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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排版保留:屠建东 男,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建筑师。
一、导论
(一)监理的执业法宝
我国实行建设监理制有20多年,好多同志将信将疑踏上了监理工作岗位。工程界有句谚语即:设计是根本,材料是保证,施工是关键,监理是准绳.也就是说,监理是一把尺子.是公正客观的评判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就是监理所应遵循的坐标,更是监理工程师的执业依据和工作法宝。我们只有做到胸有成竹才能做到方寸不乱!那么,如何正确使用好监理责权利,确立监理在建设工程中的核心地位,将是我们各位监理人员所必修的一堂成长课。
(二)监理发展的基础条件
纵观工程建设监理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可以得知:监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并伴随其发展而发展,同时监理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法制环境,只有建立与监理相適应的四个机制:①需求机制②竞争择优机制③科学决策机制④协调约束机制,那么,我国的监理制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其核心作用,为全面实施监理建立必要的基础条件。
(三)监理服务主体的真实内涵
工程监理就是监理人员根据:①《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②业主合同委托要求③监理行动准则要求,对工程项目实施法定程序的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是项目管理服务主体,直接服务对象是委托方,为业主提供的是技术服务,业主是真正的项目管理主体。这种制度要求从事监理活动遵循的执业准则: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四)监理实现目标的方法
监理的中心任务是控制项目目标,即控制经过科学规划所确定的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它的基本方法的是一个系统,也就是: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监理活动的核心内容即: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一协调(组织协调),监理工程师必须努力探索建设规律,实现目标任务,赢得社会信誉和使业主满意。
二、监理的核心作用与重要意义
(一)、政府与业主需要监理发挥作用
实际上监理制的形成是各方综合要求汇聚形成的结果,1.作为政府:基本任务是发展经济①需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满足他们的正当要求②需要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③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2.作为业主,有五大顶冠:①它是未来形成项目的所有者,②它聚项目权利于一身③它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④它是项目管理主体,⑤拥有对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的权力。为促进管理科学化,发挥更大效益,最理想的办法就是委托监理来为其提供技术服务。
(二)、监理的权力组成
监理单位具有独立性专业化社会化的特点,是公正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与业主是委托与服务的关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由作为建设项目管理主体的业主通过授权转移过来的,业主始终是以项目管理主体的身份掌握着工程项目的决策权,而监理只有建议咨询权,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拥有两种权利,①监理制赋予的法定权利,②业主通过监理合同授予的权利。由此可见监理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与核心作用.
(三)、监理核心地位与主导作用的体现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监理的主导作用,完善各项机制,促进工程监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同时,作为连接项目法人责任的工程招投标制和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管理的中间环节,建设监理制使它们有机联成一个整体,对发挥市场机制起到决定性作用,监理所承担的是监理合同中明确的职责范围内的责任,不承担专业范围以外的风险责任。监理方的职责就是:在预定的目标内力求通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系统作用与业主和承包、设计单位一起共同实现这个任务。
(四)、发挥监理核心作用的重要意义
监理有其独特的规律,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与组织协调作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五个有利于:①实施政府职能转变②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③加强政府的宏观监督,使政府部门归位于 “规划,监督,协调,服务”上来④加强监理在工程项目上微观监督管理⑤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期,控制投资,增进效益,使建设工程实现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结合。
五个确保:确保①为业主提供高智能的技术服务②实行项目责任制③利用竞争择优机制优选承包商④规范实施招投标制⑤使监理核心地位与组织协调作用真正贯彻到监控全过程中去。
三、加强组织协调灵活协处各方关系
(一)、监理组织协调内容
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承担了项目监理任务,就要在监控过程中充分行驶监理责权进行组织协调,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中包括业主、设计、施工、检测、材供单位这些外部环境和监理组织内部机构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按规定总监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核心和领导者,因此,在组织协调工作中,总监应自觉处于协调中心地位并积极发挥作用,协调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考虑全局和把握主要矛盾,处理时要公正合理,具有说服力,掌握时效性,原则必须坚持。
(二)、外部环境组织协调工作
1.与业主之间
