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赖以顺利进行的基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按照单位所属各个控制系统建立的,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内容。只要严格遵循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原则,并采取适当的步骤与方法,就能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起来。内部控制是为了减少单位的决策失误和工作缺陷或提高本单位经济效益,充分有效地获取和使用各种资源,达到既定的管理目标。
一、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原则性问题
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既不能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更不能只为应付上级检查或工作达标,很多单位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方面做得还不够,而且内部会计控制涵盖面不全,只能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部分人员,对单位涉及会计工作的某些经济业务和相关岗位失控。内部会计控制没有真正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中去,特别是内部会计控制执行的监督缺乏力度,甚至没有监督工作。内部会计控制跟不上外部环境变化,不能随着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完善。可见我国企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任重而道远,不是没有制度,而是执行的不好,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纵观这几年的经济案件、腐败案件,无不是由于企业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管理上出现漏洞给少数人可乘之机。可见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应该负责,不然内部会计控制就是一句空话,很完善的制度没人去执行比没有制度更可怕,内部会计控制环境失效的结果轻则导致单位资金流失、会计信息失真、财务风险加大、经济效益下滑,重则导致企业破产,所以企业单位必须从重项目轻管理、重外部公关轻内部控制的意识中摆脱出来,这对单位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二、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的思路
1. 提高认识仍是当务之急。
(1)企业领导,尤其是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会计法》及相关的条例、法规,当前尤其是要学好《规范》。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是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努力学习和掌握一定的会计知识,重视并组织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其次要充分认识到建立企业内控制度既是《会计法》的要求,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科学管理的需要,它对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把建立企业内控制度作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一项最重要的内容,及早列入议事日程。《总会计师条例》规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总会计师,是本单位会计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应在建立健全本单位内控制度中发挥好组织领导作用。
(2)财会部门是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牵头部门和具体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应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规范》,提高认识,吃透精神,掌握好原则和方法。财会部门要发挥好其应有的主导作用,积极策划,制订方案,给领导当好参谋。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国有企业放权让利,对于搞活企业,促使其转换经营机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在社会变革和企业转型时期,不少企业出现了较多管理失控问题,给企业、国家造成了损失,有些甚至是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问题的出现,原因固然很多,但企业管理粗放、内控制度不健全可以说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因此,我们应尽快做好这一工作。
(3)企业要加大对《规范》的学习宣传力度,使所有的管理人员甚至全体员工都了解《规范》的内容,并加深对其重要意义的理解。要充分认识到会计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是一个全方位、全过程、全员都要参与的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管理活动。大家都应鼎立支持并积极参与,做好相关方面的工作。
2. 内部会计控制方法上的问题
(1)企业应成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工作的领导小组,以便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组员由财会、审计、机电、物资、计划、劳资、人事、营销、生产、基建、信息、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财会部门。将任务按项目合理分工,如:财会部门负责货币资金、对外投资、筹资、付款、成本费用、经济担保等:计划和基建部门负责工程项目;营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产品及劳务定价;机电部门负责机械设备采购、保管使用;物资部门负责材料物资、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保管、收发等;劳资部门负责岗位设置、职责权限划分、确定工资待遇和劳动保险费用;人事部门负责人员配备、职工奖惩、领导干部资产经营承包考核兑现等;信息部门负责指导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董事会办公室提出对总经理的授权方案;公司办公室负責办公设备、行政低值易耗品以及机关管理费用,并提出对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的授权方案;审计部门除了参与策划外,重点应做好整个制度的审查和修订工作等等。还有不少需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具体项目,均应本着涉及谁、谁协助财会部门提出具体方案的原则,做好相应的工作。
(2)建立内控制度和建立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起来进行。《企业会计制度》实行之后,国家不再制订相应的行业财务制度,现行的行业财务制度已不能满足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企业须根据自己的实际,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与内控制度共同之处,都是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不同之处是,前者涵盖了企业所有的财务管理内容和有关方法,其所涉及的内控问题,一般都原则性较强,后者强调的是会计具体事项在全过程中如何相互制约(或者相互牵制),把涉及会计事项的经济业务的责任和权限,划分得更加明确、更加具体,以便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强化监督、防止越权、堵塞漏洞。两个制度的建立结合进行,既可以相互匹配、互为补充,又可以避免内容上的重复。
