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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管仲辅助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史记·齐太公世家》),功业伟大。战国时,《管子》已经广为流传。根据《韩非子》的记载,当时诸多百姓讨论治国问题,很多人家藏有商鞅、管仲的法令篇章,“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韩非子·五蠹》),说明在秦统一之前,《管子》书在诸侯国中有较大影响。
《管子》主要记载了春秋齐桓公时期的政策法规、历史故事;亦有战国时期田齐的政策,展现了齐国桓公时期至战国齐国的治国理念。《管子》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重视工商与贸易。
因为重视工商业,管仲在齐国都城临淄设立“工商之乡六”(《管子·小匡》),就是在齐国都城设立六个手工业、商业之乡,其中“市立三乡”,按照当时乡、里的组织系统,在临淄居住商人的市,分设三乡,每乡有四十个里的居民组织,每里有五十户,“包括坐贾行商两种商人”(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P223)。
齐国的工商管理机构,设置负责相关事务的官吏。“工正”是专管官府手工业的官员,负责管理手工业作坊和各种工匠。“工师”负责考核各行各业工匠的技术优劣,审定各个时节的手工项目和种类,检查产品质量。“铁官”主管铁业,包括铁的冶炼、铁器的制造,如负责生产女工用的针、剪刀;农民耕耘用的农具犁、锄等,工匠用的斧、锯、锥、凿等。此外,还设立金融货币机构,这些机构及官职的设立体现出《管子》对工商业的重视。
管子实行轻税措施,鼓励工商业的发展。首先,放宽关税和市场税的征收,税率只有五十分之一,也就是百分之二,即“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管子·大匡》)。其次,关税和市税只征收一项,不得重复征收。对空车来的、身背货物徒步而来的其他诸侯国商人均不征税,有时还免费提供存放货物的场地或仓库,体现了《管子》薄征商税的经济思想。齐国这种优惠的关税征收政策,有利于工商业发展,很受各诸侯国客商的欢迎,这为齐国积累了大量财富。
通过市场调控物价。《管子》认为,应在货物价格的上下波动中求其平衡,为国家谋利。利用价格与价值的相對关系,间接刺激价格上涨,来调控国家的经济。《管子·轻重丁》记载:“君守布则籍于麻,十倍其贾,布五十倍其贾,此数也。”这里是说,国君要想国家库存的布匹增值,就要提高市面上织布所用的原料——麻的税收,因为成品价格的涨幅一般高于原材料的价格涨幅。政府对麻加税,使麻的价格升高十倍的话,麻的制成品——布匹的价格可能会上涨五十倍。同样,若是国家库存丝织品,则应当提高市面上丝织品所用的原材料——细丝的税收,丝的价格上涨可以刺激丝织品的价格上涨。国家利用价格上涨的机会,出售布匹、丝织品,增加国家收入。
《管子》认为,善于治国的人,通过同类商品价格高低波动,用国家政令的缓急作为方法,调控、掌握物资,国家财富可由原来的一,增长为百。用这种方法,国家财用就能像从江河大海取水一样方便,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终而又始。国家利用行政命令来调控经济,调节商品的价格和消费,同时积累国家财富。要调控经济,国家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各地物品交换增多,市场上商品种类多样。在众多商品中,盐、铁需求量较大。因为盐是餐饭中的必需品,就是价格上涨数倍,人们也不得不买。铁的制成品在生活中也必不可少。齐桓公时期,管仲相齐,推行盐铁官营政策,通过税收,使齐国财力大增,“桓公遂用区区之齐合诸侯,显伯名”(《汉书·食货志》)。
根据《管子》的记载,在冬十月至次年正月农闲的时候,齐国使若干劳动力煮渤海湾下的卤水为盐,总量达到三万多钟之后,则停止煮盐。食盐的总量有限,必然促使其价格居于高位。人人必需食盐,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盐。一个万乘的大国,人口总数千万人不止。合计起来,每天卖盐,国家可收的盈利能达到二百万钱,一月可得六千万钱。齐国还将盐卖到其他诸侯国家来获利,这就是煮海为盐,向天下售卖,获得利益。
