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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欧美官方教育合作发端于1990年,其中亚特兰蒂斯项目(Atlantis Programme)于1995年启动。该项目致力于推动欧美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的学位合作、人员交流与教育政策研究,其实施主体包括政府、教育机构及社会组织。政府主要从决策层面对项目的运行产生影响,教育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运行,社会组织主要以第三方机构的身份参与教育质量评估等活动。
关键词: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亚特兰蒂斯项目;策略;启示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各国、各区域在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交往逐渐加深,中国与欧盟的合作也于2012年开启了新的篇章。2012年4月18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启动的“中欧高端人才对话机制”(EU-China High Level People-to-People Dialogue,HPPD),标志着中国与欧盟的合作领域从原有的经济与贸易、战略二维高端对话机制拓展到现有的包含经济与贸易、战略、人才在内的三维对话机制[1]。中欧人才对话将集中在教育、文化、研究人员的流动以及青年发展方面。除了与中国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欧盟与其他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国的教育合作自20世纪90年代就已拉开了序幕,其中以欧美之间的合作规模与成果最为显著,其运作机制也最为成熟。
一、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概况
欧盟与美国的官方教育合作始于1990年欧洲委员会与美国联邦教育部签署的《跨大西洋宣言》(Transatlantic Declaration)。在1993年启动了一个为期两年的阶段性合作探索计划后,双方于1995年6月正式签署了《欧美合作协议》(EC/US Cooperation Agreement)[2]。自《欧美合作协议》启动以来,亚特兰蒂斯项目已开展了三期,时间分别为1995~2000年、2001~2005年、2006~2013年。
“亚特兰蒂斯”一词源自希腊语,又被称作“阿特兰蒂斯”“大西洲”等,是指一座因地震消失在大西洋上的拥有高度发达文明的岛国。柏拉图曾在《对话录》中提到过该岛,并对该岛所拥有的高度发达的文明表示赞誉。欧美教育合作项目以亚特兰蒂斯命名,意在通过欧美之间的教育合作与交流,重新找回消失在大西洋的亚特兰蒂斯文明。该项目的具体目标是促进欧美双方的相互理解,共同开发高素质的人力资源。
亚特兰蒂斯项目涵盖欧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两大领域,面向本科生和硕士生,学生参与该项目的时间至少为一学年。现阶段亚特兰蒂斯项目主要包含三大计划[3]。一是跨大西洋学位联盟计划(Transatlantic Degree Consortia Projects)。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欧盟国家高等教育机构与美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合作双方联合实施双学位或联合学位项目,合作重点是联合学位或双学位的课程开发。二是卓越流动计划(Excellence in Mobility Projects)。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促进欧美高等教育机构国际课程的开发,为短期的跨大西洋学术流动奠定基础,其重点是学生、教师及教职员工的流动。三是政策研究计划(Policy-oriented Measures)。该计划主要是从政策支持角度为欧美教育与交流提供长效的政策来源机制,其目的是促进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政策研究,如学术研究、学术会议、研讨会等的开展。
二、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策略
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的策略是多样化的,其实施主体包括政府、教育机构、社会组织。政府主要从政策层面对亚特兰蒂斯项目的运行产生影响,如项目的制度规约、项目指南的发布、学术研讨会的召开等;教育机构主要从项目的具体运行角度对项目产生影响,如利用机构先前的合作基础、灵活转换学分、完善项目管理与服务等;社会组织主要以第三方机构的身份参与项目的运行,如对项目质量保障的评估、项目参与人员联合会(Alumni Association)的组建等。这些主体在不同的层面,以不同的方式对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产生影响。
(一)政府层面
亚特兰蒂斯项目中的政府的主要角色是对项目运行进行制度规约与宏观管理,主要负责项目协议、项目经费、项目宣传、涉外签证、教育论坛等。其中,欧盟方由欧洲委员会主管,美方由美国联邦教育部主管。此外,欧美双方合作共同组建了项目管理联合委员会,主要负责项目运行的监督、项目进展的评估以及相关研究报告的撰写等[4]。可见,欧洲委员会、美国联邦教育部以及亚特兰蒂斯项目管理联合委员会作为项目整体运行的宏观管理机构,其职责范畴涵盖项目制度规约、项目管理(如项目宣传、经费发放、合作机构遴选、报告撰写等)、举办欧美教育政策研讨会等。
1.强化制度规约
