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翻译是跨语言、跨文化的信息传递。翻译过程中,译者甄选出的词的义项还需要经过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的过滤,只有经过这样检验的义项才是合适义项。如果没有合适义项能通过检验,译者需创造性发挥,找到合乎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的译文。
关键词:情景语境;文化语境;过滤
作者简介:甄晓婕(1976-),女,江苏徐州人,南京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副主任,讲师;贾留全(1979-),男,安徽合肥人,南京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江苏 南京 210029)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1)25-0198-03
翻译是跨语言、跨文化的信息传递。从语言层面讲,译者要把原语转换成目的语,就必须首先从诸多语义项中确定符合原文的一项。此外,使用中的语言因语境千变万化,其语义也会随之发生细微甚至巨大的变化。当我们把目光从语言框架转移到文化上来,意义的裁定因文化差异变得更加复杂了。因而英国文艺批评家理查兹(I. A. Richards)把翻译称作“整个宇宙中最为复杂的活动之一”。(姜倩、何刚强,2008:4)
在实际翻译中,“为了使译本起到预期作用,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就要考虑用适合目的语读者的语言把原文信息重新表达出来”。(张美芳 2000:374)为使翻译更具可操作性,我们认为重新表达原文信息可从三方面着手:确定其本义;结合语境义;考虑文化义。
翻译过程中,译者一般先是在字典释义中挑选合适的义项;若原文较难,入选的义项可能不止一项。然后将该义项(或多个义项)置入语境中过滤,滤除不合语境义项,找出合适的一项(或多项),有时可能还要作微调或修改。最后,将调整后的义项置入文化中进一步过滤,挑出最合适的义项,并做最后润色。每一次过滤、调整都会促使译者重新考量原文本义,斟酌再三,意义的确定往往是在这三个层面上反复权衡的结果。需要说明的是,经语境过滤或文化过滤后,可能已无任何剩余义项可供挑选,这时译者不必困守字典释义,而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创造性发挥。
一、本义
译者理解原文的过程就是去探求原文的“本义”的过程。因此,弄懂本义是翻译的基础,否则我们寸步难行。一个称职的译者,应在字典、互联网、百科全书、原文作者等等的帮助下,想法设法解决理解本义中的难关,给出合适的译文。一般地,这里的“本义”大都是指字典里的义项,有时直接套用即可,有时需要结合实际加以变通,以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试举例说明:
① In the doorway lay at least twelve umbrellas of all sizes and colors.例句中没有生词,稍难一点的是动词“lay”,在这一具体语境下,“lay”不可能是“下蛋”等意思,应为“放置”。稍加转化不难得到这样的译文:“门口放了至少十二把不同大小、不同颜色的伞”。考虑到汉语行文习惯,译文可进一步润色为:门口放着一堆雨伞,少说也有十二把,五颜六色,大小不一。(连淑能,1993:68)
鉴于确定本义是翻译的第一步,其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然而,这并不是说我们要抱着字典就能做好翻译了,翻译并非简单的挑选合适义项的转换工作。有时候,字典的义项恐怕都不太合适,这就要求我们从本义出发,考虑语境。
二、情景语境
词本无意,意由境生。单个词汇或语句如果脱离了具体的语言环境,只能是零散的语言符号,充斥着歧义,难以完成交际任务。只有置于特定的语境中,语言才能获得明晰的意义,从而传达完整的信息。成功的翻译基于对原文特定语境的仔细分析,并在该语境关照下,滤除干扰义项,落实关键词汇合乎该语境的义项,然后在目的语语篇中加以再现。
