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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有企业现下全面掀起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时至今日,这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透过这些发展主流,还存在一些亟待的问题,阻碍了辅业改制企业的正常运营。本文以诚基水电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对其发展受困于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进行研究和思考。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的明确规定和辅业改制后电力企业的发展状况,切实解决诚基水电公司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辅改电力企业;经营价格空间;问题;思考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5-0069-01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2004年以来,按照(国经贸改[2002]859号)《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国有企业全面掀起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时至今日,这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其主体产业得以减轻负担、轻装上阵,其辅业资产得以释放活力、自主经营。但是,透过这些发展的主流,还存在一些亟待的问题,阻碍了辅业改制企业的正常运营,这其中鹤岗诚基水电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基水电公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的发展始终受困于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导致公司经济运行亏损严重、经营发展举步维艰。
诚基水电公司改制前是鹤矿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其所经营和管理的矿区供电系统,始建于1945年12月,迄今已有65年供电历史。随着鹤岗矿区的持续发展和鹤岗市区的繁荣建设,矿区电网已经逐步形成了较大规模。目前,电网拥有变电所18座,35KV以上主变压器53台,装接总容量586KVA。有35-110KV输电线路28条、172.8公里,6-10Kv供电线路86条、580公里,低压配电线路827公里。具有“居民”、“一般工商业”、“大工业”、“农业”等电力用户17万余户,年供电量13亿KWH。无论是从其所拥有的供电设施、供电能力和供电范围来说,还是就其所具备的供电负荷、各类电力用户和电力经营规模而言,均与其它城市电网一样。矿区电网始终处于鹤岗市的供电主导地位,担负着整个市区供电任务的80%以上。当地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均按照供电企业的标准和要求对其进行严格管理。
2007年8月,按照鹤矿集团公司总体安排和部署,借助国家八部委859号文件政策要求,诚基水电公司完成了辅业改制任务,成立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公司,有4033名职工与鹤矿集团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与诚基水电公司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公司注册总资本6500万元,其中国有股3185万元、占总股本的49%,职工股3315万元、占总股本的51%。主要承担鹤岗矿区及部分市区的供水、供电、供热、排水和矿区专网通讯业务,所提供的五项产品服务,全部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运行模式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鹤矿集团公司按持股比例,根据《公司法》行使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然而,该公司自改制以来,始终处于亏损经营,分析其亏损的主要原因,除了供水、供热、通讯、排水四个系统均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产生经营利润之外,唯一的可以带来较大利润空间的供电系统,却因为没有享受到国家规定的电网经营价格空间政策,而使企业经济运行状况雪上加霜。因此,解决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已经成为诚基水电公司突破辅业改制工作瓶颈、实现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关键。
二、解决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的现实意义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的明确规定和辅业改制后电力企业的发展状况,切实解决诚基水电公司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解决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需要。
任何合法商品的经营,国家政策都会给予或允许经营者有一定的价格空间,就是商品经售价差。电力商品的经营,国家电价政策也同样明确给予了这一空间,即“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之间的价差或是“趸售电价”与“销售电价”之间的价差。诚基水电公司改制后,作为独立的法人企业,与原主体企业鹤矿集团公司有着明确的产权关系,已经脱离了原有的终端用户身份,成为事实上的地方供电企业,理应享受国家规定的直供价格,从而使地方供电企业与地方电业局供电单位之间,真正体现供电价格上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2 解决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是保证鹤岗矿区市区供电安全的需要。诚基水电公司供电系统除了担负鹤矿集团公司9大煤矿及所属40余家地面厂处(公司、院校)單位的供电任务之外,还负责为85个地方小煤矿及市区内80%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提供供电服务。因为没有经营价格空间,矿区电网供电经营工作所发生的各项工作成本和管理费用,以及变电配电损耗所产生的经济损失,都无法得到消化,面临着无法维持正常供电工作的危机,导致供电设施更新改造方面欠账严重,设备陈旧老化,供电可靠率下降,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以及广大市民的正常生活。一旦发生重大供电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3 解决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是维护改制企业独立合法经营的需要。