项目的制度规约是指政府签署的具有规约性质的项目指导文件,如协议、联合声明等。亚特兰蒂斯项目能够顺利启动并不断发展成熟,与欧美双方政府机构之间签署的相关协议、联合声明有密切关系,这类文件为项目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制度规约力,保证了项目的运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自1990年《跨大西洋宣言》提出通过学术与青年人的交流来促进欧美双方的相互理解开始,到1995年《欧美合作协议》的正式签署,再到2001年、2006年分别更新的《欧洲委员会与美利坚合众国有关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合作的更新协议》等各类相关文件,对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目的、范围、合作原则、联合委员会、项目监测与评估、资金等方面的条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规约力。
2.明确管理细则
项目管理是指政府在签署的具有制度规约力文件的指导原则下发布的具体项目运行指南,如项目申请流程、项目申请机构资质标准、项目结果评估标准等的说明。欧洲委员会与美国联邦教育部制定的《亚特兰蒂斯项目指南》对亚特兰蒂斯项目的整体运行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涉及项目背景、项目内容与申请报告的撰写、项目申请机构资质、申报需准备的材料、申报流程、项目经费发放方式、项目结果报告的撰写等内容。此外,项目管理联合委员会定期发布相关的调查报告、年度项目目录等,使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的协议、联合声明、理念具有可操作性的同时确保了项目具体运行的可参照性。 3.增进学术交流
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政策研讨是指欧美双方在政府的资助下,相关人员,如学术研究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项目参与主体等,就某一特定的主题进行的研讨。第一届欧美教育政策论坛(EU-US Educational Policy Forum)于2009年启动,随后由欧美双方政府机构每年轮流负责论坛的具体事宜,截至2012年3月,该论坛已顺利举行了三届。该论坛的目的是为欧美双方共同面临的挑战构建对话机制,同时也为欧美双方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提供经验与有效的改进措施。该论坛对亚特兰蒂斯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多次探讨,并对未来的工作重点进行了规划,如增加项目预算、建立亚特兰蒂斯项目参与人员联合会、进行欧美高等教育阶段学分转换研究等[5][6][7]。在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运行时,举办论坛有助于相关人员对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的现状进行审视,反思运作理念、运行模式,从而为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构建学术“聚焦团体”,扩大教育合作与交流实践的学术影响力,保证项目运行的科学性与可持续性。
(二)教育机构层面
亚特兰蒂斯项目涉及的教育机构主要是指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中的各类高等教育机构、职业教育机构、教育研究机构。这些机构对项目的运行及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与管理,而各类教育机构则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运行,在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中起着衔接政府、社会组织、其他教育机构以及参与个体的作用,是一个身兼多重功能的有机生命体。教育机构在参与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时,不仅受先前合作基础的影响,同时还与学分转换、项目管理与服务等有密切关系。
1.利用先前合作基础
教育机构先前的对外合作经验对教育机构的项目参与有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合作机构的选择和项目运行的效率方面。如约有43%的欧洲教育机构和31%的美国教育机构在选择项目合作伙伴时,会从以往已经有过合作的教育机构中选择。此外,另有28%的欧洲教育机构和36%的美国教育机构则会根据各院系推荐的合作机构名单选择校级合作伙伴,只有23%的欧洲教育机构和24%的美国教育机构会根据战略决策来选择新的合作伙伴[8]。因此,71%的欧洲教育机构和69%的美国教育机构会选择有合作基础的机构,而只有不到25%的教育机构会从战略决策的角度选择新的合作伙伴。
在项目的具体运行方面,先前有合作基础的教育机构能够比较熟练地处理亚特兰蒂斯项目中出现的各类突发问题,从而减少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保障项目的顺利运行。因此,利用教育机构先前的合作基础,既能够进一步拓展机构之间的合作领域,提升机构之间的信任度,也能提高办事效率,保证项目的高效运行。
2.灵活转换学分
