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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无论是对21世纪的中国还是世界都会产生十分重大的影响。李克强总理指出,城镇化是中国最大的内需。当前中央已经对新型城镇化推进做出重要部署,这一方面是因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释放红利之所在,是“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也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更是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走向现代化的理性选择。那么如何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地方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由城镇化引起的各种矛盾与冲突不断激增。地方政府作为城镇化进程的推动者,其行政行为不规范,管理水平落后,现代化城市管理理念缺失,已经严重影响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本文从地方政府行为角度出发去探讨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的行为逻辑,在理论与实践上具有较高的价值意义。本文以新型城镇化为研究背景,以地方政府行为为研究主题,以政府公共性分析和自利性分析为理论基础,结合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进程中行为失范的表现,总结地方政府行为失范的内在原因,提出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实现地方政府行为优化的路径选择。本文主要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对论文选题与研究意义进行阐述,梳理了国内外关于城市化与政府行为的研究现状,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框架与方法。第二部分界定了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内涵,探讨了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之间的关系,总结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意义。此外,该部分还对新型城镇化与地方政府行为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并且对地方政府行为理论进行概述。第三部分集中概括了在传统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行为失范的表现,如地方政府粗放式经营,城镇环境污染;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进程中权力寻租行为泛滥;地方政府忽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进程中之所以会出现行为失范,其根源在于缺乏科学的城镇化发展观,相关制度缺位或不完善,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地方政府自身利益恶性膨胀。第四部分介绍了日本、英国、美国及拉美国家正反两方面的城市化发展经验,通过案例剖析,总结并吸取国外城市化的成功经验,同时又警惕陷入拉美国家过度城市化的陷阱。第五部阐述了新型城镇化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基本要求,即,地方政府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实现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最后,笔者提出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通过树立科学的城镇化发展观与政绩观;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统筹规划城镇空间布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地方政府权力的规范与约束;在体制机制方面有所创新突破来优化地方政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