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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文以《新青年》对孔教的批判为出发点,深入分析《新青年》从彻底反孔教 ,到部分肯定孔教,到宗教替代说的历程,揭示出隐藏在这种历程下的思想基础,指出五四 运动中存在着忽视天人关系、忽视道德情感的倾向,这种倾向使得五四运动没有达到自己的 目标。五四运动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不谈天道人伦的道德难以成立。
关键词 五四运动 新青年 陈独秀 孔教 宗教 宗教替代说
〔中图分类号〕B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7)06-0135-05
1、引言
五四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大事,对中国近代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有广泛影响。五四运动的功绩昭显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迷信与专制、旧文化与旧文学都作古了。可是五四运动的目标已经达到了吗?我们在上个世纪末不是经历过信仰危机,目睹了迷信的死灰复燃吗?因此我们不得不反思,或许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目标还没有达到。
宗教是旧文明包罗万象的载体,很大程度上就是文明的代称;在宗教占主导的社会,一切都烙上了它的印迹。五四运动时期影响最大的刊物是《新青年》,其上刊载的有关宗教的论文最具典型性,因此本文将从分析《新青年》对孔教的批判入手,揭示五四运动的思想基础,阐明五四运动的得失成败和可资今日借鉴之处。
2、《新青年》对孔教的批判:社会伦理的批判
新文化运动对孔教的批判主要是在社会伦理方面。易白沙率先批判孔教:“孔子尊君权,漫无限制,易演成独夫专制之弊”;“孔子讲学不许问难,易演成思想专制之弊”;“孔子少绝对主张,易为人所籍口”;“孔子但重作官,不重谋食,易入民贼牢笼”。(注:易白沙:《孔子评议(上)》,《青年杂志》,一卷六号,1916年2月15日。)吴虞剖析了中国专制制度的基石,以为“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而家族制度的根本是“孝”,因而“孝”既是家政又是国政,他的结论是“儒家以孝悌二字为二千年来专制政治、家族制度联结之根干”。(注:吴虞:《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新青年》,二卷六号,1917年2月1日。)李大钊从社会经济角度出发,得出与吴虞一样的结论。他认为孔门修身要求“尽孝”,而“忠”是“孝”的放大体,君主专制制度就是父权中心的大家族制度的发达体。(注:李大钊:《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新青年》,七卷二号,1920年1月1日。)
陈独秀批判了根据孔子之道组织而成的宗法社会对人的迫害。他说,“宗法制度之恶果,盖有四焉:一曰损坏个人独立自尊之人格;一曰窒碍个人意思之自由;一曰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如尊长卑幼,同罪异罚之类);一曰养成依赖性,戕贼个人之生产力。”(注: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杂志》,一卷四号,1915年12月15日。)除了这种社会制度对人的压抑之外,陈独秀还注意到孔学在塑造国民精神上的不合时代之处:孔子“崇封建之礼教,尚谦让以弱国民”,结果是“吾民冒险敢为之风,于焉以斩”。(注:陈独秀:“答李大魁”,“通信”,《青年杂志》,一卷三号,1915年11月15日。)显然在这儿陈独秀已经把伦理教条和个人的道德品格当作了两种不同的事物。