在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就是欧美之间教育政策与学位结构的差异所导致的学分转换问题。欧洲区域国家众多,各国教育政策与学位结构差异巨大,主要有盎格鲁-萨克逊式、欧洲大陆式、北欧式、中东欧式等几大教育模式,这些模式因欧洲各国的历史、文化背景、国家战略等方面的影响而呈现出纷繁复杂的特色。随着博洛尼亚进程的推进,欧洲各国开始逐渐统一“3-2-3”三级学位结构与学分量,但是博洛尼亚进程的推进不过十余年,而作为外力规约的博洛尼亚进程现阶段还未完全内化并融入欧洲各国的教育理念,故而欧洲各国的教育模式仍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美国则因其地方分权制的教育管理体制而使得各州之间的教育政策与学位结构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色,州与州之间的教育政策差异也较为明显。
因此,欧美之间教育政策与学位结构的不同,必然会造成对学生先前的学分认可(如三年制欧洲本科学位学分与美国四年制本科学位学分的差异认可)、不同学期模式的学分衔接(如欧洲的学年制学分与美国的两学期或三学期制学分的衔接)、单科课程学分量转换(如欧洲按攻读的学位水平衡量课程学分,美国则按单个课程的实际内容判断课程学分而不考虑课程所属的学位水平)、学分评价标准衔接(如欧洲学分以学生学习量与学习结果为评价标准,而美国学分以师生接触时间与学生的学习投入为评价标准)等问题。学分转换的具体工作通常是由各教育机构实施完成,因此在面对如此之大的教育政策与学位结构差异时,欧美双方各教育机构采取加强教育政策与学位结构衔接的策略,增进双方对教育政策与学位结构的理解,使用较为灵活与宽松的合作方式,以保障学分的灵活转换。
3.完善学生管理与服务
与政府层面的项目管理相比,教育机构层面的项目管理与服务更加具体。政府主要从宏观层面对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的整体项目进行规划、运作与评估,而教育机构则主要依据与合作伙伴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与个性的项目管理与服务方案。这种针对性主要体现在项目开始前、进行中、结束后这三个阶段。在项目开始之前,各机构组建专门的项目网站,对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学生可能会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介绍,以增加信息的透明度。此外,各机构还邀请项目负责人、有项目参与经验的学生、其他社会机构等各利益相关方参加信息交流会,为学生参与项目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在项目运行中,因欧美教育合作涉及的国家众多、语言及文化多样,容易导致学生参与时遭遇文化差异的现实,进而影响学习的效果,所以各机构在为项目参与者安排辅导教师的同时,开设语言与文化课程,以帮助参与者能较快地适应学习环境。有些机构为了让学生群体的体验多元化,特别开设了本地生与交流生共同协作、共同学习的课程,以加强本地生与交流生双方的体验。在项目结束后,各机构会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对学生在他国学习所获学分、学位进行相应的转换与认可,以保证学生他国学习经验的有效性。
(三)社会层面
社会层面是指相关的社会机构,如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项目参与人员联合会等。这些组织的共同特点在于其第三方、独立的性质。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能够从较为公正、客观的角度对项目进行评估,以保证项目运行质量。项目参与人员联合会的构建则能够为已经参与该项目、即将参与该项目、对该项目感兴趣的人提供一个非官方的信息交流平台。 (三)社会组织要彰显第三方机构作用
政府主要从制度规约方面为教育合作与交流提供保障,各类教育机构是项目运行的主体,负责项目的具体运行事宜。社会组织则主要从第三方机构的身份出发,对教育机构项目运行中所涉及的项目认可、项目质量保障、项目非官方组织的构建等事宜发挥其作用。在教育认证与评估方面,美国高等教育中非官方的第三方机构的认证与评估历史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初期,现阶段美国的第三方教育认证与评估机构按照服务范围划分,既有区域性的认证组织,如美国南部院校认证组织、美国西部院校认证组织等,也有全国性的认证组织。在欧盟国家中,第三方认证较为发达的有英国负责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等相关事宜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局等。这些机构不仅为本国高等教育质量认证发挥了作用,也对欧美教育项目的认可与质量保障发挥了特有的效力。
中国于199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指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是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监督的重要形式,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鼓励学术机构、社会团体参加教育评估。因此,现阶段中国的教育评估与教育认证机构基本上都属国家机构,只存在少量的民间教育评估组织。因此,在中国与欧盟的教育合作中,需强化社会组织在教育合作与交流中的地位与作用,确保教育项目认可与质量监控机构的第三方、非官方、专业、无利益相关的特性,以此发挥第三方机构在项目认可与质量保障方面特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12]Joint Declaration on the First Round of the“EU-China High Level People-To People Dialogue”[EB/OL]. http://ec.europa.eu/education/external-relation-programmes/doc/china/joint12_en.pdf,2012-05-18.
