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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研究性学习”的出现对我国的中小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意味着教师必须重塑角色。具体地说,在“研究性学习”的教学实践中,教师不再只是知识的传授者,而将成为学习者,学生学习的指导者、促进者和“研究”的合作者,教育实践的研究者,课程资源的开拓者,研究活动的监控者,人际关系的协调者以及教学活动的评价者。
关键词:新课程;研究性学习;教师角色;重塑
“研究性学习”作为一门全新的课程形式,已成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也是当今国内外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所关注的热点。新一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将“研究性学习”纳入课程体系,这意味着给我国的中小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课程改革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教师把一个好的课程构想转换成学生的实际经验。”[1]“如果教师的教学观念不更新,教学方式不转变,课程改革就将流于形式,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2]所以,“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开设,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意味着,教师必须重塑其角色——从知识的传递者到学习者,学生活动的指导者,教学活动的促进者,学生研究活动的合作者,教育实践的研究者,课程资源的开拓者,研究活动的监控者,人际关系的协调者以及教育活动的评价者。教师只有重塑角色,才能适应新课程的要求。
一、 教师是学习者和指导者
在以往的学科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权威,是学生获得知识的唯一来源。而在“研究性学习”中,学生研究的许多问题不受单科知识的局限,而是更多地关注社会和现实。教师没有了专业知识的优势,甚至是与学生处在同一起跑线上,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学生的课题研究;而且,“研究性学习”开放性的特点使学生的认识领域大大扩展,获得知识的途径由单一变为多元,教师不再是学生知识的唯一来源。这样,教师会开始意识到自己知识的不足,便产生了继续学习、自我完善和拓展知识面的强烈愿望。教师要胜任“研究性学习”中的指导工作,就不能仅仅满足于原有的学科专业知识,而必须去熟悉“研究性学习”的流程、内容,去向书本、学生、同行和社会重新学习许多新的知识。这样,教师就达到了在参与中学习,在学习中指导的目的。
无论在知识结构还是在人生阅历方面,学生都不够成熟,因此指导他们学习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学生从课堂走向纷繁的社会时会感到无从学起;当他们获取大量的资料时,会出现不知如何利用或对某些问题和社会现象感到困惑不解等情况,而要解决这一切问题,都离不开教师的指导。同时“研究性学习”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权,引导学生自觉地完成“研究”。教师应在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上加强指导,教师的指导应渗透到“研究性学习”的每一个环节,让学生学得主动,感受到成功的乐趣。归结起来,教师在“研究性学习”中的指导内容为:研究思路的指导、研究方法的指导和信息资料来源的指导。
二、 教师是促进者和学生“研究”的合作者
传统的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拥有者,学生是知识的接受者,学生在教师的控制和监督下进行学习。传统的教学以知识的传授为主旨,学生的情感、意志、兴趣和性格等方面不太受教师的关注;教学的方向、内容、方法、进程、结果和质量等都由教师决定和负责,学生的任务和责任就是应试和接受评定。在新课程实施中,学生的学习方式正由传统的接受学习向探究式学习和自主学习转变。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从传授知识的角色向学生发展的促进者转变,教师要有更高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转变来开展自己的工作。
“研究性学习”的开设,意味着传统的接受方式为主的教学方式向培养学生自主探索和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的教学方式的转变。教与学的方式转变,必然要求教师和学生角色的转变。在“研究性学习”实施过程中,学生自始至终处于主体地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自己选择研究课题,自愿组成研究小组,自主拟订研究计划,自己寻求资源,自主设计研究方案,自主完成研究过程和评价交流研究成果。教师的职责是激发学生的“研究”欲望,为学生创设“研究”的情境,提供从事“研究”的必要条件,引导和帮助学生“能从多渠道去寻找自己所需要的信息资料,能对各种资料进行分析、归纳、整理、提炼并从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能了解科研的一般流程和方法,能规范地撰写科研小报告,能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和观点”。[3]指导学生对自己的“研究”进行自觉地计划、监控、检查、评价、反馈,控制所有“这些意味着,教师和学生都是作为主体而进入教育过程,他们是合作者。[4]
纵观目前的“研究性学习”实施,不难发现,要让教师走下讲台,放下“师道尊严”“惟师是从”的架子并非易事。在“研究性学习”实施过程中,从研究课题的选定到研究结果的评价,教师越俎代庖的现象比比皆是,教学生从事研究和“研究性学习”学科化的现象也不鲜见。这些现象的存在也从另一方面表明,教师从课堂的“主宰者”转为学生研究的“合作者”,绝不意味着降格使用;相反,它对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非传统的“教书匠”所能胜任。