然而当陈独秀单独考察道德问题本身时,他的论述又表现出前后矛盾,把二者有混而为一了。一方面陈独秀说,“现在人类社会种种不幸,大半因为道德不进步”,而道德“是人类本能和情感上的作用。”另一方面,陈独秀断然指出“忠孝贞洁三样,却是中国固有的旧道德,中国的礼教(祭祀教孝、男女防闲是礼教的大精神),纲常、风俗、政治、法律都是从这三样道德演绎出来的。”(注:陈独秀:《调和论与旧道德》,随感录.新青年,七卷一号,1919年12月1日。)这表明,当陈独秀使用道德一词时,有时指人类的道德情感和意志,有时指具体内容的伦理教导。这说明,陈独秀认为道德感和道德律令是一回事。他又说“道德观念之成立,由于人类有探索真理之心……宗教、法律、道德三者皆出于真理……皆真理之外形与名词,皆应与时变迁。”(注:陈独秀:《记陈独秀君演说辞》,《新青年》,三卷三号,1917年5月1日。)我们很难确定这儿的“道德观念”是指道德感还是道德律令,只能猜测陈独秀在这儿同时想到了这两层意思。我们知道真理应归于知识而非情感之属。既然陈独秀在这儿说道德感也出于真理,我们就只能推论,他让道德感和道德律令都服从于人对真理的追求。
我们沿着陈独秀的思路继续推论,结果就是:人们如此虔敬地尊奉道德律令,不是因为它是一个命令,而是因为它是真理,或者说它是来自真理的命令。这种说法和宗教中的戒律规范就非常相似了。所以,孔教是不是宗教的问题,立刻就显得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它关系到作为一种宗教能够激起国民道德感的问题。
3、《新青年》的困惑:孔教是不是宗教
《新青年》诸君对孔教是不是宗教见解各异。俞颂华认为孔教是宗教。他说:“孔子虽不语鬼神,而其于天人之关系,又未尝不形诸教义”,而宗教之字源,就是明天人关系,孔子言人事居多,语天人关系少,因而不是一神教,而是“凡神的伦理的宗教”,所以孔教的教义不止伦理学说。(注:俞颂华:“致陈独秀”,“通信”,《新青年》,三卷三号,1917年5月1日。)
其他人一般认为孔教不是宗教。蔡元培在公开演讲中声称,孔子“明乎已决非宗教中人……孔子是孔子,宗教是宗教,两不相关”(注:蔡元培:《蔡孑民先生在信教自由会之演说》,《新青年》,二卷五号,1917年1月1日。)。陈独秀认为孔子“其为教也,文行忠信,不论生死,不语鬼神……无一言近于今世之所谓宗教者”。(注:陈独秀:《宪法与孔教》,《新青年》,二卷三号,1916年11月1日。)如果继续着陈独秀的思路,我们就可以推论,“温、良、恭、俭、让、信、义、廉、耻等诸德”可以不用孔教也可以获得。但我们还要继续问,这些美德是不是不要任何宗教或者信仰也能被遵守呢?这个问题我们留待后面讨论。
到此为止,我们从《新青年》对孔教的批判中,至少能分析出孔教中的三种成分:天人关系、伦理关系和道德情操。前两种关系是可以分析和批判的知识性内容,而后一种因素则是个人的情感意志问题。《新青年》没有讨论天人关系,全盘否定了孔教的社会伦理,对孔教的道德准则以及由此激发起的道德感却又深表赞同。率先反孔的易白沙就撰文为儒学正名:“既知国家危亡,由于国人之丧我,则扶危救亡,非使人人矜重其我,实无他道可寻”,他继续写道:“儒墨者,以无我为我业。请颂其言,以终斯篇。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宏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颜渊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孟子曰:‘人皆可以为尧舜’。”(注:易白沙:《我》,《青年杂志》,一卷五号,1916年1月15日。)
因此,随着反孔教斗争的深入,《新青年》就不得不面对这个难题:怎样才既能消除孔教带来的社会灾难,又能光大它带来的“世所同遵”的道德呢?
4、《新青年》的倡议:“宗教替代说”
《新青年》对一般宗教的讨论可以看作是批判孔教的继续。这些新文化运动的先锋普遍认为,宗教信仰的基础是鬼神的存在,没有鬼神就没有宗教。易白沙就认为,由于不相信鬼神存在,所以“中国宗教不能成立”。(注:易白沙:《诸子无鬼论》,《新青年》,五卷一号,1918年7月15日。)陈独秀宣称,“天地间鬼神的存在,倘不能证明,一切宗教,都是骗人的偶像。”(注:陈独秀:《偶像破坏论》,《新青年》,五卷二号,1918年8月15日。)
《新青年》也看到宗教还有另一面。陈独秀认识到宗教的作用不是知识上的进步,而是精神上的安慰:“宗教之根本作用,重在出世,使人生扰攘之精神有所寄托耳”。B12(注:陈独秀:“答俞颂华”,“通信”,《新青年》,三卷三号,1917年5月1日。)易白沙既然能看到儒学的振奋道德的作用,也就能看到宗教劝善禁恶的功能:“用以劝善禁恶,趋吉避祸,维系社会道德不坠者,鬼神之功也”。(注:易白沙:《述墨》,《青年杂志》,一卷二号,1915年10日15日。)