[2]王显芳,吴志功.欧美教育合作新举措—EC/US计划的内容、特点及启示[J].比较教育研究,2004(3):87.
[3]EU-US Cooperation programme in higher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training[EB/OL]. http://eacea.ec.europa.eu/bilateral_cooperation/eu_us/funding/docs/2010/guidelines_en.pdf, 2012-03-12.
[4]Agreement between the European Community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newing a programme of cooperation in higher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J].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2001-03-31:L71/9.
[5]EU-US Education Policy Forum (Joint Statement)[EB/OL]. http://ec.europa.eu/education/eu-usa/doc/joint09.pdf, 2012-05-16.
[6]EU-US Education Policy Forum (Joint Statement)[EB/OL]. http://ec.europa.eu/education/eu-usa/doc/joint10.pdf, 2012-05-16.
[7]EU-US Education Policy Forum (Joint Statement)[EB/OL]. http://ec.europa.eu/education/eu-usa/doc/joint11.pdf, 2012-05-16.
[8][9][13] Joint and Double Degree Programs in the Transatlantic Context-A Survey Report[EB/OL]. http://www.jfki.fu-berlin.de/v/tdp/en/news_dates/news/09-01-22_TDP_Report_2009_Final.pdf, 2009-10-15.
[10]Follow-up Actions of The First Round of the EU-China High Level People-to-People Dialogue (HPPD)[EB/OL]. http://ec.europa.eu/education/external-relation-programmes/doc/china/follow_en.pdf,2012-05-18.
[11]Agreement between the European Community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newing a Pro-gramme of Cooperation in Higher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J].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2006-09-12:L346/36.
[14]European Communities. Good Practices: EU Cooperation with US, Canada, Australia, Japan and New Zealand in Hig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EB/OL].http://ec.europa.eu/education/external-relation-programmes/doc/goodpractices_en.pdf,2012-12-10.
编辑 王俊烽
关键词: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亚特兰蒂斯项目;策略;启示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各国、各区域在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交往逐渐加深,中国与欧盟的合作也于2012年开启了新的篇章。2012年4月18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启动的“中欧高端人才对话机制”(EU-China High Level People-to-People Dialogue,HPPD),标志着中国与欧盟的合作领域从原有的经济与贸易、战略二维高端对话机制拓展到现有的包含经济与贸易、战略、人才在内的三维对话机制[1]。中欧人才对话将集中在教育、文化、研究人员的流动以及青年发展方面。除了与中国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欧盟与其他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国的教育合作自20世纪90年代就已拉开了序幕,其中以欧美之间的合作规模与成果最为显著,其运作机制也最为成熟。
一、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概况
欧盟与美国的官方教育合作始于1990年欧洲委员会与美国联邦教育部签署的《跨大西洋宣言》(Transatlantic Declaration)。在1993年启动了一个为期两年的阶段性合作探索计划后,双方于1995年6月正式签署了《欧美合作协议》(EC/US Cooperation Agreement)[2]。自《欧美合作协议》启动以来,亚特兰蒂斯项目已开展了三期,时间分别为1995~2000年、2001~2005年、2006~2013年。
“亚特兰蒂斯”一词源自希腊语,又被称作“阿特兰蒂斯”“大西洲”等,是指一座因地震消失在大西洋上的拥有高度发达文明的岛国。柏拉图曾在《对话录》中提到过该岛,并对该岛所拥有的高度发达的文明表示赞誉。欧美教育合作项目以亚特兰蒂斯命名,意在通过欧美之间的教育合作与交流,重新找回消失在大西洋的亚特兰蒂斯文明。该项目的具体目标是促进欧美双方的相互理解,共同开发高素质的人力资源。
