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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学教育中,困扰老师、家长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在教育中对一些行为习惯极差的学生是否可以运用一些惩罚手段来改善教学效果。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以及尊重学生、善待学生、赏识学生已成为共识。于是,赏识教育、无批评式教育等的提法越来越热,并反对教育中的一切惩戒性教育,似乎一批评就伤害了学生,一惩罚就违背了教育规律。近年来,老师惩罚学生事故频频发生,有的甚至酿成无法挽回的影响。因此,“惩罚”二字更成了教育中不可触及的“高压线”,以至于教师在工作中左右为难,如履薄冰。对于一些任性的孩子,光靠说服教育是很难奏效的,而如果对于他们的错误行为不闻不问,听之任之,无疑是对他们的放纵和怂恿,其结果是使其越来越任性而难以管束。所以,在教育中,当孩子犯错误时,运用一定的手段加以惩罚是完全必要的。
一味的使用赏识教育在这些“问题孩子”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来审视我们所否定的惩罚教育,让惩罚教育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
一、惩罚教育的涵义及意义
惩罚教育是以尊重爱护学生为出发点,以帮助教育学生为最终目的,对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纠正。是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通过使其承担由于自身过错而带来的责任,达到使学生认识错误,不再犯错为目标的教育方法,它与表扬表面上对立,实质上统一,都是要达到教育人的目的。不能把惩罚教育等同于体罚或变相体罚。由于惩罚教育与体罚或变相体罚有一定的相似性,使得包括社会、家长甚至教育者在内的许多人把惩罚教育与体罚或变相体罚错误地联系在了一起,甚至划上等号,而二者实际上是存在本质区别的。体罚是一种以身体折磨或者身体伤害作为惩罚手段,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强制教育方式,它不但违反基本的教育规律道德要求,更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所严格禁止的行为。而惩罚教育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而采取的一种教育行为,是对学生的不良思想行为给予的否定评价,如果没有适当的惩罚,我们正常的教育秩序就无法得到有效的维系,也会使学生在走上社会之后,受到更大的“自然惩罚”。
在西方,夸美纽斯曾经在他的《大教学论》中专章论述过纪律问题。他一方面不希望学校“充满鞭挞的声音”;另一方面又明确指出:“我们可以从一个无可争辩的命题开始,就是犯了过错的人应该受到惩罚。他们之所以应受惩罚,不是由于他们犯了过错(因为做了的事情不能变成没有做),而是要使他们日后不再犯”。?但是,这是否就意味着惩罚可以不讲究方式方法,乃至违背“教书育人”的教育本义呢?显然不是。在这里,如何理解把握惩罚教育的内涵和分寸?笔者认为,以下几个原则、界限是值得重视的:其一,惩罚不等于体罚——任何暴力性的惩罚都不是惩罚教育应有的内容,其二,惩罚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毕竟,惩罚的根本目的在于让孩子懂得要为自己的错误负责,而并非仅仅为了“教训”,因此,惩罚只能罚过失,而不能罚尊严;其三,惩罚必须与激励相结合,不能只罚不奖,为罚而罚;最后,惩罚标准应该是确定、适度的,要让受教育者清楚什么样的行为会导致什么样的惩罚,界限在哪里,并由此学会理性规范自身行为。
二、小学生惩罚教育的原则
1.罚之有方
