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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倭传》是一部记述甲午战争全过程的小说,全书三十三回,起于朝鲜东学党之乱,迄于台湾军民拒日侵占斗争,其中重点描述了令人难以释怀的马关春帆楼会议。而春帆楼,就是甲午战争后中日谈判并签订《马关条约》的地方。这部书是日本友人竹村先生数年前在广州旧书肆购得,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香港中华印务总局出版,铅字排印本,署名“兴全洪子弍撰辑”。这部小说过去仅见存于个别书目,从未单行出版,故亦未有人作过专门研究。阿英编《甲午中日战争文学集》说“兴全洪子弍”即是“太平天国干王洪仁玕之子”,然而证据阙如。竹村研读后,发现其中第十九回至第二十一回几乎是全文载录了《中日议和纪略》。这份史料是中方整理的,原应藏于清廷,却不见其收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中,而却存于日本内阁文库(即国立公文书馆)。
按《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三十八第二千九百九十三号史料题为《呈递钦差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往来照会及问答节略咨文》题下注云:“又与伊藤五次会议问答节略共订为一本,内多辩论紧要语。”而关于这一“问答节略”,史料中附记称“原阙”,亦即当年李鸿章的呈文并未在档案中保存下来。
耐人寻味的是,这份重要的春帆楼官简怎么会从皇家档案中消失,两年后竟然会混入小说《说倭传》中?作者“洪兴全”究竟是什么人?后来为什么又会流入日本内阁文库?三者之间是按什么线路传递的?
早几年,骆玉明先生访日后对此发表看法。他说:“反映马关和谈艰难过程和李鸿章顽强姿态的《中日和谈纪略》很快流播外界,恐怕与李鸿章本人的某种考虑有关——至少是他那一派人的有意行为。而《说倭传》的作者‘洪兴全’虽不知为何许人,但小说的立场,除了表达甲午战争后国内日益高涨的爱国激情,也有为李鸿章辩护的意图,他多少应与李鸿章一派人有些关系。”
马关签约后,全国上下一片反对,朝廷内很多人借此弹劾李鸿章,致使他告假养疴。这份李鸿章授意整理的纪略可能根本就没有传递给上级,可能是李鸿章本人出于某种考虑未交,也可能是他的对立面拖扣没有上呈,就像当时千余名孝廉上书“宜战不宜和”,结果被裕寿田扣压一样。晚清朝廷多有这样的荒唐事,早于此的李秀成自述,曾国藩不就一拖再拖,一删再删,最后隐瞒过斗篇幅,呈上一个面目全非的整理稿了事吗?
如果原件根本没有呈交,那么条约签订两年后,只有李鸿章集团中人手中才有此材料。材料应该是先经过“洪”手,后流入日本内阁文库的。作者在《说倭传·序》中曾闪烁其词地说:“种种实事,若尽将其详而便载之,则国人必以我受敌人之贿,以扬中国之耻。若明知其实,竟舍而不登,则人或以我为畏官吏之势而效金人之缄口。呜呼,然则创说之实不亦戛戛乎其难之矣!”《中日和谈纪略》应该就是“尽将其详而便载之”的大实之事。
由李鸿章出面签订的《马关条约》是一份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条约签订后,李鸿章作为朝廷的替罪羊,“以一身为万矢之的,几于身无完肤,人皆欲杀”〔1〕。在这样的背景下,抛出这份秘档,让国人知道李鸿章是如何衰年出使,竭其所能,步步为营,顽强辩论,当然也就无异替李作了洗刷和辩解。如第十九回记述二月十五日午后二点半钟谈判开始,日方读完“停战节略”后,李即发问:
李云:现在日军并未至大沽、天津、山海关等处,何以所拟停战条款内竟欲占据?
伊云:凡议停战,两国应均沾利益。华军以停战为有益,故我军应据此三处为质。……
李云:所据不久,三处何必让出?且三处皆系险要之地,若停战期满,议和不成,日军先已据此,岂非反客为主?
伊云:停战期满,和议已成,当即退出。
李云:中日系兄弟之邦,所开停战条款,未免陵逼太甚!
应该说,李盯住了要害,还是很有见地的。对于李鸿章在和谈中的功过,第十九回出现了这样的对话:
李云:去岁满朝言路屡次参我,谓我与日本伊藤首相交好,所参甚是。今与尔议和立约,岂非交好之明证?
伊云:时势彼等不知,故参中堂。现在光景,彼已明白,必深悔当日所参之非。
李云:如此狠凶条款,签押又必受骂,奈何!
伊云:任彼胡说,如此重任彼亦担当不起。中国惟中堂一人能担此任。
李云:事后又将群起攻我。
伊云:说便宜话的人到处皆有,我之境地亦然。
平心而论,这样的对话于谈判情节无关紧要,所以放进纪略,当然意在辩解。在第二十一回中,作者甚至还以貌似客观的口气说:“按中堂订立此约,苦心孤诣,本系无可奈何之事,国人不谅苦衷,交章弹劾。”这是作者的观点,当然也可视为小说的意图。这样,“洪兴全”不顾小说的体裁、风格,硬是将《中日和谈纪略》全文公开在《说倭传》中,借以反映马关谈判的艰难过程和李鸿章的顽强姿态,用心可谓良苦矣!
