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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是时空表现艺术和动态造型艺术,它以艺术化的人体动作,即通过人体富有协调性、韵律感、审美化的动作、姿势、造型、动作组合和动作过程来表达内心情感,是人类审美意识和情感表达在人体动态形式中的对象化,是舞蹈艺术劳动的具体成果。在舞蹈艺象的特定情境中,构成动作的姿态、节奏、速度、空间走向、动作力度与情感强度的统一所体现的情感倾向, 在音乐、舞美等多种手段的配合下,可以表现不同的情感,塑造不同的人物性格和形象,展示无数复杂的心境和情感冲突,使舞蹈艺术在连绵不断的起伏跌宕中展示内容。
一、音乐与舞蹈二者是不可分割的不同艺术门类
在这诸多艺术形式中,当数音乐与舞蹈的关系最为密切,可以说在舞蹈艺术中,音乐与舞蹈是血肉相连的伙伴关系,二者相辅相依,紧密配合。从古代的乐舞到现代的舞剧,光阴荏苒,舞蹈与音乐这一对孪生姊妹始终保持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在少数民族乐舞领域,二者的关系几乎到了相生相灭的程度,有歌必舞、有舞必歌,两者相互依存,使得音乐艺术的表现形式丰富多彩,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舞蹈是音乐的回声,它有着与其他音乐不同的美学特征,进而成为舞蹈创作的基石。
1.舞蹈与音乐的内在联系
音乐是通过有组织的乐音,在时间的流动中塑造艺术形象,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性,创造审美情境的表现性艺术,舞蹈是以人的肢体语言为主体的,那么音乐究竟给予舞蹈一些什么呢?本人看来,音乐至少在以下六个方面,给舞蹈增添了魅力。
(1)节奏、节拍等,给舞蹈以鲜明的律动;(2)音调、调式、音色等,给舞蹈以主题形象和风格的预示;(3)背景音乐、音量、速度等,给舞蹈以情绪的渲染和烘托增加戏剧性;(4)转调、变和铉、变节奏等,给舞蹈的内容以花容点睛,立增加戏剧性;(5)和声、复调等多声部,给舞蹈形象表现以丰富感,立体感和层次感;(6)不同的曲式结构连接,使舞蹈作品的情节发展更具逻辑性、完整性。
2.舞蹈与音乐存在的共同点
(1)舞蹈和音乐都是时间性流动的艺术,它们都是表现一个连续的、进行的过程,音乐是靠音符的连续,舞蹈是靠动作的连续,二者都是以节拍和节奏组织起来、连贯起来的。如果说旋律是音乐的灵魂,那么节奏就是它的基础,同样地说,动作是舞蹈的灵魂,那么它的基础也是节奏。因此节奏是音乐与舞蹈同步进行的最重要的基础,也是连续两种艺术的桥梁。舞蹈与音乐都是人类实践的产物,是人们审美的一种方式,它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思想感情和生活志趣,并表现着他们的传统习俗,道德观念以及理想和愿望。它们都来自于生活,并都用自身的表现规律去揭示生活,因此,它们是具体的,形象的,并不是理论性的。
(2)舞蹈和音乐都是表演艺术。它们必须经过二度创作——表演,才能完成整个创作的过程。舞蹈的呼吸、动作间的连接、力度、速度的变化等都需要有不同的音乐与之相对应, 虽然有些舞蹈家为了强调舞蹈艺术的独立性,致力创作了不用音乐伴奏的作品。即使一个无伴奏的舞蹈,虽然没有声音,但也从无声中感觉到有一种节奏动作,会使人感到无声胜有声。如有些舞蹈用走踢踏步,通过脚铃、手铃来随着身体的动作而发出有节奏音响来替代音乐伴奏。从广义上说,这种有节奏的音响,就是音乐的基本因素。还有地是采用了风声、水声、镣铐声、鞭打声等音响效果来伴奏,其实这种音响的本身就属于广义上的音乐,因为它有节奏,有律动,有音高,有音色。所以舞蹈和音乐是不可分离的。
二、音乐对舞蹈的作用
1.音乐和舞蹈在整个过程中紧密结合,能更好的表达情感,增添氛围。
舞蹈需要音乐的激发与强化,而音乐本身就有表达情感的特点,离开音乐,舞蹈是难以充分表达感情的。舞蹈家对于自己表演的作品和音乐有机结合,会使人们有更深的感受和理解,这种感受和理解将进一步激发起内心的情感。杰出的舞蹈家乌兰诺娃在《一个舞蹈演员的自述》中说,她在扮演《巴赫奇萨拉伊的水泉》中的玛丽亚时,是把理解音乐作为“起点”的。她还说,好的音乐就是在对自己“指示舞蹈动作的表情和意义”。由此可见,音乐可以加强舞蹈的感情色彩,可以帮助理解舞蹈的内容,可以激发观众的情感,这对于观众来说,等于音乐成为观众与舞蹈之间的一条感情纽带,使舞蹈显得更加生动而有魅力。