既然宗教既有知识上的“骗人”一面,又有情感和道德上的“安慰”和“劝善禁恶”的一面,那么应该怎样处理宗教呢?《新青年》思考的结果就是几种“宗教替代说”。
陈独秀本着“科学”的精神,他认为人类以后的信仰当以科学为依据,“一切宗教,皆在废弃之列”,因而提出“以科学代宗教,开拓吾人之真实的信仰。”(注:陈独秀:《再论孔教问题》,《新青年》二卷五号,1917年1月1日。)
恽代英就从道德的角度提出以教育代宗教。他认为推动道德的动力有三个:“一曰信;二曰爱;三曰智”,三者都能引人趋善。无宗教也可有信仰,如信仰法律制裁、社会制裁、良心制裁等。既然正确的信仰能达到宗教功用,又可以避免宗教的危害,那么最好的情形就是用知识来维持正确的信仰。这就需要教育来增进真正的知识,热爱知识,所以他倡议以教育代宗教,有了知识之后,“自能见善无不为,而所为无不善”。(注:恽代英:《论信仰》,《新青年》,三卷五号,1917年7月1日。)
蔡元培提出了著名的“以美育代宗教”。他认为宗教起源于初民的智识浅陋,误以为有神;宗教既已成立,它的功能是:解释人类知识上的困惑;抚慰人类情感上良心上的痛苦,给予将来希望;意志上以戒慎恐惧来彰善去恶。(注:《蔡子民先生在信教自由会之演说》,《新青年》,三卷五号,1917年7月1日。)他认为:在文化发达科学进步的时代,宗教的知识基础不再存在,此为知识脱离宗教;今世心理学社会学表明伦理也不由宗教演绎而来,此为意志脱离宗教;“宗教所最有密切关系者,惟有情感作用,即所谓美感”。然而,“美育附丽与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B11(注: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说》,《新青年》,三卷六号,1917年8月1日。),同时,“不信宗教之国民可以有道德心,全恃美术之作用”(注:蔡元培:致《新青年》记者书,“通信”,《新青年》,三卷一号,1917年3月1日。),因此,蔡元培提出“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B11蔡元培的主张影响很大,陈独秀也表示赞同:“至于宗教有益部分,窃谓美术、哲学可以代之。”B12
这种对一般宗教的态度,可以看作是新文化运动对孔教态度的推广。从易白沙为儒学正名中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对孔教也和对所有宗教一样,有爱有恨。如果不是孔教会的行动那么不得人心,也许他们也会提出某种孔教替代说。事实上,胡适就发挥了儒家经典《左传》中的三不朽说,提出“社会的不朽”这一新宗教。他认为单个的个人是“小我”,世界全体是“大我”,他说:“我的宗教的教旨是:我这个现在的‘小我’,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过去,须负重大的责任,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未来,也须负重大责任。我须要时时想着:我应该如何努力利用现在的‘小我’,方才可以不辜负了那‘大我’的无穷过去,方才可以不遗害那‘大我’的无穷未来?”(注:胡适:《不朽——我的宗教》,《新青年》,六卷二号,1919年2月15日。)我们可以说这是以新的宗教替代旧的宗教,也完全可以说这是以新的儒教替代旧的孔教。
5、由反孔教走向宗教替代说:没有情感的知识,
没有意志的美德我们已经揭示新文化运动所面对的问题:孔教带来的旧体制旧伦理对社会对国民的危害和摧残,但是没有信仰和宗教可能又会导致人心涣散、道德沦丧。《新青年》的解决方案就是前面所述的宗教替代说。现在我们来进一步分析,《新青年》从批判孔教到提出宗教替代说的思想基础是什么,它有什么问题。
首先,《新青年》在批判孔教时,只批判了具体的制度,没有考察孔教对天人关系的论述。我们知道,孔教中还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庸》)。这句话论述了人的本性和天道以及世界秩序的关系,论述了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任务,简言之就是论述了天人关系;无论它是否正确,它确实为信仰它的人勾画出一个真理,一个值得追求的世界秩序。新文化运动没有想起这句话,也就是没有想起它所论述的所有这些天人关系,以及它对维持一个社会的作用。