亚特兰蒂斯项目涵盖欧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两大领域,面向本科生和硕士生,学生参与该项目的时间至少为一学年。现阶段亚特兰蒂斯项目主要包含三大计划[3]。一是跨大西洋学位联盟计划(Transatlantic Degree Consortia Projects)。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欧盟国家高等教育机构与美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合作双方联合实施双学位或联合学位项目,合作重点是联合学位或双学位的课程开发。二是卓越流动计划(Excellence in Mobility Projects)。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促进欧美高等教育机构国际课程的开发,为短期的跨大西洋学术流动奠定基础,其重点是学生、教师及教职员工的流动。三是政策研究计划(Policy-oriented Measures)。该计划主要是从政策支持角度为欧美教育与交流提供长效的政策来源机制,其目的是促进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政策研究,如学术研究、学术会议、研讨会等的开展。
二、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策略
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的策略是多样化的,其实施主体包括政府、教育机构、社会组织。政府主要从政策层面对亚特兰蒂斯项目的运行产生影响,如项目的制度规约、项目指南的发布、学术研讨会的召开等;教育机构主要从项目的具体运行角度对项目产生影响,如利用机构先前的合作基础、灵活转换学分、完善项目管理与服务等;社会组织主要以第三方机构的身份参与项目的运行,如对项目质量保障的评估、项目参与人员联合会(Alumni Association)的组建等。这些主体在不同的层面,以不同的方式对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产生影响。
(一)政府层面
亚特兰蒂斯项目中的政府的主要角色是对项目运行进行制度规约与宏观管理,主要负责项目协议、项目经费、项目宣传、涉外签证、教育论坛等。其中,欧盟方由欧洲委员会主管,美方由美国联邦教育部主管。此外,欧美双方合作共同组建了项目管理联合委员会,主要负责项目运行的监督、项目进展的评估以及相关研究报告的撰写等[4]。可见,欧洲委员会、美国联邦教育部以及亚特兰蒂斯项目管理联合委员会作为项目整体运行的宏观管理机构,其职责范畴涵盖项目制度规约、项目管理(如项目宣传、经费发放、合作机构遴选、报告撰写等)、举办欧美教育政策研讨会等。
1.强化制度规约
项目的制度规约是指政府签署的具有规约性质的项目指导文件,如协议、联合声明等。亚特兰蒂斯项目能够顺利启动并不断发展成熟,与欧美双方政府机构之间签署的相关协议、联合声明有密切关系,这类文件为项目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制度规约力,保证了项目的运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自1990年《跨大西洋宣言》提出通过学术与青年人的交流来促进欧美双方的相互理解开始,到1995年《欧美合作协议》的正式签署,再到2001年、2006年分别更新的《欧洲委员会与美利坚合众国有关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合作的更新协议》等各类相关文件,对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目的、范围、合作原则、联合委员会、项目监测与评估、资金等方面的条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规约力。
2.明确管理细则
项目管理是指政府在签署的具有制度规约力文件的指导原则下发布的具体项目运行指南,如项目申请流程、项目申请机构资质标准、项目结果评估标准等的说明。欧洲委员会与美国联邦教育部制定的《亚特兰蒂斯项目指南》对亚特兰蒂斯项目的整体运行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涉及项目背景、项目内容与申请报告的撰写、项目申请机构资质、申报需准备的材料、申报流程、项目经费发放方式、项目结果报告的撰写等内容。此外,项目管理联合委员会定期发布相关的调查报告、年度项目目录等,使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的协议、联合声明、理念具有可操作性的同时确保了项目具体运行的可参照性。 3.增进学术交流
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政策研讨是指欧美双方在政府的资助下,相关人员,如学术研究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项目参与主体等,就某一特定的主题进行的研讨。第一届欧美教育政策论坛(EU-US Educational Policy Forum)于2009年启动,随后由欧美双方政府机构每年轮流负责论坛的具体事宜,截至2012年3月,该论坛已顺利举行了三届。该论坛的目的是为欧美双方共同面临的挑战构建对话机制,同时也为欧美双方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提供经验与有效的改进措施。该论坛对亚特兰蒂斯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多次探讨,并对未来的工作重点进行了规划,如增加项目预算、建立亚特兰蒂斯项目参与人员联合会、进行欧美高等教育阶段学分转换研究等[5][6][7]。在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运行时,举办论坛有助于相关人员对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的现状进行审视,反思运作理念、运行模式,从而为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构建学术“聚焦团体”,扩大教育合作与交流实践的学术影响力,保证项目运行的科学性与可持续性。
