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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蒙说起
读书苦?读书乐?一言难尽。
从前读书自识字起。开蒙时首先是念字号,方块纸上写大字,一天读三五个,慢慢增加到十来个,先是由父母手写,后来书局也有印制成盒的,背面还往往有画图,名曰看图识字。小孩子淘气,谁肯沉下心来一遍一遍地认识那几个单字?若不是靠父母的抚慰,甚至糖果的奖诱,我想孩子开始识字时不会有多大的乐趣。
光是认字还不够,需要练习写字,于是以描红模子开始,“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再不就是“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或是“王子去求仙,丹成上九天,洞中才一日,世上几千年”。手掐毛笔管,硬是不听使唤,若不是先由父母把着小手写,多半就会描出一串串的大黑猪。事实上,没有一次写字不曾打翻墨盒砚台弄得满手乌黑,狼藉不堪。稍后写小楷,白折子乌丝栏,写上三五行就觉得很吃力。大致说来,写字还算是愉快的事。
进过私塾或从“人,手,足,刀,尺”读过初小教科书的人,对于体罚一事大概不觉陌生。念背打三部曲,是我们传统的教学法。一目十行而能牢记于心,那是天才的行径;普通智商的儿童,非打是很难背诵如流的。英国十八世纪的约翰孙博士就赞成体罚,他说那是最直截了当的教学法,颇合于我们所谓“扑作教刑”之意。私塾老师大概都爱抽旱烟,一二尺长的旱烟袋总是随时不离手的,那烟袋锅子最可怕,白铜制,如果孩子背书疙疙瘩瘩地上气不接下气,当心那烟袋锅子敲在脑袋壳上,砰的一声就是一个大包。谁疼谁知道。小学教室讲台桌子抽屉里通常藏有戒尺一条,也就是竹板一块,打在手掌上其声清脆,感觉是又热又辣又麻又疼。早年的孩子没尝过打手板滋味的大概不太多。如今体罚悬为禁例,偶一为之便会成为新闻。现代的孩子比较有福了。
从前的孩子认字,全凭记忆,记不住便要硬打进去。如今的孩子读书,开端第一册是先学注音符号,这是一大改革。本来是,先有语言,后有文字。我们的文字不是拼音的,虽然其中一部分是形声字,究竟无法看字即能读出声音,或是发音即能写出文字。注音符号是帮助把语言文字合二为一的一种工具,对于儿童读书实在是无比的方便。我们中国的文字不是没有严密的体系,所谓六书即是一套提纲挈领的理论,虽然号称“小学”,小学生谁能理解其中的道理?《说文解字》五百四十个部首就会使得人晕头转向。章太炎编了一个《部首歌》,“一、上、三、示;王、玉、珏……”煞费苦心,谁能背得上来?陈独秀编了一部《识字读本》(台湾印行改名为《文字新论》),是文字学方面一部杰出的大作,但是显然不是适合小学识字的读本。我们中国的语言文字,说难不难,说易不易,高本汉说过这样一段话——
北京语实在是一种最可怜的方言,总共只有四百二十个音缀;普通的语词不下有四千个,这四千多个的语词,统须支配于四百二十个音缀当中。同音语词的增进,使听者受了极大的困难,于此也可以想见了……(见《中国语与中国文》)
这是外国人对外国人所说的话,我们中国儿童国语润熟,四声准确,并不觉得北京语“可怜”。我们的困难不在语言,在语言与文字之间的不易沟通。所以读书从注音符号开始,这方法是绝对正确的。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是旧式的启蒙教材。《百家姓》有其实用价值,对初学并不相宜,且置勿论。《三字经》《千字文》都编得不错,内容丰富妥当,而且文字简练,应该是很好的教材,所以直到今日还有人怀念这两部匠心独运的著作,但是对于儿童并不相宜。孩子懂得什么“人之初,性本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民国初年,我在北平陶氏学堂读过一个学期的小学,记得国文一课是由老师领头高吟“击鼓其铿,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全班儿童循声朗诵,老师喉咙干了,就指派一个学生(班长之类)代表他领头高吟。朗诵一个小时,下课。好多首诗经作品就是这样注入我的记忆,可是过了五六十年之后自己摸索才略知那几首诗的大意。小时候多少时间都浪费掉了。教我读《诗经》的那位老师的姓名已不记得,他那副不讨人敬爱的音容道貌至今不能忘!