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们要求个性解放和个性的自由发展,强调个人意志的自由自决与勇于承担责任,提倡个人人格的觉醒,鼓励青年作“自主的而非奴隶的青年”,(注:陈独秀:《敬告青年》,青年杂志,一卷一号,1915年9月15日。)但由于忽视了孔教对天道人伦的论述,所以也就无法从天人关系着手解决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人在他们那儿成了孤零零的没有理想追求的感性个体,表现在陈独秀那里就是:“执行意志,满足欲望,是个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在这种思想之下,个人的道德已经成为荒谬的东西。其实在批判完孔教之后,陈独秀已经意识到个人与社会的张力。他说,“除去个人,便没有社会,所以个人意志和快乐,是应当尊重的”,另一方面,“社会是个人的总寿命……所以社会的组织秩序,是应该尊重的。”(注:陈独秀:《人生真义》,新青年,四卷二号,1918年2月15日。)陈独秀的两者都“应当尊重”只是更清楚地表明思想的矛盾。这个矛盾反映出,新文化运动所希冀的道德到那时为止还只是一种毫无根基的幻想。
第二,“宗教替代说”没有考虑人心对信仰的教条的认同。“宗教替代”替代的是宗教道德情感功能,对宗教的同情态度也多是出于道德情感的原因,而非出于知识性的教条教义。比如陈独秀就从他的立场出发,批评一些基督徒“死守着荒唐无稽的传说,当作无上的教义”,他以为“基督教底‘创世说’、‘三位一体说’和各种灵异大半是古代传说、附会,已经被历史和科学破坏了,我们应该抛弃旧信仰,另寻新信仰”。(注:陈独秀:《基督教与中国人》,《新青年》,七卷三号,1920年2月1日。)因而“宗教替代说”的思想基础,就是把宗教(包括孔教)分成知识情感意志的成分,分别地进行批判,然后分别用现代科学民主自由的成分去替代他们。
“宗教替代说”的思路是,既然宗教的教条教义是错的,宗教情感可以是好的,就抛弃宗教教条只保留宗教情感。这种思路乍看上去似乎完全正确。但细致分析会发现,宗教情感是基于宗教教义产生的。我们知道,或许会有“世所同尊”的美德,但它不一定就是“世所同遵”的,因为道德意志和道德情感并不因为知识性的理论而产生,它有自己的基础。这样就很清楚了,“宗教替代说”忽视了人心对宗教知识认同这一环节。他们认为给出一个科学的信仰,它就能完成宗教曾经完成的任务。当陈独秀说,即使“无宗教,吾人亦未必精神上无所信仰”时,显然他是认为:非宗教的、纯粹理性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科学信仰完全可以代替宗教在人类精神上作用;一种美德只要人们在理论上认为它是好的,无论是否有发自内心的真实情感的赞同,都会被人们践行。
把上述两点综合起来,我们看到《新青年》关于孔教批判中的两个忽视:忽视了确定人的本性、地位的天道人伦关系,忽视了人对伦理教条的情感和意志上的认同。人是什么,它的本性、地位和归属是什么?人的理性所认识到的事物为何能激起人的审美情感和道德意志?我们无法在本文中给出正确答案,我们也不期望《新青年》给出正确的回答,甚至根本就没有正确的答案。但《新青年》的问题不在于没有给出答案,而恰恰在于忽视了这个两个问题。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测,或许正是由于忽视了天道人伦的关系,才导致忽视了个人直接面对神圣事物时涌现心头的情感,最终导致了《新青年》忽视人心对宗教知识认同。这就是《新青年》从反孔到提出“宗教替代说”的深层的思想基础,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新青年》才不仅想在批判孔教的教条教义后还保留它的道德功能,而且就是认为可以用这种办法保留这些道德功用。
6、结论:非天道无以人伦
