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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学前教育是我国整个教育的“短板”。今年2月28日,大家企盼已久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文本开始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月28日截止)。大家知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问计于民、广集众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大举措。《规划纲要》分“总体战略”“发展任务”“体制改革”“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我们特将征求意见稿的第一部分“总体战略”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有关学前教育的部分内容以及第二部分“发展任务”第三章“学前教育”摘录如下,同时公布向教育部直接提意见建议的相关联系方法(电子邮箱:ghgy@moe.edu.cn,教育部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信函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转《规划纲要》意见收集组〈邮编:102617〉)。热切期盼大家积极参与,为我国幼教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
主要问题
1.普及率低。2009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为50.9%,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74%。
2.政府责任不明确,体制不完善。
3.农村资源严重不足。城乡条件差距大。
4.办园不规范。准入不严格、收费高等问题严重。
5.幼儿教师待遇缺乏保障。
《规划纲要》正文(截取,编者注)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扩建托幼机构,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改革创新
1.明确学前教育理念,提出普及目标。
2.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
3.明确学前教育办园体制。
4.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
5.制定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
6.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7.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此外,《规划纲要》第九章“民族教育”第二十七条提到“重视加强学前双语教育”。第十章“特殊教育”第二十九条提到“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第五十五条提到“制定高等学校、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第五十七条提到“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第二十章“推进依法治教”提到“……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制定有关……学前教育……等法律”。第二十一章“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提到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和民族教育发展工程,“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训”。
为了帮助读者深入了解《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我们在本期“教育文摘”栏目摘编了全国人大常委、北京师范大学庞丽娟教授和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刘焱教授对《规划纲要》的解读文章,欢迎参阅。
主要问题
1.普及率低。2009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为50.9%,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74%。
2.政府责任不明确,体制不完善。
3.农村资源严重不足。城乡条件差距大。
4.办园不规范。准入不严格、收费高等问题严重。
5.幼儿教师待遇缺乏保障。
《规划纲要》正文(截取,编者注)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扩建托幼机构,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改革创新
1.明确学前教育理念,提出普及目标。
2.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
3.明确学前教育办园体制。
4.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
5.制定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
6.加强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7.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此外,《规划纲要》第九章“民族教育”第二十七条提到“重视加强学前双语教育”。第十章“特殊教育”第二十九条提到“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第五十五条提到“制定高等学校、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第五十七条提到“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第二十章“推进依法治教”提到“……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制定有关……学前教育……等法律”。第二十一章“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提到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和民族教育发展工程,“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训”。
为了帮助读者深入了解《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我们在本期“教育文摘”栏目摘编了全国人大常委、北京师范大学庞丽娟教授和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刘焱教授对《规划纲要》的解读文章,欢迎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