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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是我国可持续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节能减排的目标、环境治理规划、气候变化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和社会的核心工作之一。作为硬性目标的节能减排指标,使得政府政策的力度、全民参与的程度,都前所未有。从2006年中到2008年底,平均一个星期我国出台一个国家层次的节能减排政策,这在人类历史上都是没有过的。我国的节能减排确实是全球的一个浩大工程,方方面面的投入都远高于其他国家的努力。
更积极的环保标准
中国经济在未来十年中仍将维持较快的发展速度,环境库兹涅兹曲线效果正在显现之中,整个社会将会越来越关注环境问题。国家实力和政府财政收入、家庭收入到2020年都会有很明显的增长,我们已经能够为全面改善我们的环境支付所需的成本。
我国可以在能源相关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方面,在未来两个五年规划期间进行大规模控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面大气环境改善的目标。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这些污染物的减排提供了资金基础。到2020年每年投资量在500亿元左右,占当时 GDP总量的不到0.1%。2010年到2020年的累计投资占同期GDP的0.14%左右。脱硫技术在我国已经基本成熟,并国产化,使得其成本已经较低,为大规模低成本地利用提供了基础。脱氮技术在逐渐普及过程中,随着普及率的提高,可以预见技术成本将下降。
如果考虑大规模减排PM2.5(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在电厂和工业锅炉除尘设备的选择中,首选布袋式除尘器,可以达到明显的减排效果。目前国内安装除尘器的时候,还有不少选择电除尘器。
汞排放控制近期可以通过脱硫、除尘、洗煤等措施来实现。长期来讲,需要开发研究吸附剂喷入技术,以期更大幅度减少汞排放。节能、发展可再生能源、核电等能源都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共同政策选择。
我国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制定更加强化的SO2减排目标。目标可以在15%到20%之间。尽快纳入氮氧化物(NOx)、PM2.5和汞的排放控制目标,以及在其他国家已经进行控制的污染物,为我国整体社会福利的提升做出贡献。
低碳发展政策将成主流
即使在国际气候变化合作进程中,谈判的进度不是很让人满意,但是各国进行低碳发展的努力并没有放慢。特别是对低碳技术和产业发展的努力程度,各国都已经在考虑各自未来长期发展和国家经济竞争性框架下设计各自的低碳发展途径。
近期对低碳社会、低碳经济的内涵研究也在不断进展中。尽管目前各国对于减排幅度仍有许多政治分歧,但不久可能会进入以合作为主调的阶段。各国开始充分认识到减排的经济价值以及实现升温控制目标的必要性,将更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最大努力的减排。因此,可以在全球升温控制目标的需求下确定低碳经济的排放目标,这个目标可以是中期的,也可以是长期的。
国际上提出的低碳概念基本上是指在某一个时间达到的较低温室气体排放。日本政府于2008年7月公布了2050年实现80%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一些城市如伦敦、巴黎、芝加哥、哥本哈根等也提出设置了未来减排目标。为此,一些国家还提出了针对气候变化、实现低碳排放的政策,如美国、英国等针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北欧国家的碳税政策等,涉及国家发展规划、标准、补贴、新技术投入政策和节能政策以及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等。我国正在实施的各种节能减排对策,也是和气候变化减缓对策基本一致的。
目前,国际上在全球减排路径、国家减排前景、低碳发展对策和目标等方面已有许多相关研究,一些国家公布了实现大规模减排的路线图和行动方案,目的是全球一起实现升温控制目标。发展中国家应该在保持自身可持续发展前提下,尽自己可能实现低碳排放。从长期来讲,发展中国家的低碳控制目标应支持全球最终将气候变化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的目标。
近年来,国内有关低碳社会、低碳经济框架模式和中国发展对策,以及低碳经济发展政策如碳税征收政策研究等已经引起广泛关注。研究表明,实现低碳经济的途径主要包括:将经济调整到一个低能耗的高效产业结构状态;全面实现用能技术的先进化,通过多种政策措施普及先进高效用能技术;全面和科学发展可再生能源与核电,使之占据重要位置;全民参与,改变生活方式,寻求低碳排放的消费方式;发展低碳农业,扩大森林覆盖。
低碳经济是未来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新趋势和大趋势,必然会带来国际贸易条件、国际市场、国际技术竞争格局的一系列变化。根据《京都议定书》达成的基本共识,所有国家都有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温室气体的义务和责任,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更有义务和责任。很多发达国家表示愿意在完成自己减排目标的基础上,支持和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
一些以前有争议的技术,也在不断地得到技术验证和实践验证。如CCS(碳捕捉与封存)技术的使用,会使单位发电的污染物排放上升8%-30%。但若采用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使用CCS导致的污染物排放上升就很有限。同时IGCC(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是可以同时实现控制当地污染物和CO2排放的技术。
根据预测,在2030年之前,即使是在最低的能源消费增长下,中国各个行业减排任务仍然非常艰巨。中国需要采取多种政策措施促进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寻求政策和技术的最优组合,实现减排目标。
(1)制定低碳经济发展规划。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制定低碳经济发展目标和政策体系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2)制定低碳经济发展政策。制定低碳产业政策和碳税政策以及鼓励低碳与能效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建立新技术相关标准和准入机制,颁布更加严格的能源效率标准、低碳商品标准,促进低碳产业发展。
