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主持人简介:王荣生,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博士,上海师范大学学科教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执行主持简介:胡根林,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博士,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
众所周知,编制和颁布课程标准是本次课程改革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2001年和2003年,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分别颁布实施; 2011年12月份,在十年课改实验基础上,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标准修订稿也已艰难出台。无疑,语文学科已经进入到基于课程标准教学的时代。
如果说没有课程标准就没有教育质量可以言之成理,那么,有了课程标准未必教育质量就能得到提高也是持之有据的。现今语文课堂种种怪现状可以说明这一点。诚然,语文教育质量提高是多因素影响的结果,但如果我们从课程标准身上寻找原因,无非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课程标准本身很完善,但人们在语文教学工作中未予遵循,使其沦为一纸空文;另一种情况是,课程标准有缺陷,人们无法加以落实,或是落实过程中带来比无课程标准危害更广更烈的教育质量问题。从后一种情况出发,“应该有怎样的课程标准”这一问题就无可回避地摆到了桌面,成为人们着力思考的课题。回顾2011年语文教育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尽管很少,但在这很少的研究中,依然透露出一些新的视角和新的气象。这里遴选两篇论文做点评议,以展示这项研究的新进展。
一、我们需要怎样的语文课程标准?
【评析文章】金荷华《对国外新世纪“语文课程标准”的透视与反思》,《全球教育展望》,2011年第12期。
【原文提要】新世纪以来世界各国语文课程标准按结构模式及内容编排分主要有三种特色:“能力说”特色;“内容说”与“能力说”兼具特色;“课程设计与评价整合”特色。与之对比,我国现行《语文课程标准》有需要改进之处。突出的问题是:缺乏规范教学内容的“内容标准”和便于操作的“能力标准”;忽略母语学习中的重要内容,如词汇语法等; 使用者必须在研究解读中改进并完善。
中国社会不知不觉已经进入到全球化社会。这种全球化体现在本次课程改革之中,就是不仅要坚持“本土行动”,更要强调“国际视野”——着手从全球大背景出发来整体设计课程体系,组织和分配知识结构,建构具有世界水平的课程(World Class Curriculum)。这样,发达国家的课程设计与实施就成了观照我国课程设计和实施水准的重要参照系。金荷华《对国外新世纪“语文课程标准”的透视与反思》一文,就是从这个视角来对照和反思我国现行语文课程标准的。
该文以文献梳理为基本研究方法,从结构模式和内容编排出发,整理了发达国家三类特色的语文课程标准:
其一,是以德日《课程标准》为代表的“能力说”特色的课程标准。
所谓“能力说”特色,作者是这样解释的:侧重教和学的预期结果,课程目标、内容标准、成就标准、表现指数都有呈现;而且脉络分明,描述详尽清晰,易于理解,便于操作。