一般认为语境包括两个方面:语言框架内的语内语境和语言外部的情景语境,其实更外层的文化语境也应该包含在语境的概念内。语内语境可以借助搭配等手段分析原文,以摒除歧义,使语义明朗。就情景语境而言,有3个因素最为重要(Halliday):语场(field)、语旨(tenor)和语式(mode)。语场指交际双方所谈论的内容或所做的事情;语旨指交际过程所涉及的人以及交际双方之间的关系;语式指交际双方所采用的交流途径和方式。这3个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形成一个具体的情景。该情景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原文词语或者语句的意思,有时甚至会否定某个词的本义而赋予其临时义。相应地,翻译时我们也要结合语境,灵活变通。试举例说明:
② Apply sunscreen liberally about 30 minutes before going outside. 其中,‘sunscreen’字典上有“防晒霜”、“遮阳棚”等义项。然而,其前后词汇“apply”(涂,敷)及“liberally”(充足地)的搭配使用,组成了一道过滤网,滤除了‘遮阳棚’的义项:很难想象外出前半小时大量地涂遮阳棚能起到防晒作用。这样,“防晒霜”就成为合乎语境的唯一义项了。于是,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译文:外出前半小时,足量使用防晒霜。
前面说过,语境既包括语内语境也包括语外的情景语境。从语内语境看,“防晒霜”无疑是合适翻译;然而,从情景语境看,该译文似乎仍可以作进一步微调。不难发现,例句 ② 很可能是某防晒霜的包装说明,介绍其使用方法。果真如此的话,上述译文中再次译出“……使用防晒霜”,稍嫌罗嗦。因为在这一具体的广告情景语境下,sunscreen以实物的形式摆在货架上,或者就在消费者手中,是交际双方(生产商和消费者)都很清楚的谈论内容。如果使用代词指称,非但无任何歧义,反而简单明了。基于此,我们倾向于将其翻译成:外出前半小时,足量使用本品。
当然,如果我们假设的广告情景语境并不存在,sunscreen 失去了有效的语外指称,我们还是返回语内语境,仍将其翻译成‘防晒霜’,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③ [I bend close to her and scarcely hear as she whispers,“Water.” … She makes no attempt to swallow;there is just not enough strength.] “More”,the dry voice says …(郑树棠,2008:121)
[她没有往下咽,因为她气力不够了。(译文略有改变)] “还要”,干涩的声音说。(郑树棠,2008:132)
背景说明:克拉克夫人(she)奄奄一息了,作为当晚值班医生,我去她的病房探视。在和她“对话”中,我需要俯身下去才能勉强听得她说:“水”(water)。我用吸管往她嘴里滴了几滴水,可是她连往下咽水的力气都没有了,接着出现例句 ③。
我们试着对情景语境加以分析:1)语场方面,交际一方要水,另一方喂水;2)语旨方面,交际双方是医患关系,而且患者已经奄奄一息了,即将于今晚辞世;3)语式方面,极其简单的口语交流。这样的情景语境下,“more”翻译成“还要”似乎不妥。诚然,more 在字典上解释成“更多的”、“较多的”、“另外的”等等。“还要”的译者已经结合了语境,滤除了字数较多的“更多的”等等义项,做了一定精简,值得肯定。不过该译者对语境的结合似乎不够彻底,留下了进一步精简的空间。
上文“我俯身过去才勉强听到她说:‘水’。”(I bend close to her and scarcely hear as she whispers,"Water.")以及“她没有往下咽,因为她气力不够了。”(She makes no attempt to swallow;there is just not enough strength.)清晰地向读者表明:克拉克夫人几乎走到了人生的尽头了,因为她已经无力使用陌生人之间惯用的、当然也更耗力气的礼貌句式:Will you …? 声音也低到难以觉察的“耳语”(whisper),甚至连滴到嘴里的水都无力下咽。现在克拉克夫人还想要再喝点水,可是已经无力完整表达了,只好用一个单词“more”来表示。在这样的语境下,较复杂的“更多的”、“我还要”等等只能被过滤掉。“还要”只有两个字数,虽是较好的精简义项,可是比起原文的一个字,而且是单音节词“water”,还是差了一层。如果翻译成“要”,虽然在字数、音节、意思上也能对上,不过这样一来,垂垂老者被当作了两岁稚童,令人哑然失笑,与原文临终关怀的肃穆情景大相径庭,也只能舍去。