其实太平天国失败已约二十年,经过甲午战争,国人痛定思痛,对太平天国中人自然产生了理解和同情。这种心情尤以两广人为甚。这时将小说闪烁含糊地署名“兴全洪子弍撰辑”,无疑增强了吸引力。
作为小说来说,用人物形象、语言、情节等来衡量,《说倭传》是失败之作;但是由于其公开了尘封的秘档,并且将其置于中日战争的背景下向国人介绍鲜为人知的神秘细节,因而颇具史料价值。
此外,《说倭传》具体地反映出在和谈中日方的盛气凌人之态,中方的无奈与尴尬之举。例如,日方要中国让出台湾:
李云:台湾全岛日兵尚未侵犯,何故强让?
伊云:此系彼此定约商让之事,不论兵力到否。
李云:我不肯让,又将如何?
伊云:如所让之地必须兵力所到之地,我兵若深入山东各省,将如之何?
……
李云:赔款还请再减五千万,台湾不能相让。
伊云:如此当即遣兵至台湾。
李云:我两国比邻,不必如此决裂,总须和好。
伊云:赔款让地犹债也,债还清,两国自然和好。
李云:索债太狠,虽和不诚!
这当然是一场城下之盟,双方的实力背景悬殊:清兵一败再败,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日军登陆攻占辽东及山东半岛且随时可能长驱入京。骆玉明先生说得好,这一场谈判,要“不辱”实在是不可能的。至少,人们可以想,换了别人去谈,结果又岂能更好一些?就算是在这样悬殊的背景下,按之古今中外,像伊藤这样骄横凶狠,一味索逼土地钱款,寸分不让,真是要怎么做就有什么样的歪道理,也是极其罕有的,活脱脱强盗逻辑,于斯极矣!难怪李鸿章再三叹息“太狠”、“口紧手辣”、“逼人太甚”了。
《说倭传》也从侧面真实反映了清王朝官场的衰弊和日本经变法后的强盛。中日第一次会谈时主要官员曾彼此相问年岁,当时中方李鸿章已七十三岁,而日方首相伊藤五十五岁,外相陆奥五十二岁。李鸿章感叹对手年富力强,于是产生了下面的对话:
伊云:日本之民不及华民易治,且有议院居间办事,甚为棘手。
李云:贵国之议院与中国之都察院等耳。
伊云:十年前曾劝撤去都察院,而中堂答以都察院之制起自汉时,由来已久,未易裁去。都察院多不明事务者,使在位难于办事。贵国必须将明于西学年富力强者委以重任,拘于成法者一概撤去,方有转机。
应该说,伊藤所云还是切中肯綮的,只是这一席话由胜利者讲给失败者听,又多少带有一些讽刺意味。《说倭传》中有一首诗写得好:“战事如同一局棋,丧师失地亦堪悲。最怜命使求和日,应悟当前国事非。”
注释:
〔1〕梁启超:《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
按《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三十八第二千九百九十三号史料题为《呈递钦差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往来照会及问答节略咨文》题下注云:“又与伊藤五次会议问答节略共订为一本,内多辩论紧要语。”而关于这一“问答节略”,史料中附记称“原阙”,亦即当年李鸿章的呈文并未在档案中保存下来。
耐人寻味的是,这份重要的春帆楼官简怎么会从皇家档案中消失,两年后竟然会混入小说《说倭传》中?作者“洪兴全”究竟是什么人?后来为什么又会流入日本内阁文库?三者之间是按什么线路传递的?
早几年,骆玉明先生访日后对此发表看法。他说:“反映马关和谈艰难过程和李鸿章顽强姿态的《中日和谈纪略》很快流播外界,恐怕与李鸿章本人的某种考虑有关——至少是他那一派人的有意行为。而《说倭传》的作者‘洪兴全’虽不知为何许人,但小说的立场,除了表达甲午战争后国内日益高涨的爱国激情,也有为李鸿章辩护的意图,他多少应与李鸿章一派人有些关系。”
马关签约后,全国上下一片反对,朝廷内很多人借此弹劾李鸿章,致使他告假养疴。这份李鸿章授意整理的纪略可能根本就没有传递给上级,可能是李鸿章本人出于某种考虑未交,也可能是他的对立面拖扣没有上呈,就像当时千余名孝廉上书“宜战不宜和”,结果被裕寿田扣压一样。晚清朝廷多有这样的荒唐事,早于此的李秀成自述,曾国藩不就一拖再拖,一删再删,最后隐瞒过斗篇幅,呈上一个面目全非的整理稿了事吗?
