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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的民办高校在发展了20年后开始整体走弱,主要是外部环境和内部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外部原因主要包括民办高校地位不明、高考报名人数减少、独立学院的不公平竞争等,内部原因主要是民办高校经费不足、质量不高、声誉
不好等。本文对以上内容做了较为全面的阐述,并针对民办高校发展面临的困境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民办高校发展困境;新形势;新问题
基金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J13WC61),“青岛工学院2013年度董事长基金资助项目”(2013KY008)。
我国的民办高校借助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和教育需求高涨的机遇顺势而起,获得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403所,独立学院303所。但随着发展进程的深入,民办高校转型和定位成为生存、发展和壮大的重要课题。第四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及讨论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对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教育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确定了计调。《规划纲要》提出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创造条件发展高水平民办大学等条款,对于我们制定民办高效发展规划,促进民办教育发展都起到了激励作用。
一、 民办高校发展的新形势
1、 赋予民办高校平等的法律地位,有利于改善民办高校的生存环境。
《规划纲要》高度重视公平公正问题,强调了民办教育平等的法律地位,要求清理并纠正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歧视性政策,这意味着民办教育将会迎来一个更加宽松和公平的发展环境与空间。政府将不再以学校的办学性质(公办或民办)而以其办学实力、办学质量作为教育评价、财政拨款、科研审批的指标;用人单位不以毕业生的学校出身,而以其动手能力、创造能力为选拔人才的参照;民办学校教师在待遇、晋升、职称评定、课题申报等方面享有公办院校同等的权利与机会。
2、鼓励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发展,有利于民办高校办出水平。
全教会支持建设高水平民办大学,《规划纲要》为此号召制定促进民办高校发展的优惠政策、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给有条件的民办大学审批硕士博士学位点、健全公共财政、专项基金对民办学校的扶持等。民办大学应该把握好国家政策上的机遇,凭借这些外部条件上的保障,扩大社会影响,促进区域政治、行业经济、社会文化较快发展。
3、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体系的完善有利于民办高校办出特色。
《规划纲要》提出了“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等要求。例如重庆市拟“制定高等学校发展规划,引导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支持高等学校在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形成层次分明、优势突出、相互促进的高等学校结构体系”。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之所以还处在配角地位、社会认同度不高,是因为民办高校缺乏自己的办学特色,学校发展过程中机械模仿公办大学发展模式,盲目的搞“面”上的扩张和大学升格,而这些都源自于我国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体系的缺位。完善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体系,引导民办高校合理定位,有利于促进民办高校开展良性竞争,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二、 民办高校发展的新问题及归因
我国民办高校现阶段的发展面临相当大的困境,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公立高校连续扩招,激烈的竞争使民办高校发展的瓶颈问题日益突出,从而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由于各种历史及现实的原因,民办高校一直未完全获得政府,尤其是社会的认可。近20年来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和制度重整,徘徊于“放开”与“一统”之间:政府既想引入民间资金缓解高等教育市场的需求压力,又不愿把高等教育的办学权、管理权彻底“还政于民”。这种深层尴尬既表征着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宏观制度变革的某种进步,又证明了变革过程的艰难。同时,民办高校在教育系统分层中的低位序导致其融资、教师、生源、就业等困境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如果民办高校不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适切方法和道路,则整个中国民办高校的发展就会陷入停滞乃至萎缩。
1、 外部原因
1)民办学校地位不明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条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实际上,民办高校根本无法取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地位。首先法人属性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将民办学校定位为“民办非企业法人”,既不是事业的,又不是企业的。所以很多部门把民辦学校作为一个企业来对待,与公办高校的待遇相差很大,应享有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其次是产权问题。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5条规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第36条规定:“民办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民办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从上规定可以看出民办高校的出资人不能享有其所投入资产的产权,而民办学校只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实体,谁代表学校处理学校的财产则不明确。第三是融资问题,融资难一直让发展中的民办学校深受困扰,《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8条规定,“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但在实际运作中,政策并不配套。第四是财政资助问题,民办高校作为公共教育的一部分,政府财政有义务予以支持。但实际上,政府对民办高校几乎没有投入。由于法律地位没有得到落实,社会对民办教育的歧视普遍存在,而这种歧视也正是民办高校发展乏力、发育不良乃至弱不禁风的根本原因。