字典上“more”的义项几乎都被过滤了,我们只能依据语境创造性发挥了。不难看出这个“more”的内容就是“更多的水”。原译者也看到了这一点,却对病人的气息奄奄考虑不周,也忽视了“more”的单音节的特点。我们似乎不妨大胆地抛弃“more”的本义,用一个同样单音节的汉语“水”来对应,因为二者在这一特定的情景语境下所指等同。从“more”到“水”,符合语义,与前文要“水”呼应,又与语境契合。试想,让生命垂危的克拉克夫人说“水”比说“还要”更符合她身体状况,也更简单吧。
顺便指出,原译“干涩的声音说”似乎改为“她声音干涩”更合乎汉语行文习惯。
三、文化语境
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又是文化的映像。语言不能脱离文化而存在,文化是语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根植于不同文化土壤里的语言不可避免地带有本社会的文化烙印。由于各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不同、地理位置不同、同一时期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其价值观、习俗、传统、信仰等等都存在很大差异,这些差异在语言上得到淋漓尽致的反映。因而,翻译不仅涉及两种语言,更涉及两种文化;翻译不仅是语符表层指称意义的转换,更是两种不同文化的互相沟通和移植。
由于各民族的文化内涵不同,同样的词、语句对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来说,所表达的意义也就不同。在翻译中,有时候,如果只从词的本义、情景语义上考虑,而不把它纳入宏伟的文化语境中去考虑,译者就无法很好地传递原作的信息,勉强翻译出来的译文常常词不达意、貌合神离。“这就要求译者要充当跨越两种文化的桥梁作用。首先,他要设身处地,从原文文化语境的角度理解原文,然后,他还要从译文文化语境着眼,将原文信息重新表述为译文读者接受和理解的语篇。”(李运兴,2003:102)
顺便说明,这里阐述的文化语境和上节的情景语境都可以纳入宽泛的语境概念下。我们认为情景语境和词句的距离“近”些,而文化语境则“远”些,更多地指向历史、宗教、习俗、传统、信仰等等。此外,并非每次翻译时都必须深入词句的文化意义,进行深刻的追踪溯源。更多时候,实际翻译过程中,我们只需选择合适的本义,时常结合语境,筛选出合乎该语境的义项即可;当所有可用义项都被语境网滤除时,需要我们创造性发挥。然而,当词句蕴含丰富的文化义时,译者必须将从语境过滤网中滤选出来的义项再次置入文化语境网中再次过滤,从而找到合适译文。未能通过文化语境网滤选的译文晦涩难懂,或者语义缺失,令读者费解。试举例说明。
④ In April,there was the “Ping” heard around the world. In July,the Ping “Ponged”.
四月里,全世界听到乒的一声;七月里,这乒声却又乓了一下。
表面上看,上述译文简直是铢两悉称。然而,实际上,读者无不一头雾水,不知所云。问题在于,译者不能怪读者缺乏足够背景知识,而是要自问是否给读者交代了足够了背景知识,是否将译文置入相关的文化语境网中过滤了?其实,例句 ④ 涉及到了20世纪70年代中美之间的乒乓外交。1971年4月10日,根据毛泽东作出的邀请美国乒乓球队访华的决定,外交部对外宣布正式邀请美国队访华。美方也作出了积极响应。小小银球弹开了中美彼此紧闭20多年的国门,震动了世界。国际舆论将此称为“乒乓外交”。
很明显,上述译文未经文化语境网筛选,造成译文晦涩费解。要消除译文的晦涩,需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作创造性发挥,提供必要的解释,帮助读者填补历史空白,从而使译文通达。如果需填补的信息量不大,植入译文中又不影响表达的通畅,不妨安排在句内。鉴于此,上述译文可以修改为:四月,全世界听到中国乒的一声把球打了过去;到了七月,美国又乓的一声把球打了回来。
如果原文文化信息量过大,强行插入句内,会导致译文臃肿,我们不妨以脚注或尾注的形式加以说明。试举例说明:
⑤ In the pause that ensued,I gave inward thanks that she hadn’t come up with the usual distressing question:“Barrett,like the hall?” For it is my special albatross to be related to the guy that built Barrett Hall …
接下来是沉默。我暗自庆幸她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问那个令人不快的问题:“巴雷特,和那个大楼同名?”因为那是我心头一只挥之不去的信天翁,①我最怕别人把我跟那个建造巴雷特堂的家伙联系起来……(西格尔,2007:8-9)