(3)加大低碳技术创新力度。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进低碳能源发展和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的核心技术研发,加快节能技术研发和创新及其在发电、工业节能、节能型消费品、交通运输和建筑节能领域实施和推广应用。
(4)加强全球气候变化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参与全球气候变化论坛,阐述我国低碳经济主张,争取国际社会广泛支持;建立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机制,利用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多种合作机制及其他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提升国内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支撑低碳产业发展。
(5)提高公众保护全球气候意识。引导居民消费结构改善及社会消费多样化,建立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公众全球气候保护意识。
节能减排新含义
现在已经在启动“十二五”规划的阶段, “十一五”期间实现20%的节能目标的努力,同样可以在“十二五”期间进行。尽管一般情况下,在进行大规模节能努力后节能的空间会越来越小,难度越来越大。
“十二五”期间可以再次继续一个20%的节能目标,主要原因为:经济结构调整在“十二五”期间会很明显。2009年主要高耗能产品产量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可以支持23亿-30亿平方米的新建建筑面积、10万公里的公路、7000公里的高速公路、6000公里的铁路、1500公里的高速铁路、改建新建20个机场,这样的基础设施建设不需要继续明显扩展,因而“十二五”期间高耗能工业的产量增长速度将会低于3%到4%。而目前高耗能工业占据我国终端能源消费的50%左右。
“十一五”的节能政策在“十二五”期间的作用将会更加明显。同时还可以明显加大政策力度,如提高节能标准、增加节能标准覆盖面、提高税率,同时也可以考虑引入更多政策, 如碳税或者能源税等。
另外,“十二五”期间的节能目标也可以考虑引入其他方式,如能源总量控制方式。尽管能源强度目标可以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做到尽可能的节能,但在实际操作中,GDP数据的获得比较滞后,使得最后是不是能够实现能源强度目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总量控制方式可以比较好地利用地方的政策,分解目标可以根据各地的预期进行。
其实各地在制定强度目标的时候,都已经对于总量有了一个大的判断。从长期来讲,我国未来肯定会走到总量控制的方式。“十二五”期间一些先进省市的能耗上升已经比较有限,主要是由于城市要全面转向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结构体系,工业特别是高耗能工业将加速淘汰。这样其能源消费的增长就比较明晰。
中国的节能行动在“十二五”持续下去,不仅非常有利于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同时也会对经济结构的调整有益,对中国参与全球的能源和气候变化合作有利。节能是非常明显的多赢的战略,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将节能战略坚持下去。□
更积极的环保标准
中国经济在未来十年中仍将维持较快的发展速度,环境库兹涅兹曲线效果正在显现之中,整个社会将会越来越关注环境问题。国家实力和政府财政收入、家庭收入到2020年都会有很明显的增长,我们已经能够为全面改善我们的环境支付所需的成本。
我国可以在能源相关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方面,在未来两个五年规划期间进行大规模控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面大气环境改善的目标。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这些污染物的减排提供了资金基础。到2020年每年投资量在500亿元左右,占当时 GDP总量的不到0.1%。2010年到2020年的累计投资占同期GDP的0.14%左右。脱硫技术在我国已经基本成熟,并国产化,使得其成本已经较低,为大规模低成本地利用提供了基础。脱氮技术在逐渐普及过程中,随着普及率的提高,可以预见技术成本将下降。
如果考虑大规模减排PM2.5(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在电厂和工业锅炉除尘设备的选择中,首选布袋式除尘器,可以达到明显的减排效果。目前国内安装除尘器的时候,还有不少选择电除尘器。
汞排放控制近期可以通过脱硫、除尘、洗煤等措施来实现。长期来讲,需要开发研究吸附剂喷入技术,以期更大幅度减少汞排放。节能、发展可再生能源、核电等能源都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共同政策选择。
我国可以在“十二五”期间制定更加强化的SO2减排目标。目标可以在15%到20%之间。尽快纳入氮氧化物(NOx)、PM2.5和汞的排放控制目标,以及在其他国家已经进行控制的污染物,为我国整体社会福利的提升做出贡献。
低碳发展政策将成主流
即使在国际气候变化合作进程中,谈判的进度不是很让人满意,但是各国进行低碳发展的努力并没有放慢。特别是对低碳技术和产业发展的努力程度,各国都已经在考虑各自未来长期发展和国家经济竞争性框架下设计各自的低碳发展途径。
近期对低碳社会、低碳经济的内涵研究也在不断进展中。尽管目前各国对于减排幅度仍有许多政治分歧,但不久可能会进入以合作为主调的阶段。各国开始充分认识到减排的经济价值以及实现升温控制目标的必要性,将更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最大努力的减排。因此,可以在全球升温控制目标的需求下确定低碳经济的排放目标,这个目标可以是中期的,也可以是长期的。
国际上提出的低碳概念基本上是指在某一个时间达到的较低温室气体排放。日本政府于2008年7月公布了2050年实现80%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一些城市如伦敦、巴黎、芝加哥、哥本哈根等也提出设置了未来减排目标。为此,一些国家还提出了针对气候变化、实现低碳排放的政策,如美国、英国等针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北欧国家的碳税政策等,涉及国家发展规划、标准、补贴、新技术投入政策和节能政策以及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等。我国正在实施的各种节能减排对策,也是和气候变化减缓对策基本一致的。
