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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每一次编剧罢工都削弱了编剧的地位,是因为编剧们放弃得太快了。”写过《你的剧本逊毙了》的好莱坞资深编剧威廉·M·埃克斯认为,其实好莱坞编剧现在的地位也不高。但能够组织起“罢工”,在他们的中国同行看来已经很牛X了。中国编剧要罢工只能自己罢,集体罢工?谁理你。
这里面似乎透露出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编剧缺乏组织性以及缺乏领导。但其实也不是这样,在中国影视行业,编剧、导演、演员、摄像、灯光、美术等各个行当其实都是有组织的,不过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组织”的存在。而这些组织的功能,更多是服务大于维权。它们以“工作委员会”、“协会”之名成立,但并不像好莱坞的工会组织那样,能代表其成员与投资制片方开展旷日持久的维权之战。在维权方面,目前它们最经常做的事,是大家坐在一起,发发牢骚。
发牢骚并不能解决问题,但至少可以搏得舆论关注。在这个行业里,最吸引眼球的两个话题,一是报酬问题,二是保障(保险)问题。而与二者有关的事件,又常以激烈的方式登上媒体娱乐版。虽然这话题有些老调重弹,但在劳动节的时候说一说,又好像正是时候。
报酬:分红才是对权益的肯定
近日,一张1987年某电视剧摄制组演职人员酬金账本被曝光。账本中清晰地写到,某电视剧薪酬分配:导演700元,导演分镜头、摄像和男主角都是500元,女主角、美工、男配角、剪辑师都是400元,其他诸如道具、拟音、配音等人员也有相对不菲的薪酬。
这样一份薪酬表,在如今的影视业是不可想象的。如今所有大制作的影视作品,演员片酬普遍达到了总成本的1/2以上,有些甚至达到2/3。编剧报酬在一部戏的预算中占5%-10%,导演的片酬一般是比不上演员大腕的,但又比编剧强。剧组中普通的跟组演员、制片、场工、各工种的小助理们,每月能拿到的报酬不过两三千元。群众演员等临时工,每天只能拿到几十元报酬。
虽然近几年一直有呼声要降低演员大腕的片酬,“但是光把演员的片酬降低了,工作人员还是吃糠咽菜,还是不行”。中国电影导演协会秘书长何平如是说。
今年年初,编剧圈的维权行动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其中既有因编剧署名权引发的纠纷,因著作权而打的官司,因剧本被大改引起的控诉,也有因编剧酬劳问题引发的集体声讨。编剧一时间仿佛成了影视行业的维权“先锋”。
其实,目前国内编剧的稿酬相差非常悬殊,有5千元一集的编剧,也有十几万一集甚至几十万一集的编剧。但对刚入行的年轻编剧而言,要保障自己的劳动报酬权,普遍不是件容易的事。知名编剧汪海林和闫刚,年轻时也曾为讨回编剧尾款与投资方大打出手。编剧余飞甚至曾在背包里装着汽油去讨债。而那些因为懒得去法院起诉而放弃稿酬的编剧,亦大有人在。
2010年,近70名编剧加盟“喜多瑞”编剧经纪公司,欲抱团抗衡制片方并进行维权。编剧石康说,“没什么能阻挡编剧赚钱”。一位喜多瑞签约编剧则在受访时表示,“汪海林老师(喜多瑞发起人)他们不仅会跟投资方争取我们的署名权,还会提醒我们‘哪里有老虎出没’”。看来,行业协会在这方面功能的缺失,已迫使编剧们开始协力“自救”。
去年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有关“二次付酬”的条款引起了制片公司的强烈反弹(当制片方每次授权电视台等平台播放作品时,创作参与者可以再次甚至多次要求制片方支付报酬)。制片公司认为“二次付酬”增加成本,会毁了制片业,不可能实际操作。但是,导演、编剧、摄像、灯光等行业都表达了对“二次付酬”条款的支持。
据悉,《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目前仍在征求意见中。不过制片方对于“二次付酬”的强烈反对并没有浇灭影视创作者对于“分红”的渴望与热情。
在近期上映的电影《厨子戏子痞子》中,主演张涵予、刘烨和黄渤都以片酬“入股”的方式成为老板,参与票房分红。第一次当老板的黄渤认为,这是“抓住历史给的机遇,自己掏钱不再受制片人压迫”。虽然片酬(稿酬)入股拍片方式不太可能成为影视投资的主流,但分红意味着对创作者权益的肯定,影视行业不乏有创作者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
