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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是中国传统社会救助思想的萌芽和初步形成时期,迄今为止史学界对此问题尚缺乏全面而系统的研究。本文采用历史学与社会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重点探讨先秦时期社会救助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灾害救助、贫困救助、特殊救助、国家救助、宗族救助、邻里互助等思想,对其在先秦时期的实施状况、思想基础及对后世的影响作尽可能全面的剖析。 任何一种社会思想的出现,都有其赖于产生的历史背景,社会救助思想也是如此。本文第一章认为:在先秦时期,由于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兵灾的连绵不断,沉重的徭役赋税及极其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使广大人民的生活毫无保障。这就需要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必要的、及时的救助,使人民能够暂时度过难关。同时,这也是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重要措施。 在中国传统的社会救助思想中,灾害救助思想最为丰富也最为重要,本文第二章重点探讨先秦时期的灾害救助思想。在灾害救助当中,灾前预防与灾后救助是两个最基本的环节。灾前预防思想主要有:重视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增加粮食储存以备灾荒;大力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减轻水旱灾害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威胁和损失;通过保护森林,改良生态环境,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在灾害发生后,主张采取禳天弭灾、散粟赈民、放贷、以工代赈、节约度荒、调粟赈民、减免赋役、施粥等措施救助灾民。此外,由于先秦时期各个诸侯国国土面积狭小,单靠一国之力难以应付自然灾害和其它祸患,因此形成了在国与国之间尤其是同盟国之间相互救助的思想。 任何社会都存在一定数量因丧失、缺乏劳动能力或因其它原因而导致贫穷的社会成员,加强对他们的社会救助工作是统治者施政所必须的内容。本文第三章从贫困救助、养老与慈幼、残疾人救助、疾病与丧葬救助、社会优抚等几个方面入手,具体分析先秦时期的贫困救助和特殊救助思想。在贫困救助方面:对鳏寡孤独这一类贫困人员,主张以国家抚养为主;对一般意义上的贫困户,则以禀贷为主。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先秦时期,对老人的救助和照顾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致仕、减免赋役、减轻刑罚、赐杖等,通过实行国家抚养与家庭赡养相结合的方式,使老人们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为,安度晚年。在养老的同时,也非常重视慈幼工作,以维系社会的繁衍与文明的继兴。对残疾人的救助是在国家收养的前提下,根据残疾人的生理特点和才能,量能授事,充分发挥残疾人的能力。同时,由于残疾人自身的原因,要酌情减免赋税和徭役。先秦时期的社会救助思想还主张加强疾病救助工作,对无力办丧事者由国家负责购置棺椁,掩埋尸骨。在社会优抚方面,通过物质奖赏、提高社会地位、赐爵等措施,加强对伤亡将士及其家属的救助工作。 本文第四章阐述了先秦时期社会救助的主体和客体。先秦时期,社会财富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