诚基水电公司辅业改制之前,矿区电网一直依靠煤矿企业的补贴而生存发展,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广大煤矿职工和煤矿企业的切身利益。这种不合理的运营模式,对于鹤矿集团公司和改制后的诚基水电公司,均不可能再延续下去,必须依靠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诚基水电公司相应的合法的经营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改制后的企业职工权益不受侵犯,才能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时,从国家宏观角度分析,解决辅业改制电力企业的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也是进一步理顺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打破行业垄断,推进公平竞争,还辅业改制企业应有的权利和利益,释放其应有的运行活力,达到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
三、赢得电网经营价格空间的相关依据和建议
经过反复研究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和沟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诚基水电公司电网应该得到相应的价格经营空间。
一是有国家相关政策的明确规定。按照(发改价格[2008]2920号)《关于公布各省级电网2007年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标准的通知》规定,黑龙江省2007年输配电价格标准为0.16228元/KWH(不含输配电损耗);按照(发改价格[2006]1231号)《关于调整东北电网电价的通知》规定,黑龙江省输电价格为0.03元/KWH。两项相计,黑龙江省配电部分总体价格空间,至少应在0.10元/KWH以上。
二是有上级相关部门的明确答复。自2000年以来,通过多次向国家和省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和咨询,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处、经济运行局供电处、价格司电力价格处等给予的答复意见,充分肯定了矿区电网是历史形成的城市配电网的客观事实,明确指出了矿区电网供电的合法性及申请《供电营业许可证》的合理性,特别是针对矿区电网经营没有享受价格空间政策,仍然执行终端电价表示难以置信,并明确指出,矿区电网经营应该享受“趸售电价”政策,凡是经营电力商品的企业,政府都批给了经售价差,黑龙江也不例外。
三是有企业经济运营的现实要求。诚基水电公司自完成辅业改制以来,连年经营亏损,由此导致该公司改制至今,各方面股东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股本分红。如2010年,该公司累计亏损2521万元。而从相关政策规定分析,2010年该公司从电业局总计购人电量6亿KWH,按黑龙江省配电部分总体价格空间至少为0.10元/KWH计算,可减少购入电费支出6000万元;同时,作为承担地方供电的电力企业,不应该支付基本电费,可减少向电业局支付基本电费4467万元。两项合计10467万元,完全可以抵消该公司的经营亏损。
综上分析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出台明确的政策规定,打破电力行业存在的垄断弊端,理顺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国家及省电力部门应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给予经营电力商品的企业特别是辅业改制电力企业相应的价格经营空间,促进其实现良性经营。三是诚基水电公司应在全面做好电网供电、保证供电安全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研究力度,积极协调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系统,尽快申办《供电营业许可证》,争得合法的供电地位,保证公司合规合法地经营和收益。
关键词:辅改电力企业;经营价格空间;问题;思考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5-0069-01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2004年以来,按照(国经贸改[2002]859号)《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国有企业全面掀起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时至今日,这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其主体产业得以减轻负担、轻装上阵,其辅业资产得以释放活力、自主经营。但是,透过这些发展的主流,还存在一些亟待的问题,阻碍了辅业改制企业的正常运营,这其中鹤岗诚基水电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基水电公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的发展始终受困于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导致公司经济运行亏损严重、经营发展举步维艰。
诚基水电公司改制前是鹤矿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其所经营和管理的矿区供电系统,始建于1945年12月,迄今已有65年供电历史。随着鹤岗矿区的持续发展和鹤岗市区的繁荣建设,矿区电网已经逐步形成了较大规模。目前,电网拥有变电所18座,35KV以上主变压器53台,装接总容量586KVA。有35-110KV输电线路28条、172.8公里,6-10Kv供电线路86条、580公里,低压配电线路827公里。具有“居民”、“一般工商业”、“大工业”、“农业”等电力用户17万余户,年供电量13亿KWH。无论是从其所拥有的供电设施、供电能力和供电范围来说,还是就其所具备的供电负荷、各类电力用户和电力经营规模而言,均与其它城市电网一样。矿区电网始终处于鹤岗市的供电主导地位,担负着整个市区供电任务的80%以上。当地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均按照供电企业的标准和要求对其进行严格管理。
2007年8月,按照鹤矿集团公司总体安排和部署,借助国家八部委859号文件政策要求,诚基水电公司完成了辅业改制任务,成立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公司,有4033名职工与鹤矿集团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与诚基水电公司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公司注册总资本6500万元,其中国有股3185万元、占总股本的49%,职工股3315万元、占总股本的51%。主要承担鹤岗矿区及部分市区的供水、供电、供热、排水和矿区专网通讯业务,所提供的五项产品服务,全部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运行模式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鹤矿集团公司按持股比例,根据《公司法》行使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然而,该公司自改制以来,始终处于亏损经营,分析其亏损的主要原因,除了供水、供热、通讯、排水四个系统均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产生经营利润之外,唯一的可以带来较大利润空间的供电系统,却因为没有享受到国家规定的电网经营价格空间政策,而使企业经济运行状况雪上加霜。因此,解决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已经成为诚基水电公司突破辅业改制工作瓶颈、实现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关键。