保险:主要靠自觉
女演员聂鑫遭遇严重车祸、制片方坐视不管的事情,日前通过聂鑫父亲的发声获得了广泛的关注。之后,片方先行支付45万元作为医疗费。而这位年轻演员的遭遇,也让外界开始关注影视行业从业者的工作状况与权益保障。
据了解,现在剧组一般都会为主创人员购买短期的团体意外伤害险,只要是拍摄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致伤基本都可以适用。但是针对演员来说,视演员名气大小,保额与保费都相差甚远,从几万元到上千万不等。也有“无良”剧组,为了节省开支,在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下让演员挑战高难度动作。此前就有媒体报道,演员王挺在拍摄电视剧《高粱红了》时被意外炸伤,由于剧组没有给他购买保险,只肯赔偿2万元医疗费。最终,王挺还是在法院的判决下才要到了70万元的赔偿金,外界称之为“天价误工费”。
法律界人士提醒,其实针对没有“保险”的演员们,在拍戏过程中受伤,无论有没有签订协议,都属于工伤,“只要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就算是群众演员,也应该由剧组承担责任”。
前面说的是意外伤害保险,而对大多数影视从业者来说,还有一种保险,是他们甚至不敢想的。在今年年初举办的中广协电视剧导演工作委员会年会上,有一个小插曲。一位老导演因为退休后没有收入,连从外地到山东来参加导演年会的路费都只能向子女拿,这事说起来让人心酸,也令人深思:影视行业的从业者该如何养老?
在美国,工会组织会为其成员推出健康保险和退休养老计划,为大家解决后顾之忧。但是中国的影视行业还欠缺这样的意识。例如演员,由于演员大多签的是演艺合约,而非劳动合同,所以很少有经纪公司会给演员上“五险一金”。“买保险”这件事,在演员这一行主要靠自己自觉。
成立于2003年横店影视城演员公会,是国内少有的服务于群众演员的组织。如今,公会注册演员已达1万余人。据报道,其所做的事,包括为“漂”在横店的群众演员建住宿楼、培训室、活动室;办理横店免费公交乘车卡;为演员争取夜间拍戏补贴、淋雨费等福利;演员受伤时,为他们争取各种补助;对签约演员实行保底年薪制。甚至,公会演员与横店影视城正式员工一样,享受购买员工房待遇……如果这些保障都能落到实处并推而广之,将是影视业之幸事。
这里面似乎透露出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编剧缺乏组织性以及缺乏领导。但其实也不是这样,在中国影视行业,编剧、导演、演员、摄像、灯光、美术等各个行当其实都是有组织的,不过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组织”的存在。而这些组织的功能,更多是服务大于维权。它们以“工作委员会”、“协会”之名成立,但并不像好莱坞的工会组织那样,能代表其成员与投资制片方开展旷日持久的维权之战。在维权方面,目前它们最经常做的事,是大家坐在一起,发发牢骚。
发牢骚并不能解决问题,但至少可以搏得舆论关注。在这个行业里,最吸引眼球的两个话题,一是报酬问题,二是保障(保险)问题。而与二者有关的事件,又常以激烈的方式登上媒体娱乐版。虽然这话题有些老调重弹,但在劳动节的时候说一说,又好像正是时候。
报酬:分红才是对权益的肯定
近日,一张1987年某电视剧摄制组演职人员酬金账本被曝光。账本中清晰地写到,某电视剧薪酬分配:导演700元,导演分镜头、摄像和男主角都是500元,女主角、美工、男配角、剪辑师都是400元,其他诸如道具、拟音、配音等人员也有相对不菲的薪酬。
这样一份薪酬表,在如今的影视业是不可想象的。如今所有大制作的影视作品,演员片酬普遍达到了总成本的1/2以上,有些甚至达到2/3。编剧报酬在一部戏的预算中占5%-10%,导演的片酬一般是比不上演员大腕的,但又比编剧强。剧组中普通的跟组演员、制片、场工、各工种的小助理们,每月能拿到的报酬不过两三千元。群众演员等临时工,每天只能拿到几十元报酬。
虽然近几年一直有呼声要降低演员大腕的片酬,“但是光把演员的片酬降低了,工作人员还是吃糠咽菜,还是不行”。中国电影导演协会秘书长何平如是说。
今年年初,编剧圈的维权行动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其中既有因编剧署名权引发的纠纷,因著作权而打的官司,因剧本被大改引起的控诉,也有因编剧酬劳问题引发的集体声讨。编剧一时间仿佛成了影视行业的维权“先锋”。
