但是后来在他们的研究中也拒绝考察国家恐怖主义的案例。恐怖主义研究的奠基人之一瓦尔特·拉克尔就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国家比“自下而来的恐怖主义”杀死了更多的人,并导致更大的破坏,但那不是他希望去探究的恐怖主义。不管怎样,结果就是恐怖主义被建构为非国家暴力的一种形式。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哲学家罗伯特·古丁的《恐怖主义怎么了?》对恐怖主义基本特征以及什么使它成为一种特殊的道德错误这一更为重要的问题进行了尖锐而复杂的理论探讨。人们认为,这部著作对于如何界定何种政治暴力应该被视为恐怖主义行为并因此被包涵在恐怖主义研究的话语和分析领域内进行了极为重要的推介。
古丁的首要任务之一是要阐明恐怖主义通过威胁或使用武力来散播恐怖以实现其政治优势的本质——按照这一标准,很清楚的是,国家可以像其他行为体一样实施恐怖主义行为。比如,当政府机构通过实施暴力试图制造恐惧,并对其部分民众进行恐吓,以削弱其对反对派运动的支持时,这毫无疑问构成恐怖主义。同样,战争期间为了让市民顺从而对整个城市实施的“恐怖性爆炸”,尤其是当城市被任意选择(比如,根据当天的天气状况随意选择等)且爆炸本身并没有带来战略优势时,这种“城市爆炸”很明显也应被贴上“恐怖主义”的标签。
另外,正如古丁所阐释的,恐怖主义是旨在为了明显错误的政治优势而对人们进行恐吓的首要 的暴力策略。尽管并不是最错的——暗杀和残害无辜的人们被认为是更坏的道德错误——制造恐惧的意图使恐怖主义不同于仅仅杀人、绑架、暗杀以及诸如此类的行为。恐怖主义的后果是恐惧对人们日常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入侵,是对免除恐惧的生活权利的否定,是对清醒的思考能力和畅通的决策能力的侵蚀——这一点成为对民主政治的根本否定。重要的是,古丁鞭辟入里地指出,当政治家为了其自身政治优势故意使用恐怖主义威胁来吓唬人们时,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犯了和恐怖主义者同样严重的错误。古丁还认为,试图仅仅将战争概念引入对恐怖主义的辨别存在真实的危险,这并不仅仅是因为它实际上为合理化一些恐怖主义形式——如那些针对武装力量的成员而不是平民的恐怖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总之,尽管恐怖主义作为该领域的核心概念并没有稳定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基础,但古丁认为如果人们坚持采用其核心分析和道德标准,那放心地使用这一词语是可能的。另外,恐怖主义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不稳定性不仅不会削弱对政治恐怖主义进一步研究的基础,而实际上是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探究的渠道。
正视恐怖主义威胁
绝大多数的恐怖主义研究基于这样的观念,即认为恐怖主义代表了当今国家所面临的主要威胁之一。本文所涉及的几本著作即是如此。一些恐怖主义研究者甚至还指出,恐怖主义是当今国际安全的首要威胁,它威胁着整个国际体系的存在。
关于这一状况有两个方面尤其值得注意。首先,从学术视角看,很少有恐怖主义研究者试图质疑或对这一普遍叙述的证据基础进行深入调查,这一点很令人失望。如果他们这样做了,他们将会注意到,实际上在过去的20年里恐怖主义事件减少了,全球与恐怖主义相关的死亡平均每年不超过几百人,相对于因疾病、国家镇压、饥荒、自杀、全球变暖、犯罪、自然灾害和许多其他现象而致死的数千万人来说,恐怖主义在个人安全的危胁指数排名中处于很低的位置。他们也将注意到,考虑到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重要技术、战略和政治障碍,绝大多数的证据都表明恐怖主义者使用这类武器的可能性很小。他们还会注意到,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社会仅仅面临恐怖主义行为的威胁;认为当代“宗教恐怖主义者”不如以前的意识形态和民族主义的恐怖主义更易识别,更是一种简单化设想。拒绝再现或强调当前西方国家所面临的威胁的不准确描述,还将使对这一领域的学术可信度的积累和为公共讨论及政治审议提供所需视角经历漫长的道路。
其次,尤其令人担忧的是,恐怖主义研究者缺乏任何对于被严重扩大化的恐怖主义威胁所使用的一系列国内外政治工程的方法的认识。例如,当前“伊斯兰恐怖主义者”所带来的威胁已经被用于正当化国外的入侵和战争、酷刑的施行、关塔那摩的拘留、未经司法程序的暗杀或“有针对性的谋杀”、对非民主政权的军事援助和增加军事开支等。
相比恐怖主义研究的主流方法而言,本文所精选的两本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古丁的《恐怖主义怎么了?》和大卫·阿什德的《恐怖主义和恐惧政治》——对已被人们接受的知识提出质疑,并怀疑恐怖主义威胁的一般描述中所提及的“恐惧政治”的产生及其功能。例如,古丁的书中就有精彩的一章。在这一章中,他利用能够证明恐怖主义对于个人安全造成威胁的可能性极低的统计学证据和关于当前风险评估的性质和进程的论据剖析和解构了对于恐怖主义威胁的过分夸张的论断。他指出了很有见地却经常被忽视的几点:考虑到人们接受关于风险和危险信息的方式,政治家和学者们应该知道他们对于恐怖主义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警告将以一种“危言耸听”的方式被人们所接受;部分由于心理过程的影响和媒体建构恐怖主义威胁的方式等,在关于恐怖主义风险评估方面存在一些非理性因素;考虑到证据问题,那种认为没有政府的警告恐怖主义将会更为严重的观点缺乏可信度;考虑到理性的自我利益和实践上的障碍等原因,那种认为恐怖主义者极可能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论调也不完全令人信服。在恐怖主义威胁中适用预先警戒原则不仅将导致一系列谬论产生,而且还是对稀缺资源的严重浪费。