铁对于民生也很重要。因为每一位妇女至少要有一根针、一把剪刀,然后才能做针线活。每一位农夫必须有一把耒、一把耜、一把大锄,然后才能干农活。每一位木匠,必须有一斧、一锯、一锥、一凿,然后才能做工。当时齐国一人一月的税收大概是三十钱,若是每根针的价格增加一钱,三十根针的加价收入,就等于一个人每月所纳的人口税。每把剪刀加价六钱,五把剪刀的加价收入就等于一个人每月所纳的人口税。每把耜铁加价十钱,三把耜铁的加价收入就等于一个人所纳的人口税。盐在百姓饭食中不可缺少,铁是民用不可或缺之器。盐铁作为人民的日常必需品,却又不能人人生产。盐铁专卖可以增加齐国财政收入,利归国家;可以减免农田赋税,农民减轻负担;可以抑制富商大贾谋取暴利,减少商贾对百姓的财富兼并。这是一项大利益,也是收获财富的重要手段。鉴于此,《管子》主张国家管理盐铁经营。
国家参与国内粮食的买卖,可以使国家获利,财政充裕;又能平抑物价,安定民众生活,同时还能阻止“大贾蓄家”操纵市场,豪夺百姓。《管子·山国轨》讲了齐国对经济的规划和干预办法,是以乡、县为单位进行规划。需要掌握田地、人口数量,通过知晓一乡一县田地收获的粮食总量,与人口所需食物作出计算,算出土地肥沃地区能够剩下多少粮食,田地贫瘠地区粮食不足的数量,由此为基础,制定基本规划。粮食生产不足的时候,由国家先贷款给农民。一家之中,人口多者贷放多,人口少者贷放少。等到粮食收获后,百姓的贷款按谷价折算,百姓以谷物缴还国家。这样,农民收获的大量谷物集中于国家府库中,等到谷价上涨时,国家可以抛售谷物,获得巨大利润,富裕国家。
在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的条件下,齐国也参与国内纺织产品买卖。国家根据掌握的乡里成年女性从事纺织的人数,计算出每个家庭自用的纺织品总量,对有余的产品,按照市价折合为货币,购买储存。当这些纺织品的市场价格上升时,就售出以获得收益。国家对牛马、器械、山泽物品也预购储存,及时卖出,以充实国家财政。售出这些货物的同时,又有平抑物价的作用,安定了百姓的生活,同时防止了商人的囤积居奇、谋取暴利。 《管子》主张国家要干预社会财富的增殖,调节社会贫富,通过必要的措施,做到“利出一孔”。主张国家对有关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加以不同程度的控制,既为君主和国家创造巨大的财政收入,又可抑制兼并或私家势力。
《管子》认为,其他诸侯国的商人来到齐国,需要吃饭、消费,这增加了齐国的财政收入。商人们用运来的货物,换取手中没有的货物,从齐国低价买进物品,到其他诸侯国高价卖出,“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买贱鬻贵”(《管子·小匡》),加速商品的交换和流通,丰富了生活用品的供应。
为吸引客商,齐国为他们提供了优质的服务。政府为齐国之外的客商设立招待客栈,为他们提供食宿之便,还有很好的服务,“为诸侯之商贾立客舍,一乘者有食,三乘者有色寂,五乘者有伍养”(《管子·轻重乙》)。齐国对驾一乘(一乘,一车四马)来的商人提供免费饭食;对驾三乘到齐国的商人,加供喂马的草料;对驾五乘到齐国的商人,再配备五名服务人员,这吸引大量的商人来齐国经商。为了吸引商旅,齐国还专门修整了道路,建立了驿站;制定迎送客商的制度,为宾客提供便利,保证他们钱财无损和人身安全。
齐国以生产食盐著称,盐是齐国换取其他诸侯国资金的重要商品。晋、宋、卫等内陆地区的诸侯国,当地不产盐,百姓吃不上食盐的话,人会浮肿;要守御国家,盐的作用特别重要,“国无盐则肿,守圉之国,用盐独甚”(《管子·轻重甲》)。齐国销售食盐至这些诸侯国,获得巨额利润。
《管子》主张以轻重之术,与诸侯国之间贸易,在商品价格上采取合理政策,“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管子·地数》),天下某种物资的价格高,则齐国价格高;天下某种物资的价格低,则齐国的价格随之降低。在与诸侯国之间贸易时,《管子》特别强调运用价格政策,争夺其他诸侯国的重要物资,通过轻重调节,引进外财,使其他诸侯国的物资流向齐国,以增加本国的财富和经济实力,以高价吸引齐国紧缺的物资,因为要招徕天下精美的资材,必须提高物品价格。