新式的语文教科书顾及儿童心理及生活环境,读起来自然较有趣味。民初的国文教科书,“一人二手,开门见山,山高日小,水落石出……”“一老人,入市中,买鱼两尾,步行回家”……这一类课文还多少带有一点文言的味道。后来仿效西人的作风,就有了“小猫叫,小狗跳……”一类的句子。孩子喜欢小动物,由此而入读书识字之门,亦无可厚非。抗战初期我曾负责主编一套中小学教科书,深知其艰苦,大概越是初级的越是难于编写,因为牵涉到儿童心理与教学方法。现在台湾使用的中小学教科书,无论在内容上或印刷上较前都日益进步,学生面对这样的教科书,至少应该不至于望而生畏。
纪律与兴趣
高中与大学一、二年级是读书求学的一个很重要阶段。现在所谓读书,和从前所谓“读圣贤书”意义不同,所读之书范围较广,学有各门各科,书有各种各类。但是国、英、算是基本学科,这三门不读好,以后荆棘丛生,一无是处。而这三门课,全无速成之方,必须按部就班,耐着性子苦熬。读书是一种纪律,谈不到什么兴趣。
梁启超先生是我所敬仰的一位学者,他的一篇《学问与兴趣》广受大众欢迎,很多人读书全凭兴趣,無形中受了此文的影响。我也是他所影响到的一个。我在清华读书,窃自比附于“少小爱文辞”之列,对于数学不屑一顾,以为性情不近,自甘暴弃,勉强及格而已。留学国外,学校当局强迫我补修立体几何及三角二课。我这才知道发愤补修。可巧我所遇到的数学老师,是真正循循善诱的一个人,他讲解一条定律一项原理,不厌其详,远譬近喻的要学生彻底理解而后已。因此我在这两门课中居然培养出兴趣,得到优异的成绩,蒙准免予参加期终考试。我举这一个例,为的说明一件事,吾人读书上课,无所谓性情近与不近,无所谓有无兴趣。读书上课就是纪律,越是自己不喜欢的学科,越要加倍鞭策自己努力钻研。克制自己欲望这一套功夫,要从小时候开始锻炼。读书求学,自有一条正路可循,由不得自己任性。梁启超先生所倡导趣味之说,是对有志研究学问的人士说教,不是对读书求学的青年致词。 一般人称大学为最高学府,易令人滋生误解,大学只是又一个读书求学的阶段,直到毕业之日才可称之为做学问的“开始”。大学仍然是一个准备阶段,大学所讲授的仍然是基本知识。所以大学生在读书方面没有多少选择的自由,凡是课程规定的以及教师指定的读物是必须读的。青年人常有反抗的心理,越是规定必须读的,越是不愿去读,宁愿自己去海阔天空地穷搜其讨。到头来是费精力自己吃亏,五四时代而不知所从。张之洞的《书目答问》不足以居所望。有一天几个同学和我以《清华周刊》记者的名义进城去就教于北大的胡适之先生,胡先生慨允为我们开一个最低的国学必读书目,后来就发表在《清华周刊》上。内容非常充实,名为最低,实则庞大得惊人。梁启超先生看到了,凭他渊博的学识开了一个更详尽的书目。没有人能按所列的去读,能大约翻阅一遍认识其中较重要的人名书名就很不错了。吴稚晖先生看到这两个书目,气得发出“一切线装书都丢进茅坑里去”的名言。
现在想想,我们当时惹出来的这个书目风波,倒也不是什么坏事,只是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罢了。我们的举动表示我们不肯枯守学校规定的读书纪律,而对于更广泛、更自由的读书的要求开始展露了天真的兴趣。
书到用时方恨少
我到三十岁左右開始以教书为业的时候,发现自己学识不足,读书太少,应该确有把握的题目东一个窟窿西一个缺口,自己没有全部搞通,如何可以教人?既已荒疏于前,只好恶补于后,而恶补亦非易事。我忘记是谁写的一副对联“书有未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很有意思,下句好像是左宗棠的,上句不知是谁的。这副对联表面上语气很谦逊,细味之则自视甚高。以上句而论,天下之书浩如烟海,当然无法遍渎,而居然发现自己尚有未曾读过之书,则其已经读过之书必已不在少数,这口气何等狂傲。我爱这句话,不是因为我也感染了几分狂傲,而是因为我确实知道自己的鄙陋,许多该读而未读的书太多,故此时时记挂着这句名言,勉励自己用功。
