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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再保险是再保险理论研究中最核心的内容。对于专门经营风险的保险公司来说,购买再保险的终极目标是获得更好的经营成果,这本身就是一个风险与收益的最优化问题。而对于再保险公司来说,经营再保险的目标就是获利。因此,最优再保险研究的实质就是寻找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之间利益平衡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方法,解决保险公司最优化目标与再保险公司利润最大化之间的矛盾。
本文以经济学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博弈理论和再保险理论为基础,以现代经济数学和经济统计工具为基本手段,主要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理论分析与实践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最优再保险的一系列问题。
本文依照以下思路展开研究:(1)根据既往最优再保险研究中对最优再保险合约研究的缺失和不足,运用博弈分析方法对最优再保险合约理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进一步设计了可促进再保险合约最优化的制度和产品;(2)分别对成熟的美国再保险市场和尚不成熟的我国再保险市场进行再保险成本与效用的实证研究,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和统计方法进行分析。经过对两个再保险市场的比较研究,用事实说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再保险成本高,再保险效用不显著,并指出其主要成因是再保险合约不够优化;(3)基于上述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比较,提出了实现我国再保险最优化的途径与若干思路。
由于我国再保险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再保险市场市场尚成熟,再保险最优化问题一直未被重视,所以,对最优再保险研究还刚起步。本文从最优再保险合约的角度出发,对最优再保险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实践进行了较为系统和全面的研究,试图对我国再保险市场效率的提高和再保险合约的优化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本文的基本框架和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第一章引言。主要说明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目的,描述了论文的基本研究思路和方法,概括性地介绍了论文的框架和主要内容,最后总结了论文的创新之处和不足方面。
第二章最优再保险研究述评。首先对国内外研究最优再保险的文献和成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分门别类地加以评述。特别重点地将Aroow模型和Borch定理作了完整的描述和客观的评价,为论文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然后在归纳了以往最优再保险研究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再保险实务中所面临的问题,指出以往研究中只注重保险公司一方的最优化和只注重再保险转移风险功能的不足和缺陷。由此提出了本文研究最优再保险合约问题的必要性和意义,只有解决了对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双方都最优的问题,才能对再保险实务产生真正的意义和影响。
第三章最优再保险的博弈分析。运用博弈论方法研究再保险合约的最优化问题。分别对成数再保险合约和超赔再保险合约进行完全信息下的博弈分析,探求合约双方最优的理论基础。在成数再保险方式下,运用Borch定理求得了双方效用最大化的纳什最优解,采用Lagrange定理求得了双方方差最小化的Praeto最优曲线,进而求得了卡莱-斯莫罗迪斯基最优解。在超赔再保险方式下,运用Lagrange定理求得了双方期望效用最大化的有效前沿曲线,进而采用无耐心讨价还价模型求得了子博弈完美均衡解。博弈分析表明,对缔约双方最优的解,并非也是对单独一方最优的解,这是因为缔约双方的风险状况或者期望效用不一样。所以,要达成真正利益平衡的最优再保险合约,缔约双方仍免不了进行协商谈判,甚至讨价还价。
第四章最优再保险的制度设计。为了解决再保险合约双方的利益平衡问题,设计了可促进再保险合约最优化的制度。提出在传统再保险合约中设置梯次佣金或者盈余佣金条款,并对梯次佣金和盈余佣金的计算方法进行了阐述,说明分保佣金与赔付率挂钩、盈余佣金与利润挂钩对双方利益的平衡作用。根据“柠檬市场”理论和再保险市场的“逆选择”问题,分析了再保险经纪人对平抑合约双方信息不对称所起的重要作用;通过博弈双边叫价模型分析,证明了再保险经纪人在调节市场均衡中的独特作用。从而说明建立再保险经纪人制度有助于推进对双方最优再保险合约的达成。
第五章最优再保险的产品设计。通过举例说明的方法对非寿险的有限风险再保险产品和寿险的有限风险再保险产品作了详尽的阐述,分析了这些产品的优化效用、运行机理以及对再保险合约双方分担风险和共享利益的影响。对多触发器再保险产品的设计要点、触发器类型、费率影响因素以及定价原理和模型进行了阐述,说明多触发器再保险产品的特殊功能和作用。总之,有限风险再保险产品和多触发器再保险产品是为了满足保险公司风险转移和风险融资双重需求而提供的非传统再保险产品,通过有限风险的转移以及利润共享条款和赔偿约束条件的设定,一方面使保险公司可以留住更多的承保利润或者可以得到再保险公司的融资,另一方面使再保险公司可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条件下获得预期的收益。所以,合约双方各取所需,可以达成利益的平衡。