以德国课程标准为例。在《德国完全中学 10 年级德语课程标准》(2003年)中,说和听、写作、阅读( 印刷资料和媒体资料)、对语言和语言运用的学习和研究这四项内容构成“四位一体”的能力结构模式。这些能力从“学习结果”到“能力标准”逐一描述,不仅有内容标准,还有成就标准(表现标准)。如“说和听”类,分别从“对别人说话”、“在别人面前说话”、“与别人对话”、“倾听别人说话”和“角色表演”5 个角度,逐层描述其“能力标准”。该课程标准独到之处还有: 每个类别中,在描述“成就标准”之后,都设置一个“学习方法和学习技巧”项目,陈述该类别领域的“基本能力”,或叫“关键技能”、“表现指数”。作者认为,德国课程标准结构上简洁明晰,在内容上具体翔实,唯其如此,才真正具备“程序标准”或“表现标准”的功能,呈现出“国家标准”应有的“基准”、“尺度”水平,为语文教育确立了终点目标。
其二,是美、法为代表的“内容说”与“能力说”兼具特色的课程标准。
所谓“内容说”与“能力说”兼具特色,作者这样解释:既保留了对“教学内容”作系统的规范要求的“教学论”的优秀传统,又体现了重视学习“预期结果”及其达成途径和策略的当代“课程论”的发展趋势。
以美国课程标准为例。在《马萨诸塞州英语语言艺术课程标准》( 2001年)中有引言、核心目标 、指导原则、早期读写能力、各年级阶段学习标准和附录六个部分,这些内容的呈现,由简到繁,逐渐丰富。更能体现“内容说”特色的,还在于对四个类别( 语言、文学、作文、媒体)“学习内容”的阐释。例如“文学”类,“课程目标”只用一句话概括:“学生将能够对各种形式的口头文学和书面文学做出思考”; 而关于“学习内容”,则从“文学的重要性、选择文学作品、文学评论的方法、制定文学课程内容、学习各种非文学作品、有效的教学实践”六个方面作全面而精要的述说。有的条目内部的细则(分级标准) 丰富而直观,这样详细的规范指导,将有效避免教学内容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该标准“能力说”的特色,则主要体现在对各年级、各类别的“学习标准”的呈现方面,即全部表格化。根据文件前面设置的“英语语言艺术学习内容分类表”中的内容分类( 语言、文学、作文、媒体),共设置四个列表,每个列表的体例都一致。例如“各年级语言学习标准”表,其栏目依次为学习标准、年级、分级标准。其中,“学习标准”,就是“英语语言艺术学习内容分类表”中“语言”类的 7 条“学习标准”;“年级”分为四个学段: 幼—4,5—8,9—10,11—12;“分级标准”则围绕四个年级段分别描述,内容多或少则因“学习标准”不同而略有区别。这样,各个类别的“学习内容”、“学习标准”既相互独立,又是构成课程标准有机的整体。
其三,以英国和南非为代表的“课程设计与评价整合”特色的课程标准。
所谓“课程设计与评价整合”特色,作者这样说明:课程和评价密切地结合起来,课程的设计与实施,直接与课程的考试评价连接,相互推进,互为完善。 以英国课程标准为例。在牛津、剑桥和皇家人文学会联合考试委员会制订的《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英语》(以下简称“英语大纲”)中,上述特色有三方面体现:(1)“评估目标”与“课程目标”相联结。大纲中,不仅有明确清晰的“大纲目的”,即“课程目标”(考试目标以“其他目标”单列),还有详细的“评估目标”。“评估目标”划分“听和说、阅读、写作”三个类别; 每一类别都有具体的“能力指标”描述; 并由具体详细的“评估方案说明。“评估方案”中相关环节都有相应的交待:“学生可在结课时做一次性评估也可分阶段评估”、“考生可选组合层次的试卷也可选两个不同层次的试卷”、“考生可选第 3 单元的考试或者第4 单元的作业;还可两项都选”、“考生可选终结性的一次性评估方式,也可选阶段性评估”,这些说明性文字,都用斜体字予以突出;体现了大纲设计的灵活先进,既有规定性,又有选择性;突出了“以生为本”的先进理念。其实,这些条款可以视为课程标准中的“机会标准”。(2)明确了考试内容及范围。大纲中设计了各种评价情境,即考试和作业单元。这些考纲内容,不仅对教师和学生有详尽的指导作用,对教材开发者也具有明确的导向性。(3)给出操作性很强的各种评分表。如“英国传统文学阅读评分标准表”,内容依次是等级、分数、一般标准、具体标准(含对莎士比亚剧作和诗歌的反应两项)。这样的评分表,更广泛的意义在于,提供了该类课程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所要追求的“能力标准”。
