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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渊源”作为法理学领域的一个基本概念,却一直在“盲人摸象”的定位困局中挣扎。从这一概念的历史发展来看,它的模糊性由来已久,并直接影响了中国学术界的概念定位。在当今中国,立法中心主义与司法中心主义之争的“法的渊源”定位,浓缩了大多数概念中存在的分歧。但这些分歧中也有对基本问题的共识。在法理学领域,法理学学科的综合性和基础性、法的渊源自身的多维性、单一视角下形成的共识都为综合视角提供了可能性和现实性。可以说,法的渊源是法律人作出法律决定时所依据的权威性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