现代社会确实是非宗教的社会,道德水准似乎也并不比一百年前低,但这并不说明五四运动实现了它的目标,因为现代社会的道德力量可能来自各个方面,从共产主义信仰到宗教和传统都有。本文对五四运动的考察表明,五四运动彻底地破坏了旧信仰,摧毁了旧文明,但是并没有能建立一种新文明新信仰。“宗教替代说”是他们建立新信仰的第一个尝试,而“宗教替代说”的思想基础是一种与以往人论完全不同的人论。这种人论完全忽视了天道人伦的关系,完全忽视了把人置于一个有意义的神圣世界,反而让人只成为孤零零的他自己;在这种人论中,人完全不必关心自己在宇宙中地位和意义,无需追求终极关怀,人就是现代社会的原子,或者说是盲目的自由意志的载体。在这种人论下,关于人的地位和生命意义的研究都成了空洞的呓语,于是知识就只是科学的知识,真理只是客观世界的反映,道德也就只是道德诫命了;这种人论的结果,就是既解除了外在制度对人的束缚,同时也解除了人自身对自己的束缚。因而从五四新文化运动本身的目标来看,建立在这种人论基础上的“宗教替代说”只能是失败的尝试。
经过了八十多年的沧海桑田,当曾经的信仰不再那么可信时,当人们疑惑地问,我们为什么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们的生命究竟有什么意义时,人们可能发现,现有的答案有时不是那么令人信服。当我们追问,为什么他们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时,我们就通过本文的论述发现,当人从本质上变成孤独的个人时,当没有了天道时,生命和世界的意义就丧失了,人伦的基础也就丧失了。
作者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哲学所
责任编辑:刘之静
关键词 五四运动 新青年 陈独秀 孔教 宗教 宗教替代说
〔中图分类号〕B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7)06-0135-05
1、引言
五四运动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大事,对中国近代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有广泛影响。五四运动的功绩昭显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迷信与专制、旧文化与旧文学都作古了。可是五四运动的目标已经达到了吗?我们在上个世纪末不是经历过信仰危机,目睹了迷信的死灰复燃吗?因此我们不得不反思,或许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目标还没有达到。
宗教是旧文明包罗万象的载体,很大程度上就是文明的代称;在宗教占主导的社会,一切都烙上了它的印迹。五四运动时期影响最大的刊物是《新青年》,其上刊载的有关宗教的论文最具典型性,因此本文将从分析《新青年》对孔教的批判入手,揭示五四运动的思想基础,阐明五四运动的得失成败和可资今日借鉴之处。
2、《新青年》对孔教的批判:社会伦理的批判
新文化运动对孔教的批判主要是在社会伦理方面。易白沙率先批判孔教:“孔子尊君权,漫无限制,易演成独夫专制之弊”;“孔子讲学不许问难,易演成思想专制之弊”;“孔子少绝对主张,易为人所籍口”;“孔子但重作官,不重谋食,易入民贼牢笼”。(注:易白沙:《孔子评议(上)》,《青年杂志》,一卷六号,1916年2月15日。)吴虞剖析了中国专制制度的基石,以为“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而家族制度的根本是“孝”,因而“孝”既是家政又是国政,他的结论是“儒家以孝悌二字为二千年来专制政治、家族制度联结之根干”。(注:吴虞:《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之根据论》,《新青年》,二卷六号,1917年2月1日。)李大钊从社会经济角度出发,得出与吴虞一样的结论。他认为孔门修身要求“尽孝”,而“忠”是“孝”的放大体,君主专制制度就是父权中心的大家族制度的发达体。(注:李大钊:《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新青年》,七卷二号,1920年1月1日。)