2)高考报名人数减少
由于我国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我国每年的新生人口从1987年(2522万人)开始大幅度逐年下降。高考报考人数的减少,公办高校保证其生源的办法是降低分数线提高录取率。从2009年开始,我国高考报名人数开始下降,高考录取率开始提高,到2010年,我国高考录取率已达到70%。高考录取率的提高,高考落榜生相应减少,对于那些以落榜生为主要生源的“非学历”民办高校来说,生源减少和生源市场的消失可能是致命的打击 3)独立学院的不公平竞争
从1999年开始,在公办高校体制改革中出现了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依托公办重点院校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实验设施和教学环境新办起来的,办学水平起点高,并且都是本科起点,它同时得到了大量的社会资本投入,又在民营机制条件下对学生收取了较高学费。独立学院因拥有公立高等教育资源和民间资本的双重优势,民办高校根本无力与之竞争。民办高校经过20多年的发展,到目前仅有292所取得了颁发学历文凭的资格,绝大多数是专科层次;而独立学院自开始创办,经过短短10年时间的发展,现已有322所得到教育部认可,都是本科学历层次。独立学院的兴起進一步加剧了民办高校的困境,它“抢走”了民办高校的生源,恶化了民办高校的生存环境。民办高校面临严峻的挑战,发展空间日趋缩小。
(二)内部原因
除了外部环境对民办高校的影响外,民办高校自身也存在着重重问题,民办高校的面临困境是内部和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经费不足
民办高校的投资主要来源于民间投资和学生学费两个渠道,就民间投资而言,民间投资的回报与盈利是影响投资信心的关键。近年来民办高校出现了投资不足的问题。据夏门大学邬大光博士对39所民办高校的调研,“在39所民办高校中,学费收入占学校总收入100%的14所,占90%的有9所,占80%的有8所,3项合计31所,占被调查学校总数的80%。其中,获得政府资助的仅有8所,占被调查学校总数的20%,且资助数额极为有限。”由于民办高校基本上依靠收学费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招不到学生,就收不到保证学校运转的足够学费,没有资金支持,部分民办高校就会陷入难以维持的境地。
2.质量不高
部分民办高校办学质量不高,主要是因为生源质量较差,师资不稳定,专业设置不合理。首先,绝大多数民办高校生源主要是高考落榜生,即使是计划内的民办高校,在招生指标的安排及录取批次上被置于公办学校之后,生源要比公办高校差。其次,师资队伍不稳定,结构不合理。民办高校教师一般是随用随聘,兼职教师多,专职教师少,而且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以及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诸多问题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难以留住优秀的教师。第三,专业设置雷同,失业率高。从学科专业建设看,民办高校所设置的大都是应用性的、投资节约性的文科专业,对基础学科专业、需要大规模投资的学科专业,民办高校少有涉猎的。学科专业大量雷同设置的后果是结构性失业。
3.声誉不佳。
首先是办学目的不纯。很多民办高校的投资者不是出于捐赠公益事业的目的,而是期望在短期内获得回报,其中包括有的投资者期望教育投资的收益率能高干一般行业,这种利益驱动力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办学行为。其次是内部管理滞后。多数民办高校还没有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学校规章制度不完善,董事长权力过大,校长没有获得明确的授权,董事会形同虚设,无实质性作用。有些民办高校办学者不懂教育规律和学校管理,采用家族式管理,管理者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随意。教学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第三是虚假宣传泛滥。为了争夺有限的生源,有的学校花巨款做不实
招生广告,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导致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其结果是恶化了民办高校的社会信誉。
三、对策建议
教育是一种公共产品,它给全社会带来广泛的收益,不应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只有坚持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包括民办高等教育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解决民办高校的困境最终归属到政府管理公共教育的责任,政府如何管理民办高校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迫在眉睫。
(一)民办高校分类管理
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管理,将现有的民办高校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营利性民办学校纳入企业范畴管理,实行企业法人登记,完全按市场化模式运行,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事业单位办学,学校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和政府财政扶持资助,出资人出资不享有收益权、对学校资产不享有任何权利,可以享受相关免税政策。尽管对分类民办高校分类管理争议很大,实施起来也有很大难度,但从长远来看,这是民办高校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独立学院转变体制
