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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辽宁省丹东市工商局党组以简政放权为主线,顶住重重压力,克服重重困难,加大调整力度。在人员编配、机构设置、事权划分、利益分配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带有创新性、制度性、根本性的新举措,有力地突破了工商自身建设和服务监管的深层次矛盾。逐步建立起高效运行的新机制,进一步展示工商服务经济发展的新形象新作为。
一、调整人员结构,从组织上保证简政放权
2006年7月,在摸底中发现,丹东工商系统的公务员编配有两个突出的结构性矛盾:一是干部超配比较多。全系统公务员实职干部超配44%,其中市局机关超配52%。二是公务员编配上超下缺。市局机关超编41%,县(区)局缺编110名。党组认为,这种上下编配失衡的状况,对建立简政、放权、高效的工商政务环境十分不利,对于履行工商职能、职权和职责必然带来严重障碍。在这一特别棘手的难事面前,绝不能推脱、掩盖、躲避,必须勇于面对,迎难而进。党组在统一思想、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制定解决“两超”的实施方案,分工负责,精心组织,深入教育。特别是针对少数想法较多的同志,各级领导多次与他们谈心,耐心细致地讲清解决超编问题,严肃执行编制,对于推动简政放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循序渐进地引导大家增强政策和组织观念,使绝大多数职务、岗位变动的同志,能够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得失,服从组织决定。经过重新调配,市局机关有63名公务员到缺编的区分局工作:有39名公务员实职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县(区)局班子中有7名年龄较大的同志退二线,使机关人浮于事、基层有事无人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变。许多同志为适应调整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自觉履行新的职责。一些下到工商所的同志,较好地发挥骨干作用,有力地增强了一线服务监管力量。通过人员结构调整,为简政放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调整机构设置,从职能上强化简政放权
工商要通过简政放权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最优服务和最佳环境,必须将内没机构职能进行纵向下移,横向综合,来强化简政放权。为此,市局着重抓了两个方面:
一是精减工商所。对人员较少、监管区域不大、任务不重、毗邻设置密度较大等情况的工商所,积极进行合并精减。近几年。全局工商所减少24%,其中有三个局工商所减少30%以上,仅2006年减少的工商所数量就相当于前三年减少的总和,建成的一级工商所人数都在25人以上,有力地提高了基层队伍的综合监管能力。
二是精减市、县(区)机关内设机构。市、县(区)局两级机关在内设机构上,突出的问题是很不规范,特别是县(区)局机关的编制、职数、职能的设置随意性很大。在充分调查论证后决定,凤城、宽甸、振兴、元宝、振安工商局一律设“一室六科”,即办公室、人事监察科、法制利、企业登记注册科、企业监督管理科、经济检查科、市场规范管理科:东港工商局因上级授权,增没一个外资科:开发区工商分局因人员较少,减少人事监察科和法制科,只设“一室四科”。科室领导职数控制在4人以下一个正职,5人以下一正一副,8人以上一正二副。市局机关总人数控制在上级规定的编制数之内;县(区)局机关公务员数量控制在本系统公务员总数的35%之内、并逐步减少到30%。这样,使两级机关的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03个精减到66个,减少约36%个:领导职数减少35%左右:公务员总数由原来的510人精简到411人,减少了99人。部门职能由单一化转向综合化。并在全系统重新颁布了市、县(区)局两级机构、职数、编制和职能,推进了“小局大所”、“精局强所”管理体制的建立,有力地克服了机关臃肿、政出多门、程序繁琐的问题,有力地制约了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倾向,有利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权利。
三、调整审批事权,从机制上保障简政放权
工商部门能否把简政放权、提高效率落到实处,并真正体现到对业户的服务事项之中。至关重要的是,必须在事权运行中,建立起为民、高效的审批工作机制。对此,丹东市局着重抓了四个方面:一是集中审批事项:将丹东市局机关和驻区分局的企业、外资、广告等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市政府审批中心,实行“一站式”联合审批。并且把21项审批事项整合缩减为1项;二是减少审批环节;将企业登记,从受理、调查、审核、批准四个环节减少为两个环节:对企业一般登记事项的变更,由原来的四个环节减少为一个环节:三是下放审批权限:注册资金6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投资的有限公司和户外广告、展销会的登记权限,下放到区分局领导审批:把市局主管局长、企业注册分局局长及副局长、业务处长的审批权限,下放到直接负责的业务部门领导审批;一般登记事项,下放到由受理员核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发照,下放到工商所长审批:四是缩短审批时限;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提供材料由36项,减到27项:由20个工作日,减到7个,特别是一般登记事项的变更由5个工作日。减到限时办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业户期望相一致的工商优质、简化、提速等审批机制。进一步拓宽工商便民服务、高效运行的绿色通道,受到群众欢迎。
