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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乡收入差距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学者深入探讨的一个经济学课题,收入与人民生活水平息息相关,所以城乡收入差距自然成为吉林省深切关注的重点。尤其是对于吉林省这样的农业大省而言,更是面临着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分配不均的困境,因此有必要对吉林省城乡收入差距现状加以了解,对吉林省城乡收入差距变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从而提出合理有效的实质性建议,使吉林省的城乡收入分配更趋向合理化、公平化。
关键词:城乡收入差距;均衡发展;分配机制
吉林省城镇化的建设没有融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内涵和发展思想,保守地遵循传统城镇化的发展道路,对于吉林省来说很难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有效过渡,也不能很好地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输送转移,这些问题進一步拉大了吉林省城乡收入差距,并对吉林省的未来经济发展带来了隐患。
一、吉林省城乡收入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只追求城镇化推动速度,也为吉林省带了日益严重的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吉林省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行业之间都出现了巨大的收入差距,收入差距拉大的同时也出现了收入格局的倾斜化和严重失衡化。
近年来,吉林省的城乡收入差距逐年拉大,城市收入远超过农村收入,而这样的收入差距存在,对于吉林省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都有着非常不利的影响。而且从2010年开始,吉林省城市收入已经达到农村收入的三倍之多,而到了2017年这一差距更是达到四倍之多,这说明吉林省的城乡城乡收入差距是巨大的。城市居民不仅财富及生活水平远超过农村居民,在生活上的便利条件也是农村居民望尘莫及的,尤其是一些经济发展落后的省份城乡差距尤其明显。
二、吉林省城乡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
(一)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的不公平
吉林省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行业差距巨大,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吉林省城乡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现象。吉林省城乡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初次分配中原本占据主要地位的劳动收入,在城乡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二是再分配体制的不健全,使其不能充分发挥出公平作用。吉林省本应实行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可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下,工作主体的劳动报酬比重逐步下降,这是分配体制中不公平的表现。国家实行再分配的本意是希望对倾斜的初次分配进行调整和弥补,可我们国家再分配制度的不健全和不完整,使得这种二次调节的作用微乎其微,根本实现不了分配的公平。
(二)吉林省经济发展的不均衡
吉林省目前的工业化机械化水平严重落后国家其他地区,所以优先发展工业、优先发展交通便利地区是吉林省必然要做出的发展抉择。这样集中国家大量优质资源发展个别区域,导致吉林省经济发展的极端不均衡,我们计划中先富带后富,优势区域带动劣势区域,发达地区承接落后地区。但是区域互补,资源共享的后续发展方针却没有得到很好地实施,这样吉林省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必然会造成城乡间、区域间、行业间差距拉大,严重制约吉林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吉林省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
吉林省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出现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归根结底还是归咎于吉林省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正因为我们没有落实我们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制度,也没有很好的利用政策去鼓励和帮助对产业发展有利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是这些不完善才使得城乡收入分配机制不能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优化升级,公平分配更无从谈起。同时吉林省企业表现出来的政企不分、垄断市场、恶性竞争,也是因为吉林省市场体制的不健全引起的。吉林省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很不完善,亟待进一步深化和改革,正因为市场的不健全,如果让放任自由的市场行为来主导市场贸易,必然会导致竞争的无序性和混乱性,导致恶性竞争的出现。但是政府出手管理市场行为又必然会出现矫枉过正,一些国企就会出现政企不分,垄断部分市场贸易。
三、缩小吉林省城乡收入差距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分配机制