阿什德资料丰富的著作采取了一种略有不同的方法,借此他关注恐怖主义威胁的社会建构及其持续再现的政治经济背景——尽管他确实尖锐地提出美国人过着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健康、更安全、更有预见性的生活,但也比以往更为担心犯罪和恐怖主义的危险。他将现实与观念之间的这一显著差距归因于美国社会占主流地位的“恐惧政治”,并将之描述为一种进程。在这一过程中,媒体利用恐惧来构建新闻和通俗文化,政治精英则操纵这些恐惧来实现社会控制和政治目标,各种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利益都得利于恐惧的产生。重要的是,他认为社会恐惧并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政治行为者为了促进实现其派别目标,以及构建像民族认同那样的更广泛的社会目标而刻意建构和经营的。尽管并没有弄清楚这一进程究竟是由媒体还是由政治精英所推动的,但媒体对恐惧的长期关注促使政治家们以同样的方式构建他们的主题以作为引起公众注意的一种方法。
通过阿什德的精辟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支持恐惧政治及其相关反恐产业的强大体系力量。除了国土安全部门内明显的受益者之外,军事部门、军工企业和军事媒体综合体以及在恐怖主义威胁视阈中有着既得利益的其他行为者都包括在内:签约供应疫苗和消毒服的制药公司;提供机场安全服务的私人安全公司;能够为监视设备提供资助的地方议员和政客;从事反恐项目的科学家和学术研究者;在对迫近的攻击发出大难临头的警告的基础上确立职业威望的记者、评论家和“恐怖主义专家”。尤其是,阿什德强调了在更广泛的反恐项目中美国学术界所采用的一些方法,它们以一种强烈的怀念冷战的方式进行。
这两本书所着重强调的是,恐怖主义者、媒体和政客从公众对突然的、没有任何征兆的政治武力的恐惧的产生与控制中获益,而从这一视角来看,恐怖主义与反恐怖主义之间至少存在一种共生的关系——也许是一种无意识的协调形式。至少,打“恐怖主义”牌的媒体和政客实际上赋予了恐怖主义以权力,并放大其影响。另外,正如古丁所表明的,所有这些行为者应为恐怖主义明显的道德错误分担责任。在这种形势下,迫切需要批判和解构——人类学家视其为对恐怖主义威胁这一邪恶力量的驱除。
“伊斯兰恐怖主义”研究的兴起
基于1984年大卫·拉波波特首次明确提出“宗教恐怖主义”这一通俗的概念,并受2001年“9·11”的刺激和大众媒体对基地组织的大量报道,在过去的六年里涌现出了大量关于“伊斯兰恐怖主义”的研究著作。西尔克在恐怖主义研究杂志上所发表文章的分析表明,关于基地组织及其附属机构的研究在1995年之后大量出现,并在核心期刊所发表的所有恐怖主义研究文章中占很大的比例。 除了几个较为著名的例子外,大量文献因其东方视角、政治偏见和对其过分笼统的描述、误解和缺乏经验知识的基础等而遭到批评。依据对“宗教恐怖主义”的不加批判的、简单的接受,这些文献采纳了对“伊斯兰主义”所导致的威胁的扩大化观点,在伊斯兰教义和恐怖主义武力之间追寻因果关系,并将“伊斯兰恐怖主义分子”的存在归因于宗教的动力而不是政治的动力,没有区分地方政治斗争和全球反西方运动的差异,还假定“伊斯兰恐怖主义”的宗教动力排除所有对话和外交的可能性。
什穆埃尔·巴尔的《恐怖的正当理由》在很多方面都是这种通俗文化的代表性作品。在对近期大量法令或者伊斯兰法学家处理问题的合法观点的分析基础上,巴尔的目的在于探究教令在“具有伊斯兰教动机的恐怖主义”中所发挥的作用。另外,他的观点是,“在激进的穆斯林和主流的正统的穆斯林之间没有宗教防火墙”,“伊斯兰恐怖主义从伊斯兰传统和立法思想中获取合法性和正当性”,而激进的乌勒马(伊斯兰教法学家)及其教令在合法化恐怖主义方面发挥的是关键性作用,这都激励着恐怖主义步兵,并使之相信“通过宗教的和法律的论点来接受圣战的道路”。另外,他指出除非西方的政治和法律武器将自我调整以适应这一“宗教战争”的现实,比如通过限制宗教自由的边界,否则控制“伊斯兰恐怖主义”的斗争将徒劳无功。
巴尔的书在对“伊斯兰恐怖主义”的主要描述中存在几个分析方法和伦理规范上的问题。第一,从学术视角看,“伊斯兰恐怖主义”文献中的许多核心假设和认定缺乏经验基础,在大众媒体和官方资料来源的基础上而不是在人类学研究领域和特定社会的深层知识的基础上得出拿不准的结论。比如,巴尔的书在很多重要的方面都不符合严格的学术标准。除了不能描述其样本选择或者其文本分析方式外,他还不能解释自己所宣称的作为信仰的教令的暴力内容与“恐怖主义步兵”及与“普通的穆斯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因为他没有组织会谈等,他不能为证明教令影响任何人的态度或行为提供一个理论或证据基础,更不用说它们对于恐怖主义的构成是很关键的了。更为重要的是,他不能为证明发布这些教义的乌勒马不仅仅是一个缺乏广泛支持的极端狂热分子提供真正的证据。
现实是“在宗教经文或传统中探求暴力的原因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所有的宗教都有着暴力(或和平主义者)经文的文本或传统。并不是暴力作为修辞上的合法性不重要或者恐怖主义团体并不诉求于宗教,而只是说它们对于在追求政治目标的过程中使用暴力的战略决定是次要的。另外,正如将基督徒泛化为独立的全球实体是不可能的一样,在没有首先将这一争论定位于一种特定的历史、社会和政治背景下而对“伊斯兰”和“恐怖主义”进行泛化也是非常没有把握的。除此之外,越来越多的研究认为,在特定的伊斯兰和恐怖主义之间或者是在更普遍意义上的恐怖主义和宗教之间并没有因果联系,对“新恐怖主义”主题的更仔细的探究缺乏可信度。然而,正是这些虚无的根据是大量有影响的学术性和通俗性文献目前所建构的基础。
更为重要的是,建构和再造“伊斯兰恐怖主义”观念产生了重要的政治一规范性后果。关于“伊斯兰恐怖主义”的更广阔的视域转移了对西方国家所实践的霸权的注意。通过将当代恐怖主义的来源定位于宗教极端主义而不是对西方政策或国家压迫的反应,这一话语起到了去政治化、去语境化和去历史化对团体和社会的不满和反霸权斗争进行的作用。与此相关,可以证明的是,“伊斯兰恐怖主义”话语发挥着使一系列国际和国内政治项目合法化的作用,包括:在像阿富汗和伊拉克这样的国家的政权变革;对像石油这样的战略性资源的控制;对像非洲之角和中美洲这样的战略性地区同盟日益增多的军事和政治支持等。
最后,几乎不用质疑广泛传播的作为学术和政治名词的“伊斯兰恐怖主义”观念将穆斯林构建为“怀疑人社会”,并使人们对伊斯兰教更为恐惧,对针对穆斯林的犯罪更为憎恨,从而破坏社会及社会内关系的信任,削弱以对话为基础的解决冲突的方法等。由于这些原因,恐怖主义学者需要在关于所谓的宗教恐怖主义语言及与此相关的具有证据的基础知识两个方面进行严格的批判性反省。
国家恐怖主义:沉默与同谋