古人云:“治人如治病,得其方,药到病除,不得其方,适得其反”。惩罚一定要讲究艺术,一定要做到公平合理,在“罚”的过程中培育人,能使学生的某些方面在“罚”中取得进步。“罚”不是目的,育人才是根本目的。通过“罚”的手段让学生认识错误,加深印象,同时锻炼学生某方面的能力。比如,对于不交作业的学生罚他补交作业,对于不跑早操的学生罚他补跑早操,对于损坏公共财务的学生要罚他经济赔偿,这些都是必要的校园惩罚。在惩罚前老师必须给学生讲清道理,为何要惩罚他,他这样做为什么不对,让学生被罚得心服口服。一旦学生改正了错误,老师应该及时给予鼓励表扬,使他在全体学生面前找回威信。这对接受惩罚的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大有益处,使之受益终身。
2.罚之有度
教师施加惩罚的初衷是好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分清是非、辨别美丑、认识缺点、改正错误。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度,惩罚学生也要把握一个度,切忌把话说绝,把事做得没有余地,对学生不得抱着“治病救人”的宗旨、目的,而是“一棍子”打死。对学生罚要适当。这“适当”二字的含义就是对学生的惩罚不但要让学生能够接受,并且乐于接受,包括生理和心理两方面实施某种惩罚时,要看他身心健康的承受能力,还要考虑性别和年级。惩罚学生要看他违反校纪校规的程度有多大,即该对他处于何种程度的惩罚。免走两极,刚柔相济,因人施教,因势施教,就是最基本的。
3.罚中有情
有人说,爱是最好的老师。“请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吧。”假如被罚的学生真是你的孩子,有谁没有训斥惩罚过自己的孩子呢?你处罚孩子,难道就说明对孩子残酷无情,没有关爱了吗?不!我们一直爱着自己的孩子,而且一如既往。要是把学生真正当成自己的孩子,学生犯了错误,就应该该管则管,该罚则罚,其根本宗旨就是“治病救人”。在苏霍姆林斯基成功的惩罚中,有罚学生“画画”的,有罚学生“写作”的,与其说是一种惩罚,倒不如说是一种特别的关爱。这种充满人情味的惩罚,犹如暖暖的春风更容易被学生接受,更容易催人奋进,我们何不学习一些他的惩罚方法呢?最终要让学生明白老师为他着急,老师希望他尽快改正错误,转入正确的轨道上来。
惩罚是一种呵护,是一种艺术。只要掌握好罚的艺术,罚之有方,罚之有度,罚之有情,使用一些充满麻辣味的爱的惩罚又有何妨?切记:没有惩罚的教育是残缺的教育。。一名优秀的教师不能只用一种方法来教育学生,应该以深刻的爱心和高超的教育技巧,将惩罚教育科学、合理地运用,这也符合素质教育提出的要求。因此,教师和家长应该根据不同的性格特点,实施不同的教育方法,使孩子形成健康的人格。孩子犯了错误,在不伤害其自尊的前提下实施“惩罚”,是非常必要的。
一味的使用赏识教育在这些“问题孩子”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来审视我们所否定的惩罚教育,让惩罚教育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
一、惩罚教育的涵义及意义
惩罚教育是以尊重爱护学生为出发点,以帮助教育学生为最终目的,对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纠正。是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通过使其承担由于自身过错而带来的责任,达到使学生认识错误,不再犯错为目标的教育方法,它与表扬表面上对立,实质上统一,都是要达到教育人的目的。不能把惩罚教育等同于体罚或变相体罚。由于惩罚教育与体罚或变相体罚有一定的相似性,使得包括社会、家长甚至教育者在内的许多人把惩罚教育与体罚或变相体罚错误地联系在了一起,甚至划上等号,而二者实际上是存在本质区别的。体罚是一种以身体折磨或者身体伤害作为惩罚手段,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强制教育方式,它不但违反基本的教育规律道德要求,更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所严格禁止的行为。而惩罚教育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而采取的一种教育行为,是对学生的不良思想行为给予的否定评价,如果没有适当的惩罚,我们正常的教育秩序就无法得到有效的维系,也会使学生在走上社会之后,受到更大的“自然惩罚”。
