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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管理科学的不断发展,利益相关者理论日益得到我国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的协调问题更是备受我国实践所关注。近年来,农村信用社以股份合作制改革为基础,形成了农村信用社股东、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者以及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关系;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被赋予协调“扶持三农”和“商业化运作”双重目标的使命。在农村信用社试点股份合作制度中,实现双重目标的实质就是协调好核心利益相关者关系,双重目标下的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成为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协调机制研究和运用的新领域。本文通过对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考察,以及对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业已存在的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的实证分析,认为合作制难以实现农村信用社“商业化运作”与“扶持三农”双重目标,并指出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合作制路径依赖是其核心利益相关者的依存关系所致。在此基础上,对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度及其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展开研究,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根据利益相关者所有权分布特点、核心利益相关者投入要素组合特征,运用交易效率理论对股份合作制的协调效率进行帕累托效率研究,建立了股份合作制的利益相关者交易模型;优化资本类要素和非资本类要素的组合,并进行了要素弹性分析;引入控制权系数,建立了股份合作制交易效率模型;分析了交易成本的不同变化与控制权系数的组合对农村信用社利益相关者效用的影响。二、针对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设计的特点和股东产权设置不足的现状,借助资产专用性理论和机会主义行为理论的新思路,研究了股份合作制稳定性问题,建立了股份合作制内部稳定均衡的演化博弈模型,并通过某银行的数据对演化博弈模型进行实证研究,证明了该模型的有效性,并得出以下结论:1.实现股东获得的股权收益大于社会平均资本收益,是保持股份合作制股权稳定性的充分条件。2.实现同股不同权下的股东合作和保持股权稳定性,法人股东机会主义行为的收益小于互惠主义行为的收益是必要条件。3.在自然人股东获获取的资产专用性收益中,可占用准租的取值范围应在农村信用社股本收益与社会平均资本收益之间寻找一个合理定位。4.若机会主义行为对股权收益没有影响,则需通过股东之间的合作产生合作剩余来保持股份合作制股权稳定性;若机会主义行为对股权收益有一定程度影响,法人股东获取的可占用准租小于因机会主义行为减少的股权收益时,股份合作制股权能够实现稳定均衡。三、针对股份合作制协调利益相关者过程中出现的政府失灵问题,通过描述股东与政府在二元化目标冲突时实现均衡的区域,建立起基于利他主义的农村信用社核心利益相关者策略选择模型,提出提高股东精神收益可以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从而为农村信用社二元化目标的均衡发展提供新的协调思路。实证研究表明:1.在股东精神收益、股东偏好、正向激励和行政惩罚等因素影响下,需要充分考虑农村信用社股东精神收益和股东的不同偏好对政府公共目标的影响程度,才能保证政府正向激励和行政惩罚策略的有效性,实现农村信用社股东行为和政府行为的进化稳定均衡(ESS)。2.股东利他偏好较利己偏好更有利于股东行为和政府行为实现进化稳定均衡;行政惩罚策略对股东偏好的影响程度大于正向激励策略,更有利于股东行为和政府行为实现进化稳定均衡。3.政府最好的稳定策略(ESS)是实现股东的精神收益大于其成本支出以及股东偏好在不同政府策略下保持一致,若能如此,不管情况发生任何变化,股东均能表现出利他偏好;四、在总结共同治理理论及其实践发展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等影响共同治理模式因素,建立股份合作制治理模式,并指出:职工参与的多边制衡模式可以遏止控制权,减少交易成本;建立利他主义的投票权平衡机制可以激励公司治理中“利他惩罚”行为,减少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