充分发挥初次分配的作用,优化再分配机制,要不断完善城乡收入分配机制,深化城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真正体现出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完善城乡收入分配机制,首先要完善初次分配机制,这是体现效率公平的第一步,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在完善资本、劳动、管理、技术要素按贡献率进行合理分配的基础上,来增加居民的城乡收入。要把切实提高居民城乡收入在国民城乡收入中的比重和劳动收入在国民城乡收入中的比重作为改革完善初次分配机制的重要环节。一定要实现居民城乡收入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建设同步发展,不能落开距离,这样的初次分配改革才具有公平性。再分配作为公平原则的二次调节杠杆,一定要明确提低、扩中和限高的分配原则。要合理利用完善的税收调节机制,利用税收作为再次分配的有力杠杆,将税收的重点转移到城乡高收入人群中去,并对低城乡收入人群实施一定的补助政策,同时对中等城乡收入群体也要适度给予补助,促进城乡中等收入人群的增加。再分配过程一定要保证公开、透明,形成良好的城乡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城乡收入之间的差距。
(二)均衡发展吉林省经济
吉林省要适时逐步放缓经济发展速度,不再一味盲目地扩大经济建设步伐,追求经济创收,实现GDP的大幅增长。我们接下来发展的重心工作要放到均衡吉林省经济发展,平衡已经出现的巨大收入倾斜。推行由城带乡战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城市为发展中心来辐射周围落后的乡村发展;同时东部资源向西部倾斜,通过区域互补实现资源共享,放缓东部的经济建设,实现中部的崛起,成梯度带动发展西部的经济建设,实现省内区域的全面均衡发展;行业间也要促进要素均匀流动,对有利于国民经济的产业发展给予一定的政府财政扶持,大力扶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并适度控制娱乐服务行业的发展势头,实现各行业的均衡发展。
(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经济发展结构
市场是经济运行与发展的主体,所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是实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市场重要原则,只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才能维护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竞争,从而确保城乡和各行业间,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经济发展结构不断优化,从而促进吉林省城乡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实现城乡收入分配的差距缩小。
总结:吉林省作为全国著名的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其自身资源的相对特殊性,具有巨大的经济发展空间,其城乡收入差距在目前较为突出,因此,本文对吉林省的城乡收入差距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希望得出的研究结论对促进吉林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小鲁,樊纲.中国城乡收入分配的走势和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研究,2016.
[2]高书生.怎样看待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人民日报,2014.
[3]李炯.中国现阶段个人城乡收入差距分析[M].山西:山西经济出版社,2015.
[4]高培勇.规范政府行为.解决当前城乡收入分配问题的关键所在[J].财贸经济,2017(1).
[5]黄泰岩.吉林省个人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动特征及其调节政策[M].当代经济研究,2016.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关键词:城乡收入差距;均衡发展;分配机制
吉林省城镇化的建设没有融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内涵和发展思想,保守地遵循传统城镇化的发展道路,对于吉林省来说很难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有效过渡,也不能很好地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输送转移,这些问题進一步拉大了吉林省城乡收入差距,并对吉林省的未来经济发展带来了隐患。
一、吉林省城乡收入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只追求城镇化推动速度,也为吉林省带了日益严重的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吉林省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行业之间都出现了巨大的收入差距,收入差距拉大的同时也出现了收入格局的倾斜化和严重失衡化。
近年来,吉林省的城乡收入差距逐年拉大,城市收入远超过农村收入,而这样的收入差距存在,对于吉林省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都有着非常不利的影响。而且从2010年开始,吉林省城市收入已经达到农村收入的三倍之多,而到了2017年这一差距更是达到四倍之多,这说明吉林省的城乡城乡收入差距是巨大的。城市居民不仅财富及生活水平远超过农村居民,在生活上的便利条件也是农村居民望尘莫及的,尤其是一些经济发展落后的省份城乡差距尤其明显。
二、吉林省城乡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
(一)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的不公平
吉林省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行业差距巨大,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吉林省城乡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现象。吉林省城乡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初次分配中原本占据主要地位的劳动收入,在城乡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二是再分配体制的不健全,使其不能充分发挥出公平作用。吉林省本应实行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可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下,工作主体的劳动报酬比重逐步下降,这是分配体制中不公平的表现。国家实行再分配的本意是希望对倾斜的初次分配进行调整和弥补,可我们国家再分配制度的不健全和不完整,使得这种二次调节的作用微乎其微,根本实现不了分配的公平。