业主是工程项目的持有者和投资决策者,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处于项目主导和核心地位,与监理是委托服务关系。处理与业主关系掌握四个字:心知肚明。①监理受业主委托对项目进行监理,因此,要维护业主的法定权益,促使工程按期、保质、低成本尽早建成受益②监理机构人员应充分尊重业主现场代表,及时传达有关信息③加强与业主代表的沟通协商,听取有益意见④在召开监理会议延长工期,工程款支付,事故处理,工程变更及确认等监理活动之前,应争取业主代表的同意与理解⑤总监与业主代表应建立彼此信任的良好关系,但不应放弃原则,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⑥公正协处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对照合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以理服人⑦总监在开工之前进行监理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程序与方式⑧总监应掌控组织协调工作的主动权,当业主不能听取正确意见时,总监应采取说服与劝阻方式,明确责任并及时报告主管政府部门。总之,监理应以自己努力工作成果赢得业主支持与理解。
2.与承包单位之间
承包单位是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者,是工程质量安全的保证人。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由监理合同与施工合同明确的即: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处理与施工单位间的关系,掌握四个字叫”严格把关”。
①监理应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义务②制止承包商的违规行为,公正维护他们正当权益,③总监应协调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合同管理中有关事宜,监帮结合,促使工程顺利竣工④对照合同,协处好业主按进度付款 ⑤处理有关涉及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等事项时,监理应形成科学的结论性意见令各方信服⑥严格验收制度,凡不符合标准要求拒绝验收⑦总监与项目经理之间应加强沟通理解,保持适当距离⑧灵活处理承包单位有关设计变更,确保顺利施工。
3.与设计单位之间
设计是工程项目的灵魂和根本,设计与监理均是为业主服务的横向合作关系。处理这种关系掌握四个字叫:原则共融。
①监理应正确理解设计意图,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图施工 ②监理应明确无论业主还是施工方提出设计变更均须得到监理确认,③当遇有业主为节省投资要求设计降低标准时,监理应坚持原则,分析可能导致的后果,明确职责,④监理与设计应加强信息交流,涉及新工艺新技术运用时要共同提出专家论证方案。
4.与材料单位之间
材料是工程的保证,直接涉及工程优劣问题。处理这种关系掌握四个字叫:眼见为实。
监理应要求所有进场材料检测合格方能进场,②监理应对照检查材料名称规格,辨别其真伪性③材料单位的质保书合格证明文件必须经监理检查无疑义,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合格通过验收。
5.与检测单位之间
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直接验证工程实体质量的真实情况,处理这种关系,掌握四个字叫:相信科学
①监理应提请业主优选资质信誉良好的单位作为该工程的检测机构,②监理应对工程试件取样送检,确保真实性③遇有疑义部位,监理应要求检测机构验证其质量合格与否④与检测机构加强信息沟通,坚信科学检测手段的客观性,尽可能为监理评判工程质量优劣提供更多更准确的数据。
6.与政府有关部门
政府部门对工程必须进行宏观监督指导,有助于工程实施中不出轨,符合国家总要求,处理这种关系掌握四个字叫做:甘做学生。
①政府部门对建设行为主体各方的督查考核是确保建设程序规范性的必要手段②监理必须恪守监理执业道德规范,虚心接受政府质监、建管、安监部门的检查指导③当监理监控中遇有业主或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理指令时,应发备忘录并及时报告政府部门,请示进一步处理意见,来保证工程在法规条件下顺利施工
(三)、内部环境组织协调工作
1.与所属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执行机构和监理任务的具体执行者,应掌握四个字叫做:服从大局
①服从监理单位统一调度,完成企业计划②总监应与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向单位汇报工作,反映项目监控情况,必要时可请领导出面进行组织协调工作③接受单位考评和业务指导,执行单位质量方针目标及规章制度,保证政令畅通
2.项目监理机构自身
监理机构组织能否出色完成该项目监理任务,关键在于能否充分发挥各位监理人员的潜能达到最佳效果,成功关键在于四个字:团结尽职。
①总监应充分了解机构内每位人员的能力特点,量才使用②总监应以身作则,团结带领大家共同努力,有的放矢解决各种问题 ③团结协作,加强各专业之间的协调配合,促进监理工作规范有序和諧高效。
四、组织协调主要方法手段
主要有三种:会议协调法,书面协调法,访问协调法
会议协调法
这是监理工作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
监理协调会议形式多样,主要有正式与非正式。
正式会议是针对项目中出现重大问题,各方需派具有相应权力代表进行协商,会议记要具有等同合同效力。
非正式会议一般是为了信息交流或融洽关系,与会者无严格要求,会议结果在付诸实施前,还可进一步讨论确认。
2、书面协调法
当会议和交谈不方便或者需要精确表达主观意见时,就要采用书面协调法,具有合同效力,常用于以下方面:
①书面报告,报表,通知指令等不需要直接交谈的事项
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
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的书面确认
3、访问协调法
①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访两种方式
②走访是指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对政府部门、公共事业机构或者令对施工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进行访问,向他们解释情况,以取得他们理解与支持,在多数情况下,有关方面并不了解工过程实情,但如果他们进行干预,会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因而此法相当有效。
③邀访是指总监邀请业主领导及其代表和有关部门人员一起参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综合检查活动,掌握现场第一手资料,促进对监理人员和监理工作的确切认识,增进感情,促进过程建设的良性有序发展。
五、总结综述
综上所述,为开展好监理工作,要求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都能明确职责,尽心尽力,主动监理,自觉在职责范围内采取有针对性的协调方法,并加以程序化。只有这样,工程项目系统内各专业工种和各种资源以及时间空间等方面才能通过组织协调贯穿于一线,实现有机配合,促使工程项目成为一体化运行的整体。
六、结束语
问渠哪得清如水,为有源头活水来。我们期盼着政府明智决策引导活水滚滚而来,期盼监理业鹤立鸡群那一天到来,使监理业成为万人敬慕的职业,同时也能期盼监理工程师成为建筑业中真正一锤定音的核心灵魂,坚信我们监理一定会利用自己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的监理技能,成为驾驭建筑业方向盘令人敬畏的神兵勇将和举世公认的执业先锋,统率建筑业迈向辉煌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