独立学院的兴起于1999年,这是中国启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第一年。在当时高等教育资源普遍紧缺的情况下,独立学院的出现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贡献意义很大。但不可回避的是,独立学院因利用了制度空缺或漏洞,出现了很多负面的影响,如“影响教育公平、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也随着独立学院在全国的广泛出现而变得愈加突出和严重。”独立学院在与民办高校竞争中享有竞争优势,使民办高校逐渐失去了生存的空间。独立学院只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过渡模式,如果民办高等教育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高校势在必行。
(三)建立教育认证制度
借鉴美国的高等教育认证制度,逐步建立非政府的认证组织,把认证的结果与政府的财政资助,文凭的认可等挂钩,以认证的方式督促民办高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将已通过认证的学校名单向社会公布,改变目前由于某些民办高校在
招生中的夸张宣传而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状况,避免学生在选择民办高校就读时的盲目性。这样也可以形成民办高校之间的良性竞争。
(四)完善法人治理制度
随着民办学校的发展及外部竞争的加剧,构建现代大学校制度,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越来越必要和迫切。可借鉴现代大学管理理论,国外学校法人或财团法人制度的经验,不断改进我国民办学校法人制度和内部管理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建立董事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行决策与执行分离以及亲属回避制度,建立以章程为基础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民主决策、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和校务公开制度,进—步形成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并将治理结构完善程度作为评估民办学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指标。民办高校要走出困境得到发展,除了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外,也应当加强自身的管理,在学校内部管理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等方面进行探索。
参考文献
【l】周国平、谢作栩,《我国民办高校倒闭问题之思考》,高等教育研究,2006.5
【2】资料来源:《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0年》,第455页,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2009年数据来源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01.cn/html/g/gkbmjs
【4】张剑波,《论民办高等教育成本的政府分担》,大学教育科学,2006.6
【5】林文琛,《我国民办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探析》,泉州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2009.11
【6】史秋衡,《中国大陆民办高校的分类与评估》,民办教育研究,2005.2
不好等。本文对以上内容做了较为全面的阐述,并针对民办高校发展面临的困境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民办高校发展困境;新形势;新问题
基金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J13WC61),“青岛工学院2013年度董事长基金资助项目”(2013KY008)。
我国的民办高校借助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和教育需求高涨的机遇顺势而起,获得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403所,独立学院303所。但随着发展进程的深入,民办高校转型和定位成为生存、发展和壮大的重要课题。第四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及讨论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对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教育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确定了计调。《规划纲要》提出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创造条件发展高水平民办大学等条款,对于我们制定民办高效发展规划,促进民办教育发展都起到了激励作用。
一、 民办高校发展的新形势
1、 赋予民办高校平等的法律地位,有利于改善民办高校的生存环境。
《规划纲要》高度重视公平公正问题,强调了民办教育平等的法律地位,要求清理并纠正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歧视性政策,这意味着民办教育将会迎来一个更加宽松和公平的发展环境与空间。政府将不再以学校的办学性质(公办或民办)而以其办学实力、办学质量作为教育评价、财政拨款、科研审批的指标;用人单位不以毕业生的学校出身,而以其动手能力、创造能力为选拔人才的参照;民办学校教师在待遇、晋升、职称评定、课题申报等方面享有公办院校同等的权利与机会。
2、鼓励高水平民办大学的发展,有利于民办高校办出水平。
全教会支持建设高水平民办大学,《规划纲要》为此号召制定促进民办高校发展的优惠政策、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给有条件的民办大学审批硕士博士学位点、健全公共财政、专项基金对民办学校的扶持等。民办大学应该把握好国家政策上的机遇,凭借这些外部条件上的保障,扩大社会影响,促进区域政治、行业经济、社会文化较快发展。
3、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体系的完善有利于民办高校办出特色。