上述三类课程标准,尽管各具特色,但其共性因素也是明显的。可惜作者在论文中对这些共性因素分析甚少或语焉不详,大大削弱了对于现行语文课程标准的批评力度和深度。在我看来,对于各国课程标准的共性因素的总结是目前语文课程标准编制和修订的必要环节,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对于一个好的课程标准的基本判断,才能勾勒出我们需要的课程标准的轮廓。这些共性因素可能包括:
1.一个好的课程标准一般都由内容标准、表现标准和学习机会标准构成。
内容标准说明学生应知能会的内容;表现标准表达了为实现各项内容标准期望学生展示的熟练的程度或质量;学习机会标准则是用来衡量教育体系的各级机构(学校、地方教育机构)为学生学习达到全国自愿性的内容标准的要求所提供的资源、实践和条件是否充分及其质量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
2.一个好的课程标准应该有学科核心知识。这些知识体现学科内在重要性和实际应有价值的知识。
3.一个好的课程标准应该具体、明晰。具体是指标准的陈述能够确保教材开发与考试开发的一致性;明晰是指标准的语言清楚, 明确传达了学生必须知道和能够做什么,从而能够为所有的相关利益者理解。
4.一个好的课程标准要可测量和支持教学。标准的可测量是指即它清楚规定的结果能够被测量和传递给学生、教师、家长和公众;所谓支持教学是指标准能恰当地支持一个协调性的系统, 该系统包括课程、表现标准、评价和教学标准。
二、我们需要的语文课程标准蕴含哪些基本标准?
【评析文章】王元华《语文课程诸标准的基本标准》,《教育学报》,2011年第4期。
【原文提要】目前语文课程诸标准内部和相互之间存在严重分歧甚至矛盾,由此引发语文教学诸多弊端,要想消除这种分歧、矛盾和弊病,必须让语文课程持有一个共同的基本标准,这个基本标准来自四个方面,规范性标准;生活常识标准;话语关联标准;公度标准。
与上面评述的论文体现的“国际视野”相比,王元华《语文课程诸标准的基本标准》一文体现的更多的是“本土行动”——回到我国语文课程内部,探索语文课程标准背后的那些基本标准。这种探索与其说“寻找”,不如说是“建构”,建构起一套我国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标准。这种研究是从问题出发,意在问题解决,无路中走出一条路,这条路未必好走,也未必好看,但原创意味更明显。
《语文课程诸标准的基本标准》以理论推演为基本研究方法,提出语文课程标准背后需要有个基本标准,这个基本标准来自四个方面,规范性标准;生活常识标准;话语关联标准;公度标准。
其推演路径大致为:
第一,语文课程标准、考试大纲、命题标准之间难以达成一致,标准内部和标准之间矛盾众多(标准答案需要答案标准,答案标准来自哪儿?来自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根据什么来规定考试内容和命题形式?语文课程标准。但实际情况是语文课程标准没能提供命题和答案确定系统的原理支撑)。
第二,语文课程诸标准的矛盾根源是什么呢?根源是它们之间是有层次性质差异的,而我们对于这种差异认识不深,缺失哲学认识、逻辑认识、语文本体认识的一致性,处于上位的语文课程标准的制订、表述与修改缺乏一个能够相互约束和沟通的基本标准,对下位层次的考试大纲、答案标准、标准答案的约束力极其有限。
第三,怎么解决这一矛盾呢?要建立语文课程价值观和方法论客观性、全程性、全员公度性与内在体验性、生成性的统一性认识,而且这种统一要立足于语言使用的约定俗成上,约定俗成是语文课程诸标准的内在统一机理。
第四,约定俗成的语言使用规律,要求语文课程遵从语言使用的基本规范,并根据这些规范对话,交流,批判,检验,最大程度地达成共识。