我自三十岁才知道自动地读书恶补。恶补之道首要的是先开列书目,何者宜优先研读,何者宜稍加参阅,版本问题也是非常重要。此时我因兼任一个大学的图书馆长,一切均在草创,经费甚为充足,除了国文系以外各系申请购书并不踊跃,我乃利用机会在英国文学图书方面广事购储。标准版本的典籍以及参考用书乃大致齐全。有了书并不等于问题解决,要逐步一本一本地看。我哪里有充分时间读书?我当时最羡慕英国诗人米尔顿,他在大学卒业之后听从他父亲的安排到郝尔顿乡下别墅下帖读书五年之久,大有董仲舒三年不窥园之概,然后他才出而问世。我的父亲也曾经对我有过类似的愿望,愿我苦读书,但是格于环境,事与愿违。我一面教书,一面密补有关的图书,真所谓是困而后学。例如莎士比亚剧本,我当时熟读的不超过三分之一,例如米尔顿,我只读过前六卷。这重大过失,以后才得慢慢弥补过来。至于国学方面更是多少年茫随不知如何下手。
读书乐
读书好像是苦事,小时嬉戏,谁爱读书?既读书,还要经过无数次的考试,面临威胁,担惊害怕。长大就业之后,不想奋发精进则已,否则仍然要继续读书。我从前认识一位银行家,镇日价筹画盈虚,但是他床头摆着一套英译法朗士全集,每晚翻阅几页,日久读毕全书,引以为乐。宦场中、商场中有不少可敬的人物,品位很高,嗜读不倦,可见到处都有读书种子,以读书为乐,并非全是只知道争权夺利之辈。我们中国自古就重视读书,据说秦始皇日读一百二十斤重的竹简公文才就寝。《鹤林玉露》载:“庸张参为国于司业,手写九经,每言读书不如写书。高宗以万乘之尊,万锻之簇,乃亦亲洒窟翰,温写九经,云章烂然;始终如一,自古帝王所未有也。”从前没有印刷的时候讲究抄书,抄书一遍比读书一温还要受用。如今印刷发达,得书容易,又有缩印影之术,无辗转抄写之烦,读书之乐乃大为增加。想想从前所谓“学富五车”,是指以牛车载竹简,仅等于今之十万字弱。纪元前一千年以羊皮纸抄写一部《圣经》需三百只羊柬,那时候图书馆里的书是用铁链锁在桌上的。《听雨纪谈》有一段话:
苏文忠公作《李氏山房藏书记》曰:“予犹及见老儒先生言其少时,《史记》《汉书》皆手自书,日夜诵读,惟恐不及。近岁,诸子百家,转相摹刻,学者之于书,多且易致其文辞学术当倍英昔人。而后学之士皆束书不观,游谈无根。”
苏公此言切中今时学者之病,盖古人书籍既少,九有藏者率皆手录。盖以其得之之难故,其读亦不苟。到唐世始有版刻,至来而益盛,虽云便于学者,然以其得之之易,遂有菩之而不读,或读之而不灭裂,则以有板刻之故。无怪乎今之不如古也。其言虽似言之成理,但其结论今不如古则非事实。今日书多易得,有便于学子,读书之乐岂古人之所能想象。今之读书人所面临之一大问题乃图书之选择。开卷有益,实未必然,即有益之书其价值亦大有差别,罗斯金说得好:“所有的书可分为两大类:风行一时的书与永久不朽的书。”
我们的时间有限,读书当有选择。各人志趣不同,当读之书自然亦异,唯有一共同标准可适用于我们全体国人。凡是中国人皆应熟读我国之经典,如《诗》《书》《礼》及《论语》《孟子》,再如《春秋左氏传》《史记》《汉书》以及《资治通鉴》或近人所著通史,这都是我国传统文化之所寄。如谓文字艰深,则多有今注今译之版本在。其他如子集之类,则各随所愿。
人生苦短,而应读之书太多。人生到了一个境界,读书不是为了应付外界需求,不是为人,是为己,是为了充实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使自己的生活充实而有意义。吾故曰:读书乐。我想起英国十八世纪诗人一句诗——
“Stuff the head
with all such reading as was never read.”