《规划纲要》提出了“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等要求。例如重庆市拟“制定高等学校发展规划,引导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支持高等学校在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形成层次分明、优势突出、相互促进的高等学校结构体系”。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之所以还处在配角地位、社会认同度不高,是因为民办高校缺乏自己的办学特色,学校发展过程中机械模仿公办大学发展模式,盲目的搞“面”上的扩张和大学升格,而这些都源自于我国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体系的缺位。完善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体系,引导民办高校合理定位,有利于促进民办高校开展良性竞争,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二、 民办高校发展的新问题及归因
我国民办高校现阶段的发展面临相当大的困境,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公立高校连续扩招,激烈的竞争使民办高校发展的瓶颈问题日益突出,从而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由于各种历史及现实的原因,民办高校一直未完全获得政府,尤其是社会的认可。近20年来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和制度重整,徘徊于“放开”与“一统”之间:政府既想引入民间资金缓解高等教育市场的需求压力,又不愿把高等教育的办学权、管理权彻底“还政于民”。这种深层尴尬既表征着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宏观制度变革的某种进步,又证明了变革过程的艰难。同时,民办高校在教育系统分层中的低位序导致其融资、教师、生源、就业等困境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如果民办高校不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适切方法和道路,则整个中国民办高校的发展就会陷入停滞乃至萎缩。
1、 外部原因
1)民办学校地位不明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条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实际上,民办高校根本无法取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地位。首先法人属性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将民办学校定位为“民办非企业法人”,既不是事业的,又不是企业的。所以很多部门把民辦学校作为一个企业来对待,与公办高校的待遇相差很大,应享有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其次是产权问题。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5条规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第36条规定:“民办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民办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从上规定可以看出民办高校的出资人不能享有其所投入资产的产权,而民办学校只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实体,谁代表学校处理学校的财产则不明确。第三是融资问题,融资难一直让发展中的民办学校深受困扰,《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8条规定,“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但在实际运作中,政策并不配套。第四是财政资助问题,民办高校作为公共教育的一部分,政府财政有义务予以支持。但实际上,政府对民办高校几乎没有投入。由于法律地位没有得到落实,社会对民办教育的歧视普遍存在,而这种歧视也正是民办高校发展乏力、发育不良乃至弱不禁风的根本原因。
2)高考报名人数减少
由于我国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我国每年的新生人口从1987年(2522万人)开始大幅度逐年下降。高考报考人数的减少,公办高校保证其生源的办法是降低分数线提高录取率。从2009年开始,我国高考报名人数开始下降,高考录取率开始提高,到2010年,我国高考录取率已达到70%。高考录取率的提高,高考落榜生相应减少,对于那些以落榜生为主要生源的“非学历”民办高校来说,生源减少和生源市场的消失可能是致命的打击 3)独立学院的不公平竞争
从1999年开始,在公办高校体制改革中出现了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依托公办重点院校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实验设施和教学环境新办起来的,办学水平起点高,并且都是本科起点,它同时得到了大量的社会资本投入,又在民营机制条件下对学生收取了较高学费。独立学院因拥有公立高等教育资源和民间资本的双重优势,民办高校根本无力与之竞争。民办高校经过20多年的发展,到目前仅有292所取得了颁发学历文凭的资格,绝大多数是专科层次;而独立学院自开始创办,经过短短10年时间的发展,现已有322所得到教育部认可,都是本科学历层次。独立学院的兴起進一步加剧了民办高校的困境,它“抢走”了民办高校的生源,恶化了民办高校的生存环境。民办高校面临严峻的挑战,发展空间日趋缩小。
(二)内部原因
除了外部环境对民办高校的影响外,民办高校自身也存在着重重问题,民办高校的面临困境是内部和外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经费不足
民办高校的投资主要来源于民间投资和学生学费两个渠道,就民间投资而言,民间投资的回报与盈利是影响投资信心的关键。近年来民办高校出现了投资不足的问题。据夏门大学邬大光博士对39所民办高校的调研,“在39所民办高校中,学费收入占学校总收入100%的14所,占90%的有9所,占80%的有8所,3项合计31所,占被调查学校总数的80%。其中,获得政府资助的仅有8所,占被调查学校总数的20%,且资助数额极为有限。”由于民办高校基本上依靠收学费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招不到学生,就收不到保证学校运转的足够学费,没有资金支持,部分民办高校就会陷入难以维持的境地。
2.质量不高
部分民办高校办学质量不高,主要是因为生源质量较差,师资不稳定,专业设置不合理。首先,绝大多数民办高校生源主要是高考落榜生,即使是计划内的民办高校,在招生指标的安排及录取批次上被置于公办学校之后,生源要比公办高校差。其次,师资队伍不稳定,结构不合理。民办高校教师一般是随用随聘,兼职教师多,专职教师少,而且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以及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诸多问题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难以留住优秀的教师。第三,专业设置雷同,失业率高。从学科专业建设看,民办高校所设置的大都是应用性的、投资节约性的文科专业,对基础学科专业、需要大规模投资的学科专业,民办高校少有涉猎的。学科专业大量雷同设置的后果是结构性失业。
