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Morelli等人(2015)把对他人积极情绪状态理解和间接分享的过程及能力称之为积极共情;而把对于他人消极情绪状态理解和间接分享的过程及能力称之为消极共情。积极共情与消极共情是两种既存在高度相关但却又相互独立的心理结构。有大量研究已经表明共情在亲社会行为的产生中起着重要作用。这些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消极共情与亲社会行为的关系,相对来说,较少的研究关注积极共情与亲社会行为的关系;另外,在现有的共情与亲社会行为关系的研究中,其受助对象主要是聚焦在共情对象上,并未扩展到除共情对象以外的第三人上。通过操纵积极共情,本研究在探讨积极共情能否促进对共情对象的助人行为基础上,进一步地探讨积极共情能否促进对第三人的助人行为。本研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积极共情诱发材料的有效性评定研究,第二部分为积极共情对大学生助人行为的影响研究。第一部分研究通过问卷星平台让139名在校大学生对积极共情诱发材料的有效性进行评定,结果表明:个体评定材料人物的开心程度(M=6.270)显著高于其评定材料人物的悲伤程度(M=1.770)。结论:该积极共情诱发材料评定为有效。第二部分研究采用Batson等人(1997)的经典范式,对105名在校大学生进行积极共情操纵,既探索积极共情与对共情对象的助人行为关系,又探讨了积极共情与对第三人的助人行为关系。该研究采用单因素被试间设计,自变量为积极共情,分为积极共情条件、客观态度条件这两个水平;因变量为助人行为,包括对共情对象的助人行为和对第三人的助人行为,从主观层面上的助人时间、客观层面上的捐助金额这两方面来阐述说明。考虑到被试间设计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以及为了尽可能地避免额外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本研究把特质积极共情、特质消极共情、实验前的积极情绪水平作为控制变量,通过统计控制手段尽可能减少额外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个体在积极共情条件下对共情对象的助人时间(M=4.151)显著高于其客观态度条件下对共情对象的助人时间(M=2.817);个体在积极共情条件下对共情对象的捐助金额(M=3.094)与其客观态度条件下对共情对象的捐助金额(M=3.192)不存在显著差异;(2)积极情绪变化、喜欢度两者在积极共情与对共情对象的助人行为关系中共同起着中介作用,前者的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20.12%,后者为24.21%;(3)个体在积极共情条件下对第三人的助人行为(M=3.698)显著高于其客观态度条件下对第三人的助人行为(M=2.712);(4)对共情对象的助人行为在积极共情与对第三人的助人行为关系中起完全中介作用,其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46.85%。本研究主要得到以下三点结论:(1)以助人时间为助人行为指标时,积极共情能促进对共情对象的助人行为;并且,积极情绪变化、喜欢度两者在积极共情与对共情对象的助人行为关系中共同起着中介作用,即:积极共情既可以直接促进对共情对象的助人行为,又可以同时通过积极情绪变化、喜欢度间接地作用于对共情对象的助人行为。(2)积极共情不仅能促进对共情对象的助人行为,还能促进对第三人的助人行为;进一步地,对共情对象的助人行为在积极共情与对第三人的助人行为关系中起着完全中介作用,即:积极共情完全通过对共情对象的助人行为来间接作用于对第三人的助人行为。(3)积极共情具有助人效应,其助人效应还具有扩散性、传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