2.音乐可以帮助创编舞蹈动作,让舞蹈更具感染力。
舞蹈创作要对照音乐来进行,舞蹈与音乐有着共同的节奏、韵律和情感内容,而且是同步展示的,两者必须高度地协调一致。舞蹈作品不是把动作设计成之后,再配上音乐的,而是在进行动作设计之前就必须有音乐。舞蹈音乐的采用有两条途径,一是利用现成的音乐,一是为既定舞蹈的主题和情节创作的音乐。“按照音乐编舞”,这是舞蹈的普遍做法。而有时舞剧编导则为音乐所激动,并在音乐的基础上创作出舞蹈作品——舞剧。当然,舞蹈并非只是服从音乐。首先,舞蹈要对音乐进行选择,因为不是任何音乐都适合于舞蹈的。其次,如果专为构思中的具体舞蹈作品创作音乐,就要服从舞蹈编导提出的要求,另外,舞蹈编导在编舞过程中还可以要求对音乐进行修改。吴祖强先生在(下转第42页)(上接第40页)《舞蹈的音乐结构及其它》一文中曾这样说道:“舞蹈和音乐的任务是共同努力通过塑造鲜明、有说服力的形象来展示企图表现的内容,从总的方面来看,舞蹈音乐的最大特点应该是能尽力帮助舞蹈形象的塑造和确立,丰富舞蹈形象,加强舞蹈形象的感染力。”如民间舞《石头女人》的音乐,以浓郁的福建地方色彩,洒脱、纯朴的音调特征,刻画了惠安女勤劳、朴实和忍辱负重的典型性格,令人回味无穷。
3.在舞蹈和舞剧中担负着交代和展现剧情的任务,让舞蹈更形象。
在舞蹈表演艺术中,优美的音乐配合,可以帮助舞蹈在整个表演过程中表达情绪,体现个性,烘托气氛,从而塑造完美的舞蹈形象。舞蹈中的音乐是完成舞蹈作品中的艺术形象和揭示其主题思想的组成部分。舞蹈表现的情绪变化,是通过音乐的旋律、节奏、速度、力度来体现的。舞蹈正是在形体动作与音乐旋律、节奏、速度、力度的有机结合中塑造鲜明的艺术形象的。我们以舞剧《乌纱魂》的编导情况为例,在该剧的编导过程中,导演并没有单纯地去设计舞蹈动作,而是先把大部分时间和主要精力用在倾听音乐上。所谓听,就是用心灵去感知音乐,就是“入境”,在旋律中体味,去寻觅动作的源头。一旦捕捉住情感的最佳宣泄點时,剧情中设计的动作和音乐融为了一体, 自然 流淌而出。在排演场上,剧情不靠回忆动作,更不靠场记,而是先和演员一起反复听音乐,交代对音乐的准确感觉,待音乐唤起灵感冲动后,动作便如同行云流水,相映成趣。
一、音乐与舞蹈二者是不可分割的不同艺术门类
在这诸多艺术形式中,当数音乐与舞蹈的关系最为密切,可以说在舞蹈艺术中,音乐与舞蹈是血肉相连的伙伴关系,二者相辅相依,紧密配合。从古代的乐舞到现代的舞剧,光阴荏苒,舞蹈与音乐这一对孪生姊妹始终保持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在少数民族乐舞领域,二者的关系几乎到了相生相灭的程度,有歌必舞、有舞必歌,两者相互依存,使得音乐艺术的表现形式丰富多彩,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舞蹈是音乐的回声,它有着与其他音乐不同的美学特征,进而成为舞蹈创作的基石。
1.舞蹈与音乐的内在联系
音乐是通过有组织的乐音,在时间的流动中塑造艺术形象,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性,创造审美情境的表现性艺术,舞蹈是以人的肢体语言为主体的,那么音乐究竟给予舞蹈一些什么呢?本人看来,音乐至少在以下六个方面,给舞蹈增添了魅力。
(1)节奏、节拍等,给舞蹈以鲜明的律动;(2)音调、调式、音色等,给舞蹈以主题形象和风格的预示;(3)背景音乐、音量、速度等,给舞蹈以情绪的渲染和烘托增加戏剧性;(4)转调、变和铉、变节奏等,给舞蹈的内容以花容点睛,立增加戏剧性;(5)和声、复调等多声部,给舞蹈形象表现以丰富感,立体感和层次感;(6)不同的曲式结构连接,使舞蹈作品的情节发展更具逻辑性、完整性。
2.舞蹈与音乐存在的共同点
