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以w县为例,在县域“放管服”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权力承接能力不足、监管滞后、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认为下一步建设有为政府,就要在“放管服”改革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理念、提升承接能力,强化监管协同,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精准化。
关键词:“放管服”改革;有为政府;有限政府;有效政府;服务型政府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自2015年“放管服”改革概念提出以来,尽管学术界对于“放管服”改革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但是从县级层面去探讨“放管服”改革的困境和路径问题的研究较少。基于此,本文试图以w县为例,研究其“放管服”改革中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放管服”改革的有效路径。
一、w县“放管服”改革的主要做法
1.聚焦提升行政审批质效,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
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一是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县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调整后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总数为2203项(行政处罚2097项、行政强制106项),清理取消21个单位355项申请材料,县乡村三级平均提交材料数由原来的2.22降至1.97,乡村级平均提交材料数由2.28降至1.96;二是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梳理,严格履行“双告知一承诺”职责,制定落实《w县发改委投资项目立项会审制度》《w县关于简化涉电(涉水、涉气)审批工作流程的实施方案》,提高审批效率,工程建设审批时限压缩至75个工作日,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
2.聚焦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举措规范监管方式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建立事中事后抽查制度。全县23个县直单位及时调整完善了“一单两库”(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库),根据企业信用分类,二是采取差异化监管方式,对失信主体实施重点监管,共完成98项抽查事项,检查企业541家,抽检结果100%公示,完成抽查任务占比40%以上,居全市前列。三是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已开展联合抽查37项,检查企业96家,真正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四是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管”。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培训会,上半年全县执法办件量45731件,较去年同期增幅明显,执法办件量处于全市各区县第一名,监管覆盖率第三名。
3.聚焦提升服务效能,构建政务服务新环境
一是探索政务大厅集成服务模式。在县政务服务大厅成立重大建设项目带办中心,按照“企业自愿、带办中心协调、部门联动联办、全程跟踪督办”的原则,由带办中心安排专人牵头、各单位窗口负责人为成员,常态化为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提供全过程、个性化、精准化服务。同时,启动综窗改革,设立商事登记、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三大类“一窗受理”窗口,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不见面”审批模式。对57项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跑腿最多的事项,实行“一单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勘查、一科办结、一证覆蓋、一档归并”,相关事项的办理时限从原来累计法定70个工作日压缩至承诺2个工作日,审批材料减少46%以上,审批环节缩减50%。二是试点机动增设方便窗口。县税务局作为试点单位,采取委托邮政代开模式,联合县邮政公司增设15个邮政代开点,方便全县老百姓就近开票。2020年至今累计为自然人代开普通发票20893份,代征税额1497.6万元。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电调用”(指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云签、电子材料调用)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幅明显,居全市中上水平;建成7×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县级所有部门1884条事项均已进驻;积极开展7×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上线工作,已上线服务场所184个,关联服务事项13552个。四是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得分99.99分,办件评价占比99.54%、办件评价覆盖事项占比51.37%,数据排名全市第一。
二、w县“放管服”改革的主要问题和困境
1.承接“权力下放”的能力不足
县级承接了大量上级政府下放的权力,一方面基层因岗位编制较少,人手不足,另一方面部分下放的权力专业性较强,而基层缺乏相关技术人员、经费、设配等,且放权进程过快,人员技术培训和学习进度却跟不上,使县域在“放管服”改革中出现“接不住、接不好”的难题。笔者调研时发现,部分审批事项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深度审查,但由于缺乏相关技术力量,在审批过程中往往存在项目资料反复修改耽误审批进度,以及难以保证项目审查深度,可能为后续项目监管带来隐患等问题。
2.监管发展明显滞后于简政放权
相对于审批事项的进展,监管的发展存在相对滞后性,通过调研,发现主要原因可能有四点,一是部分政府部门监管意识偏差,仍停留在过去重审批不重监管的传统监管理念上,认为事中事后监管只是个“形式上”管一管;二是事中事后监管大多需要跨部门协同,但由于各部门执法权力、监管方式、监管目标、监管手段等各不相同,使得跨部门系统监管难度较大;三是信息监管、“互联网+监管”方式仍处于起步阶段,人员培训刚刚完成,工作“上手”仍需要一段时间;四是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乡镇执法中队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欠缺,不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学习能力弱,难以适应现代化监管发展的要求。
3.政务服务供给质量不高
一是政务服务中心“外循环打通,内循环不畅”,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人员只能收件,事项处理还需要从后台返回各原审批部门分头审批,审批完成后再由大厅人员“一窗”答复,并不能体现政府服务中心“集成办理”的本质,也并不能从实质上提升政府审批效能;二是信息壁垒较多。各部门、各级政府间业务平台互联互通不足,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经营、工程项目报建等方面需要录入的平台林立,且各平台间数据、信息共享不足,各平台录入格式不同,平台系统不稳定,致使企业、政府工作人员在一些事项办结后需要在多个平台重复录入、反复录入,降低了营商服务体验;三是服务体验个性化不足。服务场地设置、办事流程设计、服务机器功能设置、“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更多是出于方便政府工作人员,或完成上级政府考核任务,标准化有余但个性化不足,依然是“政府端菜”。同时,对于普通群众办事来说,如窗口不足、服务态度差效率低、办事清单不精准、反复来回跑、反复提交身份证件等直接影响办事体验的问题会使群众服务满意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