据此,作者得出语文课程诸标准的四个基本标准:(1)规范性标准:包括字音、字形、字义、语法形式等在内的语言规范性内容必须正确;(2)生活常识标准:必须符合生活常识。用到生活常识的,应用生活常识判断;如果明显违背常识的,那就必须否定;(3)话语关联标准:必须符合话语认知的关联规范,关联得越紧密越好;如果话语缺乏前后明显联系、话语前后联系不指向交际目标,话语前后联系明显错误,那就应该否定;(4)公度标准:依据前三个标准对话,交流,批判,检验,达成共识,这是语文课程必不可少的一个程序性、过程性标准,只有这样,前三个标准才能得到维护和发扬光大,才是最大范围和程度的共识,才能去伪存真。
这个推演过程最重要的逻辑链条是在第三个环节:面对语文课程标准、考试大纲、命题标准之间的错位和纠结,作者没有过多去指责谁是谁非,而是回到对语文课程是什么,有什么价值这样的原点性问题的基本认识上来。如果我们认可语文是人文性和工具性统一,那么就应该认可语文课程的核心价值就是通过语文本体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交往素养、审美素养、创新素养、情感素养、做人素养等等)。而语文课程作为人文学科,必然具有人文学科的共性——对自己而言,有内在性、个体体验性和生成性一面;对他人,有客观性、全程性和全员公度性的一面。也就是说,我们要认可语文课程价值观和方法论客观性、全程性、全员公度性与内在体验性、生成性的统一。
语文课程的统一性,究竟统一在什么基础之上呢?经过多年论争,尤其在“两李”(李海林和李维鼎)为代表的学人的严密论证和学理阐释之下,语文教育界逐渐形成共识,语文课程的核心不是语言而是语言使用——语用。作者正是建立在这个逻辑起点之上,借用语用学的四条原理而建立起四条标准,因此,对于这四条标准,人们虽感陌生,但其绝非凭空而来,而是以坚实的学理作为支撑,体现了作者学科融合之下的深刻思索和精心营构。
以此看来,王元华《语文课程诸标准的基本标准》一文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为当前语文课程标准的编制和修订提供建设性意见,拓展了人们对语文课程标准类型的认识,更重要的是为当前如何实现基于课程标准的语文教学与评价廓清了迷雾,更直接说,起到了方向性的引领作用,相信它的价值很快能被人们认识到。
[作者通联: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执行主持简介:胡根林,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博士,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
众所周知,编制和颁布课程标准是本次课程改革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2001年和2003年,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分别颁布实施; 2011年12月份,在十年课改实验基础上,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标准修订稿也已艰难出台。无疑,语文学科已经进入到基于课程标准教学的时代。
如果说没有课程标准就没有教育质量可以言之成理,那么,有了课程标准未必教育质量就能得到提高也是持之有据的。现今语文课堂种种怪现状可以说明这一点。诚然,语文教育质量提高是多因素影响的结果,但如果我们从课程标准身上寻找原因,无非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课程标准本身很完善,但人们在语文教学工作中未予遵循,使其沦为一纸空文;另一种情况是,课程标准有缺陷,人们无法加以落实,或是落实过程中带来比无课程标准危害更广更烈的教育质量问题。从后一种情况出发,“应该有怎样的课程标准”这一问题就无可回避地摆到了桌面,成为人们着力思考的课题。回顾2011年语文教育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尽管很少,但在这很少的研究中,依然透露出一些新的视角和新的气象。这里遴选两篇论文做点评议,以展示这项研究的新进展。
一、我们需要怎样的语文课程标准?
