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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房地产业正呈现出日益迅猛的发展趋势,作为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业蓬勃的发展态势强力推进着我国房地产金融的创新。“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一个具有百年历史,五十年发展的国际金融新工具,在中国开始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专家预测:房地产投资信托将成为我国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房地产业是近年来我国发展较快的主导性产业之一并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由于房地产行业自身的特点,如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慢等,使得该行业与金融业之间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房地产业的开发资金有70%左右来自银行贷款,银行因此承担了巨大的风险。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121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导致许多房地产企业贷款越来越困难,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非常紧张,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尤其在2005年9月下旬,银监会出台的《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的通知》(简称212号文),导致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陷入困境。其实,中国人民银行出台121号令实在是两难选择:一方面,在目前的中国房地产业,至少有三分之二的企业靠银行贷款过日子。l21号文件的出台,使得一半以上的企业面临出局的危险。而房地产业又是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部门:另一方面,房地产业作为资金密集性产业,其持续良性发展断然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这样就与市场要求和国家经济良性健康发展形成了一个尴尬的悖论。在目前金融工具还不是很健全和有效的情况下,央行又不得不只能用这种釜底抽薪的方法打压房地产过热增长而产生的泡沫,政府目前对于调节金融市场的工具和方法不能不说还是相对比较单一。另外,随着对外资进入中国内地房地产领域的限制逐渐放宽,境外保险和养老基金等金融机构的资金和外资企业借势进入内地房地产市场,并且凭借丰富的开发经验和可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的优势和中国企业抢夺市场份额。而国内房地产开发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大多数的企业进行开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向银行借贷。国内的资本市场尚未完全建立起来,迫于市场的压力,开发企业正在积极地寻找着其他的融资渠道。而房地产产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仅靠银行信贷来支撑的确是非理性的,也有失公允。借鉴国际经验,房地产企业项目资本运作要求房地产金融投资和创新与房地产金融工具组合,其实质必然是结合资本市场资源,通过专业的投资手段,实现房地产信托、基金、保险等创新工具的整合。从而实现房地产投资大众化和融资社会化。因此,要解决房地产业融资渠道单一、高度依赖银行的状况,就应该大力开发直接融资的方式,这样对于金融体系的安全,对房地产业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好处。当前,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利用的直接融资手段包括上市、信托产品等。上市是一条现成的路尤以“借壳”最为便利,但受经营特点和资产预期收益制约不易得到投资者认同,融资效果并不理想。而信托的想象空间相对比较大。但是,现实的情况是众多的信托投资公司因参与房地产经营而背上了沉重的不良资产的包袱,甚至步入债务危机。因此,中国房地产金融业的相对滞后已成为制约我国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快金融创新,成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 REITs。下同)将是市场的值得关注的选择。现阶段发展REITs对我国的房地产业、投资者以及金融体制有着重要的意义:可以为房地产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可以减少银行经营风险;可以促进房地产业内竞争,优化资源配置;可以促进房地产公司改善治理结构;可以为社会大众资本开辟新的投资渠道;可以改善和提高长期收益性地产的流动性;可以改善和提高房地产业的信息透明度;可以完善我国金融体制。国内有关REITs的研究工作刚刚起步,许多研究集中在国内外REITs发展经验的分析和介绍。本文在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进行界定,并介绍日前它在国内外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分别从房地产行业状况,产业背景以及我国房地产金融目前的实际状况来探讨在我国建立REITs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同时,本文从国家宏观经济层面入手,提出了在我国推动房地产信托基金发展的政策建议,并且在结合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发展模式提出一些参考途径。最后,对我国房地产信托基金的发展前景进行展望,指出中国必将成为了亚洲最为发达的REITs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