(二)吉林省经济发展的不均衡
吉林省目前的工业化机械化水平严重落后国家其他地区,所以优先发展工业、优先发展交通便利地区是吉林省必然要做出的发展抉择。这样集中国家大量优质资源发展个别区域,导致吉林省经济发展的极端不均衡,我们计划中先富带后富,优势区域带动劣势区域,发达地区承接落后地区。但是区域互补,资源共享的后续发展方针却没有得到很好地实施,这样吉林省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必然会造成城乡间、区域间、行业间差距拉大,严重制约吉林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吉林省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
吉林省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出现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归根结底还是归咎于吉林省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正因为我们没有落实我们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制度,也没有很好的利用政策去鼓励和帮助对产业发展有利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是这些不完善才使得城乡收入分配机制不能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优化升级,公平分配更无从谈起。同时吉林省企业表现出来的政企不分、垄断市场、恶性竞争,也是因为吉林省市场体制的不健全引起的。吉林省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很不完善,亟待进一步深化和改革,正因为市场的不健全,如果让放任自由的市场行为来主导市场贸易,必然会导致竞争的无序性和混乱性,导致恶性竞争的出现。但是政府出手管理市场行为又必然会出现矫枉过正,一些国企就会出现政企不分,垄断部分市场贸易。
三、缩小吉林省城乡收入差距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分配机制
充分发挥初次分配的作用,优化再分配机制,要不断完善城乡收入分配机制,深化城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真正体现出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完善城乡收入分配机制,首先要完善初次分配机制,这是体现效率公平的第一步,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在完善资本、劳动、管理、技术要素按贡献率进行合理分配的基础上,来增加居民的城乡收入。要把切实提高居民城乡收入在国民城乡收入中的比重和劳动收入在国民城乡收入中的比重作为改革完善初次分配机制的重要环节。一定要实现居民城乡收入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建设同步发展,不能落开距离,这样的初次分配改革才具有公平性。再分配作为公平原则的二次调节杠杆,一定要明确提低、扩中和限高的分配原则。要合理利用完善的税收调节机制,利用税收作为再次分配的有力杠杆,将税收的重点转移到城乡高收入人群中去,并对低城乡收入人群实施一定的补助政策,同时对中等城乡收入群体也要适度给予补助,促进城乡中等收入人群的增加。再分配过程一定要保证公开、透明,形成良好的城乡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城乡收入之间的差距。
(二)均衡发展吉林省经济
吉林省要适时逐步放缓经济发展速度,不再一味盲目地扩大经济建设步伐,追求经济创收,实现GDP的大幅增长。我们接下来发展的重心工作要放到均衡吉林省经济发展,平衡已经出现的巨大收入倾斜。推行由城带乡战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城市为发展中心来辐射周围落后的乡村发展;同时东部资源向西部倾斜,通过区域互补实现资源共享,放缓东部的经济建设,实现中部的崛起,成梯度带动发展西部的经济建设,实现省内区域的全面均衡发展;行业间也要促进要素均匀流动,对有利于国民经济的产业发展给予一定的政府财政扶持,大力扶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并适度控制娱乐服务行业的发展势头,实现各行业的均衡发展。
(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经济发展结构
市场是经济运行与发展的主体,所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是实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市场重要原则,只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才能维护市场主体之间的良性竞争,从而确保城乡和各行业间,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经济发展结构不断优化,从而促进吉林省城乡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实现城乡收入分配的差距缩小。
总结:吉林省作为全国著名的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其自身资源的相对特殊性,具有巨大的经济发展空间,其城乡收入差距在目前较为突出,因此,本文对吉林省的城乡收入差距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希望得出的研究结论对促进吉林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小鲁,樊纲.中国城乡收入分配的走势和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研究,2016.
[2]高书生.怎样看待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人民日报,2014.
[3]李炯.中国现阶段个人城乡收入差距分析[M].山西:山西经济出版社,2015.
[4]高培勇.规范政府行为.解决当前城乡收入分配问题的关键所在[J].财贸经济,2017(1).
[5]黄泰岩.吉林省个人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动特征及其调节政策[M].当代经济研究,2016.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