二、解决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的现实意义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的明确规定和辅业改制后电力企业的发展状况,切实解决诚基水电公司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解决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需要。
任何合法商品的经营,国家政策都会给予或允许经营者有一定的价格空间,就是商品经售价差。电力商品的经营,国家电价政策也同样明确给予了这一空间,即“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之间的价差或是“趸售电价”与“销售电价”之间的价差。诚基水电公司改制后,作为独立的法人企业,与原主体企业鹤矿集团公司有着明确的产权关系,已经脱离了原有的终端用户身份,成为事实上的地方供电企业,理应享受国家规定的直供价格,从而使地方供电企业与地方电业局供电单位之间,真正体现供电价格上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2 解决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是保证鹤岗矿区市区供电安全的需要。诚基水电公司供电系统除了担负鹤矿集团公司9大煤矿及所属40余家地面厂处(公司、院校)單位的供电任务之外,还负责为85个地方小煤矿及市区内80%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提供供电服务。因为没有经营价格空间,矿区电网供电经营工作所发生的各项工作成本和管理费用,以及变电配电损耗所产生的经济损失,都无法得到消化,面临着无法维持正常供电工作的危机,导致供电设施更新改造方面欠账严重,设备陈旧老化,供电可靠率下降,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以及广大市民的正常生活。一旦发生重大供电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3 解决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是维护改制企业独立合法经营的需要。诚基水电公司辅业改制之前,矿区电网一直依靠煤矿企业的补贴而生存发展,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广大煤矿职工和煤矿企业的切身利益。这种不合理的运营模式,对于鹤矿集团公司和改制后的诚基水电公司,均不可能再延续下去,必须依靠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诚基水电公司相应的合法的经营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改制后的企业职工权益不受侵犯,才能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时,从国家宏观角度分析,解决辅业改制电力企业的电网经营价格空间问题,也是进一步理顺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打破行业垄断,推进公平竞争,还辅业改制企业应有的权利和利益,释放其应有的运行活力,达到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
三、赢得电网经营价格空间的相关依据和建议
经过反复研究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和沟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诚基水电公司电网应该得到相应的价格经营空间。
一是有国家相关政策的明确规定。按照(发改价格[2008]2920号)《关于公布各省级电网2007年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标准的通知》规定,黑龙江省2007年输配电价格标准为0.16228元/KWH(不含输配电损耗);按照(发改价格[2006]1231号)《关于调整东北电网电价的通知》规定,黑龙江省输电价格为0.03元/KWH。两项相计,黑龙江省配电部分总体价格空间,至少应在0.10元/KWH以上。
二是有上级相关部门的明确答复。自2000年以来,通过多次向国家和省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和咨询,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处、经济运行局供电处、价格司电力价格处等给予的答复意见,充分肯定了矿区电网是历史形成的城市配电网的客观事实,明确指出了矿区电网供电的合法性及申请《供电营业许可证》的合理性,特别是针对矿区电网经营没有享受价格空间政策,仍然执行终端电价表示难以置信,并明确指出,矿区电网经营应该享受“趸售电价”政策,凡是经营电力商品的企业,政府都批给了经售价差,黑龙江也不例外。
三是有企业经济运营的现实要求。诚基水电公司自完成辅业改制以来,连年经营亏损,由此导致该公司改制至今,各方面股东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股本分红。如2010年,该公司累计亏损2521万元。而从相关政策规定分析,2010年该公司从电业局总计购人电量6亿KWH,按黑龙江省配电部分总体价格空间至少为0.10元/KWH计算,可减少购入电费支出6000万元;同时,作为承担地方供电的电力企业,不应该支付基本电费,可减少向电业局支付基本电费4467万元。两项合计10467万元,完全可以抵消该公司的经营亏损。
综上分析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出台明确的政策规定,打破电力行业存在的垄断弊端,理顺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国家及省电力部门应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给予经营电力商品的企业特别是辅业改制电力企业相应的价格经营空间,促进其实现良性经营。三是诚基水电公司应在全面做好电网供电、保证供电安全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研究力度,积极协调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系统,尽快申办《供电营业许可证》,争得合法的供电地位,保证公司合规合法地经营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