(3)建立内控制度,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要对原有相关制度与《规范》进行对照清理。已有的制度,符合要求但尚不完善的,应补充完善;不符合要求的,加以废止。经常发生的有关事项,即使《规范》中没有列明,也应加以补充。
(4)发挥整体优势,调动上下各方面的积极性。在较大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内,拥有较多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其所发生的不少经济业务,具有很大的共性。从上至下,如果各层次都分别制订一套内控制度,既无必要成本又高。因此,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整体优势,不仅可以降低工作成本,而且可以提高工作质量。可从内部不同层次的会计岗位上抽调一部分业务骨干,成立制度起草小组。在建立好制度主题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小组成员各自所在层次的专业优势,合理分工。实施办法制订后,分别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通过后,下发实行。各下属单位,可以此为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做补充规定或制订实施细则。有关授权事宜,应根据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公司章程进行。
三、贯彻落实《规范》应做好的其他几项工作
1. 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这方面,国家应通过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真正解决好出资人到位问题。已经改制为公司制的企业,在权力制衡方面,尤其要解决好当前存在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成员在职位上高度重叠的问题,克服和防止“内部人控制”。董事会要真正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监事会对董事及经营者的监督作用要有效发挥,而不应是摆设。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过程中,应层层明确会计事项的审批授权范围,划清责任,防止越权审批。
2. 建立严格的违规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国家有关立法部门,要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真正能够操作的有关责任追究法律法规;二是企业内部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应体现下管一级的原则,使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位,有法有规必依,违法违规必究。
3. 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企业的主管部门以及企业外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要把检查评价企业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和有效,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并适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企业内部,上级财会部门,要对下级单位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充分发挥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的作用,因为,许多违反会计制度的问题,仅仅通过财会人员是很难发现或者是很难及时发现的。要解决好以包代管的问题。现在,各种承包制,在企业内部广泛推行,这对于落实经济责任、加强内部控制,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但也掩盖了不少管理上的问题。许多金额较大的承包项目,形成的最终结果往往是包盈不包亏,在形成巨大损失后,承包人所交数额有限的风险抵押金,根本无法抵补疏于管理而造成的损失。而在问题的背后,还可能隐藏着违法乱纪、营私舞弊的行为。
(作者单位:陕西铜川铝业有限公司)
一、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原则性问题
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既不能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更不能只为应付上级检查或工作达标,很多单位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方面做得还不够,而且内部会计控制涵盖面不全,只能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部分人员,对单位涉及会计工作的某些经济业务和相关岗位失控。内部会计控制没有真正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中去,特别是内部会计控制执行的监督缺乏力度,甚至没有监督工作。内部会计控制跟不上外部环境变化,不能随着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完善。可见我国企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任重而道远,不是没有制度,而是执行的不好,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纵观这几年的经济案件、腐败案件,无不是由于企业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管理上出现漏洞给少数人可乘之机。可见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应该负责,不然内部会计控制就是一句空话,很完善的制度没人去执行比没有制度更可怕,内部会计控制环境失效的结果轻则导致单位资金流失、会计信息失真、财务风险加大、经济效益下滑,重则导致企业破产,所以企业单位必须从重项目轻管理、重外部公关轻内部控制的意识中摆脱出来,这对单位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二、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的思路
1. 提高认识仍是当务之急。
(1)企业领导,尤其是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会计法》及相关的条例、法规,当前尤其是要学好《规范》。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是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努力学习和掌握一定的会计知识,重视并组织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其次要充分认识到建立企业内控制度既是《会计法》的要求,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科学管理的需要,它对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把建立企业内控制度作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一项最重要的内容,及早列入议事日程。《总会计师条例》规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总会计师,是本单位会计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应在建立健全本单位内控制度中发挥好组织领导作用。
