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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1日,上海市质监局公布2009年第4季度上海市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其中,上海虹金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虹金”牌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560mm TDL08Z;生产日期/批号:2009年7月),“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重量;绝缘性能;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项目不合格。
专家:
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重量、绝缘性能、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不合格,易引起交通事故
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重量、绝缘性能、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不合格,会产生哪些影响呢?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相关专家。专家表示: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重量、绝缘性能、欠压、过流保护功能都是关系电动车行驶安全的重要指标。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是关键性安全指标,且是否决项;国家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整车质量(重量)超重的电动车车会影响制动效果,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由于惯性大,可能会造成一时刹不住车,易引起交通事故。绝缘性能:国家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的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均不应带电;其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欠压、过流保护是为了防止蓄电池深放电而被损坏,以保护蓄电池的使用寿命。该项目不合格表现形式主要是欠压、过流参数实测值不符合说明书明示的要求。
律师:
消费者如因购买或使用抽查不合格产品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可依法将厂商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315热线网(www.315rx.com)法律顾问王律师。王律师表示,消费者如购买到抽查不合格的上海虹金“560mm TDL08Z”电动自行车可依法将厂商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虹金电动自行车公司:
由于我公司没有专门做车架振动试验的设备,致使供应商将不合格产品送到我公司
针对上海虹金“560mm TDL08Z”电动自行车抽查不合格一事,2010年1月12日16时6分,记者就以下问题书面采访了上海虹金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1.贵公司为何会出现产品抽查不合格情况?
2.目前,不合格产品一共生产多少?已售出多少?未售出的还有多少?
3.对于购买了不合格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贵公司如何保障?
4.对未售出的不合格产品,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
5.贵公司如何处理此次质量危机,将采取什么措施来重新树立消费者购买贵公司产品的信心?
上海虹金自行车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确认收到采访函件。2010年1月13日16时30分,该公司质量部吴经理给记者发来书面回复,函中称:
“……本次抽查的产品属于以前的老产品,已有很长时间未生产了,正是由于库存的时间较长,才造成绝缘性能等不合格。还有,由于我公司没有专门做车架振动试验的设备,致使供应商将不合格的产品送到我公司。……目前,上述产品一共生产6台,已售出2台,未售出的还有4台。”
据记者了解,上海虹金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高科技开发园区,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公司员工300多人。自2003年正式投产以来,虹金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就致力于电动自行车的开发与生产,是国内专业从事集电动车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休的专业性企业,至今已经在市场上成功的推出了各系列虹金牌电动车,多款产品获得国家外形专利及各项荣誉证书。
上海虹金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志金曾表示:虹金公司自正式投产以来,始终以“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服务”的市场理念服务于广大消费者。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组织生产;严格检测出厂的产品,力争达到100%的合格率,让广大消费者购买时无后顾之忧。优良的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使“虹金”这个品牌赢得了同行业的一致好评。作为一家获得诸多殊荣的自行车企业,此次抽查不合格事件说明了什么?将产品质量问题归咎于供应商,是其是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记者真诚地希望,上海虹金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能够正视企业荣誉,严抓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可以信赖的自行车产品!
专家:
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重量、绝缘性能、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不合格,易引起交通事故
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重量、绝缘性能、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不合格,会产生哪些影响呢?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相关专家。专家表示: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重量、绝缘性能、欠压、过流保护功能都是关系电动车行驶安全的重要指标。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是关键性安全指标,且是否决项;国家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整车质量(重量)超重的电动车车会影响制动效果,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由于惯性大,可能会造成一时刹不住车,易引起交通事故。绝缘性能:国家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的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均不应带电;其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欠压、过流保护是为了防止蓄电池深放电而被损坏,以保护蓄电池的使用寿命。该项目不合格表现形式主要是欠压、过流参数实测值不符合说明书明示的要求。
律师:
消费者如因购买或使用抽查不合格产品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可依法将厂商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315热线网(www.315rx.com)法律顾问王律师。王律师表示,消费者如购买到抽查不合格的上海虹金“560mm TDL08Z”电动自行车可依法将厂商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虹金电动自行车公司:
由于我公司没有专门做车架振动试验的设备,致使供应商将不合格产品送到我公司
针对上海虹金“560mm TDL08Z”电动自行车抽查不合格一事,2010年1月12日16时6分,记者就以下问题书面采访了上海虹金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
1.贵公司为何会出现产品抽查不合格情况?
2.目前,不合格产品一共生产多少?已售出多少?未售出的还有多少?
3.对于购买了不合格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贵公司如何保障?
4.对未售出的不合格产品,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
5.贵公司如何处理此次质量危机,将采取什么措施来重新树立消费者购买贵公司产品的信心?
上海虹金自行车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确认收到采访函件。2010年1月13日16时30分,该公司质量部吴经理给记者发来书面回复,函中称:
“……本次抽查的产品属于以前的老产品,已有很长时间未生产了,正是由于库存的时间较长,才造成绝缘性能等不合格。还有,由于我公司没有专门做车架振动试验的设备,致使供应商将不合格的产品送到我公司。……目前,上述产品一共生产6台,已售出2台,未售出的还有4台。”
据记者了解,上海虹金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高科技开发园区,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公司员工300多人。自2003年正式投产以来,虹金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就致力于电动自行车的开发与生产,是国内专业从事集电动车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休的专业性企业,至今已经在市场上成功的推出了各系列虹金牌电动车,多款产品获得国家外形专利及各项荣誉证书。
上海虹金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志金曾表示:虹金公司自正式投产以来,始终以“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服务”的市场理念服务于广大消费者。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组织生产;严格检测出厂的产品,力争达到100%的合格率,让广大消费者购买时无后顾之忧。优良的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使“虹金”这个品牌赢得了同行业的一致好评。作为一家获得诸多殊荣的自行车企业,此次抽查不合格事件说明了什么?将产品质量问题归咎于供应商,是其是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记者真诚地希望,上海虹金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能够正视企业荣誉,严抓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可以信赖的自行车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