(二)教育机构层面
亚特兰蒂斯项目涉及的教育机构主要是指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中的各类高等教育机构、职业教育机构、教育研究机构。这些机构对项目的运行及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与管理,而各类教育机构则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运行,在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中起着衔接政府、社会组织、其他教育机构以及参与个体的作用,是一个身兼多重功能的有机生命体。教育机构在参与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时,不仅受先前合作基础的影响,同时还与学分转换、项目管理与服务等有密切关系。
1.利用先前合作基础
教育机构先前的对外合作经验对教育机构的项目参与有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合作机构的选择和项目运行的效率方面。如约有43%的欧洲教育机构和31%的美国教育机构在选择项目合作伙伴时,会从以往已经有过合作的教育机构中选择。此外,另有28%的欧洲教育机构和36%的美国教育机构则会根据各院系推荐的合作机构名单选择校级合作伙伴,只有23%的欧洲教育机构和24%的美国教育机构会根据战略决策来选择新的合作伙伴[8]。因此,71%的欧洲教育机构和69%的美国教育机构会选择有合作基础的机构,而只有不到25%的教育机构会从战略决策的角度选择新的合作伙伴。
在项目的具体运行方面,先前有合作基础的教育机构能够比较熟练地处理亚特兰蒂斯项目中出现的各类突发问题,从而减少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保障项目的顺利运行。因此,利用教育机构先前的合作基础,既能够进一步拓展机构之间的合作领域,提升机构之间的信任度,也能提高办事效率,保证项目的高效运行。
2.灵活转换学分
在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中,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就是欧美之间教育政策与学位结构的差异所导致的学分转换问题。欧洲区域国家众多,各国教育政策与学位结构差异巨大,主要有盎格鲁-萨克逊式、欧洲大陆式、北欧式、中东欧式等几大教育模式,这些模式因欧洲各国的历史、文化背景、国家战略等方面的影响而呈现出纷繁复杂的特色。随着博洛尼亚进程的推进,欧洲各国开始逐渐统一“3-2-3”三级学位结构与学分量,但是博洛尼亚进程的推进不过十余年,而作为外力规约的博洛尼亚进程现阶段还未完全内化并融入欧洲各国的教育理念,故而欧洲各国的教育模式仍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美国则因其地方分权制的教育管理体制而使得各州之间的教育政策与学位结构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色,州与州之间的教育政策差异也较为明显。
因此,欧美之间教育政策与学位结构的不同,必然会造成对学生先前的学分认可(如三年制欧洲本科学位学分与美国四年制本科学位学分的差异认可)、不同学期模式的学分衔接(如欧洲的学年制学分与美国的两学期或三学期制学分的衔接)、单科课程学分量转换(如欧洲按攻读的学位水平衡量课程学分,美国则按单个课程的实际内容判断课程学分而不考虑课程所属的学位水平)、学分评价标准衔接(如欧洲学分以学生学习量与学习结果为评价标准,而美国学分以师生接触时间与学生的学习投入为评价标准)等问题。学分转换的具体工作通常是由各教育机构实施完成,因此在面对如此之大的教育政策与学位结构差异时,欧美双方各教育机构采取加强教育政策与学位结构衔接的策略,增进双方对教育政策与学位结构的理解,使用较为灵活与宽松的合作方式,以保障学分的灵活转换。
3.完善学生管理与服务
与政府层面的项目管理相比,教育机构层面的项目管理与服务更加具体。政府主要从宏观层面对欧美教育合作与交流的整体项目进行规划、运作与评估,而教育机构则主要依据与合作伙伴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与个性的项目管理与服务方案。这种针对性主要体现在项目开始前、进行中、结束后这三个阶段。在项目开始之前,各机构组建专门的项目网站,对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学生可能会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介绍,以增加信息的透明度。此外,各机构还邀请项目负责人、有项目参与经验的学生、其他社会机构等各利益相关方参加信息交流会,为学生参与项目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在项目运行中,因欧美教育合作涉及的国家众多、语言及文化多样,容易导致学生参与时遭遇文化差异的现实,进而影响学习的效果,所以各机构在为项目参与者安排辅导教师的同时,开设语言与文化课程,以帮助参与者能较快地适应学习环境。有些机构为了让学生群体的体验多元化,特别开设了本地生与交流生共同协作、共同学习的课程,以加强本地生与交流生双方的体验。在项目结束后,各机构会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对学生在他国学习所获学分、学位进行相应的转换与认可,以保证学生他国学习经验的有效性。
(三)社会层面
社会层面是指相关的社会机构,如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项目参与人员联合会等。这些组织的共同特点在于其第三方、独立的性质。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能够从较为公正、客观的角度对项目进行评估,以保证项目运行质量。项目参与人员联合会的构建则能够为已经参与该项目、即将参与该项目、对该项目感兴趣的人提供一个非官方的信息交流平台。 (三)社会组织要彰显第三方机构作用