如果仅仅将“albatross”翻译成“信天翁”而不作任何注释的话,恐怕这只“信天翁”也会在众多读者心头“挥之不去”。单单一个“信天翁”无法通过文化语境网的过滤,原文包含的丰富文学信息消失殆尽不说,译文传达信息的功能也逊色不少。诚然,读者可以通过前面的“令人不快的问题”(distressing question)推知这只“特别的信天翁”(my special albatross)同样“令人不快”。可是“信天翁”怎么就“令人不快”呢?其实,英美读者对于“albatross”是一清二楚;而中文读者却对“信天翁”却一头雾水,因为一般读者对“信天翁”的理解仅仅限于“一种鸟”,其他的知之不详。译者面对空缺的义项,只能再次创造性发挥了。
原来“albatross”典出柯勒律治《古舟子咏》,寓意“讨厌的负担,恼人的累赘”。同时,例句 ⑤ 的译者并没有简单将“albatross”前的“special”处理成“特别的”,而是依据文化情景翻译成更合理的“心头一只挥之不去的”。中文读者纵然没有看到文后注释,单单看到这个短语马上就明白这只“信天翁”肯定是“我”的心病。
将220字的典故插入正文中,导致行文臃肿,叙述中断,肯定行不通。那么可否将“my special albatross”处理成其寓意“讨厌的负担,恼人的累赘”呢?译者之一王东风认为这无异于用“蠢材的重复”来代替“天才的智慧”。这会将原著最大的看点“妙趣横生的语言”变成了“白开水”,丧失了“文学的审美快感”。更重要的是,通过发掘“异域珍宝”可以极大地“丰富我们的语言”。总之,通过直译的方法,而不是用“地道的”汉语表达方式,可以原汁原味地体现原文的“洋味”和“异国情调”。
对此,我们深表赞同。翻译是跨语言、跨文化的桥梁,译者有责任引领读者走入异域文化,解释异域风采。负责任的译者不会将“叶公好龙”简单地处理成“Mr. Ye Loves dragon”,而会加注,告诉异域读者这个成语的典故。同理,面对这只“信天翁”,不加注释的“讨厌的负担,恼人的累赘”应当被文化语境网滤除,替换以文通意达且点名出处的上述译法。
四、结语
如前所述,翻译作为跨语言、跨文化的信息传递,译者在甄别原文意义时,应立足于词典上所列义项,但是又不能局限于此。字典上的义项是我们思考的依据,同时,当所列义项无法满足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时,译者应灵活变通,创造性思维。
注释:
① 信天翁:典出英国著名诗人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的《古舟子咏》(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英国水手有一个迷信,认为在海上看见信天翁象征着好运。在《古舟子咏》中,一个水手射落了一只信天翁,结果给这艘船带来了可怕的诅咒。其他的船员强迫这个倒霉的水手将那只死去的信天翁挂在脖子上作为惩戒。直到几乎船上的每个人都死掉时,这个水手终于真心地忏悔自己的错误,最终得以卸下一直在折磨他的沉重负担。自《古舟子咏》问世之后,信天翁在英语中就成了“讨厌的负担,恼人的累赘”的代名词。(西格尔,2007:9)
参考文献:
[1]姜倩,何刚强.翻译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2]连淑能.英汉对比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3]张美芳.英汉翻译中的信息转换[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4):374.
[4]郑树棠,新视野大学英语(读写教程第三册学生用书)[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
[5]郑树棠.新视野大学英语(读写教程第三册教师用书)[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
[6]李运兴.英汉语篇翻译[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102.
[7]埃里奇·西格玛.爱情故事(英汉对照)[M].王悦晨,王东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7.
[8]王东风.文学翻译:寻找天才的标志——《爱情故事》译后[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7,(12):45-57.