(2)财会部门是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牵头部门和具体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应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规范》,提高认识,吃透精神,掌握好原则和方法。财会部门要发挥好其应有的主导作用,积极策划,制订方案,给领导当好参谋。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国有企业放权让利,对于搞活企业,促使其转换经营机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在社会变革和企业转型时期,不少企业出现了较多管理失控问题,给企业、国家造成了损失,有些甚至是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问题的出现,原因固然很多,但企业管理粗放、内控制度不健全可以说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因此,我们应尽快做好这一工作。
(3)企业要加大对《规范》的学习宣传力度,使所有的管理人员甚至全体员工都了解《规范》的内容,并加深对其重要意义的理解。要充分认识到会计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是一个全方位、全过程、全员都要参与的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管理活动。大家都应鼎立支持并积极参与,做好相关方面的工作。
2. 内部会计控制方法上的问题
(1)企业应成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工作的领导小组,以便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组员由财会、审计、机电、物资、计划、劳资、人事、营销、生产、基建、信息、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财会部门。将任务按项目合理分工,如:财会部门负责货币资金、对外投资、筹资、付款、成本费用、经济担保等:计划和基建部门负责工程项目;营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产品及劳务定价;机电部门负责机械设备采购、保管使用;物资部门负责材料物资、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保管、收发等;劳资部门负责岗位设置、职责权限划分、确定工资待遇和劳动保险费用;人事部门负责人员配备、职工奖惩、领导干部资产经营承包考核兑现等;信息部门负责指导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董事会办公室提出对总经理的授权方案;公司办公室负責办公设备、行政低值易耗品以及机关管理费用,并提出对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的授权方案;审计部门除了参与策划外,重点应做好整个制度的审查和修订工作等等。还有不少需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具体项目,均应本着涉及谁、谁协助财会部门提出具体方案的原则,做好相应的工作。
(2)建立内控制度和建立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起来进行。《企业会计制度》实行之后,国家不再制订相应的行业财务制度,现行的行业财务制度已不能满足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企业须根据自己的实际,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与内控制度共同之处,都是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不同之处是,前者涵盖了企业所有的财务管理内容和有关方法,其所涉及的内控问题,一般都原则性较强,后者强调的是会计具体事项在全过程中如何相互制约(或者相互牵制),把涉及会计事项的经济业务的责任和权限,划分得更加明确、更加具体,以便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强化监督、防止越权、堵塞漏洞。两个制度的建立结合进行,既可以相互匹配、互为补充,又可以避免内容上的重复。
(3)建立内控制度,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要对原有相关制度与《规范》进行对照清理。已有的制度,符合要求但尚不完善的,应补充完善;不符合要求的,加以废止。经常发生的有关事项,即使《规范》中没有列明,也应加以补充。
(4)发挥整体优势,调动上下各方面的积极性。在较大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内,拥有较多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其所发生的不少经济业务,具有很大的共性。从上至下,如果各层次都分别制订一套内控制度,既无必要成本又高。因此,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整体优势,不仅可以降低工作成本,而且可以提高工作质量。可从内部不同层次的会计岗位上抽调一部分业务骨干,成立制度起草小组。在建立好制度主题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小组成员各自所在层次的专业优势,合理分工。实施办法制订后,分别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通过后,下发实行。各下属单位,可以此为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做补充规定或制订实施细则。有关授权事宜,应根据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公司章程进行。
三、贯彻落实《规范》应做好的其他几项工作
1. 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这方面,国家应通过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真正解决好出资人到位问题。已经改制为公司制的企业,在权力制衡方面,尤其要解决好当前存在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成员在职位上高度重叠的问题,克服和防止“内部人控制”。董事会要真正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监事会对董事及经营者的监督作用要有效发挥,而不应是摆设。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过程中,应层层明确会计事项的审批授权范围,划清责任,防止越权审批。
2. 建立严格的违规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国家有关立法部门,要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真正能够操作的有关责任追究法律法规;二是企业内部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应体现下管一级的原则,使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位,有法有规必依,违法违规必究。
3. 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企业的主管部门以及企业外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要把检查评价企业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和有效,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并适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企业内部,上级财会部门,要对下级单位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充分发挥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的作用,因为,许多违反会计制度的问题,仅仅通过财会人员是很难发现或者是很难及时发现的。要解决好以包代管的问题。现在,各种承包制,在企业内部广泛推行,这对于落实经济责任、加强内部控制,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但也掩盖了不少管理上的问题。许多金额较大的承包项目,形成的最终结果往往是包盈不包亏,在形成巨大损失后,承包人所交数额有限的风险抵押金,根本无法抵补疏于管理而造成的损失。而在问题的背后,还可能隐藏着违法乱纪、营私舞弊的行为。
(作者单位:陕西铜川铝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