恐怖主义研究领域因其对国家恐怖主义的分析得不到认可和不对之进行道德谴责而遭到广泛的批评。西尔克的研究表明,学术界几乎全部的注意力都在“自下而上”的恐怖主义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恐怖主义。据他统计,1990—1999年间,在核心期刊上只有12篇文章研究国家恐怖主义或者说只有不到2%的文章是研究国家恐怖主义的。查尔斯·汤森也发现,在1997年世界恐怖主义百科全书的768页篇幅中只有12页考察了国家恐怖主义。关于这一主题的专著同样也很少;实际上,本文所涉及的七部著作中有两本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已经有些令人诧异了。正如前面所提到的,恐怖主义研究学者即使在他们承认国家也能从事政治恐怖主义的情况下,经常也选择忽略国家恐怖主义。
这一状况表明了如下问题:从政治规范的视角来看,它使这一领域看起来更偏重西方国家的利益。不能分析国家恐怖主义或者不能像谴责非国家恐怖主义——尤其是不能像对在殖民地时期西方国家所充分论证使用的政治恐怖主义、二战期间和其他冲突中的“恐怖性爆炸”、冷战中的平叛和亲叛乱运动、对右翼非国家恐怖主义集团的积极支持和在一些反恐运动中大量使用极刑那样从道德上谴责国家恐怖主义——在许多观察者看来像亲西方的偏见和对一定形式的国家实施的恐怖主义的容忍。
另外,它代表了学术程序的中断和一种自我承担的思维漠视;它是对党派偏见和学术上的欧洲中心主义的妥协。认为国家不能实施针对自己国民和反对其他国家的恐怖主义,这是一种思维上的荒谬——比如,秘密的国家机构在城市街道上所引爆的汽车爆炸不是恐怖主义行为,而非国家行为体所实施的相同的攻击就是恐怖主义行为。承认恐怖主义只能按照特定暴力行为的本性——而不是这一行为的施行者的所谓的合法性(不管怎么说,采取恐怖主义作为一种统治方式的国家都缺乏合法性)——来进行描述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和影响。
首先,它对这一领域的更广的关注点及其经验基础提出了更为严重的质疑。也就是说,当非国家恐怖主义者在过去的一个半世纪里杀死成千上万的人并导致严重破坏时,对“国家也是恐怖主义者”的承认表明作为个体的一些国家对恐怖主义要承担的责任比所有非国家恐怖主义集团所承担的都要多。例如,对由国家所煽动的民众谋杀和针对平民的种族大屠杀等的保守估计表明,政府仅在20世纪就应对1.7亿-2亿人的死亡负责。很明显,非国家恐怖主义者每年所导致的几百人的死亡在国家所导致的大量死亡、破坏和不稳定面前相形见绌。然而,更广泛的恐怖主义研 究领域在其各种被承认的数据库中并没有包括对国家恐怖主义的统计,也不真正寻求理解其本性、原因、战略和后果。
承认国家恐怖主义现实的另外一个重要后果是需要对一些早已被广泛接受的关于恐怖主义本性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比如,恐怖主义并不仅仅是“弱者的武器”,事实上,“国家越强大,通过恐怖主义政权进行统治的诱惑越大”。恐怖主义的历史表明,强者比弱者更多地使用恐怖主义。另外,很明显,与普遍的想法相反的是,战争时期与和平时期一样都能使用恐怖主义,比如当国家不为军事价值而仅仅为威慑平民投降而以他们为轰炸目标时——这是一个集团的人通过恐吓促使另一集团发生政治变化的例子。同样的,当它不能明确区分无辜的人和犯罪的人时,当反恐与恐怖主义之间的力量悬殊太大时,当它旨在恐吓或吓唬更多的人或特定的群体服从时,或者当它另外服务于其他政治机构时,反恐本身也能够成为恐怖主义。
关于战争期间的恐怖主义问题,葛罗斯卡普的《战略性恐怖主义》一书为战略性轰炸的学说和实践构成国家恐怖主义的原因进行了一次完全令人信服和雄辩的探讨——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最初将其阐述为针对市民的“恐怖性爆炸”,其目的在于试图通过“制造能够削弱市民士气的恐怖、破坏和灾难”,迅速摧毁其脆弱的反抗意志。他还记录了西班牙国内战争和二战期间在一些欧洲殖民地所发生的针对平民的“恐怖性爆炸”,并指出在后来诸如韩国、柬埔寨、越南、黎巴嫩、车臣、科索沃、阿富汗和伊拉克等地发生的冲突中采用了新的阐释——“战略性轰炸”。他阐明了战略性轰炸的最常见理由——与非政府恐怖主义不同,它不故意以平民为目标,当大量平民被杀时,也不是它故意为之——这貌似很有道理。葛罗斯卡普也对西方政治和军事精英所采用的战略进行了具有启示性的讨论,认为他们利用这些战略来掩盖处于战略轰炸准则中心位置的恐怖主义,并使之转化为社会接受的战争和反恐形式。比如,他认为“军事目标”概念的弹性经常被用于掩盖民用基础设施被当作目标的事实。
最后,国家也可以成为恐怖主义者这一观念具有重要的伦理规范意义,尤其是在当前几乎每个国家都采纳新的反恐立法和包括“战略性轰炸”在内的军事力量被用作反恐工具的国际背景下。最起码,学者们应该高度怀疑国家界定恐怖主义的所有努力。传统的观念认为,不管国家或其机构做什么(包括对平民的“战略性轰炸”),它都不能被视为恐怖主义。对此,学者们应该拒绝接受,如果没有除下面所提的原因之外的原因的话:“然而,人们制定适用于他人的法律在道义上令人怀疑。政治家们缔结不控告彼此为‘恐怖主义者’的相互保护的条约并不能改变任何逻辑上或道义上的事实。如果他们所做的无异于非国家行为者所做的恐怖主义事情,那么做同样事情的国家官员们的行为也会因同样的原因在道义上成为错误的。”
国家与反恐计划
恐怖主义研究在正统的安全研究和反叛乱研究中有其理论和制度上的根源。这一领域大量的早期研究成果被描述为“如政治学般的反叛乱化妆舞会”。因此,大量恐怖主义研究采纳了国家中心主义的视角,并倾向再造一系列关于恐怖主义性质、原因和反应等的假设和叙述。从这一视角来看,它可以被描述为“问题解决理论”的范式。正如罗伯特·考克斯所表明的,问题解决理论“通过占优势的社会和权利关系以及他们被组织参加的那些机构,视世界为其所发现”,然后促使“这些关系和机构通过有效地处理特殊的麻烦而平稳地工作”。重要的是,问题解决理论并不怀疑现状——等级制、权利的运作以及由此导致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在多大程度上正好被牵涉到非国家恐怖主义和其他形式下的阶层暴力的“问题”中。