[9]Halliday,M.A.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London:Edward Arnold,1994.
(责任编辑:刘辉)
关键词:情景语境;文化语境;过滤
作者简介:甄晓婕(1976-),女,江苏徐州人,南京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副主任,讲师;贾留全(1979-),男,安徽合肥人,南京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江苏 南京 210029)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1)25-0198-03
翻译是跨语言、跨文化的信息传递。从语言层面讲,译者要把原语转换成目的语,就必须首先从诸多语义项中确定符合原文的一项。此外,使用中的语言因语境千变万化,其语义也会随之发生细微甚至巨大的变化。当我们把目光从语言框架转移到文化上来,意义的裁定因文化差异变得更加复杂了。因而英国文艺批评家理查兹(I. A. Richards)把翻译称作“整个宇宙中最为复杂的活动之一”。(姜倩、何刚强,2008:4)
在实际翻译中,“为了使译本起到预期作用,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就要考虑用适合目的语读者的语言把原文信息重新表达出来”。(张美芳 2000:374)为使翻译更具可操作性,我们认为重新表达原文信息可从三方面着手:确定其本义;结合语境义;考虑文化义。
翻译过程中,译者一般先是在字典释义中挑选合适的义项;若原文较难,入选的义项可能不止一项。然后将该义项(或多个义项)置入语境中过滤,滤除不合语境义项,找出合适的一项(或多项),有时可能还要作微调或修改。最后,将调整后的义项置入文化中进一步过滤,挑出最合适的义项,并做最后润色。每一次过滤、调整都会促使译者重新考量原文本义,斟酌再三,意义的确定往往是在这三个层面上反复权衡的结果。需要说明的是,经语境过滤或文化过滤后,可能已无任何剩余义项可供挑选,这时译者不必困守字典释义,而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创造性发挥。
一、本义
译者理解原文的过程就是去探求原文的“本义”的过程。因此,弄懂本义是翻译的基础,否则我们寸步难行。一个称职的译者,应在字典、互联网、百科全书、原文作者等等的帮助下,想法设法解决理解本义中的难关,给出合适的译文。一般地,这里的“本义”大都是指字典里的义项,有时直接套用即可,有时需要结合实际加以变通,以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试举例说明:
① In the doorway lay at least twelve umbrellas of all sizes and colors.例句中没有生词,稍难一点的是动词“lay”,在这一具体语境下,“lay”不可能是“下蛋”等意思,应为“放置”。稍加转化不难得到这样的译文:“门口放了至少十二把不同大小、不同颜色的伞”。考虑到汉语行文习惯,译文可进一步润色为:门口放着一堆雨伞,少说也有十二把,五颜六色,大小不一。(连淑能,1993:68)
鉴于确定本义是翻译的第一步,其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然而,这并不是说我们要抱着字典就能做好翻译了,翻译并非简单的挑选合适义项的转换工作。有时候,字典的义项恐怕都不太合适,这就要求我们从本义出发,考虑语境。
二、情景语境
词本无意,意由境生。单个词汇或语句如果脱离了具体的语言环境,只能是零散的语言符号,充斥着歧义,难以完成交际任务。只有置于特定的语境中,语言才能获得明晰的意义,从而传达完整的信息。成功的翻译基于对原文特定语境的仔细分析,并在该语境关照下,滤除干扰义项,落实关键词汇合乎该语境的义项,然后在目的语语篇中加以再现。
一般认为语境包括两个方面:语言框架内的语内语境和语言外部的情景语境,其实更外层的文化语境也应该包含在语境的概念内。语内语境可以借助搭配等手段分析原文,以摒除歧义,使语义明朗。就情景语境而言,有3个因素最为重要(Halliday):语场(field)、语旨(tenor)和语式(mode)。语场指交际双方所谈论的内容或所做的事情;语旨指交际过程所涉及的人以及交际双方之间的关系;语式指交际双方所采用的交流途径和方式。这3个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形成一个具体的情景。该情景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原文词语或者语句的意思,有时甚至会否定某个词的本义而赋予其临时义。相应地,翻译时我们也要结合语境,灵活变通。试举例说明:
② Apply sunscreen liberally about 30 minutes before going outside. 其中,‘sunscreen’字典上有“防晒霜”、“遮阳棚”等义项。然而,其前后词汇“apply”(涂,敷)及“liberally”(充足地)的搭配使用,组成了一道过滤网,滤除了‘遮阳棚’的义项:很难想象外出前半小时大量地涂遮阳棚能起到防晒作用。这样,“防晒霜”就成为合乎语境的唯一义项了。于是,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译文:外出前半小时,足量使用防晒霜。
前面说过,语境既包括语内语境也包括语外的情景语境。从语内语境看,“防晒霜”无疑是合适翻译;然而,从情景语境看,该译文似乎仍可以作进一步微调。不难发现,例句 ② 很可能是某防晒霜的包装说明,介绍其使用方法。果真如此的话,上述译文中再次译出“……使用防晒霜”,稍嫌罗嗦。因为在这一具体的广告情景语境下,sunscreen以实物的形式摆在货架上,或者就在消费者手中,是交际双方(生产商和消费者)都很清楚的谈论内容。如果使用代词指称,非但无任何歧义,反而简单明了。基于此,我们倾向于将其翻译成:外出前半小时,足量使用本品。
当然,如果我们假设的广告情景语境并不存在,sunscreen 失去了有效的语外指称,我们还是返回语内语境,仍将其翻译成‘防晒霜’,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③ [I bend close to her and scarcely hear as she whispers,“Water.” … She makes no attempt to swallow;there is just not enough strength.] “More”,the dry voice says …(郑树棠,2008:121)
[她没有往下咽,因为她气力不够了。(译文略有改变)] “还要”,干涩的声音说。(郑树棠,2008:132)
背景说明:克拉克夫人(she)奄奄一息了,作为当晚值班医生,我去她的病房探视。在和她“对话”中,我需要俯身下去才能勉强听得她说:“水”(water)。我用吸管往她嘴里滴了几滴水,可是她连往下咽水的力气都没有了,接着出现例句 ③。
我们试着对情景语境加以分析:1)语场方面,交际一方要水,另一方喂水;2)语旨方面,交际双方是医患关系,而且患者已经奄奄一息了,即将于今晚辞世;3)语式方面,极其简单的口语交流。这样的情景语境下,“more”翻译成“还要”似乎不妥。诚然,more 在字典上解释成“更多的”、“较多的”、“另外的”等等。“还要”的译者已经结合了语境,滤除了字数较多的“更多的”等等义项,做了一定精简,值得肯定。不过该译者对语境的结合似乎不够彻底,留下了进一步精简的空间。
上文“我俯身过去才勉强听到她说:‘水’。”(I bend close to her and scarcely hear as she whispers,"Water.")以及“她没有往下咽,因为她气力不够了。”(She makes no attempt to swallow;there is just not enough strength.)清晰地向读者表明:克拉克夫人几乎走到了人生的尽头了,因为她已经无力使用陌生人之间惯用的、当然也更耗力气的礼貌句式:Will you …? 声音也低到难以觉察的“耳语”(whisper),甚至连滴到嘴里的水都无力下咽。现在克拉克夫人还想要再喝点水,可是已经无力完整表达了,只好用一个单词“more”来表示。在这样的语境下,较复杂的“更多的”、“我还要”等等只能被过滤掉。“还要”只有两个字数,虽是较好的精简义项,可是比起原文的一个字,而且是单音节词“water”,还是差了一层。如果翻译成“要”,虽然在字数、音节、意思上也能对上,不过这样一来,垂垂老者被当作了两岁稚童,令人哑然失笑,与原文临终关怀的肃穆情景大相径庭,也只能舍去。
字典上“more”的义项几乎都被过滤了,我们只能依据语境创造性发挥了。不难看出这个“more”的内容就是“更多的水”。原译者也看到了这一点,却对病人的气息奄奄考虑不周,也忽视了“more”的单音节的特点。我们似乎不妨大胆地抛弃“more”的本义,用一个同样单音节的汉语“水”来对应,因为二者在这一特定的情景语境下所指等同。从“more”到“水”,符合语义,与前文要“水”呼应,又与语境契合。试想,让生命垂危的克拉克夫人说“水”比说“还要”更符合她身体状况,也更简单吧。