其他诸侯国生产的物资,齐国若是特别需要,则采用“天下下我高,天下轻我重”(《管子·轻重乙》)的策略,抬高价格,鼓励输入,在齐国储藏。比如有的诸侯国的谷价是十,齐国的谷价是二十,那么诸侯国的粮食就流归齐国,“彼诸侯之谷十,使吾国谷二十,则诸侯谷归吾国矣”(《管子·轻重甲》)。一方面,管子对本国所拥有的粮食和其他重要物资,竭尽全力地“守”,保存在国内。另一方面,管子对别国所拥有的粮食或其他重要物资,想方设法“射”,大量吸引到自己的国家。具体办法就是“谨守重流”,执行高价流通政策,保持本国的粮食和重要物资的高价位。对本国需要卖到其他诸侯国的物资则采取“天下高而我下”的做法,使这些物品的价格低于诸侯国,以对外倾销,在竞争中取胜。最终目的是天下的粮食和重要物资皆备于我,国家有大量的物资储备,可以调控本国经济,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诸侯国的经济,就可以“御天下”,“朝天下”,无敌于天下了。
姜太公封齐之后,按照有周制度管理国家,同时能够与齐国的自然经济特色相结合,“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史记·齐太公世家》),遵循本地的经济发展规律,齐国很快富强壮大。到齐桓公时,任用管仲为相。管仲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士、农、工、商四种职业,划分人口居住区,使四民分工劳作,安心本职,这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劳动效率的提高。从春秋齐桓公时期至战国末年,齐国的工商与贸易政策具有很强的延续性。在工商业方面,设官分职管理,重视市场的作用,利用价格波动,增加国家收入。齐国对盐、铁和其他有关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进行不同程度的控制,既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又抑制兼并私家势力。齐国通过对重要物资的行政干预,以增加国家财富;重视与其他诸侯国的贸易,以加速商品的交换和流通,丰富百姓生活用品的供应,推动齐国的生产发展。
(作者系山東理工大学齐文化研究院教授。)
《管子》主要记载了春秋齐桓公时期的政策法规、历史故事;亦有战国时期田齐的政策,展现了齐国桓公时期至战国齐国的治国理念。《管子》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重视工商与贸易。
工商管理
因为重视工商业,管仲在齐国都城临淄设立“工商之乡六”(《管子·小匡》),就是在齐国都城设立六个手工业、商业之乡,其中“市立三乡”,按照当时乡、里的组织系统,在临淄居住商人的市,分设三乡,每乡有四十个里的居民组织,每里有五十户,“包括坐贾行商两种商人”(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P223)。
齐国的工商管理机构,设置负责相关事务的官吏。“工正”是专管官府手工业的官员,负责管理手工业作坊和各种工匠。“工师”负责考核各行各业工匠的技术优劣,审定各个时节的手工项目和种类,检查产品质量。“铁官”主管铁业,包括铁的冶炼、铁器的制造,如负责生产女工用的针、剪刀;农民耕耘用的农具犁、锄等,工匠用的斧、锯、锥、凿等。此外,还设立金融货币机构,这些机构及官职的设立体现出《管子》对工商业的重视。
管子实行轻税措施,鼓励工商业的发展。首先,放宽关税和市场税的征收,税率只有五十分之一,也就是百分之二,即“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管子·大匡》)。其次,关税和市税只征收一项,不得重复征收。对空车来的、身背货物徒步而来的其他诸侯国商人均不征税,有时还免费提供存放货物的场地或仓库,体现了《管子》薄征商税的经济思想。齐国这种优惠的关税征收政策,有利于工商业发展,很受各诸侯国客商的欢迎,这为齐国积累了大量财富。