基于这些原因,绝大部分恐怖主义研究想当然地认为恐怖主义是一个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并试图对政府提出“与政策相关的”建议,这成为2001年以来得到加强的一大转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朱塞佩·内西所编辑的《反恐的国际合作》一书为当前国际社会面对非国家恐怖主义的挑战所作出的努力提供了一个信息丰富、甚至具有启示性的概述。尽管该书大量采用“国家中心主义”的视角,比如它假定“国际恐怖主义威胁着国际社会的整体结构”,且有些章节仅仅是对特定国际组织近期一些解决办法、协定和采取措施的描述,但它在更广泛的领域里也体现出其洞察力和意义。尤其是,其分析大量阐释了在上百年的时间里这种对恐怖主义理解的国家中心倾向是怎样从初步尝试宣布其为非法实践(比如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无政府运动中对国家首领的暗杀)不断演化而来的。它也很清楚地揭示了国家在允许特定的非国家行为者参与暴力的解放战争的同时试图消除恐怖主义的方式。解放运动所认可的合法的叛乱因而依旧是签署一个全面的反恐条约的重要障碍之一——比如,这也是美国不可能引渡反卡斯特罗的恐怖主义分子到古巴受审的原因。
内西的书所解决的最重要问题之一是国家恐怖主义问题,即使这不是该书的主要目的。书中几个章节阐述了国家如何在战争期间作出宣布“体制性恐怖主义”为非法的许多国际努力,这其中包括在一战后期和二战后期所采取的措施。例如,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直接谴责纳粹的恐怖主义政策。同时,分析也表明国家一直以来都试图通过将自己的行为排除出国际反恐的相关条约和文书来界定恐怖主义,它们经常通过拒绝参加使“它们被国际法的其他规则所掌控的”活动来实现这一点。
内西的书在揭示国际组织和法律人士试图宣布恐怖主义为非法事件,而大国试图将其重写为国家安全的严重问题(因此可以合法使用军事力量作为回应的手段)方面也是有用的。书中很少使用“反恐战争”这一名词,而代之以“打击恐怖活动”。最后,也许作者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该书还揭示了恐怖主义在多大程度上首先是一个社会和政治建构,认为它是强有力的行为者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为了特定的目的而进行的谈判。
在对文献的回顾基础上,可以认为,对于恐怖主义到底是什么这一本体论的不确定性应该成为反恐研究的中心问题,正如应该接受反恐本身太容易越线成为国家恐怖主义一样。很明显,关于恐怖主义战争的大量政策都超越合法的防卫性的措施而成为国家恐怖主义,如酷刑的大量使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战略轰炸、关塔那摩湾的拘留营等。就此而言,它们成为非国家恐怖主义(如2005年7月7日在伦敦发生的爆炸)进一步行动的正当理由。在这样的背景下,恐怖主义学者要有高度的敏感性,为当代反恐努力提供更为合理的分析,对政府机构提出更好的建议。令人不安的是,近期大量反恐文献——包括内西的书在内,都很少关注这些规范问题,而必要的“批判”态度也因其缺乏而显而易见。
结论
本文通过回顾近期出版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探讨了恐怖主义研究领域所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面临的挑战。尽管在恐怖主义研究标题下出版的大量作品显示了一系列令人沮丧的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对之进行回顾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些乐观的真实理由,一个重要原因是“批判的”恐怖主义研究的发展。学者们在这方面的努力能够带来更广泛领域内名副其实的进步和复兴。[译者单位]中央编译局世界所。
[责任编辑:文 心]
然而,对恐怖主义学术文献的近期回顾却表明这一研究领域正困于一系列观念上的、认识论上的、方法论上和政治规范方面的不足和挑战。其中的主要问题包括:不能形成严谨的理论,甚至在其定义或有关这一领域基本概念的一系列认同标准方面不能达成一致;研究中仅依靠二手资料而不能从事基本研究,尤其是不能面对面地与“恐怖主义者”接触;其研究关注的焦点仅仅局限于一些符合政策制定者实际知识需要的主题;大量新近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学者缺乏对现有文献的充足积累等。总体而言,相对独立的、建立在基本资料基础上的、植根于现有文献且有着自身理论和方法的恐怖主义研究成果很少。
本文的目的在于考察当今恐怖主义研究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和挑战,并强调为这一领域的未来发展提供线索的一些趋势。文中涉及的与恐怖主义相关的七部著作代表了恐怖主义研究的不同层次(包括最坏的和最好的),它们为从事这样的分析提供了有用的参考。
例如,阿克巴尔·艾哈迈德和布赖恩·福斯特所编著的《恐怖活动之后:促进文明问的对话》就严格地属于前一种类别。作为风格迥异的一些文章、演讲和意见的作品集(其中很多篇章只是与书的题目有关),该书仅仅为所有面对当代非国家恐怖主义的人们更多的容忍提供了一些陈词滥调和诚恳的请求。如果人们不能体会编者们值得赞美的意图,这一集子对于政治恐怖主义的深度研究将毫无价值。同样,斯蒂芬·斯隆的《恐怖主义:当前背景下的威胁》也为这一领域提供了短小而简洁的评论。由于受到大量普遍化、简单化、误解以及明显的忽略倾向的影响,该书成为对这一复杂专题进行描述的大量平庸作品之一。相比较而言,罗伯特·古丁的《恐怖主义怎么了?》和博·格罗斯卡普的《战略性恐怖主义》则属于研究恐怖主义作品的最好代表:借助深刻的思考、犀利的语言以及其所依赖的规范性和实践性基础,他们挑战对恐怖主义的主流认识,并提出了关于这一主题的一些新问题以及思考的方法。
本文所提出的主要论点在于,在大多数恐怖主义研究被冠以一系列共同缺点与挑战的同时,还有数量虽少但却在不断增多的严格的转型研究存在,它们挑战已有的共识且从事一些重要却常常研究不足的问题的研究。
“恐怖主义”:观念挑战
恐怖主义是一个颇具争议的概念,在相关文献中使用的定义超过200多种。指出这~点似乎是老生常谈,而出现这种状况也是有可以理解的原因的。首先,恐怖主义并不是一种能够依照暴力本身的特性进行定义的前后一致的、连贯的、独立的现象。正如这一领域的两个领袖级人物所指出的:“恐怖主义的本性并不内在地与暴力行为本身相联系。同样的一个行为既可以是恐怖主义的,也可能不是,这取决于其目的和环境。”在这一意义上,恐怖主义基本上是一个社会事实而不是暴力事实;其更广泛的文化一政治意义是通过象征性的标志、社会协议和一些客观实践来决定的。