3.声誉不佳。
首先是办学目的不纯。很多民办高校的投资者不是出于捐赠公益事业的目的,而是期望在短期内获得回报,其中包括有的投资者期望教育投资的收益率能高干一般行业,这种利益驱动力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办学行为。其次是内部管理滞后。多数民办高校还没有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学校规章制度不完善,董事长权力过大,校长没有获得明确的授权,董事会形同虚设,无实质性作用。有些民办高校办学者不懂教育规律和学校管理,采用家族式管理,管理者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随意。教学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第三是虚假宣传泛滥。为了争夺有限的生源,有的学校花巨款做不实
招生广告,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导致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其结果是恶化了民办高校的社会信誉。
三、对策建议
教育是一种公共产品,它给全社会带来广泛的收益,不应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只有坚持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包括民办高等教育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解决民办高校的困境最终归属到政府管理公共教育的责任,政府如何管理民办高校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迫在眉睫。
(一)民办高校分类管理
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管理,将现有的民办高校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营利性民办学校纳入企业范畴管理,实行企业法人登记,完全按市场化模式运行,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事业单位办学,学校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和政府财政扶持资助,出资人出资不享有收益权、对学校资产不享有任何权利,可以享受相关免税政策。尽管对分类民办高校分类管理争议很大,实施起来也有很大难度,但从长远来看,这是民办高校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独立学院转变体制
独立学院的兴起于1999年,这是中国启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第一年。在当时高等教育资源普遍紧缺的情况下,独立学院的出现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贡献意义很大。但不可回避的是,独立学院因利用了制度空缺或漏洞,出现了很多负面的影响,如“影响教育公平、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也随着独立学院在全国的广泛出现而变得愈加突出和严重。”独立学院在与民办高校竞争中享有竞争优势,使民办高校逐渐失去了生存的空间。独立学院只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过渡模式,如果民办高等教育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高校势在必行。
(三)建立教育认证制度
借鉴美国的高等教育认证制度,逐步建立非政府的认证组织,把认证的结果与政府的财政资助,文凭的认可等挂钩,以认证的方式督促民办高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将已通过认证的学校名单向社会公布,改变目前由于某些民办高校在
招生中的夸张宣传而造成的信息不对称状况,避免学生在选择民办高校就读时的盲目性。这样也可以形成民办高校之间的良性竞争。
(四)完善法人治理制度
随着民办学校的发展及外部竞争的加剧,构建现代大学校制度,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越来越必要和迫切。可借鉴现代大学管理理论,国外学校法人或财团法人制度的经验,不断改进我国民办学校法人制度和内部管理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建立董事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行决策与执行分离以及亲属回避制度,建立以章程为基础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民主决策、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和校务公开制度,进—步形成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并将治理结构完善程度作为评估民办学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指标。民办高校要走出困境得到发展,除了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外,也应当加强自身的管理,在学校内部管理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等方面进行探索。
参考文献
【l】周国平、谢作栩,《我国民办高校倒闭问题之思考》,高等教育研究,2006.5
【2】资料来源:《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0年》,第455页,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2009年数据来源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01.cn/html/g/gkbmjs
【4】张剑波,《论民办高等教育成本的政府分担》,大学教育科学,2006.6
【5】林文琛,《我国民办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探析》,泉州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2009.11
【6】史秋衡,《中国大陆民办高校的分类与评估》,民办教育研究,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