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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在立法和实践上进行了很多探索,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应该看到,《条例》施行三年来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信息公开程度低、质量不高,保密氛围浓重,监督不到位,权利救济机制缺乏等等。面对国际透明政府趋势的压力和国内参政议政呼声的日益高涨,加快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步伐刻不容缓。本文通过对M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现状的研究,发现其存在问题,并试图分析产生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原因,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对M市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些帮助。 文章的导论部分介绍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论基础(包括知情权理论与信息不对称理论)、发展历程和研究综述,指出税务部门信息公开制度的必要性,提出从制度分析的视角解析M市国税局信息公开研究。文章的一至四章分别介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程序和监督救济制度,介绍M市国税局信息公开的现状并分析其不足,包括权利主体不够明确、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方式形式化、监督救济的缺乏等。结论部分试图分析造成M市国税局信息公开不足的原因是政府动员模式加上公民社会不健全,要完善税务部门信息公开制度,需提升公众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外部独立复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