其次,当代恐怖主义的多数定义将其描述为一种针对无辜平民的、为了达到政治目的而试图威胁或恐吓受众的、非法的暴力形式。某一武力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谁被视为市民,如何衡量无辜,秘密行为者的真实意图常常是什么,什么样的可以被看作是政治目的,这些问题综合起来使恐怖主义本身具有了不确定性,而回答这些问题的必要性又将高度的主观性带人这一研究领域。实际上,某一行为是否被冠以“恐怖主义”常常取决于特定群体在政治和文化上的合法性,而不是其固有的武力特征。
也许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在更广泛的研究中恐怖主义面临概念界定上的一些问题,而对解决这些晦涩理论问题的保留态度导致更为严重的麻烦。比如,西尔克对1990—1999年在研究恐怖主义的前沿杂志上所发表的490篇研究恐怖主义的文章进行的分析表明,其中只有8篇也就是1.6%的文章能够被视为观念上转型的论文。对于困难的理论问题的这种有所保留的态度,是阻碍这一领域的研究推进的重要因素。
关于定义方面的问题首先体现为大量恐怖主义研究的选择性倾向,这一倾向将恐怖主义标签几乎完全用于反对西方利益的集团而不是西方国家所支持的那些集团——甚至当它们承认做了诸如劫持、爆炸、绑架和暗杀这样的暴力行为时仍旧如此。因此,当左翼集团在恐怖主义研究文献中经常受到大量关注的同时,对像反卡斯特罗团体、争取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莫桑比克全国抵抗运动、一些阿富汗派别和许多拉美敢死队这样的右翼集团却仍然研究不足。
与此相关的是应该依据其暴力行为本身的特征——其情态和目的、受害者的特性、产生的对更广泛的受众的影响——还是应该依据施行者的特性来对恐怖主义概念进行界定。很多研究恐怖主义的学者实际上遵循了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对恐怖主义的定义,认为它是非国家行为体所实施的暴力行为,而对于国家所实施的类似行为则倾向于用另外一个词语“镇压”来形容。除此之外,一些非常著名的学者也认为按照恐怖主义暴力特征的客观解释,国家能够也确实实施了大量的恐怖主义行为,但是后来在他们的研究中也拒绝考察国家恐怖主义的案例。恐怖主义研究的奠基人之一瓦尔特·拉克尔就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国家比“自下而来的恐怖主义”杀死了更多的人,并导致更大的破坏,但那不是他希望去探究的恐怖主义。不管怎样,结果就是恐怖主义被建构为非国家暴力的一种形式。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哲学家罗伯特·古丁的《恐怖主义怎么了?》对恐怖主义基本特征以及什么使它成为一种特殊的道德错误这一更为重要的问题进行了尖锐而复杂的理论探讨。人们认为,这部著作对于如何界定何种政治暴力应该被视为恐怖主义行为并因此被包涵在恐怖主义研究的话语和分析领域内进行了极为重要的推介。
古丁的首要任务之一是要阐明恐怖主义通过威胁或使用武力来散播恐怖以实现其政治优势的本质——按照这一标准,很清楚的是,国家可以像其他行为体一样实施恐怖主义行为。比如,当政府机构通过实施暴力试图制造恐惧,并对其部分民众进行恐吓,以削弱其对反对派运动的支持时,这毫无疑问构成恐怖主义。同样,战争期间为了让市民顺从而对整个城市实施的“恐怖性爆炸”,尤其是当城市被任意选择(比如,根据当天的天气状况随意选择等)且爆炸本身并没有带来战略优势时,这种“城市爆炸”很明显也应被贴上“恐怖主义”的标签。
另外,正如古丁所阐释的,恐怖主义是旨在为了明显错误的政治优势而对人们进行恐吓的首要 的暴力策略。尽管并不是最错的——暗杀和残害无辜的人们被认为是更坏的道德错误——制造恐惧的意图使恐怖主义不同于仅仅杀人、绑架、暗杀以及诸如此类的行为。恐怖主义的后果是恐惧对人们日常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入侵,是对免除恐惧的生活权利的否定,是对清醒的思考能力和畅通的决策能力的侵蚀——这一点成为对民主政治的根本否定。重要的是,古丁鞭辟入里地指出,当政治家为了其自身政治优势故意使用恐怖主义威胁来吓唬人们时,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犯了和恐怖主义者同样严重的错误。古丁还认为,试图仅仅将战争概念引入对恐怖主义的辨别存在真实的危险,这并不仅仅是因为它实际上为合理化一些恐怖主义形式——如那些针对武装力量的成员而不是平民的恐怖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总之,尽管恐怖主义作为该领域的核心概念并没有稳定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基础,但古丁认为如果人们坚持采用其核心分析和道德标准,那放心地使用这一词语是可能的。另外,恐怖主义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不稳定性不仅不会削弱对政治恐怖主义进一步研究的基础,而实际上是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探究的渠道。
正视恐怖主义威胁
绝大多数的恐怖主义研究基于这样的观念,即认为恐怖主义代表了当今国家所面临的主要威胁之一。本文所涉及的几本著作即是如此。一些恐怖主义研究者甚至还指出,恐怖主义是当今国际安全的首要威胁,它威胁着整个国际体系的存在。
关于这一状况有两个方面尤其值得注意。首先,从学术视角看,很少有恐怖主义研究者试图质疑或对这一普遍叙述的证据基础进行深入调查,这一点很令人失望。如果他们这样做了,他们将会注意到,实际上在过去的20年里恐怖主义事件减少了,全球与恐怖主义相关的死亡平均每年不超过几百人,相对于因疾病、国家镇压、饥荒、自杀、全球变暖、犯罪、自然灾害和许多其他现象而致死的数千万人来说,恐怖主义在个人安全的危胁指数排名中处于很低的位置。他们也将注意到,考虑到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重要技术、战略和政治障碍,绝大多数的证据都表明恐怖主义者使用这类武器的可能性很小。他们还会注意到,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社会仅仅面临恐怖主义行为的威胁;认为当代“宗教恐怖主义者”不如以前的意识形态和民族主义的恐怖主义更易识别,更是一种简单化设想。拒绝再现或强调当前西方国家所面临的威胁的不准确描述,还将使对这一领域的学术可信度的积累和为公共讨论及政治审议提供所需视角经历漫长的道路。