【评析文章】金荷华《对国外新世纪“语文课程标准”的透视与反思》,《全球教育展望》,2011年第12期。
【原文提要】新世纪以来世界各国语文课程标准按结构模式及内容编排分主要有三种特色:“能力说”特色;“内容说”与“能力说”兼具特色;“课程设计与评价整合”特色。与之对比,我国现行《语文课程标准》有需要改进之处。突出的问题是:缺乏规范教学内容的“内容标准”和便于操作的“能力标准”;忽略母语学习中的重要内容,如词汇语法等; 使用者必须在研究解读中改进并完善。
中国社会不知不觉已经进入到全球化社会。这种全球化体现在本次课程改革之中,就是不仅要坚持“本土行动”,更要强调“国际视野”——着手从全球大背景出发来整体设计课程体系,组织和分配知识结构,建构具有世界水平的课程(World Class Curriculum)。这样,发达国家的课程设计与实施就成了观照我国课程设计和实施水准的重要参照系。金荷华《对国外新世纪“语文课程标准”的透视与反思》一文,就是从这个视角来对照和反思我国现行语文课程标准的。
该文以文献梳理为基本研究方法,从结构模式和内容编排出发,整理了发达国家三类特色的语文课程标准:
其一,是以德日《课程标准》为代表的“能力说”特色的课程标准。
所谓“能力说”特色,作者是这样解释的:侧重教和学的预期结果,课程目标、内容标准、成就标准、表现指数都有呈现;而且脉络分明,描述详尽清晰,易于理解,便于操作。
以德国课程标准为例。在《德国完全中学 10 年级德语课程标准》(2003年)中,说和听、写作、阅读( 印刷资料和媒体资料)、对语言和语言运用的学习和研究这四项内容构成“四位一体”的能力结构模式。这些能力从“学习结果”到“能力标准”逐一描述,不仅有内容标准,还有成就标准(表现标准)。如“说和听”类,分别从“对别人说话”、“在别人面前说话”、“与别人对话”、“倾听别人说话”和“角色表演”5 个角度,逐层描述其“能力标准”。该课程标准独到之处还有: 每个类别中,在描述“成就标准”之后,都设置一个“学习方法和学习技巧”项目,陈述该类别领域的“基本能力”,或叫“关键技能”、“表现指数”。作者认为,德国课程标准结构上简洁明晰,在内容上具体翔实,唯其如此,才真正具备“程序标准”或“表现标准”的功能,呈现出“国家标准”应有的“基准”、“尺度”水平,为语文教育确立了终点目标。
其二,是美、法为代表的“内容说”与“能力说”兼具特色的课程标准。
所谓“内容说”与“能力说”兼具特色,作者这样解释:既保留了对“教学内容”作系统的规范要求的“教学论”的优秀传统,又体现了重视学习“预期结果”及其达成途径和策略的当代“课程论”的发展趋势。
以美国课程标准为例。在《马萨诸塞州英语语言艺术课程标准》( 2001年)中有引言、核心目标 、指导原则、早期读写能力、各年级阶段学习标准和附录六个部分,这些内容的呈现,由简到繁,逐渐丰富。更能体现“内容说”特色的,还在于对四个类别( 语言、文学、作文、媒体)“学习内容”的阐释。例如“文学”类,“课程目标”只用一句话概括:“学生将能够对各种形式的口头文学和书面文学做出思考”; 而关于“学习内容”,则从“文学的重要性、选择文学作品、文学评论的方法、制定文学课程内容、学习各种非文学作品、有效的教学实践”六个方面作全面而精要的述说。有的条目内部的细则(分级标准) 丰富而直观,这样详细的规范指导,将有效避免教学内容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该标准“能力说”的特色,则主要体现在对各年级、各类别的“学习标准”的呈现方面,即全部表格化。根据文件前面设置的“英语语言艺术学习内容分类表”中的内容分类( 语言、文学、作文、媒体),共设置四个列表,每个列表的体例都一致。例如“各年级语言学习标准”表,其栏目依次为学习标准、年级、分级标准。其中,“学习标准”,就是“英语语言艺术学习内容分类表”中“语言”类的 7 条“学习标准”;“年级”分为四个学段: 幼—4,5—8,9—10,11—12;“分级标准”则围绕四个年级段分别描述,内容多或少则因“学习标准”不同而略有区别。这样,各个类别的“学习内容”、“学习标准”既相互独立,又是构成课程标准有机的整体。