大意是:“把从未读过的书籍,赶快塞进脑袋里去。”
(选自《把快乐种在心里》,作家出版社2015年版)
读书苦?读书乐?一言难尽。
从前读书自识字起。开蒙时首先是念字号,方块纸上写大字,一天读三五个,慢慢增加到十来个,先是由父母手写,后来书局也有印制成盒的,背面还往往有画图,名曰看图识字。小孩子淘气,谁肯沉下心来一遍一遍地认识那几个单字?若不是靠父母的抚慰,甚至糖果的奖诱,我想孩子开始识字时不会有多大的乐趣。
光是认字还不够,需要练习写字,于是以描红模子开始,“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再不就是“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或是“王子去求仙,丹成上九天,洞中才一日,世上几千年”。手掐毛笔管,硬是不听使唤,若不是先由父母把着小手写,多半就会描出一串串的大黑猪。事实上,没有一次写字不曾打翻墨盒砚台弄得满手乌黑,狼藉不堪。稍后写小楷,白折子乌丝栏,写上三五行就觉得很吃力。大致说来,写字还算是愉快的事。
进过私塾或从“人,手,足,刀,尺”读过初小教科书的人,对于体罚一事大概不觉陌生。念背打三部曲,是我们传统的教学法。一目十行而能牢记于心,那是天才的行径;普通智商的儿童,非打是很难背诵如流的。英国十八世纪的约翰孙博士就赞成体罚,他说那是最直截了当的教学法,颇合于我们所谓“扑作教刑”之意。私塾老师大概都爱抽旱烟,一二尺长的旱烟袋总是随时不离手的,那烟袋锅子最可怕,白铜制,如果孩子背书疙疙瘩瘩地上气不接下气,当心那烟袋锅子敲在脑袋壳上,砰的一声就是一个大包。谁疼谁知道。小学教室讲台桌子抽屉里通常藏有戒尺一条,也就是竹板一块,打在手掌上其声清脆,感觉是又热又辣又麻又疼。早年的孩子没尝过打手板滋味的大概不太多。如今体罚悬为禁例,偶一为之便会成为新闻。现代的孩子比较有福了。
从前的孩子认字,全凭记忆,记不住便要硬打进去。如今的孩子读书,开端第一册是先学注音符号,这是一大改革。本来是,先有语言,后有文字。我们的文字不是拼音的,虽然其中一部分是形声字,究竟无法看字即能读出声音,或是发音即能写出文字。注音符号是帮助把语言文字合二为一的一种工具,对于儿童读书实在是无比的方便。我们中国的文字不是没有严密的体系,所谓六书即是一套提纲挈领的理论,虽然号称“小学”,小学生谁能理解其中的道理?《说文解字》五百四十个部首就会使得人晕头转向。章太炎编了一个《部首歌》,“一、上、三、示;王、玉、珏……”煞费苦心,谁能背得上来?陈独秀编了一部《识字读本》(台湾印行改名为《文字新论》),是文字学方面一部杰出的大作,但是显然不是适合小学识字的读本。我们中国的语言文字,说难不难,说易不易,高本汉说过这样一段话——
北京语实在是一种最可怜的方言,总共只有四百二十个音缀;普通的语词不下有四千个,这四千多个的语词,统须支配于四百二十个音缀当中。同音语词的增进,使听者受了极大的困难,于此也可以想见了……(见《中国语与中国文》)
这是外国人对外国人所说的话,我们中国儿童国语润熟,四声准确,并不觉得北京语“可怜”。我们的困难不在语言,在语言与文字之间的不易沟通。所以读书从注音符号开始,这方法是绝对正确的。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是旧式的启蒙教材。《百家姓》有其实用价值,对初学并不相宜,且置勿论。《三字经》《千字文》都编得不错,内容丰富妥当,而且文字简练,应该是很好的教材,所以直到今日还有人怀念这两部匠心独运的著作,但是对于儿童并不相宜。孩子懂得什么“人之初,性本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民国初年,我在北平陶氏学堂读过一个学期的小学,记得国文一课是由老师领头高吟“击鼓其铿,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全班儿童循声朗诵,老师喉咙干了,就指派一个学生(班长之类)代表他领头高吟。朗诵一个小时,下课。好多首诗经作品就是这样注入我的记忆,可是过了五六十年之后自己摸索才略知那几首诗的大意。小时候多少时间都浪费掉了。教我读《诗经》的那位老师的姓名已不记得,他那副不讨人敬爱的音容道貌至今不能忘!