顺便指出,原译“干涩的声音说”似乎改为“她声音干涩”更合乎汉语行文习惯。
三、文化语境
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又是文化的映像。语言不能脱离文化而存在,文化是语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根植于不同文化土壤里的语言不可避免地带有本社会的文化烙印。由于各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不同、地理位置不同、同一时期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其价值观、习俗、传统、信仰等等都存在很大差异,这些差异在语言上得到淋漓尽致的反映。因而,翻译不仅涉及两种语言,更涉及两种文化;翻译不仅是语符表层指称意义的转换,更是两种不同文化的互相沟通和移植。
由于各民族的文化内涵不同,同样的词、语句对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来说,所表达的意义也就不同。在翻译中,有时候,如果只从词的本义、情景语义上考虑,而不把它纳入宏伟的文化语境中去考虑,译者就无法很好地传递原作的信息,勉强翻译出来的译文常常词不达意、貌合神离。“这就要求译者要充当跨越两种文化的桥梁作用。首先,他要设身处地,从原文文化语境的角度理解原文,然后,他还要从译文文化语境着眼,将原文信息重新表述为译文读者接受和理解的语篇。”(李运兴,2003:102)
顺便说明,这里阐述的文化语境和上节的情景语境都可以纳入宽泛的语境概念下。我们认为情景语境和词句的距离“近”些,而文化语境则“远”些,更多地指向历史、宗教、习俗、传统、信仰等等。此外,并非每次翻译时都必须深入词句的文化意义,进行深刻的追踪溯源。更多时候,实际翻译过程中,我们只需选择合适的本义,时常结合语境,筛选出合乎该语境的义项即可;当所有可用义项都被语境网滤除时,需要我们创造性发挥。然而,当词句蕴含丰富的文化义时,译者必须将从语境过滤网中滤选出来的义项再次置入文化语境网中再次过滤,从而找到合适译文。未能通过文化语境网滤选的译文晦涩难懂,或者语义缺失,令读者费解。试举例说明。
④ In April,there was the “Ping” heard around the world. In July,the Ping “Ponged”.
四月里,全世界听到乒的一声;七月里,这乒声却又乓了一下。
表面上看,上述译文简直是铢两悉称。然而,实际上,读者无不一头雾水,不知所云。问题在于,译者不能怪读者缺乏足够背景知识,而是要自问是否给读者交代了足够了背景知识,是否将译文置入相关的文化语境网中过滤了?其实,例句 ④ 涉及到了20世纪70年代中美之间的乒乓外交。1971年4月10日,根据毛泽东作出的邀请美国乒乓球队访华的决定,外交部对外宣布正式邀请美国队访华。美方也作出了积极响应。小小银球弹开了中美彼此紧闭20多年的国门,震动了世界。国际舆论将此称为“乒乓外交”。
很明显,上述译文未经文化语境网筛选,造成译文晦涩费解。要消除译文的晦涩,需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作创造性发挥,提供必要的解释,帮助读者填补历史空白,从而使译文通达。如果需填补的信息量不大,植入译文中又不影响表达的通畅,不妨安排在句内。鉴于此,上述译文可以修改为:四月,全世界听到中国乒的一声把球打了过去;到了七月,美国又乓的一声把球打了回来。
如果原文文化信息量过大,强行插入句内,会导致译文臃肿,我们不妨以脚注或尾注的形式加以说明。试举例说明:
⑤ In the pause that ensued,I gave inward thanks that she hadn’t come up with the usual distressing question:“Barrett,like the hall?” For it is my special albatross to be related to the guy that built Barrett Hall …
接下来是沉默。我暗自庆幸她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问那个令人不快的问题:“巴雷特,和那个大楼同名?”因为那是我心头一只挥之不去的信天翁,①我最怕别人把我跟那个建造巴雷特堂的家伙联系起来……(西格尔,2007:8-9)