三、教师是教育实践的研究者
“‘研究性学习’是一种实践性的教育教学活动”[5],而在基础教育领域中,研究者与实践者长期处于分离状态,前者的任务是发展理论,后者的职责是从事实践。对于大多数中小学教师来说,他们往往下意识地将自己定位为实践者,认为搞研究只是教育理论工作者和课程专家的事,自己的任务只是传授知识,没有必要也没有时间从事研究。而“研究性学习”迫切要求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教育实践的研究者。
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证明:教师科研能力的提高可以使教师更进一步地掌握教育规律,了解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可以纠正自己头脑中的一些陈旧的教育观念,形成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新教育观念,可以逐步养成自己在教学活动中经常性反思的习惯,提高对教学活动的自觉意识,可以从研究中学习到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改善教学行为。中小学教师走出单纯的“实践者”的樊篱,坚持走向“研究者”,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因为他们长期从事教育实践活动,熟悉教育教学的情况,熟悉学生,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容易获得教育科研和教改经验的第一手资料,并可将研究成果直接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即“在教学中研究,在研究中教学”,做“研究型教师”,实现“教研相长”。
总之,“研究性学习”要求教师成为研究者,意味着教师不再是一个旁观者,不能等待课程专家、学者去研究和制定一套改革的方案和方法,而应该自己主动地探讨育人规律,反思教育实践,真正成为教育教学的主体。
四、教师是“研究性学习”课程资源的开拓者
在传统学科教学中,大多数教师只习惯使用既定的教科书和教学参考资料,很少利用其他的课程资源和教学素材来教育学生。“研究性学习”中学生学习内容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开放性以及与学生周围社会和社区联系密切的特点,要求教师寻找、发现和利用更多的教育教学资源。教师是这些教育教学资源的发现者和开拓者。这些资源包括:一是校内资源,如视听材料,多媒体教育软件,图书杂志及其他老师的教学经验等;二是校外资源,如家长的专业特长,学校周围的公共文化教育机构,文化遗产,社区特色等。教师不仅要了解情况,而且要与这些部门建立联系。这些资源对“研究性学习”的开展是必不可少的。[6]
五、研究活动的监控者和人际关系的协调者
“研究性学习”要获得成功,需要教师进行全程的有效监控。教师监控的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监控,二是质量监控。“研究性学习”的特性决定了有些活动必须走出校门,因此活动可能带有一定的危险性,这就涉及安全问题。因此,教师应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外出登记、回校签到),并及时检查以掌握情况。“研究性学习”不追求最终的成果,但不等于不要质量。质量监控的意图在于促使学生重视“研究性学习”活动,而不是将它视为游戏。通过监控,督促学生认真对待每一环节,细细体味“研究性学习”的艰辛与喜悦,初步掌握自主探索的方法。质量监控的重点是“研究性学习”的过程。
在“研究性学习”中,小组合作研究是最为常见的形式,但是这种组织形式在传统的学科教学中运用的机会不多。因此,在一个课题组中如何进行有效的分工与协作,由于学生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就需要教师进行组织协调。教师要帮助学生形成研究小组,推出合适的人员担任组长,确立组长的威信,发挥其核心作用。同时,根据小组成员的个人专长进行职责分工,使各项工作责任到人,避免出现“少数人忙,多数人看”的现象,给每一个学生锻炼、展示才华的机会。在研究过程中,教师除了要了解研究的进展以外,还要掌握小组成员的合作情况。由于个性特征的差异和在小组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小组内部发生人际摩擦的现象不足为奇,教师要引导学生进行换位思考,学会宽容和理解,学会共处。
六、教学活动的评价者
教师对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成果进行及时、客观、科学的评价是“研究性学习”实践的重要内容,它伴随着“研究性学习”实践的整个过程。教师的评价一定要遵循客观激励原则,着重于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自主意识,着眼于学生学习自信心和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着重于学生创新思维品质的形成和发展,重在过程评价,注意评价方式的多元化,要让学生从教师的评价中获得“研究性学习”的成就感和荣誉感,获得“研究性学习”可持续发展的不竭源泉和动力,使学生自主意识和创新能力得到不断发展,自身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总而言之,作为新课程标准下的教师,应该认真学习有关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提高认识,积极顺应基础教育改革大潮,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做事,做新课程改革的促进者。
参考文献:
[1] 靳玉乐.课程实施:现状、问题与展望.“内地、台湾和香港义务教育课程之比较研究”学术研讨会论文,2000,(6).
[2] 钟启泉,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70.
[3] 霍益萍,张人红.研究性学习的特点和课程定位.课程·教材·教法,2000,(11).
[4] 郝德永.走向文化批判与生成的建构性课程文化观.教育研究,2001,(1).
