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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大量地向城镇转移,农村留守儿童及其教育问题日益凸显,现今已被教育界和农村社会建设部门关注,并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农村留守儿童,研究界定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离开家乡外出工作,而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与父母(或父母一方)生活在一起的儿童” “并需要其他亲人或委托人照顾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6—16岁)”。显然,留守儿童是在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的背景下产生的。留守儿童正处于受教育甚需安全、情感、心理等关怀的阶段,这也是个体社会化的阶段,这时出现家庭教育的缺失对其自身成长将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研究表明,农民工外出务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即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用布迪厄的话即“文化资本”的增长,根据他的概念,“文化资本”泛指任何与文化及文化活动有关的有形及无形资产,尽管我们无法像对待经济资本那样对其实行定量化操作,但在日常生活中,它却发挥着与金钱和经济资本相同的作用。文化资本可分为身体化形态、客观形态、制度形态三种基本形式。
在布迪厄看来,身体化形态就是一种惯习化形态。主体一般通过文化、教育、修养等具体形式获得,如知识、技能、素养、感性等,同时主体必须通过自己身体的、具体化的实践活动来获取它。他举了一个非常形象的例子:像肌肉发达的体格或被太阳晒黑的皮肤,不能通过他人的锻炼来获得那样。客观化的文化资本表现为文化产品,具体形态的文化资本经过物化以文化产品如书籍、工具、机器等成为客观化文化资本。体制化的文化资本表现为某些制度性的规定或规则,如学历认定、学术资格等等。
随着农民工在城镇务工,农村文化资本也相应发生变化,且呈增长态势。比如农民工自身劳动技能的提高、城市文明的了解和形成、知识视野的开阔等;农民工自身学习或者为儿女添置的书籍、电脑、字画等;农民工对儿女学历的要求,儿女没考上高中、大学的则送去技校以学一技之长等。
农民工外出务工所带来的文化资本,无论是思想观念、科学知识还是个人体会等,都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转继给下一代,并且也可用以改善农村社会环境。同理,学校教育正可以利用这一有利因素,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补充、完善以及引导留守儿童的教育。
研究表明,农民工外出务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即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用布迪厄的话即“文化资本”的增长,根据他的概念,“文化资本”泛指任何与文化及文化活动有关的有形及无形资产,尽管我们无法像对待经济资本那样对其实行定量化操作,但在日常生活中,它却发挥着与金钱和经济资本相同的作用。文化资本可分为身体化形态、客观形态、制度形态三种基本形式。
在布迪厄看来,身体化形态就是一种惯习化形态。主体一般通过文化、教育、修养等具体形式获得,如知识、技能、素养、感性等,同时主体必须通过自己身体的、具体化的实践活动来获取它。他举了一个非常形象的例子:像肌肉发达的体格或被太阳晒黑的皮肤,不能通过他人的锻炼来获得那样。客观化的文化资本表现为文化产品,具体形态的文化资本经过物化以文化产品如书籍、工具、机器等成为客观化文化资本。体制化的文化资本表现为某些制度性的规定或规则,如学历认定、学术资格等等。
随着农民工在城镇务工,农村文化资本也相应发生变化,且呈增长态势。比如农民工自身劳动技能的提高、城市文明的了解和形成、知识视野的开阔等;农民工自身学习或者为儿女添置的书籍、电脑、字画等;农民工对儿女学历的要求,儿女没考上高中、大学的则送去技校以学一技之长等。
农民工外出务工所带来的文化资本,无论是思想观念、科学知识还是个人体会等,都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转继给下一代,并且也可用以改善农村社会环境。同理,学校教育正可以利用这一有利因素,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补充、完善以及引导留守儿童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