其三,以英国和南非为代表的“课程设计与评价整合”特色的课程标准。
所谓“课程设计与评价整合”特色,作者这样说明:课程和评价密切地结合起来,课程的设计与实施,直接与课程的考试评价连接,相互推进,互为完善。 以英国课程标准为例。在牛津、剑桥和皇家人文学会联合考试委员会制订的《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英语》(以下简称“英语大纲”)中,上述特色有三方面体现:(1)“评估目标”与“课程目标”相联结。大纲中,不仅有明确清晰的“大纲目的”,即“课程目标”(考试目标以“其他目标”单列),还有详细的“评估目标”。“评估目标”划分“听和说、阅读、写作”三个类别; 每一类别都有具体的“能力指标”描述; 并由具体详细的“评估方案说明。“评估方案”中相关环节都有相应的交待:“学生可在结课时做一次性评估也可分阶段评估”、“考生可选组合层次的试卷也可选两个不同层次的试卷”、“考生可选第 3 单元的考试或者第4 单元的作业;还可两项都选”、“考生可选终结性的一次性评估方式,也可选阶段性评估”,这些说明性文字,都用斜体字予以突出;体现了大纲设计的灵活先进,既有规定性,又有选择性;突出了“以生为本”的先进理念。其实,这些条款可以视为课程标准中的“机会标准”。(2)明确了考试内容及范围。大纲中设计了各种评价情境,即考试和作业单元。这些考纲内容,不仅对教师和学生有详尽的指导作用,对教材开发者也具有明确的导向性。(3)给出操作性很强的各种评分表。如“英国传统文学阅读评分标准表”,内容依次是等级、分数、一般标准、具体标准(含对莎士比亚剧作和诗歌的反应两项)。这样的评分表,更广泛的意义在于,提供了该类课程在教与学的过程中所要追求的“能力标准”。
上述三类课程标准,尽管各具特色,但其共性因素也是明显的。可惜作者在论文中对这些共性因素分析甚少或语焉不详,大大削弱了对于现行语文课程标准的批评力度和深度。在我看来,对于各国课程标准的共性因素的总结是目前语文课程标准编制和修订的必要环节,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对于一个好的课程标准的基本判断,才能勾勒出我们需要的课程标准的轮廓。这些共性因素可能包括:
1.一个好的课程标准一般都由内容标准、表现标准和学习机会标准构成。
内容标准说明学生应知能会的内容;表现标准表达了为实现各项内容标准期望学生展示的熟练的程度或质量;学习机会标准则是用来衡量教育体系的各级机构(学校、地方教育机构)为学生学习达到全国自愿性的内容标准的要求所提供的资源、实践和条件是否充分及其质量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
2.一个好的课程标准应该有学科核心知识。这些知识体现学科内在重要性和实际应有价值的知识。
3.一个好的课程标准应该具体、明晰。具体是指标准的陈述能够确保教材开发与考试开发的一致性;明晰是指标准的语言清楚, 明确传达了学生必须知道和能够做什么,从而能够为所有的相关利益者理解。
4.一个好的课程标准要可测量和支持教学。标准的可测量是指即它清楚规定的结果能够被测量和传递给学生、教师、家长和公众;所谓支持教学是指标准能恰当地支持一个协调性的系统, 该系统包括课程、表现标准、评价和教学标准。
二、我们需要的语文课程标准蕴含哪些基本标准?
