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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诗歌大多以写景状物,抒情感怀为主,都具有鲜明的形象性和强烈的感情色彩,这是由诗歌的本质特征决定的。然而,在古典诗歌中,也不乏这样的一些作品,在景物的描绘和情感的抒发之中,传递出对自然万物的深刻观照和对社会的敏锐洞察,对人生的独到体悟和对宇宙的哲理思考,用理性视角在诗歌中开拓出一个丰富而深邃的艺术新境界。这类富含哲理意蕴的诗歌,我们在诗歌学习中应当予以关注和探究。
所谓诗歌的哲理意蕴,指的是作者蕴含在诗中的对于宇宙,对于人生所具有的意义和规律的思考,这种意义和规律往往超越了诗歌的具体形象,而带有了普遍适用的哲理意义和永恒的心理价值。如杜甫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表现出不怕困难,敢于攀登绝顶,俯视一切的雄心和气概。刘禹锡的“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寓示着新生事物蓬勃向上、必将取代旧的事物的道理。辛弃疾的“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写出了正义所向,不可阻挡之势。这些富有哲理的诗句,将理性思索寄寓在具体的事物当中,通过艺术形象来说理,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体现了一种思维的深度。
我们都知道,诗歌是形象的艺术,诗忌说理。然而在创作中,诗人为什么敢于用理性思考来表现诗歌的旨趣呢?原因在于:从文学创作的角度来谈,文学艺术是一种意识形态,它既是现实生活的客观反映,又是文学家的主观创造,是文学家根据自身对生活的理解,按照生活本身的形式,创造出超越生活之上的艺术形象。所以,文学中的形象必然带有作家强烈的感情色彩和独到的理性认知。诗歌是用形象思维来进行艺术构思和创作的,诗人创造的形象是和他的思想倾向分不开的。当诗人从现实的场景中选取材料,构思成诗歌形象的时候,他的世界观就成为形象的积极的评价者和组织者,并且构成形象的思想内容。因此,诗中的形象已经包含了作者的美学加工、思想评价和情感渲染。诗歌创造形象的过程,是诗人的思想感情和对客观事物的本质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形与神的统一,意与境的统一,情与景的统一,情与理的统一,是这种认识深化的具体表现。由此观之,在诗歌创作中,形象与思想不应当是对立的,它们都是从生活中产生,并从一开始就密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形象与思想的高度融合,感觉能力与理解能力的高度结合,是一切优秀作品的共同特点。诗忌说理,指的是诗歌不要生硬地、枯燥地、抽象地说理,而不是说在诗歌中不能揭示和宣扬哲理。诗歌创作中的形象思维,排斥的只是抽象的说理议论,若能“景入理势”,把道理与景物、情事溶化得浑然一体,天衣无缝,让读者不觉得它在说理,而理自在其中,这样诗中包含的哲理思想也就具有了形象的特点。通过形象思维来进行构思和表现的哲理,比一般的用逻辑思维来表现的抽象的说理,就具有了更为丰富而深广的内容,更为含蓄而又令人回味的艺术感染力和表现力,容易产生让读者意想不到的审美效果。如苏轼的《题西林壁》中“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两句,对生活规律性的认识经过在具体的场景描述当中提炼之后,超越了诗歌的感性内涵,进入一个引人思索、耐人寻味的艺术新境界,使诗歌具有了很强的理性美。再如叶绍翁的《游园不值》中“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景中寓理,给人以哲理的启示和精神的鼓舞。此外,如朱熹的《观书有感》中:“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对前两句所描绘的感性形象的理性认识,是从客观世界提炼出来的富有哲理意味的诗。这类现象还可以在其他诗歌中找到明证。
这类富含哲理意蕴的诗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哲理蕴含要以形象为基础,诗中所隐含的诗人的意志、意念、概念和思考,都必须建立在诗歌的形象之上。脱离了诗歌的形象来谈哲理,就会失去诗歌的独特魅力。二、诗歌的哲理意蕴必须是诗人个人的独特感受且要富有个性化地表现出来,而不是一般形式的表现。诗歌的这种哲理阐发是诗人在某种特定情况下的“具体而独特”的感受,它不是某一种抽象的理论,而是和具体的生活现象,和作者的情感体验融和在一起,因此,这种蕴含的哲理充满了鲜明的个性特征,充满了生动的色彩和展现出鲜活的生命。三、诗歌的哲理不是直白的,“理”不直说,诗人并没有明确点出哲理,而是寄寓在叙述、描写和抒情的言说当中,这是一种隐含性的表达,要借助读者的情感体验和审美评价才能品出其中的“言外之味,弦外之响”,体现出诗歌的含蓄蕴藉之美。总之,诗中包含的哲理意蕴要以形象和情感为基础,而形象和情感所创造的艺术境界又由于蕴含哲理而得以丰富和深化。
诗歌的这种哲理蕴含对其艺术表现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它突破了诗歌写景抒情的基本框架,扩大了诗歌的表现内涵,开拓了一个更为深邃而高远的艺术新境界,使这些哲理成为我们对自然对宇宙对人生的普遍认识和永恒价值。这类蕴含哲理的诗歌,闪耀着思想的火花,以形象的语言道出了生活的真谛,揭示出自然和人类社会普遍的真理,催人奋进,予人智慧,引人深思。鲜明的主题,隽永的诗味,深刻的哲理高度融合在一起,使这些诗歌千百年来脍炙人口,被广为传诵,体现了强大的生命力。