四、调整利益分配,从财政上促进简政放权
工商部门现行的收支两条线、上划返还、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使经费的管理使用出现两种倾向:一是重视收费管理。轻视使用管理;二是重视本级使用管理,轻视对下级经费使用管理。这就造成了由各单位拥有的经费相差悬殊,而带来个人收益多少非常明显:又由于经费使用权相对独立,既使人员容易向高收入的地方流动,又失去经费保障的制约。之所以市局机关超编比较突出,根本原因是利益驱动和现行财务体制的弊端所致。为使简政放权能够稳定持久,防止走精减——膨胀——再精减——再膨胀的老路,我们在抓人员、机构、事权调整的同时,以调整利益分配格局为突破口,实行了经费统筹管理使用的新思路。加大市局调控力度,通过统筹分配使经费保障相对平衡,利益分配相对公平,进而使简政放权有了坚实有力的财政支撑。为此,在经费使用和利益分配上,一是变分管为统管。当前虽然经费使用是返还、分灶的体制,但作为国家统一支出的政务经费,市局党组有责任有权力进行统管,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调整余缺,保持平衡。二是变随意为定额。过去全系统除工资外,各单位公用经费、各种补贴究竟用了多少,下面随意性较大。上面底数不清。市局通过广泛调查论证,从市局机关到各县(区)局。对公用经费实行了定额管理。这样,各单位在工资和公用经费外,经费的超缺比较清楚,为经费统筹使用奠定了基础。三是变粗管为细管。改变过去按月总数返还、各单位如何支出过问较少的状况。每月实行按工资、公用经费、专项补贴的具体项目返还,有力地增强了经费使用的针对性和严肃性。四是变相差悬殊为相对平衡。过去,由于分灶吃饭。经济发达地区补贴很高,欠发达地区很少或没有。市局立足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全系统实行了一、二、三等的补贴标准,过去收益较高的市局机关,现在调整到较低的标准。这种相对均衡的利益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在简政放权中岗位调整人员的思想稳定,调动了绝大多数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2006年全省基层工商所业务知识竞赛,丹东工商局获得了抽测和预赛三个第一名、决赛第二名的优异成绩。
一、调整人员结构,从组织上保证简政放权
2006年7月,在摸底中发现,丹东工商系统的公务员编配有两个突出的结构性矛盾:一是干部超配比较多。全系统公务员实职干部超配44%,其中市局机关超配52%。二是公务员编配上超下缺。市局机关超编41%,县(区)局缺编110名。党组认为,这种上下编配失衡的状况,对建立简政、放权、高效的工商政务环境十分不利,对于履行工商职能、职权和职责必然带来严重障碍。在这一特别棘手的难事面前,绝不能推脱、掩盖、躲避,必须勇于面对,迎难而进。党组在统一思想、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制定解决“两超”的实施方案,分工负责,精心组织,深入教育。特别是针对少数想法较多的同志,各级领导多次与他们谈心,耐心细致地讲清解决超编问题,严肃执行编制,对于推动简政放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循序渐进地引导大家增强政策和组织观念,使绝大多数职务、岗位变动的同志,能够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得失,服从组织决定。经过重新调配,市局机关有63名公务员到缺编的区分局工作:有39名公务员实职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县(区)局班子中有7名年龄较大的同志退二线,使机关人浮于事、基层有事无人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变。许多同志为适应调整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自觉履行新的职责。一些下到工商所的同志,较好地发挥骨干作用,有力地增强了一线服务监管力量。通过人员结构调整,为简政放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调整机构设置,从职能上强化简政放权
工商要通过简政放权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最优服务和最佳环境,必须将内没机构职能进行纵向下移,横向综合,来强化简政放权。为此,市局着重抓了两个方面:
一是精减工商所。对人员较少、监管区域不大、任务不重、毗邻设置密度较大等情况的工商所,积极进行合并精减。近几年。全局工商所减少24%,其中有三个局工商所减少30%以上,仅2006年减少的工商所数量就相当于前三年减少的总和,建成的一级工商所人数都在25人以上,有力地提高了基层队伍的综合监管能力。
