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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不是简单地复制一部作品,亦步亦趋地跟随原作者的意图。译者在翻译之前对作品的阅读,和其他读者阅读文本一样,是一个理解和阐释的过程。语言需要阐释,特别是文学作品的语言,而其中诗歌更是具有“伊挚不能言鼎,轮扁不能语斤”(刘勰1981:926)的神妙。因此,文学作品被创作出来之后,其意义却没有随着作品的完成而呈现封闭的状态,而是不可穷尽的,它经由不同时代不同的读者解读,会生成不同的意义,文学作品具有开放的性质。本文根据伽达默尔哲学阐释学的核心理论——偏见,理解的历史性,视域融合和效果历史,分析中国古典长篇小说的经典《红楼梦》里的一种特别的诗—一谶诗的霍克斯的译文,以及霍氏对翻译策略的选择。本文首先分析伽达默尔的哲学阐释学的核心理论。伽达默尔恢复了“偏见”的权利,他认为翻译也像理解和阐释文学文本一样,译者在阅读文本的时候是一个阐释的过程,会生成他特有的对文本的理解。因为理解和阐释的主体是历史的,理解和阐释的过程也是历史的,因此理解的差异甚至有意的或无意的误读便不可避免。理解不可能是完全客观的。翻译的过程是译者和文本视域融合的过程,由于历史的延续性,这个过程会是无限循环的。因此文本的理解也具有无限性,对于译本而言,也不可能有唯一正确的终极的译本。在介绍了《红楼梦》中的谶诗以及谶的编制形式之后,本文会谈到霍克斯以及他的英译本《石头记》,分析原著作为客体的历史性以及译者霍克斯作为主体的历史性。对于译者霍克斯的偏见,本文主要从诗歌韵律,译文的选词用词,文化意象和典故四方面去分析。从而理解译者和文本,译者与期待读者的视域融合过程。并探究霍氏更多地使用归化翻译策略去处理文化信息的原因。通过以上分析得出的结论是:由于文学文本的开放性,读者对文本意义的阐释不可能是惟一的,而文学作品的翻译也是如此,理解的本体论属性也决定了理解的无限循环的过程。哲学阐释学理论为文学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维度和范式,从理解的过程分析译者的翻译策略,并解释了多种译本存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