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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反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缺乏整体性规范,可操作性不强.2008年试点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而核发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虽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但也给人们带来了困惑.民事保护令制度始创于美国,我国台湾地区引入并加以完善.民事保护令制度能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较传统法律更为快捷有效的救济.并且能减少加害人再度使用暴力的可能性.我国应引入民事保护令制度,以有效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促进家庭与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