二是精减市、县(区)机关内设机构。市、县(区)局两级机关在内设机构上,突出的问题是很不规范,特别是县(区)局机关的编制、职数、职能的设置随意性很大。在充分调查论证后决定,凤城、宽甸、振兴、元宝、振安工商局一律设“一室六科”,即办公室、人事监察科、法制利、企业登记注册科、企业监督管理科、经济检查科、市场规范管理科:东港工商局因上级授权,增没一个外资科:开发区工商分局因人员较少,减少人事监察科和法制科,只设“一室四科”。科室领导职数控制在4人以下一个正职,5人以下一正一副,8人以上一正二副。市局机关总人数控制在上级规定的编制数之内;县(区)局机关公务员数量控制在本系统公务员总数的35%之内、并逐步减少到30%。这样,使两级机关的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03个精减到66个,减少约36%个:领导职数减少35%左右:公务员总数由原来的510人精简到411人,减少了99人。部门职能由单一化转向综合化。并在全系统重新颁布了市、县(区)局两级机构、职数、编制和职能,推进了“小局大所”、“精局强所”管理体制的建立,有力地克服了机关臃肿、政出多门、程序繁琐的问题,有力地制约了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倾向,有利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权利。
三、调整审批事权,从机制上保障简政放权
工商部门能否把简政放权、提高效率落到实处,并真正体现到对业户的服务事项之中。至关重要的是,必须在事权运行中,建立起为民、高效的审批工作机制。对此,丹东市局着重抓了四个方面:一是集中审批事项:将丹东市局机关和驻区分局的企业、外资、广告等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市政府审批中心,实行“一站式”联合审批。并且把21项审批事项整合缩减为1项;二是减少审批环节;将企业登记,从受理、调查、审核、批准四个环节减少为两个环节:对企业一般登记事项的变更,由原来的四个环节减少为一个环节:三是下放审批权限:注册资金60万元以下的自然人投资的有限公司和户外广告、展销会的登记权限,下放到区分局领导审批:把市局主管局长、企业注册分局局长及副局长、业务处长的审批权限,下放到直接负责的业务部门领导审批;一般登记事项,下放到由受理员核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发照,下放到工商所长审批:四是缩短审批时限;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提供材料由36项,减到27项:由20个工作日,减到7个,特别是一般登记事项的变更由5个工作日。减到限时办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业户期望相一致的工商优质、简化、提速等审批机制。进一步拓宽工商便民服务、高效运行的绿色通道,受到群众欢迎。
四、调整利益分配,从财政上促进简政放权
工商部门现行的收支两条线、上划返还、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使经费的管理使用出现两种倾向:一是重视收费管理。轻视使用管理;二是重视本级使用管理,轻视对下级经费使用管理。这就造成了由各单位拥有的经费相差悬殊,而带来个人收益多少非常明显:又由于经费使用权相对独立,既使人员容易向高收入的地方流动,又失去经费保障的制约。之所以市局机关超编比较突出,根本原因是利益驱动和现行财务体制的弊端所致。为使简政放权能够稳定持久,防止走精减——膨胀——再精减——再膨胀的老路,我们在抓人员、机构、事权调整的同时,以调整利益分配格局为突破口,实行了经费统筹管理使用的新思路。加大市局调控力度,通过统筹分配使经费保障相对平衡,利益分配相对公平,进而使简政放权有了坚实有力的财政支撑。为此,在经费使用和利益分配上,一是变分管为统管。当前虽然经费使用是返还、分灶的体制,但作为国家统一支出的政务经费,市局党组有责任有权力进行统管,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调整余缺,保持平衡。二是变随意为定额。过去全系统除工资外,各单位公用经费、各种补贴究竟用了多少,下面随意性较大。上面底数不清。市局通过广泛调查论证,从市局机关到各县(区)局。对公用经费实行了定额管理。这样,各单位在工资和公用经费外,经费的超缺比较清楚,为经费统筹使用奠定了基础。三是变粗管为细管。改变过去按月总数返还、各单位如何支出过问较少的状况。每月实行按工资、公用经费、专项补贴的具体项目返还,有力地增强了经费使用的针对性和严肃性。四是变相差悬殊为相对平衡。过去,由于分灶吃饭。经济发达地区补贴很高,欠发达地区很少或没有。市局立足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全系统实行了一、二、三等的补贴标准,过去收益较高的市局机关,现在调整到较低的标准。这种相对均衡的利益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在简政放权中岗位调整人员的思想稳定,调动了绝大多数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2006年全省基层工商所业务知识竞赛,丹东工商局获得了抽测和预赛三个第一名、决赛第二名的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