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为了保证我市猪肉供应和外调任务的完成,严格控制生猪盲目外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凡外省来我市收购生猪和鲜肉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当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经同意后在指定的地方委托食品部门代购,并由当地政府组织工商、税务、食品等部门收取“发展生猪生产扶助费”。肥猪每头四十元,母猪每头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