通过市场调控物价。《管子》认为,应在货物价格的上下波动中求其平衡,为国家谋利。利用价格与价值的相對关系,间接刺激价格上涨,来调控国家的经济。《管子·轻重丁》记载:“君守布则籍于麻,十倍其贾,布五十倍其贾,此数也。”这里是说,国君要想国家库存的布匹增值,就要提高市面上织布所用的原料——麻的税收,因为成品价格的涨幅一般高于原材料的价格涨幅。政府对麻加税,使麻的价格升高十倍的话,麻的制成品——布匹的价格可能会上涨五十倍。同样,若是国家库存丝织品,则应当提高市面上丝织品所用的原材料——细丝的税收,丝的价格上涨可以刺激丝织品的价格上涨。国家利用价格上涨的机会,出售布匹、丝织品,增加国家收入。
《管子》认为,善于治国的人,通过同类商品价格高低波动,用国家政令的缓急作为方法,调控、掌握物资,国家财富可由原来的一,增长为百。用这种方法,国家财用就能像从江河大海取水一样方便,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终而又始。国家利用行政命令来调控经济,调节商品的价格和消费,同时积累国家财富。要调控经济,国家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盐铁官营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各地物品交换增多,市场上商品种类多样。在众多商品中,盐、铁需求量较大。因为盐是餐饭中的必需品,就是价格上涨数倍,人们也不得不买。铁的制成品在生活中也必不可少。齐桓公时期,管仲相齐,推行盐铁官营政策,通过税收,使齐国财力大增,“桓公遂用区区之齐合诸侯,显伯名”(《汉书·食货志》)。
根据《管子》的记载,在冬十月至次年正月农闲的时候,齐国使若干劳动力煮渤海湾下的卤水为盐,总量达到三万多钟之后,则停止煮盐。食盐的总量有限,必然促使其价格居于高位。人人必需食盐,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盐。一个万乘的大国,人口总数千万人不止。合计起来,每天卖盐,国家可收的盈利能达到二百万钱,一月可得六千万钱。齐国还将盐卖到其他诸侯国家来获利,这就是煮海为盐,向天下售卖,获得利益。
铁对于民生也很重要。因为每一位妇女至少要有一根针、一把剪刀,然后才能做针线活。每一位农夫必须有一把耒、一把耜、一把大锄,然后才能干农活。每一位木匠,必须有一斧、一锯、一锥、一凿,然后才能做工。当时齐国一人一月的税收大概是三十钱,若是每根针的价格增加一钱,三十根针的加价收入,就等于一个人每月所纳的人口税。每把剪刀加价六钱,五把剪刀的加价收入就等于一个人每月所纳的人口税。每把耜铁加价十钱,三把耜铁的加价收入就等于一个人所纳的人口税。盐在百姓饭食中不可缺少,铁是民用不可或缺之器。盐铁作为人民的日常必需品,却又不能人人生产。盐铁专卖可以增加齐国财政收入,利归国家;可以减免农田赋税,农民减轻负担;可以抑制富商大贾谋取暴利,减少商贾对百姓的财富兼并。这是一项大利益,也是收获财富的重要手段。鉴于此,《管子》主张国家管理盐铁经营。
国家参与国内物品买卖
国家参与国内粮食的买卖,可以使国家获利,财政充裕;又能平抑物价,安定民众生活,同时还能阻止“大贾蓄家”操纵市场,豪夺百姓。《管子·山国轨》讲了齐国对经济的规划和干预办法,是以乡、县为单位进行规划。需要掌握田地、人口数量,通过知晓一乡一县田地收获的粮食总量,与人口所需食物作出计算,算出土地肥沃地区能够剩下多少粮食,田地贫瘠地区粮食不足的数量,由此为基础,制定基本规划。粮食生产不足的时候,由国家先贷款给农民。一家之中,人口多者贷放多,人口少者贷放少。等到粮食收获后,百姓的贷款按谷价折算,百姓以谷物缴还国家。这样,农民收获的大量谷物集中于国家府库中,等到谷价上涨时,国家可以抛售谷物,获得巨大利润,富裕国家。
在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的条件下,齐国也参与国内纺织产品买卖。国家根据掌握的乡里成年女性从事纺织的人数,计算出每个家庭自用的纺织品总量,对有余的产品,按照市价折合为货币,购买储存。当这些纺织品的市场价格上升时,就售出以获得收益。国家对牛马、器械、山泽物品也预购储存,及时卖出,以充实国家财政。售出这些货物的同时,又有平抑物价的作用,安定了百姓的生活,同时防止了商人的囤积居奇、谋取暴利。 《管子》主张国家要干预社会财富的增殖,调节社会贫富,通过必要的措施,做到“利出一孔”。主张国家对有关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加以不同程度的控制,既为君主和国家创造巨大的财政收入,又可抑制兼并或私家势力。