如果仅仅将“albatross”翻译成“信天翁”而不作任何注释的话,恐怕这只“信天翁”也会在众多读者心头“挥之不去”。单单一个“信天翁”无法通过文化语境网的过滤,原文包含的丰富文学信息消失殆尽不说,译文传达信息的功能也逊色不少。诚然,读者可以通过前面的“令人不快的问题”(distressing question)推知这只“特别的信天翁”(my special albatross)同样“令人不快”。可是“信天翁”怎么就“令人不快”呢?其实,英美读者对于“albatross”是一清二楚;而中文读者却对“信天翁”却一头雾水,因为一般读者对“信天翁”的理解仅仅限于“一种鸟”,其他的知之不详。译者面对空缺的义项,只能再次创造性发挥了。
原来“albatross”典出柯勒律治《古舟子咏》,寓意“讨厌的负担,恼人的累赘”。同时,例句 ⑤ 的译者并没有简单将“albatross”前的“special”处理成“特别的”,而是依据文化情景翻译成更合理的“心头一只挥之不去的”。中文读者纵然没有看到文后注释,单单看到这个短语马上就明白这只“信天翁”肯定是“我”的心病。
将220字的典故插入正文中,导致行文臃肿,叙述中断,肯定行不通。那么可否将“my special albatross”处理成其寓意“讨厌的负担,恼人的累赘”呢?译者之一王东风认为这无异于用“蠢材的重复”来代替“天才的智慧”。这会将原著最大的看点“妙趣横生的语言”变成了“白开水”,丧失了“文学的审美快感”。更重要的是,通过发掘“异域珍宝”可以极大地“丰富我们的语言”。总之,通过直译的方法,而不是用“地道的”汉语表达方式,可以原汁原味地体现原文的“洋味”和“异国情调”。
对此,我们深表赞同。翻译是跨语言、跨文化的桥梁,译者有责任引领读者走入异域文化,解释异域风采。负责任的译者不会将“叶公好龙”简单地处理成“Mr. Ye Loves dragon”,而会加注,告诉异域读者这个成语的典故。同理,面对这只“信天翁”,不加注释的“讨厌的负担,恼人的累赘”应当被文化语境网滤除,替换以文通意达且点名出处的上述译法。
四、结语
如前所述,翻译作为跨语言、跨文化的信息传递,译者在甄别原文意义时,应立足于词典上所列义项,但是又不能局限于此。字典上的义项是我们思考的依据,同时,当所列义项无法满足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时,译者应灵活变通,创造性思维。
注释:
① 信天翁:典出英国著名诗人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的《古舟子咏》(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英国水手有一个迷信,认为在海上看见信天翁象征着好运。在《古舟子咏》中,一个水手射落了一只信天翁,结果给这艘船带来了可怕的诅咒。其他的船员强迫这个倒霉的水手将那只死去的信天翁挂在脖子上作为惩戒。直到几乎船上的每个人都死掉时,这个水手终于真心地忏悔自己的错误,最终得以卸下一直在折磨他的沉重负担。自《古舟子咏》问世之后,信天翁在英语中就成了“讨厌的负担,恼人的累赘”的代名词。(西格尔,2007:9)
参考文献:
[1]姜倩,何刚强.翻译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2]连淑能.英汉对比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3]张美芳.英汉翻译中的信息转换[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4):374.
[4]郑树棠,新视野大学英语(读写教程第三册学生用书)[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
[5]郑树棠.新视野大学英语(读写教程第三册教师用书)[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
[6]李运兴.英汉语篇翻译[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102.
[7]埃里奇·西格玛.爱情故事(英汉对照)[M].王悦晨,王东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7.
[8]王东风.文学翻译:寻找天才的标志——《爱情故事》译后[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7,(12):45-57.
[9]Halliday,M.A.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London:Edward Arnold,1994.
(责任编辑: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