(1)舞蹈和音乐都是时间性流动的艺术,它们都是表现一个连续的、进行的过程,音乐是靠音符的连续,舞蹈是靠动作的连续,二者都是以节拍和节奏组织起来、连贯起来的。如果说旋律是音乐的灵魂,那么节奏就是它的基础,同样地说,动作是舞蹈的灵魂,那么它的基础也是节奏。因此节奏是音乐与舞蹈同步进行的最重要的基础,也是连续两种艺术的桥梁。舞蹈与音乐都是人类实践的产物,是人们审美的一种方式,它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思想感情和生活志趣,并表现着他们的传统习俗,道德观念以及理想和愿望。它们都来自于生活,并都用自身的表现规律去揭示生活,因此,它们是具体的,形象的,并不是理论性的。
(2)舞蹈和音乐都是表演艺术。它们必须经过二度创作——表演,才能完成整个创作的过程。舞蹈的呼吸、动作间的连接、力度、速度的变化等都需要有不同的音乐与之相对应, 虽然有些舞蹈家为了强调舞蹈艺术的独立性,致力创作了不用音乐伴奏的作品。即使一个无伴奏的舞蹈,虽然没有声音,但也从无声中感觉到有一种节奏动作,会使人感到无声胜有声。如有些舞蹈用走踢踏步,通过脚铃、手铃来随着身体的动作而发出有节奏音响来替代音乐伴奏。从广义上说,这种有节奏的音响,就是音乐的基本因素。还有地是采用了风声、水声、镣铐声、鞭打声等音响效果来伴奏,其实这种音响的本身就属于广义上的音乐,因为它有节奏,有律动,有音高,有音色。所以舞蹈和音乐是不可分离的。
二、音乐对舞蹈的作用
1.音乐和舞蹈在整个过程中紧密结合,能更好的表达情感,增添氛围。
舞蹈需要音乐的激发与强化,而音乐本身就有表达情感的特点,离开音乐,舞蹈是难以充分表达感情的。舞蹈家对于自己表演的作品和音乐有机结合,会使人们有更深的感受和理解,这种感受和理解将进一步激发起内心的情感。杰出的舞蹈家乌兰诺娃在《一个舞蹈演员的自述》中说,她在扮演《巴赫奇萨拉伊的水泉》中的玛丽亚时,是把理解音乐作为“起点”的。她还说,好的音乐就是在对自己“指示舞蹈动作的表情和意义”。由此可见,音乐可以加强舞蹈的感情色彩,可以帮助理解舞蹈的内容,可以激发观众的情感,这对于观众来说,等于音乐成为观众与舞蹈之间的一条感情纽带,使舞蹈显得更加生动而有魅力。
2.音乐可以帮助创编舞蹈动作,让舞蹈更具感染力。
舞蹈创作要对照音乐来进行,舞蹈与音乐有着共同的节奏、韵律和情感内容,而且是同步展示的,两者必须高度地协调一致。舞蹈作品不是把动作设计成之后,再配上音乐的,而是在进行动作设计之前就必须有音乐。舞蹈音乐的采用有两条途径,一是利用现成的音乐,一是为既定舞蹈的主题和情节创作的音乐。“按照音乐编舞”,这是舞蹈的普遍做法。而有时舞剧编导则为音乐所激动,并在音乐的基础上创作出舞蹈作品——舞剧。当然,舞蹈并非只是服从音乐。首先,舞蹈要对音乐进行选择,因为不是任何音乐都适合于舞蹈的。其次,如果专为构思中的具体舞蹈作品创作音乐,就要服从舞蹈编导提出的要求,另外,舞蹈编导在编舞过程中还可以要求对音乐进行修改。吴祖强先生在(下转第42页)(上接第40页)《舞蹈的音乐结构及其它》一文中曾这样说道:“舞蹈和音乐的任务是共同努力通过塑造鲜明、有说服力的形象来展示企图表现的内容,从总的方面来看,舞蹈音乐的最大特点应该是能尽力帮助舞蹈形象的塑造和确立,丰富舞蹈形象,加强舞蹈形象的感染力。”如民间舞《石头女人》的音乐,以浓郁的福建地方色彩,洒脱、纯朴的音调特征,刻画了惠安女勤劳、朴实和忍辱负重的典型性格,令人回味无穷。
3.在舞蹈和舞剧中担负着交代和展现剧情的任务,让舞蹈更形象。
在舞蹈表演艺术中,优美的音乐配合,可以帮助舞蹈在整个表演过程中表达情绪,体现个性,烘托气氛,从而塑造完美的舞蹈形象。舞蹈中的音乐是完成舞蹈作品中的艺术形象和揭示其主题思想的组成部分。舞蹈表现的情绪变化,是通过音乐的旋律、节奏、速度、力度来体现的。舞蹈正是在形体动作与音乐旋律、节奏、速度、力度的有机结合中塑造鲜明的艺术形象的。我们以舞剧《乌纱魂》的编导情况为例,在该剧的编导过程中,导演并没有单纯地去设计舞蹈动作,而是先把大部分时间和主要精力用在倾听音乐上。所谓听,就是用心灵去感知音乐,就是“入境”,在旋律中体味,去寻觅动作的源头。一旦捕捉住情感的最佳宣泄點时,剧情中设计的动作和音乐融为了一体, 自然 流淌而出。在排演场上,剧情不靠回忆动作,更不靠场记,而是先和演员一起反复听音乐,交代对音乐的准确感觉,待音乐唤起灵感冲动后,动作便如同行云流水,相映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