所谓诗歌的哲理意蕴,指的是作者蕴含在诗中的对于宇宙,对于人生所具有的意义和规律的思考,这种意义和规律往往超越了诗歌的具体形象,而带有了普遍适用的哲理意义和永恒的心理价值。如杜甫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表现出不怕困难,敢于攀登绝顶,俯视一切的雄心和气概。刘禹锡的“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寓示着新生事物蓬勃向上、必将取代旧的事物的道理。辛弃疾的“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写出了正义所向,不可阻挡之势。这些富有哲理的诗句,将理性思索寄寓在具体的事物当中,通过艺术形象来说理,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体现了一种思维的深度。
我们都知道,诗歌是形象的艺术,诗忌说理。然而在创作中,诗人为什么敢于用理性思考来表现诗歌的旨趣呢?原因在于:从文学创作的角度来谈,文学艺术是一种意识形态,它既是现实生活的客观反映,又是文学家的主观创造,是文学家根据自身对生活的理解,按照生活本身的形式,创造出超越生活之上的艺术形象。所以,文学中的形象必然带有作家强烈的感情色彩和独到的理性认知。诗歌是用形象思维来进行艺术构思和创作的,诗人创造的形象是和他的思想倾向分不开的。当诗人从现实的场景中选取材料,构思成诗歌形象的时候,他的世界观就成为形象的积极的评价者和组织者,并且构成形象的思想内容。因此,诗中的形象已经包含了作者的美学加工、思想评价和情感渲染。诗歌创造形象的过程,是诗人的思想感情和对客观事物的本质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形与神的统一,意与境的统一,情与景的统一,情与理的统一,是这种认识深化的具体表现。由此观之,在诗歌创作中,形象与思想不应当是对立的,它们都是从生活中产生,并从一开始就密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形象与思想的高度融合,感觉能力与理解能力的高度结合,是一切优秀作品的共同特点。诗忌说理,指的是诗歌不要生硬地、枯燥地、抽象地说理,而不是说在诗歌中不能揭示和宣扬哲理。诗歌创作中的形象思维,排斥的只是抽象的说理议论,若能“景入理势”,把道理与景物、情事溶化得浑然一体,天衣无缝,让读者不觉得它在说理,而理自在其中,这样诗中包含的哲理思想也就具有了形象的特点。通过形象思维来进行构思和表现的哲理,比一般的用逻辑思维来表现的抽象的说理,就具有了更为丰富而深广的内容,更为含蓄而又令人回味的艺术感染力和表现力,容易产生让读者意想不到的审美效果。如苏轼的《题西林壁》中“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两句,对生活规律性的认识经过在具体的场景描述当中提炼之后,超越了诗歌的感性内涵,进入一个引人思索、耐人寻味的艺术新境界,使诗歌具有了很强的理性美。再如叶绍翁的《游园不值》中“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景中寓理,给人以哲理的启示和精神的鼓舞。此外,如朱熹的《观书有感》中:“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对前两句所描绘的感性形象的理性认识,是从客观世界提炼出来的富有哲理意味的诗。这类现象还可以在其他诗歌中找到明证。
这类富含哲理意蕴的诗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哲理蕴含要以形象为基础,诗中所隐含的诗人的意志、意念、概念和思考,都必须建立在诗歌的形象之上。脱离了诗歌的形象来谈哲理,就会失去诗歌的独特魅力。二、诗歌的哲理意蕴必须是诗人个人的独特感受且要富有个性化地表现出来,而不是一般形式的表现。诗歌的这种哲理阐发是诗人在某种特定情况下的“具体而独特”的感受,它不是某一种抽象的理论,而是和具体的生活现象,和作者的情感体验融和在一起,因此,这种蕴含的哲理充满了鲜明的个性特征,充满了生动的色彩和展现出鲜活的生命。三、诗歌的哲理不是直白的,“理”不直说,诗人并没有明确点出哲理,而是寄寓在叙述、描写和抒情的言说当中,这是一种隐含性的表达,要借助读者的情感体验和审美评价才能品出其中的“言外之味,弦外之响”,体现出诗歌的含蓄蕴藉之美。总之,诗中包含的哲理意蕴要以形象和情感为基础,而形象和情感所创造的艺术境界又由于蕴含哲理而得以丰富和深化。
诗歌的这种哲理蕴含对其艺术表现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它突破了诗歌写景抒情的基本框架,扩大了诗歌的表现内涵,开拓了一个更为深邃而高远的艺术新境界,使这些哲理成为我们对自然对宇宙对人生的普遍认识和永恒价值。这类蕴含哲理的诗歌,闪耀着思想的火花,以形象的语言道出了生活的真谛,揭示出自然和人类社会普遍的真理,催人奋进,予人智慧,引人深思。鲜明的主题,隽永的诗味,深刻的哲理高度融合在一起,使这些诗歌千百年来脍炙人口,被广为传诵,体现了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