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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的伦理思想中,“礼”和“乐”一直作为道德养成的重要途径,“礼”是对伦理关系的具体规定,而抽象的“乐”在化育人心、养成德性方面同样具有重要作用。纳西古乐,作为少数民族音乐与外来音乐有机融合的文化产物,它与中国传统礼乐文化有何共通,它如何在纳西人的生活中实现“乐教”的功能,又是如何具体体现的? 纳西古乐,被称为“音乐活化石”,随着关注度的提升,无论是在音乐史学还是在美学角度,对纳西古乐的研究已经日益全面,其所具有的艺术价值也被广泛挖掘。然而作为一种经典艺术文化,其所具有的价值不应当局限于“艺术”层面。通过伦理学视角的研究探讨,更容易发现纳西古乐作为一种深层文化现象,它对纳西族社会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存在于多方面的。 本文正是试图通过对洞经古乐、白沙细乐、东巴音乐等不同种类的音乐介绍,明确纳西古乐所指范围,挖掘出“美善统一”的纳西古乐及其对纳西人的日常化浸润;进而分析纳西古乐所反映的纳西人的道德追求,以及纳西古乐对于纳西人人格的和谐、人际的和谐的道德养成的意义;这种音乐形式又是以怎样的一种交往方式而存在的。 实际上,纳西古乐的伦理意蕴所代表的也正是一种音乐伦理价值,从其现实意义上来说,纳西古乐不仅是作为纳西人培养道德感情的基本方式,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