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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的第一步是对文本的理解,所以提这样一个问题似乎是有益的:为什么文本可以被阐释?或者说文本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被阐释?要回答这样的问题就涉及了文本的理解问题。这篇文章拟就翻译过程中文本阐释的空间与局限进行探讨。
作为一门研究理解本身的学科,阐释学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特别是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理论给了翻译过程中文本理解的研究许多有益的启发。
文本是在阐释中生成的。文本的生成需要三个条件:作者的意图,文本的意图和读者的意图。这三者在文本阐释的过程中产生作用,而文本阐释过程其实就是文本和读者二者视域的融合过程。在这个融合的过程中存在着阐释学的循环。作为这一过程的结果,视域融合度标志着文本阐释的有效性。因为读者的视域总是被由文化而产生的公共视域所操控,文本阐释实际上就涉及三个要素:文本视域,读者视域和公共视域。文本阐释的空间与限度也是由这三者决定。
文本阐释的空间首先是由文本视域中“不确定的点”和这些点之间的“空白”决定的;作为视域融合中关键要素的读者视域为文本视域提供了展现自我的舞台,其发展变化也为文本阐释提供了新的空间;虽然公共视域通过读者视域发生作用,但其因文化的差异而不同,而且也是发展变化的,这些都给每个历史时期的文本阐释提供了空间。
文本阐释的局限首先也是由文本视域所决定的。因为它要求所有的阐释都必须在文本提供的范围内展开;读者视域的有限性使得每次实际的文本阐释都不可能完整的再现文本的视域;公共视域对文本基本意义的决定性使得任何与之矛盾的文本阐释变得无效,因此,文本阐释是被公共视域限制的。
我们所得的结论就是一个文本召唤读者多样的文本阐释,但这种阐释又是有限度的。读者和文本的每次相遇都会产生一种理解,但不是每次相遇都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一即,不是每一种文本阐释都是合法有效的。无论是文本翻译还是理解都是在对文本阐释空间与局限的不断探求中循环前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