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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度的学术思想和政治主张虽向以多“变”而闻名,但其却是一个有着强烈政治意识和历史意识的思想家,杨度的“多变”中蕴含着“不变”的内在关怀,即始终思考如何挽救民族危机。杨度的金铁主义就是为应对民族危机而提出的理论建构,在金铁主义中,杨度提出了“国家富强、立宪政治”的双重目标,欲以“对外野蛮、对内文明”来构建民族国家,挽救危亡。本文以杨度著作为中心分析杨度金铁主义思想的形成与背景,审视其金铁主义思想中双重目标及其内在逻辑和冲突,并进而分析“富强”和“立宪”背后的国家主义思想和法治的互益与背反关系。本文除去引言和结语之外共有三部分。第一章介绍杨度金铁主义的思想背景和渊源。首先通过对晚清以来的学术和政治裂变危机进行梳理。晚清民初中央权威被地方分割和削弱,中央政府无法应对地方分离主义的挑战。在西风东渐的大潮中,晚清政府和民国政府始终面临严重的统治危机。而随着政治危机而来的是传统学术思想的裂变,需要新的思想资源以弥补近代危机。其次,梳理国家主义思想在近代逐渐兴盛局面。晚清民国思想界的关注重心在国家统一与政局安定上,包括杨度在内的近代学者纷纷提出了具有国家主义色彩的主张,以国家利益为号召核心,重视社会整合,以期凝聚社会共识化解社会纷争。最后,分析了杨度金铁主义思想渊源。杨度早期接受了传统教育并受到“帝王术”影响,其在赴日留学前虽已逐渐认识到西学,但仍是传统经学的拥趸。这一身份决定了杨度在面对西方理论时的思维惯性与主观动机。留日之后在近代的学术和政治危机的背景下,杨度逐渐形成了“对内文明,对外野蛮”的金铁主义思想,以期实现“国家富强、立宪政治”。第二章具体考察杨度的金铁主义思想。杨度的金铁主义思想有着“国家富强、立宪政治”的双目标和双重心,本章分四节具体论述其思想。首先杨度主张改革法律制度,以国家主义重构法律意识形态,并进而重建法律体系,用以破除传统家族制度对个体的束缚。赋予公民个体在法律上的独立人格,以便国家能够有效汲取社会力量。其次,杨度主张立宪,并对国会和宪法权限作了具体设计。杨度认为立宪政治的核心是权力制衡与分立,即立宪政治的关键是国会控制政府而宪法或法律仅仅是立宪的形式。故而其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开国会”的号召与构想,并对国会如何控制政府进行了理论架构。再次,杨度坚持君主制度,以君主为社会核心,整合社会和国民力量,从而救亡图存实现国家富强。在晚清时期以保全“国形”出发,支持清政府实行君主立宪;在民国时期加注重世袭角度,论证君主继位避免军事动乱的优势。最后,杨度敏锐的目光观察到西方国家内外政策的矛盾性,认为世界处野蛮世界,从“国家富强”的目标出发,引进社会达尔文主义,指出优胜劣败、适者生存是世间一切社会的公理。杨度采取了一种二元论的策略,“以善治善、以恶攻恶”,对内建文明,对外求强权,主张“经济的军国主义”,打造经济战争国,回应了近代以来对国家建构的需求。第三章是对金铁主义思想内部双重心关系的考察及对金铁主义思想的评价和思考。首先,富强与立宪能够相互促进,国家主义的富强目标处于进步主义之下。而杨度始终坚持进步主义,努力为后进的中国启迪追求富强与民主的国家理性,并在此后成为了国家法法源中深层次的宗旨与目的。其次,杨度在晚清民初的多次政治实践,均致力于维护中央权威,以期为法制建设铺陈稳定与和平的国内环境。而另一方面,富强和立宪的目标之间也存在张力。一是工具主义的法制体系无法对国家主义进行制衡,造成了重视威权、忽视公民权利的负面后果。二是过于强调国家主导性,则国家主义因自身缺陷而无力自证合法性,导致在一定意义消解了国家的正当性。而引申来讲,金铁主义的富强目标需要国家主义支持,而立宪目标是法治文明建设的一部分。因此,本部分第三节,试图通过前两节对杨度金铁主义内部双重性关系的探讨,总结后发现代化国家建设中,国家主义与法治的关系。就国家主义与法治的关系而言,国家主义推动法律体系的现代化和法治发展,现代法治文明下的法制体系能够维护国家权威;而法治基于其自由主义的立场又限制和消解国家主义。总之,国家主义(富强)和法治(立宪)存在互益与背反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