在西方,夸美纽斯曾经在他的《大教学论》中专章论述过纪律问题。他一方面不希望学校“充满鞭挞的声音”;另一方面又明确指出:“我们可以从一个无可争辩的命题开始,就是犯了过错的人应该受到惩罚。他们之所以应受惩罚,不是由于他们犯了过错(因为做了的事情不能变成没有做),而是要使他们日后不再犯”。?但是,这是否就意味着惩罚可以不讲究方式方法,乃至违背“教书育人”的教育本义呢?显然不是。在这里,如何理解把握惩罚教育的内涵和分寸?笔者认为,以下几个原则、界限是值得重视的:其一,惩罚不等于体罚——任何暴力性的惩罚都不是惩罚教育应有的内容,其二,惩罚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毕竟,惩罚的根本目的在于让孩子懂得要为自己的错误负责,而并非仅仅为了“教训”,因此,惩罚只能罚过失,而不能罚尊严;其三,惩罚必须与激励相结合,不能只罚不奖,为罚而罚;最后,惩罚标准应该是确定、适度的,要让受教育者清楚什么样的行为会导致什么样的惩罚,界限在哪里,并由此学会理性规范自身行为。
二、小学生惩罚教育的原则
1.罚之有方
古人云:“治人如治病,得其方,药到病除,不得其方,适得其反”。惩罚一定要讲究艺术,一定要做到公平合理,在“罚”的过程中培育人,能使学生的某些方面在“罚”中取得进步。“罚”不是目的,育人才是根本目的。通过“罚”的手段让学生认识错误,加深印象,同时锻炼学生某方面的能力。比如,对于不交作业的学生罚他补交作业,对于不跑早操的学生罚他补跑早操,对于损坏公共财务的学生要罚他经济赔偿,这些都是必要的校园惩罚。在惩罚前老师必须给学生讲清道理,为何要惩罚他,他这样做为什么不对,让学生被罚得心服口服。一旦学生改正了错误,老师应该及时给予鼓励表扬,使他在全体学生面前找回威信。这对接受惩罚的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大有益处,使之受益终身。
2.罚之有度
教师施加惩罚的初衷是好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分清是非、辨别美丑、认识缺点、改正错误。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度,惩罚学生也要把握一个度,切忌把话说绝,把事做得没有余地,对学生不得抱着“治病救人”的宗旨、目的,而是“一棍子”打死。对学生罚要适当。这“适当”二字的含义就是对学生的惩罚不但要让学生能够接受,并且乐于接受,包括生理和心理两方面实施某种惩罚时,要看他身心健康的承受能力,还要考虑性别和年级。惩罚学生要看他违反校纪校规的程度有多大,即该对他处于何种程度的惩罚。免走两极,刚柔相济,因人施教,因势施教,就是最基本的。
3.罚中有情
有人说,爱是最好的老师。“请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吧。”假如被罚的学生真是你的孩子,有谁没有训斥惩罚过自己的孩子呢?你处罚孩子,难道就说明对孩子残酷无情,没有关爱了吗?不!我们一直爱着自己的孩子,而且一如既往。要是把学生真正当成自己的孩子,学生犯了错误,就应该该管则管,该罚则罚,其根本宗旨就是“治病救人”。在苏霍姆林斯基成功的惩罚中,有罚学生“画画”的,有罚学生“写作”的,与其说是一种惩罚,倒不如说是一种特别的关爱。这种充满人情味的惩罚,犹如暖暖的春风更容易被学生接受,更容易催人奋进,我们何不学习一些他的惩罚方法呢?最终要让学生明白老师为他着急,老师希望他尽快改正错误,转入正确的轨道上来。
惩罚是一种呵护,是一种艺术。只要掌握好罚的艺术,罚之有方,罚之有度,罚之有情,使用一些充满麻辣味的爱的惩罚又有何妨?切记:没有惩罚的教育是残缺的教育。。一名优秀的教师不能只用一种方法来教育学生,应该以深刻的爱心和高超的教育技巧,将惩罚教育科学、合理地运用,这也符合素质教育提出的要求。因此,教师和家长应该根据不同的性格特点,实施不同的教育方法,使孩子形成健康的人格。孩子犯了错误,在不伤害其自尊的前提下实施“惩罚”,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