陈独秀批判了根据孔子之道组织而成的宗法社会对人的迫害。他说,“宗法制度之恶果,盖有四焉:一曰损坏个人独立自尊之人格;一曰窒碍个人意思之自由;一曰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如尊长卑幼,同罪异罚之类);一曰养成依赖性,戕贼个人之生产力。”(注: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杂志》,一卷四号,1915年12月15日。)除了这种社会制度对人的压抑之外,陈独秀还注意到孔学在塑造国民精神上的不合时代之处:孔子“崇封建之礼教,尚谦让以弱国民”,结果是“吾民冒险敢为之风,于焉以斩”。(注:陈独秀:“答李大魁”,“通信”,《青年杂志》,一卷三号,1915年11月15日。)显然在这儿陈独秀已经把伦理教条和个人的道德品格当作了两种不同的事物。
然而当陈独秀单独考察道德问题本身时,他的论述又表现出前后矛盾,把二者有混而为一了。一方面陈独秀说,“现在人类社会种种不幸,大半因为道德不进步”,而道德“是人类本能和情感上的作用。”另一方面,陈独秀断然指出“忠孝贞洁三样,却是中国固有的旧道德,中国的礼教(祭祀教孝、男女防闲是礼教的大精神),纲常、风俗、政治、法律都是从这三样道德演绎出来的。”(注:陈独秀:《调和论与旧道德》,随感录.新青年,七卷一号,1919年12月1日。)这表明,当陈独秀使用道德一词时,有时指人类的道德情感和意志,有时指具体内容的伦理教导。这说明,陈独秀认为道德感和道德律令是一回事。他又说“道德观念之成立,由于人类有探索真理之心……宗教、法律、道德三者皆出于真理……皆真理之外形与名词,皆应与时变迁。”(注:陈独秀:《记陈独秀君演说辞》,《新青年》,三卷三号,1917年5月1日。)我们很难确定这儿的“道德观念”是指道德感还是道德律令,只能猜测陈独秀在这儿同时想到了这两层意思。我们知道真理应归于知识而非情感之属。既然陈独秀在这儿说道德感也出于真理,我们就只能推论,他让道德感和道德律令都服从于人对真理的追求。
我们沿着陈独秀的思路继续推论,结果就是:人们如此虔敬地尊奉道德律令,不是因为它是一个命令,而是因为它是真理,或者说它是来自真理的命令。这种说法和宗教中的戒律规范就非常相似了。所以,孔教是不是宗教的问题,立刻就显得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它关系到作为一种宗教能够激起国民道德感的问题。
3、《新青年》的困惑:孔教是不是宗教
《新青年》诸君对孔教是不是宗教见解各异。俞颂华认为孔教是宗教。他说:“孔子虽不语鬼神,而其于天人之关系,又未尝不形诸教义”,而宗教之字源,就是明天人关系,孔子言人事居多,语天人关系少,因而不是一神教,而是“凡神的伦理的宗教”,所以孔教的教义不止伦理学说。(注:俞颂华:“致陈独秀”,“通信”,《新青年》,三卷三号,1917年5月1日。)
其他人一般认为孔教不是宗教。蔡元培在公开演讲中声称,孔子“明乎已决非宗教中人……孔子是孔子,宗教是宗教,两不相关”(注:蔡元培:《蔡孑民先生在信教自由会之演说》,《新青年》,二卷五号,1917年1月1日。)。陈独秀认为孔子“其为教也,文行忠信,不论生死,不语鬼神……无一言近于今世之所谓宗教者”。(注:陈独秀:《宪法与孔教》,《新青年》,二卷三号,1916年11月1日。)如果继续着陈独秀的思路,我们就可以推论,“温、良、恭、俭、让、信、义、廉、耻等诸德”可以不用孔教也可以获得。但我们还要继续问,这些美德是不是不要任何宗教或者信仰也能被遵守呢?这个问题我们留待后面讨论。
到此为止,我们从《新青年》对孔教的批判中,至少能分析出孔教中的三种成分:天人关系、伦理关系和道德情操。前两种关系是可以分析和批判的知识性内容,而后一种因素则是个人的情感意志问题。《新青年》没有讨论天人关系,全盘否定了孔教的社会伦理,对孔教的道德准则以及由此激发起的道德感却又深表赞同。率先反孔的易白沙就撰文为儒学正名:“既知国家危亡,由于国人之丧我,则扶危救亡,非使人人矜重其我,实无他道可寻”,他继续写道:“儒墨者,以无我为我业。请颂其言,以终斯篇。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宏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颜渊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孟子曰:‘人皆可以为尧舜’。”(注:易白沙:《我》,《青年杂志》,一卷五号,1916年1月15日。)
因此,随着反孔教斗争的深入,《新青年》就不得不面对这个难题:怎样才既能消除孔教带来的社会灾难,又能光大它带来的“世所同遵”的道德呢?