其次,尤其令人担忧的是,恐怖主义研究者缺乏任何对于被严重扩大化的恐怖主义威胁所使用的一系列国内外政治工程的方法的认识。例如,当前“伊斯兰恐怖主义者”所带来的威胁已经被用于正当化国外的入侵和战争、酷刑的施行、关塔那摩的拘留、未经司法程序的暗杀或“有针对性的谋杀”、对非民主政权的军事援助和增加军事开支等。
相比恐怖主义研究的主流方法而言,本文所精选的两本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古丁的《恐怖主义怎么了?》和大卫·阿什德的《恐怖主义和恐惧政治》——对已被人们接受的知识提出质疑,并怀疑恐怖主义威胁的一般描述中所提及的“恐惧政治”的产生及其功能。例如,古丁的书中就有精彩的一章。在这一章中,他利用能够证明恐怖主义对于个人安全造成威胁的可能性极低的统计学证据和关于当前风险评估的性质和进程的论据剖析和解构了对于恐怖主义威胁的过分夸张的论断。他指出了很有见地却经常被忽视的几点:考虑到人们接受关于风险和危险信息的方式,政治家和学者们应该知道他们对于恐怖主义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警告将以一种“危言耸听”的方式被人们所接受;部分由于心理过程的影响和媒体建构恐怖主义威胁的方式等,在关于恐怖主义风险评估方面存在一些非理性因素;考虑到证据问题,那种认为没有政府的警告恐怖主义将会更为严重的观点缺乏可信度;考虑到理性的自我利益和实践上的障碍等原因,那种认为恐怖主义者极可能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论调也不完全令人信服。在恐怖主义威胁中适用预先警戒原则不仅将导致一系列谬论产生,而且还是对稀缺资源的严重浪费。
阿什德资料丰富的著作采取了一种略有不同的方法,借此他关注恐怖主义威胁的社会建构及其持续再现的政治经济背景——尽管他确实尖锐地提出美国人过着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健康、更安全、更有预见性的生活,但也比以往更为担心犯罪和恐怖主义的危险。他将现实与观念之间的这一显著差距归因于美国社会占主流地位的“恐惧政治”,并将之描述为一种进程。在这一过程中,媒体利用恐惧来构建新闻和通俗文化,政治精英则操纵这些恐惧来实现社会控制和政治目标,各种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利益都得利于恐惧的产生。重要的是,他认为社会恐惧并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政治行为者为了促进实现其派别目标,以及构建像民族认同那样的更广泛的社会目标而刻意建构和经营的。尽管并没有弄清楚这一进程究竟是由媒体还是由政治精英所推动的,但媒体对恐惧的长期关注促使政治家们以同样的方式构建他们的主题以作为引起公众注意的一种方法。
通过阿什德的精辟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支持恐惧政治及其相关反恐产业的强大体系力量。除了国土安全部门内明显的受益者之外,军事部门、军工企业和军事媒体综合体以及在恐怖主义威胁视阈中有着既得利益的其他行为者都包括在内:签约供应疫苗和消毒服的制药公司;提供机场安全服务的私人安全公司;能够为监视设备提供资助的地方议员和政客;从事反恐项目的科学家和学术研究者;在对迫近的攻击发出大难临头的警告的基础上确立职业威望的记者、评论家和“恐怖主义专家”。尤其是,阿什德强调了在更广泛的反恐项目中美国学术界所采用的一些方法,它们以一种强烈的怀念冷战的方式进行。
这两本书所着重强调的是,恐怖主义者、媒体和政客从公众对突然的、没有任何征兆的政治武力的恐惧的产生与控制中获益,而从这一视角来看,恐怖主义与反恐怖主义之间至少存在一种共生的关系——也许是一种无意识的协调形式。至少,打“恐怖主义”牌的媒体和政客实际上赋予了恐怖主义以权力,并放大其影响。另外,正如古丁所表明的,所有这些行为者应为恐怖主义明显的道德错误分担责任。在这种形势下,迫切需要批判和解构——人类学家视其为对恐怖主义威胁这一邪恶力量的驱除。
“伊斯兰恐怖主义”研究的兴起
基于1984年大卫·拉波波特首次明确提出“宗教恐怖主义”这一通俗的概念,并受2001年“9·11”的刺激和大众媒体对基地组织的大量报道,在过去的六年里涌现出了大量关于“伊斯兰恐怖主义”的研究著作。西尔克在恐怖主义研究杂志上所发表文章的分析表明,关于基地组织及其附属机构的研究在1995年之后大量出现,并在核心期刊所发表的所有恐怖主义研究文章中占很大的比例。 除了几个较为著名的例子外,大量文献因其东方视角、政治偏见和对其过分笼统的描述、误解和缺乏经验知识的基础等而遭到批评。依据对“宗教恐怖主义”的不加批判的、简单的接受,这些文献采纳了对“伊斯兰主义”所导致的威胁的扩大化观点,在伊斯兰教义和恐怖主义武力之间追寻因果关系,并将“伊斯兰恐怖主义分子”的存在归因于宗教的动力而不是政治的动力,没有区分地方政治斗争和全球反西方运动的差异,还假定“伊斯兰恐怖主义”的宗教动力排除所有对话和外交的可能性。
什穆埃尔·巴尔的《恐怖的正当理由》在很多方面都是这种通俗文化的代表性作品。在对近期大量法令或者伊斯兰法学家处理问题的合法观点的分析基础上,巴尔的目的在于探究教令在“具有伊斯兰教动机的恐怖主义”中所发挥的作用。另外,他的观点是,“在激进的穆斯林和主流的正统的穆斯林之间没有宗教防火墙”,“伊斯兰恐怖主义从伊斯兰传统和立法思想中获取合法性和正当性”,而激进的乌勒马(伊斯兰教法学家)及其教令在合法化恐怖主义方面发挥的是关键性作用,这都激励着恐怖主义步兵,并使之相信“通过宗教的和法律的论点来接受圣战的道路”。另外,他指出除非西方的政治和法律武器将自我调整以适应这一“宗教战争”的现实,比如通过限制宗教自由的边界,否则控制“伊斯兰恐怖主义”的斗争将徒劳无功。