重视与诸侯国的贸易交往
《管子》认为,其他诸侯国的商人来到齐国,需要吃饭、消费,这增加了齐国的财政收入。商人们用运来的货物,换取手中没有的货物,从齐国低价买进物品,到其他诸侯国高价卖出,“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买贱鬻贵”(《管子·小匡》),加速商品的交换和流通,丰富了生活用品的供应。
为吸引客商,齐国为他们提供了优质的服务。政府为齐国之外的客商设立招待客栈,为他们提供食宿之便,还有很好的服务,“为诸侯之商贾立客舍,一乘者有食,三乘者有色寂,五乘者有伍养”(《管子·轻重乙》)。齐国对驾一乘(一乘,一车四马)来的商人提供免费饭食;对驾三乘到齐国的商人,加供喂马的草料;对驾五乘到齐国的商人,再配备五名服务人员,这吸引大量的商人来齐国经商。为了吸引商旅,齐国还专门修整了道路,建立了驿站;制定迎送客商的制度,为宾客提供便利,保证他们钱财无损和人身安全。
齐国以生产食盐著称,盐是齐国换取其他诸侯国资金的重要商品。晋、宋、卫等内陆地区的诸侯国,当地不产盐,百姓吃不上食盐的话,人会浮肿;要守御国家,盐的作用特别重要,“国无盐则肿,守圉之国,用盐独甚”(《管子·轻重甲》)。齐国销售食盐至这些诸侯国,获得巨额利润。
《管子》主张以轻重之术,与诸侯国之间贸易,在商品价格上采取合理政策,“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管子·地数》),天下某种物资的价格高,则齐国价格高;天下某种物资的价格低,则齐国的价格随之降低。在与诸侯国之间贸易时,《管子》特别强调运用价格政策,争夺其他诸侯国的重要物资,通过轻重调节,引进外财,使其他诸侯国的物资流向齐国,以增加本国的财富和经济实力,以高价吸引齐国紧缺的物资,因为要招徕天下精美的资材,必须提高物品价格。
其他诸侯国生产的物资,齐国若是特别需要,则采用“天下下我高,天下轻我重”(《管子·轻重乙》)的策略,抬高价格,鼓励输入,在齐国储藏。比如有的诸侯国的谷价是十,齐国的谷价是二十,那么诸侯国的粮食就流归齐国,“彼诸侯之谷十,使吾国谷二十,则诸侯谷归吾国矣”(《管子·轻重甲》)。一方面,管子对本国所拥有的粮食和其他重要物资,竭尽全力地“守”,保存在国内。另一方面,管子对别国所拥有的粮食或其他重要物资,想方设法“射”,大量吸引到自己的国家。具体办法就是“谨守重流”,执行高价流通政策,保持本国的粮食和重要物资的高价位。对本国需要卖到其他诸侯国的物资则采取“天下高而我下”的做法,使这些物品的价格低于诸侯国,以对外倾销,在竞争中取胜。最终目的是天下的粮食和重要物资皆备于我,国家有大量的物资储备,可以调控本国经济,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诸侯国的经济,就可以“御天下”,“朝天下”,无敌于天下了。
姜太公封齐之后,按照有周制度管理国家,同时能够与齐国的自然经济特色相结合,“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史记·齐太公世家》),遵循本地的经济发展规律,齐国很快富强壮大。到齐桓公时,任用管仲为相。管仲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士、农、工、商四种职业,划分人口居住区,使四民分工劳作,安心本职,这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劳动效率的提高。从春秋齐桓公时期至战国末年,齐国的工商与贸易政策具有很强的延续性。在工商业方面,设官分职管理,重视市场的作用,利用价格波动,增加国家收入。齐国对盐、铁和其他有关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进行不同程度的控制,既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又抑制兼并私家势力。齐国通过对重要物资的行政干预,以增加国家财富;重视与其他诸侯国的贸易,以加速商品的交换和流通,丰富百姓生活用品的供应,推动齐国的生产发展。
(作者系山東理工大学齐文化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