【评析文章】王元华《语文课程诸标准的基本标准》,《教育学报》,2011年第4期。
【原文提要】目前语文课程诸标准内部和相互之间存在严重分歧甚至矛盾,由此引发语文教学诸多弊端,要想消除这种分歧、矛盾和弊病,必须让语文课程持有一个共同的基本标准,这个基本标准来自四个方面,规范性标准;生活常识标准;话语关联标准;公度标准。
与上面评述的论文体现的“国际视野”相比,王元华《语文课程诸标准的基本标准》一文体现的更多的是“本土行动”——回到我国语文课程内部,探索语文课程标准背后的那些基本标准。这种探索与其说“寻找”,不如说是“建构”,建构起一套我国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标准。这种研究是从问题出发,意在问题解决,无路中走出一条路,这条路未必好走,也未必好看,但原创意味更明显。
《语文课程诸标准的基本标准》以理论推演为基本研究方法,提出语文课程标准背后需要有个基本标准,这个基本标准来自四个方面,规范性标准;生活常识标准;话语关联标准;公度标准。
其推演路径大致为:
第一,语文课程标准、考试大纲、命题标准之间难以达成一致,标准内部和标准之间矛盾众多(标准答案需要答案标准,答案标准来自哪儿?来自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根据什么来规定考试内容和命题形式?语文课程标准。但实际情况是语文课程标准没能提供命题和答案确定系统的原理支撑)。
第二,语文课程诸标准的矛盾根源是什么呢?根源是它们之间是有层次性质差异的,而我们对于这种差异认识不深,缺失哲学认识、逻辑认识、语文本体认识的一致性,处于上位的语文课程标准的制订、表述与修改缺乏一个能够相互约束和沟通的基本标准,对下位层次的考试大纲、答案标准、标准答案的约束力极其有限。
第三,怎么解决这一矛盾呢?要建立语文课程价值观和方法论客观性、全程性、全员公度性与内在体验性、生成性的统一性认识,而且这种统一要立足于语言使用的约定俗成上,约定俗成是语文课程诸标准的内在统一机理。
第四,约定俗成的语言使用规律,要求语文课程遵从语言使用的基本规范,并根据这些规范对话,交流,批判,检验,最大程度地达成共识。
据此,作者得出语文课程诸标准的四个基本标准:(1)规范性标准:包括字音、字形、字义、语法形式等在内的语言规范性内容必须正确;(2)生活常识标准:必须符合生活常识。用到生活常识的,应用生活常识判断;如果明显违背常识的,那就必须否定;(3)话语关联标准:必须符合话语认知的关联规范,关联得越紧密越好;如果话语缺乏前后明显联系、话语前后联系不指向交际目标,话语前后联系明显错误,那就应该否定;(4)公度标准:依据前三个标准对话,交流,批判,检验,达成共识,这是语文课程必不可少的一个程序性、过程性标准,只有这样,前三个标准才能得到维护和发扬光大,才是最大范围和程度的共识,才能去伪存真。
这个推演过程最重要的逻辑链条是在第三个环节:面对语文课程标准、考试大纲、命题标准之间的错位和纠结,作者没有过多去指责谁是谁非,而是回到对语文课程是什么,有什么价值这样的原点性问题的基本认识上来。如果我们认可语文是人文性和工具性统一,那么就应该认可语文课程的核心价值就是通过语文本体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交往素养、审美素养、创新素养、情感素养、做人素养等等)。而语文课程作为人文学科,必然具有人文学科的共性——对自己而言,有内在性、个体体验性和生成性一面;对他人,有客观性、全程性和全员公度性的一面。也就是说,我们要认可语文课程价值观和方法论客观性、全程性、全员公度性与内在体验性、生成性的统一。
语文课程的统一性,究竟统一在什么基础之上呢?经过多年论争,尤其在“两李”(李海林和李维鼎)为代表的学人的严密论证和学理阐释之下,语文教育界逐渐形成共识,语文课程的核心不是语言而是语言使用——语用。作者正是建立在这个逻辑起点之上,借用语用学的四条原理而建立起四条标准,因此,对于这四条标准,人们虽感陌生,但其绝非凭空而来,而是以坚实的学理作为支撑,体现了作者学科融合之下的深刻思索和精心营构。
以此看来,王元华《语文课程诸标准的基本标准》一文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为当前语文课程标准的编制和修订提供建设性意见,拓展了人们对语文课程标准类型的认识,更重要的是为当前如何实现基于课程标准的语文教学与评价廓清了迷雾,更直接说,起到了方向性的引领作用,相信它的价值很快能被人们认识到。
[作者通联: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