第六章再保险成本与效用实证研究。通过对美国财产和责任保险公司和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成本和效用的实证考察,客观评价两个市场再保险成本与效用的实际效果,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实现最优再保险合约的途径选择提供依据。在美国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成本与效用的实证研究中,采用“再保险成本与效用”(J.David Cummius、Georges Dionne et al,2008)一文中的研究成果,证明美国财产保险公司购买再保险后一方面明显地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生产成本,另一方面降低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在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成本与效用的实证研究中,首先对我国再保险业的发展脉络进行了梳理,用重大历史事件和各阶段再保险业务发展的实际数据来揭示我国再保险业发展的特征,并以此为我国再保险成本与效用实证研究的统计方法、模型建立、样本和变量选择作出合理的解释和铺垫。然后用两个典型实例来分析我国再保险成本问题,一是以分出业务时间最长、分出业务量最大、数据最为完整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1996-2008业务年度的分出业务为例,进行成本与收益核算,结果证明在长达13年的分出业务中再保险成本是昂贵的,本文对高成本的原因作了深入的剖析。二是以我国三大财产保险公司2003-2008年分别与同一专业再保险公司的分出业务为例,分别进行成本与收益核算,结果证明三大财产保险公司的再保险成本也都很高,对此结果本文挖掘了高成本的成因。本文通过建立计量经济模型进行我国再保险效用分析。将保险公司赔付率的波动率作为衡量再保险效用的指标,将再保险费的增长率、原保险费的增长率和资产规模的增长率作为内生变量,时间是虚拟变量,统计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1996-2009年度的各项数据,运用OLS方法进行估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回归模型估计结果表明,购买再保险对赔付率波动没有影响,两者之间没有线性相关性,但时间变量与赔付率波动有显著的线性相关性。正因为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和一元线性回归的方法都不能很好地反映购买再保险与赔付率波动之间的关系,本文采用t检验的方法,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1996-2009年再保险前后赔付率波动的变化进行检验。结果表明,再保险后赔付率波动不仅没有降低,而且还略有加大。本文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同期购买再保险前后的赔付率和费用率的变化也做了t检验,结果表明,再保险前后赔付率变化非常小,这说明再保险对赔付率降低的效果不明显,但是再保险后费用率不减反增。本文分析了我国再保险效用不显著的主要原因。
第七章我国再保险市场分析及最优化实现途径。通过大量数据全面分析了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发展环境和前景。针对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实际环境因素和条件,结合前述的再保险最优化的制度和产品,提出了实现我国最优再保险的途径,即除了传统再保险方式及产品以外,形成互惠交换再保险体系,引入有限风险再保险产品,建立集团再保险,以促进再保险市场的效率和再保险合约的优化。
本文研究的主要创新和贡献如下:
1.在对国内外最优再保险研究成果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针对最优再保险合约研究的缺失和不足,提出了最优再保险合约的概念,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本文对最优再保险合约问题的研究具有开创性。
2.运用博弈分析的方法证明了再保险双方可以达成效用最大化或者风险最小化的再保险合约,从而为最优再保险合约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本文从博弈的视角和分析方法研究最优再保险合约具有独特性,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3.将分保佣金制度、再保险经纪人制度以及非传统再保险产品的独特功能与最优再保险合约的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了最优再保险制度和产品的设计。本文的这种创造性工作对我国再保险合约的优化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4.对美国和中国再保险市场的成本与效用进行了实证研究。不仅弥补了我国再保险实证研究的一个空白,而且引入了国际通用的计量经济模型和统计方法,对今后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
5.对中美两个再保险市场的成本与效用作了全面的比较,用事实说明我国的再保险效用不显著,并深入分析了效用不显著的成因,指出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合约存在优化问题。
6.对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和环境条件进行了全面分析,并结合上述理论与实证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实现我国再保险最优化的独特观点和见解。指出形成互惠交换再保险体系、引入有限风险再保险产品、建立再保险集团是实现我国再保险最优化的途径。
本文对最优再保险合约的研究是一种开创性和探索性的研究,一定存在不成熟的地方,并有许多研究的局限性。但希望本论文的研究能够对我国最优再保险研究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