目前,国际上在全球减排路径、国家减排前景、低碳发展对策和目标等方面已有许多相关研究,一些国家公布了实现大规模减排的路线图和行动方案,目的是全球一起实现升温控制目标。发展中国家应该在保持自身可持续发展前提下,尽自己可能实现低碳排放。从长期来讲,发展中国家的低碳控制目标应支持全球最终将气候变化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的目标。
近年来,国内有关低碳社会、低碳经济框架模式和中国发展对策,以及低碳经济发展政策如碳税征收政策研究等已经引起广泛关注。研究表明,实现低碳经济的途径主要包括:将经济调整到一个低能耗的高效产业结构状态;全面实现用能技术的先进化,通过多种政策措施普及先进高效用能技术;全面和科学发展可再生能源与核电,使之占据重要位置;全民参与,改变生活方式,寻求低碳排放的消费方式;发展低碳农业,扩大森林覆盖。
低碳经济是未来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新趋势和大趋势,必然会带来国际贸易条件、国际市场、国际技术竞争格局的一系列变化。根据《京都议定书》达成的基本共识,所有国家都有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温室气体的义务和责任,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更有义务和责任。很多发达国家表示愿意在完成自己减排目标的基础上,支持和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
一些以前有争议的技术,也在不断地得到技术验证和实践验证。如CCS(碳捕捉与封存)技术的使用,会使单位发电的污染物排放上升8%-30%。但若采用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使用CCS导致的污染物排放上升就很有限。同时IGCC(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是可以同时实现控制当地污染物和CO2排放的技术。
根据预测,在2030年之前,即使是在最低的能源消费增长下,中国各个行业减排任务仍然非常艰巨。中国需要采取多种政策措施促进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寻求政策和技术的最优组合,实现减排目标。
(1)制定低碳经济发展规划。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制定低碳经济发展目标和政策体系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2)制定低碳经济发展政策。制定低碳产业政策和碳税政策以及鼓励低碳与能效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建立新技术相关标准和准入机制,颁布更加严格的能源效率标准、低碳商品标准,促进低碳产业发展。
(3)加大低碳技术创新力度。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进低碳能源发展和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的核心技术研发,加快节能技术研发和创新及其在发电、工业节能、节能型消费品、交通运输和建筑节能领域实施和推广应用。
(4)加强全球气候变化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参与全球气候变化论坛,阐述我国低碳经济主张,争取国际社会广泛支持;建立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机制,利用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多种合作机制及其他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提升国内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支撑低碳产业发展。
(5)提高公众保护全球气候意识。引导居民消费结构改善及社会消费多样化,建立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公众全球气候保护意识。
节能减排新含义
现在已经在启动“十二五”规划的阶段, “十一五”期间实现20%的节能目标的努力,同样可以在“十二五”期间进行。尽管一般情况下,在进行大规模节能努力后节能的空间会越来越小,难度越来越大。
“十二五”期间可以再次继续一个20%的节能目标,主要原因为:经济结构调整在“十二五”期间会很明显。2009年主要高耗能产品产量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可以支持23亿-30亿平方米的新建建筑面积、10万公里的公路、7000公里的高速公路、6000公里的铁路、1500公里的高速铁路、改建新建20个机场,这样的基础设施建设不需要继续明显扩展,因而“十二五”期间高耗能工业的产量增长速度将会低于3%到4%。而目前高耗能工业占据我国终端能源消费的50%左右。
“十一五”的节能政策在“十二五”期间的作用将会更加明显。同时还可以明显加大政策力度,如提高节能标准、增加节能标准覆盖面、提高税率,同时也可以考虑引入更多政策, 如碳税或者能源税等。
另外,“十二五”期间的节能目标也可以考虑引入其他方式,如能源总量控制方式。尽管能源强度目标可以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做到尽可能的节能,但在实际操作中,GDP数据的获得比较滞后,使得最后是不是能够实现能源强度目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总量控制方式可以比较好地利用地方的政策,分解目标可以根据各地的预期进行。
其实各地在制定强度目标的时候,都已经对于总量有了一个大的判断。从长期来讲,我国未来肯定会走到总量控制的方式。“十二五”期间一些先进省市的能耗上升已经比较有限,主要是由于城市要全面转向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结构体系,工业特别是高耗能工业将加速淘汰。这样其能源消费的增长就比较明晰。
中国的节能行动在“十二五”持续下去,不仅非常有利于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同时也会对经济结构的调整有益,对中国参与全球的能源和气候变化合作有利。节能是非常明显的多赢的战略,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将节能战略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