政府主要从制度规约方面为教育合作与交流提供保障,各类教育机构是项目运行的主体,负责项目的具体运行事宜。社会组织则主要从第三方机构的身份出发,对教育机构项目运行中所涉及的项目认可、项目质量保障、项目非官方组织的构建等事宜发挥其作用。在教育认证与评估方面,美国高等教育中非官方的第三方机构的认证与评估历史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初期,现阶段美国的第三方教育认证与评估机构按照服务范围划分,既有区域性的认证组织,如美国南部院校认证组织、美国西部院校认证组织等,也有全国性的认证组织。在欧盟国家中,第三方认证较为发达的有英国负责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等相关事宜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局等。这些机构不仅为本国高等教育质量认证发挥了作用,也对欧美教育项目的认可与质量保障发挥了特有的效力。
中国于199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指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是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监督的重要形式,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鼓励学术机构、社会团体参加教育评估。因此,现阶段中国的教育评估与教育认证机构基本上都属国家机构,只存在少量的民间教育评估组织。因此,在中国与欧盟的教育合作中,需强化社会组织在教育合作与交流中的地位与作用,确保教育项目认可与质量监控机构的第三方、非官方、专业、无利益相关的特性,以此发挥第三方机构在项目认可与质量保障方面特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12]Joint Declaration on the First Round of the“EU-China High Level People-To People Dialogue”[EB/OL]. http://ec.europa.eu/education/external-relation-programmes/doc/china/joint12_en.pdf,2012-05-18.
[2]王显芳,吴志功.欧美教育合作新举措—EC/US计划的内容、特点及启示[J].比较教育研究,2004(3):87.
[3]EU-US Cooperation programme in higher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training[EB/OL]. http://eacea.ec.europa.eu/bilateral_cooperation/eu_us/funding/docs/2010/guidelines_en.pdf, 2012-03-12.
[4]Agreement between the European Community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newing a programme of cooperation in higher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J].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2001-03-31:L71/9.
[5]EU-US Education Policy Forum (Joint Statement)[EB/OL]. http://ec.europa.eu/education/eu-usa/doc/joint09.pdf, 2012-05-16.
[6]EU-US Education Policy Forum (Joint Statement)[EB/OL]. http://ec.europa.eu/education/eu-usa/doc/joint10.pdf, 2012-05-16.
[7]EU-US Education Policy Forum (Joint Statement)[EB/OL]. http://ec.europa.eu/education/eu-usa/doc/joint11.pdf, 2012-05-16.
[8][9][13] Joint and Double Degree Programs in the Transatlantic Context-A Survey Report[EB/OL]. http://www.jfki.fu-berlin.de/v/tdp/en/news_dates/news/09-01-22_TDP_Report_2009_Final.pdf, 2009-10-15.
[10]Follow-up Actions of The First Round of the EU-China High Level People-to-People Dialogue (HPPD)[EB/OL]. http://ec.europa.eu/education/external-relation-programmes/doc/china/follow_en.pdf,2012-05-18.
[11]Agreement between the European Community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Renewing a Pro-gramme of Cooperation in Higher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J].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2006-09-12:L346/36.
[14]European Communities. Good Practices: EU Cooperation with US, Canada, Australia, Japan and New Zealand in Hig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EB/OL].http://ec.europa.eu/education/external-relation-programmes/doc/goodpractices_en.pdf,2012-12-10.
编辑 王俊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