[5] 霍益萍,张人红.我们对“研究性学习”的理解.教育发展研究,2000,(11).
[6] 霍益萍.研究性学习实验与探索.西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2,(10):175-176.
关键词:新课程;研究性学习;教师角色;重塑
“研究性学习”作为一门全新的课程形式,已成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也是当今国内外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所关注的热点。新一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将“研究性学习”纳入课程体系,这意味着给我国的中小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课程改革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教师把一个好的课程构想转换成学生的实际经验。”[1]“如果教师的教学观念不更新,教学方式不转变,课程改革就将流于形式,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2]所以,“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开设,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意味着,教师必须重塑其角色——从知识的传递者到学习者,学生活动的指导者,教学活动的促进者,学生研究活动的合作者,教育实践的研究者,课程资源的开拓者,研究活动的监控者,人际关系的协调者以及教育活动的评价者。教师只有重塑角色,才能适应新课程的要求。
一、 教师是学习者和指导者
在以往的学科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权威,是学生获得知识的唯一来源。而在“研究性学习”中,学生研究的许多问题不受单科知识的局限,而是更多地关注社会和现实。教师没有了专业知识的优势,甚至是与学生处在同一起跑线上,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学生的课题研究;而且,“研究性学习”开放性的特点使学生的认识领域大大扩展,获得知识的途径由单一变为多元,教师不再是学生知识的唯一来源。这样,教师会开始意识到自己知识的不足,便产生了继续学习、自我完善和拓展知识面的强烈愿望。教师要胜任“研究性学习”中的指导工作,就不能仅仅满足于原有的学科专业知识,而必须去熟悉“研究性学习”的流程、内容,去向书本、学生、同行和社会重新学习许多新的知识。这样,教师就达到了在参与中学习,在学习中指导的目的。
无论在知识结构还是在人生阅历方面,学生都不够成熟,因此指导他们学习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学生从课堂走向纷繁的社会时会感到无从学起;当他们获取大量的资料时,会出现不知如何利用或对某些问题和社会现象感到困惑不解等情况,而要解决这一切问题,都离不开教师的指导。同时“研究性学习”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权,引导学生自觉地完成“研究”。教师应在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上加强指导,教师的指导应渗透到“研究性学习”的每一个环节,让学生学得主动,感受到成功的乐趣。归结起来,教师在“研究性学习”中的指导内容为:研究思路的指导、研究方法的指导和信息资料来源的指导。
二、 教师是促进者和学生“研究”的合作者
传统的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拥有者,学生是知识的接受者,学生在教师的控制和监督下进行学习。传统的教学以知识的传授为主旨,学生的情感、意志、兴趣和性格等方面不太受教师的关注;教学的方向、内容、方法、进程、结果和质量等都由教师决定和负责,学生的任务和责任就是应试和接受评定。在新课程实施中,学生的学习方式正由传统的接受学习向探究式学习和自主学习转变。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从传授知识的角色向学生发展的促进者转变,教师要有更高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转变来开展自己的工作。
“研究性学习”的开设,意味着传统的接受方式为主的教学方式向培养学生自主探索和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的教学方式的转变。教与学的方式转变,必然要求教师和学生角色的转变。在“研究性学习”实施过程中,学生自始至终处于主体地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自己选择研究课题,自愿组成研究小组,自主拟订研究计划,自己寻求资源,自主设计研究方案,自主完成研究过程和评价交流研究成果。教师的职责是激发学生的“研究”欲望,为学生创设“研究”的情境,提供从事“研究”的必要条件,引导和帮助学生“能从多渠道去寻找自己所需要的信息资料,能对各种资料进行分析、归纳、整理、提炼并从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能了解科研的一般流程和方法,能规范地撰写科研小报告,能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和观点”。[3]指导学生对自己的“研究”进行自觉地计划、监控、检查、评价、反馈,控制所有“这些意味着,教师和学生都是作为主体而进入教育过程,他们是合作者。[4]
纵观目前的“研究性学习”实施,不难发现,要让教师走下讲台,放下“师道尊严”“惟师是从”的架子并非易事。在“研究性学习”实施过程中,从研究课题的选定到研究结果的评价,教师越俎代庖的现象比比皆是,教学生从事研究和“研究性学习”学科化的现象也不鲜见。这些现象的存在也从另一方面表明,教师从课堂的“主宰者”转为学生研究的“合作者”,绝不意味着降格使用;相反,它对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非传统的“教书匠”所能胜任。
三、教师是教育实践的研究者