如果原件根本没有呈交,那么条约签订两年后,只有李鸿章集团中人手中才有此材料。材料应该是先经过“洪”手,后流入日本内阁文库的。作者在《说倭传·序》中曾闪烁其词地说:“种种实事,若尽将其详而便载之,则国人必以我受敌人之贿,以扬中国之耻。若明知其实,竟舍而不登,则人或以我为畏官吏之势而效金人之缄口。呜呼,然则创说之实不亦戛戛乎其难之矣!”《中日和谈纪略》应该就是“尽将其详而便载之”的大实之事。
由李鸿章出面签订的《马关条约》是一份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条约签订后,李鸿章作为朝廷的替罪羊,“以一身为万矢之的,几于身无完肤,人皆欲杀”〔1〕。在这样的背景下,抛出这份秘档,让国人知道李鸿章是如何衰年出使,竭其所能,步步为营,顽强辩论,当然也就无异替李作了洗刷和辩解。如第十九回记述二月十五日午后二点半钟谈判开始,日方读完“停战节略”后,李即发问:
李云:现在日军并未至大沽、天津、山海关等处,何以所拟停战条款内竟欲占据?
伊云:凡议停战,两国应均沾利益。华军以停战为有益,故我军应据此三处为质。……
李云:所据不久,三处何必让出?且三处皆系险要之地,若停战期满,议和不成,日军先已据此,岂非反客为主?
伊云:停战期满,和议已成,当即退出。
李云:中日系兄弟之邦,所开停战条款,未免陵逼太甚!
应该说,李盯住了要害,还是很有见地的。对于李鸿章在和谈中的功过,第十九回出现了这样的对话:
李云:去岁满朝言路屡次参我,谓我与日本伊藤首相交好,所参甚是。今与尔议和立约,岂非交好之明证?
伊云:时势彼等不知,故参中堂。现在光景,彼已明白,必深悔当日所参之非。
李云:如此狠凶条款,签押又必受骂,奈何!
伊云:任彼胡说,如此重任彼亦担当不起。中国惟中堂一人能担此任。
李云:事后又将群起攻我。
伊云:说便宜话的人到处皆有,我之境地亦然。
平心而论,这样的对话于谈判情节无关紧要,所以放进纪略,当然意在辩解。在第二十一回中,作者甚至还以貌似客观的口气说:“按中堂订立此约,苦心孤诣,本系无可奈何之事,国人不谅苦衷,交章弹劾。”这是作者的观点,当然也可视为小说的意图。这样,“洪兴全”不顾小说的体裁、风格,硬是将《中日和谈纪略》全文公开在《说倭传》中,借以反映马关谈判的艰难过程和李鸿章的顽强姿态,用心可谓良苦矣!
其实太平天国失败已约二十年,经过甲午战争,国人痛定思痛,对太平天国中人自然产生了理解和同情。这种心情尤以两广人为甚。这时将小说闪烁含糊地署名“兴全洪子弍撰辑”,无疑增强了吸引力。
作为小说来说,用人物形象、语言、情节等来衡量,《说倭传》是失败之作;但是由于其公开了尘封的秘档,并且将其置于中日战争的背景下向国人介绍鲜为人知的神秘细节,因而颇具史料价值。
此外,《说倭传》具体地反映出在和谈中日方的盛气凌人之态,中方的无奈与尴尬之举。例如,日方要中国让出台湾:
李云:台湾全岛日兵尚未侵犯,何故强让?
伊云:此系彼此定约商让之事,不论兵力到否。
李云:我不肯让,又将如何?
伊云:如所让之地必须兵力所到之地,我兵若深入山东各省,将如之何?
……
李云:赔款还请再减五千万,台湾不能相让。
伊云:如此当即遣兵至台湾。
李云:我两国比邻,不必如此决裂,总须和好。
伊云:赔款让地犹债也,债还清,两国自然和好。
李云:索债太狠,虽和不诚!
这当然是一场城下之盟,双方的实力背景悬殊:清兵一败再败,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日军登陆攻占辽东及山东半岛且随时可能长驱入京。骆玉明先生说得好,这一场谈判,要“不辱”实在是不可能的。至少,人们可以想,换了别人去谈,结果又岂能更好一些?就算是在这样悬殊的背景下,按之古今中外,像伊藤这样骄横凶狠,一味索逼土地钱款,寸分不让,真是要怎么做就有什么样的歪道理,也是极其罕有的,活脱脱强盗逻辑,于斯极矣!难怪李鸿章再三叹息“太狠”、“口紧手辣”、“逼人太甚”了。
《说倭传》也从侧面真实反映了清王朝官场的衰弊和日本经变法后的强盛。中日第一次会谈时主要官员曾彼此相问年岁,当时中方李鸿章已七十三岁,而日方首相伊藤五十五岁,外相陆奥五十二岁。李鸿章感叹对手年富力强,于是产生了下面的对话:
伊云:日本之民不及华民易治,且有议院居间办事,甚为棘手。
李云:贵国之议院与中国之都察院等耳。
伊云:十年前曾劝撤去都察院,而中堂答以都察院之制起自汉时,由来已久,未易裁去。都察院多不明事务者,使在位难于办事。贵国必须将明于西学年富力强者委以重任,拘于成法者一概撤去,方有转机。
应该说,伊藤所云还是切中肯綮的,只是这一席话由胜利者讲给失败者听,又多少带有一些讽刺意味。《说倭传》中有一首诗写得好:“战事如同一局棋,丧师失地亦堪悲。最怜命使求和日,应悟当前国事非。”
注释:
〔1〕梁启超:《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