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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第三号准则——投资性房地产(2006年修订,CAS3)将投资性房地产从普通非流动资产中剥离出来,并规定了计量模式可选取成本或公允价值两个模式后,两个模式的选取问题一直是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探讨的焦点。但由于 CAS3并没有将公允价值模式确定为计量的主要模式,也缺乏具体的应用指导,投资性房地产在实务中并没有广泛应用公允价值模式。2014年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2014年新增,CAS39),重新定义了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和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补充,在理论上完善了公允价值属性的整体框架。2014年至今,39号会计准则已实施两年有余,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也有了一定发展。因此,研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研究了CAS3和CAS39会计准则,重点关注CAS39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带来的变化,通过分析指出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下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在此基础上以海南航空为案例进行分析,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转换日确定问题;投资性房地产关联方交易问题;公允价值变动引发的企业潜在纳税负担问题;输入值层级和估值技术之间存在矛盾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改进建议:制定符合准则规定且反映经济实质的转换日政策;确定恰当的估值技术;继续强化对租金因素的考虑;完善投资性房地产的信息披露。最后,本文立足于国家管理部门和企业两个角度,探讨了案例公司研究带来的启示。本文通过研究得出结论:尽管目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还不够完善,但不能否定 CAS39带来的积极影响,这些不完善之处会随着CAS39的长期实施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研究的深入得到逐步解决,长期来看,公允价值模式必将成为主导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