新式的语文教科书顾及儿童心理及生活环境,读起来自然较有趣味。民初的国文教科书,“一人二手,开门见山,山高日小,水落石出……”“一老人,入市中,买鱼两尾,步行回家”……这一类课文还多少带有一点文言的味道。后来仿效西人的作风,就有了“小猫叫,小狗跳……”一类的句子。孩子喜欢小动物,由此而入读书识字之门,亦无可厚非。抗战初期我曾负责主编一套中小学教科书,深知其艰苦,大概越是初级的越是难于编写,因为牵涉到儿童心理与教学方法。现在台湾使用的中小学教科书,无论在内容上或印刷上较前都日益进步,学生面对这样的教科书,至少应该不至于望而生畏。
纪律与兴趣
高中与大学一、二年级是读书求学的一个很重要阶段。现在所谓读书,和从前所谓“读圣贤书”意义不同,所读之书范围较广,学有各门各科,书有各种各类。但是国、英、算是基本学科,这三门不读好,以后荆棘丛生,一无是处。而这三门课,全无速成之方,必须按部就班,耐着性子苦熬。读书是一种纪律,谈不到什么兴趣。
梁启超先生是我所敬仰的一位学者,他的一篇《学问与兴趣》广受大众欢迎,很多人读书全凭兴趣,無形中受了此文的影响。我也是他所影响到的一个。我在清华读书,窃自比附于“少小爱文辞”之列,对于数学不屑一顾,以为性情不近,自甘暴弃,勉强及格而已。留学国外,学校当局强迫我补修立体几何及三角二课。我这才知道发愤补修。可巧我所遇到的数学老师,是真正循循善诱的一个人,他讲解一条定律一项原理,不厌其详,远譬近喻的要学生彻底理解而后已。因此我在这两门课中居然培养出兴趣,得到优异的成绩,蒙准免予参加期终考试。我举这一个例,为的说明一件事,吾人读书上课,无所谓性情近与不近,无所谓有无兴趣。读书上课就是纪律,越是自己不喜欢的学科,越要加倍鞭策自己努力钻研。克制自己欲望这一套功夫,要从小时候开始锻炼。读书求学,自有一条正路可循,由不得自己任性。梁启超先生所倡导趣味之说,是对有志研究学问的人士说教,不是对读书求学的青年致词。 一般人称大学为最高学府,易令人滋生误解,大学只是又一个读书求学的阶段,直到毕业之日才可称之为做学问的“开始”。大学仍然是一个准备阶段,大学所讲授的仍然是基本知识。所以大学生在读书方面没有多少选择的自由,凡是课程规定的以及教师指定的读物是必须读的。青年人常有反抗的心理,越是规定必须读的,越是不愿去读,宁愿自己去海阔天空地穷搜其讨。到头来是费精力自己吃亏,五四时代而不知所从。张之洞的《书目答问》不足以居所望。有一天几个同学和我以《清华周刊》记者的名义进城去就教于北大的胡适之先生,胡先生慨允为我们开一个最低的国学必读书目,后来就发表在《清华周刊》上。内容非常充实,名为最低,实则庞大得惊人。梁启超先生看到了,凭他渊博的学识开了一个更详尽的书目。没有人能按所列的去读,能大约翻阅一遍认识其中较重要的人名书名就很不错了。吴稚晖先生看到这两个书目,气得发出“一切线装书都丢进茅坑里去”的名言。
现在想想,我们当时惹出来的这个书目风波,倒也不是什么坏事,只是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罢了。我们的举动表示我们不肯枯守学校规定的读书纪律,而对于更广泛、更自由的读书的要求开始展露了天真的兴趣。
书到用时方恨少
我到三十岁左右開始以教书为业的时候,发现自己学识不足,读书太少,应该确有把握的题目东一个窟窿西一个缺口,自己没有全部搞通,如何可以教人?既已荒疏于前,只好恶补于后,而恶补亦非易事。我忘记是谁写的一副对联“书有未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很有意思,下句好像是左宗棠的,上句不知是谁的。这副对联表面上语气很谦逊,细味之则自视甚高。以上句而论,天下之书浩如烟海,当然无法遍渎,而居然发现自己尚有未曾读过之书,则其已经读过之书必已不在少数,这口气何等狂傲。我爱这句话,不是因为我也感染了几分狂傲,而是因为我确实知道自己的鄙陋,许多该读而未读的书太多,故此时时记挂着这句名言,勉励自己用功。
