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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外延推进和高质量内涵集约”的城市发展要求,使得旧城更新是规划领域一直研究的课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旧城问题研究呈现出学科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公共管理学对城市规划领域的影响尤为深远。本文从公共管理的角度解读旧城更新,并提出“旧城更新完善”的概念。通过解析旧城更新完善机制的公共政策属性,本文的主要观点如下:
基于对大连旧城特征的了解,尤其是对旧城“稳恒态”特征的论证,本文提出“以单纯的规划技术手段已经难以解决旧城问题”的现实情况。在公共政策缺失的背景下,由于“政府主导不力导致一元失控、市场介入不当致使二元失衡”,旧城出现了“历史遗存保护不力、自然山体破坏严重、公共物品供给缺乏、居民利益遭受侵害”等问题。只有从制定宏观公共政策、建立具体的多元平衡机制,才能实现“多元平衡”,实现旧城的和谐。从城市规划的编制程序上来看,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土地出让的核心。旧城问题的核心是公众利益的反映,因此,应在旧城范围内建立社区规划机制并纳入到城市规划体系中,才能从宏观公共政策的制定上解决旧城问题。具体的操作手法为:建立以“社区规划”政策为特色的多元平衡更新完善机制:主张规划编制权下放的支撑制度;以街道作为社区规划载体;主张组织“社区圆桌会议制度”和“规划师代表制”;提出合理的规划程序以及完善社区规划内容以达到旧城和谐的目的。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从分析大连旧城的现状问题入手,得到一种不同与国内普遍偏重规划技术手段的城市更新的操作思路。并从公共管理尤其是城市管理的角度,提出一种适用于大连旧城更新完善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