其实,目前国内编剧的稿酬相差非常悬殊,有5千元一集的编剧,也有十几万一集甚至几十万一集的编剧。但对刚入行的年轻编剧而言,要保障自己的劳动报酬权,普遍不是件容易的事。知名编剧汪海林和闫刚,年轻时也曾为讨回编剧尾款与投资方大打出手。编剧余飞甚至曾在背包里装着汽油去讨债。而那些因为懒得去法院起诉而放弃稿酬的编剧,亦大有人在。
2010年,近70名编剧加盟“喜多瑞”编剧经纪公司,欲抱团抗衡制片方并进行维权。编剧石康说,“没什么能阻挡编剧赚钱”。一位喜多瑞签约编剧则在受访时表示,“汪海林老师(喜多瑞发起人)他们不仅会跟投资方争取我们的署名权,还会提醒我们‘哪里有老虎出没’”。看来,行业协会在这方面功能的缺失,已迫使编剧们开始协力“自救”。
去年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有关“二次付酬”的条款引起了制片公司的强烈反弹(当制片方每次授权电视台等平台播放作品时,创作参与者可以再次甚至多次要求制片方支付报酬)。制片公司认为“二次付酬”增加成本,会毁了制片业,不可能实际操作。但是,导演、编剧、摄像、灯光等行业都表达了对“二次付酬”条款的支持。
据悉,《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目前仍在征求意见中。不过制片方对于“二次付酬”的强烈反对并没有浇灭影视创作者对于“分红”的渴望与热情。
在近期上映的电影《厨子戏子痞子》中,主演张涵予、刘烨和黄渤都以片酬“入股”的方式成为老板,参与票房分红。第一次当老板的黄渤认为,这是“抓住历史给的机遇,自己掏钱不再受制片人压迫”。虽然片酬(稿酬)入股拍片方式不太可能成为影视投资的主流,但分红意味着对创作者权益的肯定,影视行业不乏有创作者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
保险:主要靠自觉
女演员聂鑫遭遇严重车祸、制片方坐视不管的事情,日前通过聂鑫父亲的发声获得了广泛的关注。之后,片方先行支付45万元作为医疗费。而这位年轻演员的遭遇,也让外界开始关注影视行业从业者的工作状况与权益保障。
据了解,现在剧组一般都会为主创人员购买短期的团体意外伤害险,只要是拍摄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致伤基本都可以适用。但是针对演员来说,视演员名气大小,保额与保费都相差甚远,从几万元到上千万不等。也有“无良”剧组,为了节省开支,在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下让演员挑战高难度动作。此前就有媒体报道,演员王挺在拍摄电视剧《高粱红了》时被意外炸伤,由于剧组没有给他购买保险,只肯赔偿2万元医疗费。最终,王挺还是在法院的判决下才要到了70万元的赔偿金,外界称之为“天价误工费”。
法律界人士提醒,其实针对没有“保险”的演员们,在拍戏过程中受伤,无论有没有签订协议,都属于工伤,“只要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就算是群众演员,也应该由剧组承担责任”。
前面说的是意外伤害保险,而对大多数影视从业者来说,还有一种保险,是他们甚至不敢想的。在今年年初举办的中广协电视剧导演工作委员会年会上,有一个小插曲。一位老导演因为退休后没有收入,连从外地到山东来参加导演年会的路费都只能向子女拿,这事说起来让人心酸,也令人深思:影视行业的从业者该如何养老?
在美国,工会组织会为其成员推出健康保险和退休养老计划,为大家解决后顾之忧。但是中国的影视行业还欠缺这样的意识。例如演员,由于演员大多签的是演艺合约,而非劳动合同,所以很少有经纪公司会给演员上“五险一金”。“买保险”这件事,在演员这一行主要靠自己自觉。
成立于2003年横店影视城演员公会,是国内少有的服务于群众演员的组织。如今,公会注册演员已达1万余人。据报道,其所做的事,包括为“漂”在横店的群众演员建住宿楼、培训室、活动室;办理横店免费公交乘车卡;为演员争取夜间拍戏补贴、淋雨费等福利;演员受伤时,为他们争取各种补助;对签约演员实行保底年薪制。甚至,公会演员与横店影视城正式员工一样,享受购买员工房待遇……如果这些保障都能落到实处并推而广之,将是影视业之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