我自三十岁才知道自动地读书恶补。恶补之道首要的是先开列书目,何者宜优先研读,何者宜稍加参阅,版本问题也是非常重要。此时我因兼任一个大学的图书馆长,一切均在草创,经费甚为充足,除了国文系以外各系申请购书并不踊跃,我乃利用机会在英国文学图书方面广事购储。标准版本的典籍以及参考用书乃大致齐全。有了书并不等于问题解决,要逐步一本一本地看。我哪里有充分时间读书?我当时最羡慕英国诗人米尔顿,他在大学卒业之后听从他父亲的安排到郝尔顿乡下别墅下帖读书五年之久,大有董仲舒三年不窥园之概,然后他才出而问世。我的父亲也曾经对我有过类似的愿望,愿我苦读书,但是格于环境,事与愿违。我一面教书,一面密补有关的图书,真所谓是困而后学。例如莎士比亚剧本,我当时熟读的不超过三分之一,例如米尔顿,我只读过前六卷。这重大过失,以后才得慢慢弥补过来。至于国学方面更是多少年茫随不知如何下手。
读书乐
读书好像是苦事,小时嬉戏,谁爱读书?既读书,还要经过无数次的考试,面临威胁,担惊害怕。长大就业之后,不想奋发精进则已,否则仍然要继续读书。我从前认识一位银行家,镇日价筹画盈虚,但是他床头摆着一套英译法朗士全集,每晚翻阅几页,日久读毕全书,引以为乐。宦场中、商场中有不少可敬的人物,品位很高,嗜读不倦,可见到处都有读书种子,以读书为乐,并非全是只知道争权夺利之辈。我们中国自古就重视读书,据说秦始皇日读一百二十斤重的竹简公文才就寝。《鹤林玉露》载:“庸张参为国于司业,手写九经,每言读书不如写书。高宗以万乘之尊,万锻之簇,乃亦亲洒窟翰,温写九经,云章烂然;始终如一,自古帝王所未有也。”从前没有印刷的时候讲究抄书,抄书一遍比读书一温还要受用。如今印刷发达,得书容易,又有缩印影之术,无辗转抄写之烦,读书之乐乃大为增加。想想从前所谓“学富五车”,是指以牛车载竹简,仅等于今之十万字弱。纪元前一千年以羊皮纸抄写一部《圣经》需三百只羊柬,那时候图书馆里的书是用铁链锁在桌上的。《听雨纪谈》有一段话:
苏文忠公作《李氏山房藏书记》曰:“予犹及见老儒先生言其少时,《史记》《汉书》皆手自书,日夜诵读,惟恐不及。近岁,诸子百家,转相摹刻,学者之于书,多且易致其文辞学术当倍英昔人。而后学之士皆束书不观,游谈无根。”
苏公此言切中今时学者之病,盖古人书籍既少,九有藏者率皆手录。盖以其得之之难故,其读亦不苟。到唐世始有版刻,至来而益盛,虽云便于学者,然以其得之之易,遂有菩之而不读,或读之而不灭裂,则以有板刻之故。无怪乎今之不如古也。其言虽似言之成理,但其结论今不如古则非事实。今日书多易得,有便于学子,读书之乐岂古人之所能想象。今之读书人所面临之一大问题乃图书之选择。开卷有益,实未必然,即有益之书其价值亦大有差别,罗斯金说得好:“所有的书可分为两大类:风行一时的书与永久不朽的书。”
我们的时间有限,读书当有选择。各人志趣不同,当读之书自然亦异,唯有一共同标准可适用于我们全体国人。凡是中国人皆应熟读我国之经典,如《诗》《书》《礼》及《论语》《孟子》,再如《春秋左氏传》《史记》《汉书》以及《资治通鉴》或近人所著通史,这都是我国传统文化之所寄。如谓文字艰深,则多有今注今译之版本在。其他如子集之类,则各随所愿。
人生苦短,而应读之书太多。人生到了一个境界,读书不是为了应付外界需求,不是为人,是为己,是为了充实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使自己的生活充实而有意义。吾故曰:读书乐。我想起英国十八世纪诗人一句诗——
“Stuff the head
with all such reading as was never read.”
大意是:“把从未读过的书籍,赶快塞进脑袋里去。”
(选自《把快乐种在心里》,作家出版社201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