巴尔的书在对“伊斯兰恐怖主义”的主要描述中存在几个分析方法和伦理规范上的问题。第一,从学术视角看,“伊斯兰恐怖主义”文献中的许多核心假设和认定缺乏经验基础,在大众媒体和官方资料来源的基础上而不是在人类学研究领域和特定社会的深层知识的基础上得出拿不准的结论。比如,巴尔的书在很多重要的方面都不符合严格的学术标准。除了不能描述其样本选择或者其文本分析方式外,他还不能解释自己所宣称的作为信仰的教令的暴力内容与“恐怖主义步兵”及与“普通的穆斯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因为他没有组织会谈等,他不能为证明教令影响任何人的态度或行为提供一个理论或证据基础,更不用说它们对于恐怖主义的构成是很关键的了。更为重要的是,他不能为证明发布这些教义的乌勒马不仅仅是一个缺乏广泛支持的极端狂热分子提供真正的证据。
现实是“在宗教经文或传统中探求暴力的原因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所有的宗教都有着暴力(或和平主义者)经文的文本或传统。并不是暴力作为修辞上的合法性不重要或者恐怖主义团体并不诉求于宗教,而只是说它们对于在追求政治目标的过程中使用暴力的战略决定是次要的。另外,正如将基督徒泛化为独立的全球实体是不可能的一样,在没有首先将这一争论定位于一种特定的历史、社会和政治背景下而对“伊斯兰”和“恐怖主义”进行泛化也是非常没有把握的。除此之外,越来越多的研究认为,在特定的伊斯兰和恐怖主义之间或者是在更普遍意义上的恐怖主义和宗教之间并没有因果联系,对“新恐怖主义”主题的更仔细的探究缺乏可信度。然而,正是这些虚无的根据是大量有影响的学术性和通俗性文献目前所建构的基础。
更为重要的是,建构和再造“伊斯兰恐怖主义”观念产生了重要的政治一规范性后果。关于“伊斯兰恐怖主义”的更广阔的视域转移了对西方国家所实践的霸权的注意。通过将当代恐怖主义的来源定位于宗教极端主义而不是对西方政策或国家压迫的反应,这一话语起到了去政治化、去语境化和去历史化对团体和社会的不满和反霸权斗争进行的作用。与此相关,可以证明的是,“伊斯兰恐怖主义”话语发挥着使一系列国际和国内政治项目合法化的作用,包括:在像阿富汗和伊拉克这样的国家的政权变革;对像石油这样的战略性资源的控制;对像非洲之角和中美洲这样的战略性地区同盟日益增多的军事和政治支持等。
最后,几乎不用质疑广泛传播的作为学术和政治名词的“伊斯兰恐怖主义”观念将穆斯林构建为“怀疑人社会”,并使人们对伊斯兰教更为恐惧,对针对穆斯林的犯罪更为憎恨,从而破坏社会及社会内关系的信任,削弱以对话为基础的解决冲突的方法等。由于这些原因,恐怖主义学者需要在关于所谓的宗教恐怖主义语言及与此相关的具有证据的基础知识两个方面进行严格的批判性反省。
国家恐怖主义:沉默与同谋
恐怖主义研究领域因其对国家恐怖主义的分析得不到认可和不对之进行道德谴责而遭到广泛的批评。西尔克的研究表明,学术界几乎全部的注意力都在“自下而上”的恐怖主义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恐怖主义。据他统计,1990—1999年间,在核心期刊上只有12篇文章研究国家恐怖主义或者说只有不到2%的文章是研究国家恐怖主义的。查尔斯·汤森也发现,在1997年世界恐怖主义百科全书的768页篇幅中只有12页考察了国家恐怖主义。关于这一主题的专著同样也很少;实际上,本文所涉及的七部著作中有两本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已经有些令人诧异了。正如前面所提到的,恐怖主义研究学者即使在他们承认国家也能从事政治恐怖主义的情况下,经常也选择忽略国家恐怖主义。
这一状况表明了如下问题:从政治规范的视角来看,它使这一领域看起来更偏重西方国家的利益。不能分析国家恐怖主义或者不能像谴责非国家恐怖主义——尤其是不能像对在殖民地时期西方国家所充分论证使用的政治恐怖主义、二战期间和其他冲突中的“恐怖性爆炸”、冷战中的平叛和亲叛乱运动、对右翼非国家恐怖主义集团的积极支持和在一些反恐运动中大量使用极刑那样从道德上谴责国家恐怖主义——在许多观察者看来像亲西方的偏见和对一定形式的国家实施的恐怖主义的容忍。
另外,它代表了学术程序的中断和一种自我承担的思维漠视;它是对党派偏见和学术上的欧洲中心主义的妥协。认为国家不能实施针对自己国民和反对其他国家的恐怖主义,这是一种思维上的荒谬——比如,秘密的国家机构在城市街道上所引爆的汽车爆炸不是恐怖主义行为,而非国家行为体所实施的相同的攻击就是恐怖主义行为。承认恐怖主义只能按照特定暴力行为的本性——而不是这一行为的施行者的所谓的合法性(不管怎么说,采取恐怖主义作为一种统治方式的国家都缺乏合法性)——来进行描述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和影响。
首先,它对这一领域的更广的关注点及其经验基础提出了更为严重的质疑。也就是说,当非国家恐怖主义者在过去的一个半世纪里杀死成千上万的人并导致严重破坏时,对“国家也是恐怖主义者”的承认表明作为个体的一些国家对恐怖主义要承担的责任比所有非国家恐怖主义集团所承担的都要多。例如,对由国家所煽动的民众谋杀和针对平民的种族大屠杀等的保守估计表明,政府仅在20世纪就应对1.7亿-2亿人的死亡负责。很明显,非国家恐怖主义者每年所导致的几百人的死亡在国家所导致的大量死亡、破坏和不稳定面前相形见绌。然而,更广泛的恐怖主义研 究领域在其各种被承认的数据库中并没有包括对国家恐怖主义的统计,也不真正寻求理解其本性、原因、战略和后果。
承认国家恐怖主义现实的另外一个重要后果是需要对一些早已被广泛接受的关于恐怖主义本性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比如,恐怖主义并不仅仅是“弱者的武器”,事实上,“国家越强大,通过恐怖主义政权进行统治的诱惑越大”。恐怖主义的历史表明,强者比弱者更多地使用恐怖主义。另外,很明显,与普遍的想法相反的是,战争时期与和平时期一样都能使用恐怖主义,比如当国家不为军事价值而仅仅为威慑平民投降而以他们为轰炸目标时——这是一个集团的人通过恐吓促使另一集团发生政治变化的例子。同样的,当它不能明确区分无辜的人和犯罪的人时,当反恐与恐怖主义之间的力量悬殊太大时,当它旨在恐吓或吓唬更多的人或特定的群体服从时,或者当它另外服务于其他政治机构时,反恐本身也能够成为恐怖主义。