“‘研究性学习’是一种实践性的教育教学活动”[5],而在基础教育领域中,研究者与实践者长期处于分离状态,前者的任务是发展理论,后者的职责是从事实践。对于大多数中小学教师来说,他们往往下意识地将自己定位为实践者,认为搞研究只是教育理论工作者和课程专家的事,自己的任务只是传授知识,没有必要也没有时间从事研究。而“研究性学习”迫切要求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教育实践的研究者。
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证明:教师科研能力的提高可以使教师更进一步地掌握教育规律,了解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可以纠正自己头脑中的一些陈旧的教育观念,形成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新教育观念,可以逐步养成自己在教学活动中经常性反思的习惯,提高对教学活动的自觉意识,可以从研究中学习到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改善教学行为。中小学教师走出单纯的“实践者”的樊篱,坚持走向“研究者”,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因为他们长期从事教育实践活动,熟悉教育教学的情况,熟悉学生,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容易获得教育科研和教改经验的第一手资料,并可将研究成果直接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即“在教学中研究,在研究中教学”,做“研究型教师”,实现“教研相长”。
总之,“研究性学习”要求教师成为研究者,意味着教师不再是一个旁观者,不能等待课程专家、学者去研究和制定一套改革的方案和方法,而应该自己主动地探讨育人规律,反思教育实践,真正成为教育教学的主体。
四、教师是“研究性学习”课程资源的开拓者
在传统学科教学中,大多数教师只习惯使用既定的教科书和教学参考资料,很少利用其他的课程资源和教学素材来教育学生。“研究性学习”中学生学习内容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开放性以及与学生周围社会和社区联系密切的特点,要求教师寻找、发现和利用更多的教育教学资源。教师是这些教育教学资源的发现者和开拓者。这些资源包括:一是校内资源,如视听材料,多媒体教育软件,图书杂志及其他老师的教学经验等;二是校外资源,如家长的专业特长,学校周围的公共文化教育机构,文化遗产,社区特色等。教师不仅要了解情况,而且要与这些部门建立联系。这些资源对“研究性学习”的开展是必不可少的。[6]
五、研究活动的监控者和人际关系的协调者
“研究性学习”要获得成功,需要教师进行全程的有效监控。教师监控的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监控,二是质量监控。“研究性学习”的特性决定了有些活动必须走出校门,因此活动可能带有一定的危险性,这就涉及安全问题。因此,教师应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外出登记、回校签到),并及时检查以掌握情况。“研究性学习”不追求最终的成果,但不等于不要质量。质量监控的意图在于促使学生重视“研究性学习”活动,而不是将它视为游戏。通过监控,督促学生认真对待每一环节,细细体味“研究性学习”的艰辛与喜悦,初步掌握自主探索的方法。质量监控的重点是“研究性学习”的过程。
在“研究性学习”中,小组合作研究是最为常见的形式,但是这种组织形式在传统的学科教学中运用的机会不多。因此,在一个课题组中如何进行有效的分工与协作,由于学生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就需要教师进行组织协调。教师要帮助学生形成研究小组,推出合适的人员担任组长,确立组长的威信,发挥其核心作用。同时,根据小组成员的个人专长进行职责分工,使各项工作责任到人,避免出现“少数人忙,多数人看”的现象,给每一个学生锻炼、展示才华的机会。在研究过程中,教师除了要了解研究的进展以外,还要掌握小组成员的合作情况。由于个性特征的差异和在小组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小组内部发生人际摩擦的现象不足为奇,教师要引导学生进行换位思考,学会宽容和理解,学会共处。
六、教学活动的评价者
教师对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成果进行及时、客观、科学的评价是“研究性学习”实践的重要内容,它伴随着“研究性学习”实践的整个过程。教师的评价一定要遵循客观激励原则,着重于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自主意识,着眼于学生学习自信心和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着重于学生创新思维品质的形成和发展,重在过程评价,注意评价方式的多元化,要让学生从教师的评价中获得“研究性学习”的成就感和荣誉感,获得“研究性学习”可持续发展的不竭源泉和动力,使学生自主意识和创新能力得到不断发展,自身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总而言之,作为新课程标准下的教师,应该认真学习有关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提高认识,积极顺应基础教育改革大潮,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做事,做新课程改革的促进者。
参考文献:
[1] 靳玉乐.课程实施:现状、问题与展望.“内地、台湾和香港义务教育课程之比较研究”学术研讨会论文,2000,(6).
[2] 钟启泉,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270.
[3] 霍益萍,张人红.研究性学习的特点和课程定位.课程·教材·教法,2000,(11).
[4] 郝德永.走向文化批判与生成的建构性课程文化观.教育研究,2001,(1).
[5] 霍益萍,张人红.我们对“研究性学习”的理解.教育发展研究,2000,(11).
[6] 霍益萍.研究性学习实验与探索.西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2,(10):17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