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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广西民族地区农村小学体育教学改革,本文采用了文献资料法、现场调查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与逻辑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对广西民族地区四个具有代表性的自治县的农村小学体育进行研究。其目的是在调查了解广西民族地区农村小学体育的管理体制与运作、体育教学与课余训练、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及师资等因素现状的基础上,对广西民族地区农村学校体育的改革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旨在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全民健身计划战略、推行素质教育,以及给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发展学校体育决策的第一手材料。本研究的选题有足够的法规依据和理论依据。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地提出:“加强学校体育,并改善青少年身体素质”;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正因为教育(体育)所处的优先战略地位,以及我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所处的重要地位,从而决定了农村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等的制订;以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教育法》和《体育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农村学校体育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足够的政策和法规依据;同时,随着学校体育“健康第一”指导思想的树立,学校体育必将出现重健身、重实效的改革趋势,又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国内体育各级行政领导及学校体育方面的专家对农村小学体育的改革和发展基本达成共识,认为是必要的、迫在眉睫的。所以,对广西民族地区农村小学体育的现状与发展对策进行研究是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是可行的。在对广西民族地区四个自治县有关农村小学的体育教育现状的调查研究表明:广西民族地区农村小学体育发展比较迟缓,其体育教育有待大幅度改革。具体体现在:几乎所有民族地区农村小学的体育设施都急需完备;管理机构和运作机制欠健全,制约了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心和敬业精神;体育师资数量奇缺,专<WP=4>业素质不高,使得体育课的开设随意性大,不利于“人人享有体育”目标的实施;同时伴随着上级部门停拨体育专款的现象。上述因素严重阻碍了广西民族地区农村小学体育的开展,使得大部分农村小学学生不能受到良好的体育与健康教育。笔者在分析研究调查结果和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符合广西民族地区农村小学体育发展的几点建议:(1)健全广西民族地区农村学校体育的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2)加强广西民族地区农村学校体育的法规建设,实现民族地区农村学校体育工作由“人治”为主向“法治”为主的转变。(3)切实落实有关广西民族地区农村学校体育的各项规划,提高体育教学水平。这些对深化广西民族地区农村小学体育教育的改革和促进体育与健康教育的发展有重要意义,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