关于战争期间的恐怖主义问题,葛罗斯卡普的《战略性恐怖主义》一书为战略性轰炸的学说和实践构成国家恐怖主义的原因进行了一次完全令人信服和雄辩的探讨——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最初将其阐述为针对市民的“恐怖性爆炸”,其目的在于试图通过“制造能够削弱市民士气的恐怖、破坏和灾难”,迅速摧毁其脆弱的反抗意志。他还记录了西班牙国内战争和二战期间在一些欧洲殖民地所发生的针对平民的“恐怖性爆炸”,并指出在后来诸如韩国、柬埔寨、越南、黎巴嫩、车臣、科索沃、阿富汗和伊拉克等地发生的冲突中采用了新的阐释——“战略性轰炸”。他阐明了战略性轰炸的最常见理由——与非政府恐怖主义不同,它不故意以平民为目标,当大量平民被杀时,也不是它故意为之——这貌似很有道理。葛罗斯卡普也对西方政治和军事精英所采用的战略进行了具有启示性的讨论,认为他们利用这些战略来掩盖处于战略轰炸准则中心位置的恐怖主义,并使之转化为社会接受的战争和反恐形式。比如,他认为“军事目标”概念的弹性经常被用于掩盖民用基础设施被当作目标的事实。
最后,国家也可以成为恐怖主义者这一观念具有重要的伦理规范意义,尤其是在当前几乎每个国家都采纳新的反恐立法和包括“战略性轰炸”在内的军事力量被用作反恐工具的国际背景下。最起码,学者们应该高度怀疑国家界定恐怖主义的所有努力。传统的观念认为,不管国家或其机构做什么(包括对平民的“战略性轰炸”),它都不能被视为恐怖主义。对此,学者们应该拒绝接受,如果没有除下面所提的原因之外的原因的话:“然而,人们制定适用于他人的法律在道义上令人怀疑。政治家们缔结不控告彼此为‘恐怖主义者’的相互保护的条约并不能改变任何逻辑上或道义上的事实。如果他们所做的无异于非国家行为者所做的恐怖主义事情,那么做同样事情的国家官员们的行为也会因同样的原因在道义上成为错误的。”
国家与反恐计划
恐怖主义研究在正统的安全研究和反叛乱研究中有其理论和制度上的根源。这一领域大量的早期研究成果被描述为“如政治学般的反叛乱化妆舞会”。因此,大量恐怖主义研究采纳了国家中心主义的视角,并倾向再造一系列关于恐怖主义性质、原因和反应等的假设和叙述。从这一视角来看,它可以被描述为“问题解决理论”的范式。正如罗伯特·考克斯所表明的,问题解决理论“通过占优势的社会和权利关系以及他们被组织参加的那些机构,视世界为其所发现”,然后促使“这些关系和机构通过有效地处理特殊的麻烦而平稳地工作”。重要的是,问题解决理论并不怀疑现状——等级制、权利的运作以及由此导致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在多大程度上正好被牵涉到非国家恐怖主义和其他形式下的阶层暴力的“问题”中。
基于这些原因,绝大部分恐怖主义研究想当然地认为恐怖主义是一个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并试图对政府提出“与政策相关的”建议,这成为2001年以来得到加强的一大转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朱塞佩·内西所编辑的《反恐的国际合作》一书为当前国际社会面对非国家恐怖主义的挑战所作出的努力提供了一个信息丰富、甚至具有启示性的概述。尽管该书大量采用“国家中心主义”的视角,比如它假定“国际恐怖主义威胁着国际社会的整体结构”,且有些章节仅仅是对特定国际组织近期一些解决办法、协定和采取措施的描述,但它在更广泛的领域里也体现出其洞察力和意义。尤其是,其分析大量阐释了在上百年的时间里这种对恐怖主义理解的国家中心倾向是怎样从初步尝试宣布其为非法实践(比如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无政府运动中对国家首领的暗杀)不断演化而来的。它也很清楚地揭示了国家在允许特定的非国家行为者参与暴力的解放战争的同时试图消除恐怖主义的方式。解放运动所认可的合法的叛乱因而依旧是签署一个全面的反恐条约的重要障碍之一——比如,这也是美国不可能引渡反卡斯特罗的恐怖主义分子到古巴受审的原因。
内西的书所解决的最重要问题之一是国家恐怖主义问题,即使这不是该书的主要目的。书中几个章节阐述了国家如何在战争期间作出宣布“体制性恐怖主义”为非法的许多国际努力,这其中包括在一战后期和二战后期所采取的措施。例如,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直接谴责纳粹的恐怖主义政策。同时,分析也表明国家一直以来都试图通过将自己的行为排除出国际反恐的相关条约和文书来界定恐怖主义,它们经常通过拒绝参加使“它们被国际法的其他规则所掌控的”活动来实现这一点。
内西的书在揭示国际组织和法律人士试图宣布恐怖主义为非法事件,而大国试图将其重写为国家安全的严重问题(因此可以合法使用军事力量作为回应的手段)方面也是有用的。书中很少使用“反恐战争”这一名词,而代之以“打击恐怖活动”。最后,也许作者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该书还揭示了恐怖主义在多大程度上首先是一个社会和政治建构,认为它是强有力的行为者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为了特定的目的而进行的谈判。
在对文献的回顾基础上,可以认为,对于恐怖主义到底是什么这一本体论的不确定性应该成为反恐研究的中心问题,正如应该接受反恐本身太容易越线成为国家恐怖主义一样。很明显,关于恐怖主义战争的大量政策都超越合法的防卫性的措施而成为国家恐怖主义,如酷刑的大量使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战略轰炸、关塔那摩湾的拘留营等。就此而言,它们成为非国家恐怖主义(如2005年7月7日在伦敦发生的爆炸)进一步行动的正当理由。在这样的背景下,恐怖主义学者要有高度的敏感性,为当代反恐努力提供更为合理的分析,对政府机构提出更好的建议。令人不安的是,近期大量反恐文献——包括内西的书在内,都很少关注这些规范问题,而必要的“批判”态度也因其缺乏而显而易见。
结论
本文通过回顾近期出版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探讨了恐怖主义研究领域所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面临的挑战。尽管在恐怖主义研究标题下出版的大量作品显示了一系列令人沮丧的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对之进行回顾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些乐观的真实理由,一个重要原因是“批判的”恐怖主义研究的发展。学者们在这方面的努力能够带来更广泛领域内名副其实的进步和复兴。[译者单位]中央编译局世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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