4、《新青年》的倡议:“宗教替代说”
《新青年》对一般宗教的讨论可以看作是批判孔教的继续。这些新文化运动的先锋普遍认为,宗教信仰的基础是鬼神的存在,没有鬼神就没有宗教。易白沙就认为,由于不相信鬼神存在,所以“中国宗教不能成立”。(注:易白沙:《诸子无鬼论》,《新青年》,五卷一号,1918年7月15日。)陈独秀宣称,“天地间鬼神的存在,倘不能证明,一切宗教,都是骗人的偶像。”(注:陈独秀:《偶像破坏论》,《新青年》,五卷二号,1918年8月15日。)
《新青年》也看到宗教还有另一面。陈独秀认识到宗教的作用不是知识上的进步,而是精神上的安慰:“宗教之根本作用,重在出世,使人生扰攘之精神有所寄托耳”。B12(注:陈独秀:“答俞颂华”,“通信”,《新青年》,三卷三号,1917年5月1日。)易白沙既然能看到儒学的振奋道德的作用,也就能看到宗教劝善禁恶的功能:“用以劝善禁恶,趋吉避祸,维系社会道德不坠者,鬼神之功也”。(注:易白沙:《述墨》,《青年杂志》,一卷二号,1915年10日15日。)
既然宗教既有知识上的“骗人”一面,又有情感和道德上的“安慰”和“劝善禁恶”的一面,那么应该怎样处理宗教呢?《新青年》思考的结果就是几种“宗教替代说”。
陈独秀本着“科学”的精神,他认为人类以后的信仰当以科学为依据,“一切宗教,皆在废弃之列”,因而提出“以科学代宗教,开拓吾人之真实的信仰。”(注:陈独秀:《再论孔教问题》,《新青年》二卷五号,1917年1月1日。)
恽代英就从道德的角度提出以教育代宗教。他认为推动道德的动力有三个:“一曰信;二曰爱;三曰智”,三者都能引人趋善。无宗教也可有信仰,如信仰法律制裁、社会制裁、良心制裁等。既然正确的信仰能达到宗教功用,又可以避免宗教的危害,那么最好的情形就是用知识来维持正确的信仰。这就需要教育来增进真正的知识,热爱知识,所以他倡议以教育代宗教,有了知识之后,“自能见善无不为,而所为无不善”。(注:恽代英:《论信仰》,《新青年》,三卷五号,1917年7月1日。)
蔡元培提出了著名的“以美育代宗教”。他认为宗教起源于初民的智识浅陋,误以为有神;宗教既已成立,它的功能是:解释人类知识上的困惑;抚慰人类情感上良心上的痛苦,给予将来希望;意志上以戒慎恐惧来彰善去恶。(注:《蔡子民先生在信教自由会之演说》,《新青年》,三卷五号,1917年7月1日。)他认为:在文化发达科学进步的时代,宗教的知识基础不再存在,此为知识脱离宗教;今世心理学社会学表明伦理也不由宗教演绎而来,此为意志脱离宗教;“宗教所最有密切关系者,惟有情感作用,即所谓美感”。然而,“美育附丽与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B11(注:蔡元培:《以美育代宗教说》,《新青年》,三卷六号,1917年8月1日。),同时,“不信宗教之国民可以有道德心,全恃美术之作用”(注:蔡元培:致《新青年》记者书,“通信”,《新青年》,三卷一号,1917年3月1日。),因此,蔡元培提出“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B11蔡元培的主张影响很大,陈独秀也表示赞同:“至于宗教有益部分,窃谓美术、哲学可以代之。”B12
这种对一般宗教的态度,可以看作是新文化运动对孔教态度的推广。从易白沙为儒学正名中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对孔教也和对所有宗教一样,有爱有恨。如果不是孔教会的行动那么不得人心,也许他们也会提出某种孔教替代说。事实上,胡适就发挥了儒家经典《左传》中的三不朽说,提出“社会的不朽”这一新宗教。他认为单个的个人是“小我”,世界全体是“大我”,他说:“我的宗教的教旨是:我这个现在的‘小我’,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过去,须负重大的责任,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未来,也须负重大责任。我须要时时想着:我应该如何努力利用现在的‘小我’,方才可以不辜负了那‘大我’的无穷过去,方才可以不遗害那‘大我’的无穷未来?”(注:胡适:《不朽——我的宗教》,《新青年》,六卷二号,1919年2月15日。)我们可以说这是以新的宗教替代旧的宗教,也完全可以说这是以新的儒教替代旧的孔教。
5、由反孔教走向宗教替代说:没有情感的知识,
没有意志的美德我们已经揭示新文化运动所面对的问题:孔教带来的旧体制旧伦理对社会对国民的危害和摧残,但是没有信仰和宗教可能又会导致人心涣散、道德沦丧。《新青年》的解决方案就是前面所述的宗教替代说。现在我们来进一步分析,《新青年》从批判孔教到提出宗教替代说的思想基础是什么,它有什么问题。
首先,《新青年》在批判孔教时,只批判了具体的制度,没有考察孔教对天人关系的论述。我们知道,孔教中还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庸》)。这句话论述了人的本性和天道以及世界秩序的关系,论述了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任务,简言之就是论述了天人关系;无论它是否正确,它确实为信仰它的人勾画出一个真理,一个值得追求的世界秩序。新文化运动没有想起这句话,也就是没有想起它所论述的所有这些天人关系,以及它对维持一个社会的作用。
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们要求个性解放和个性的自由发展,强调个人意志的自由自决与勇于承担责任,提倡个人人格的觉醒,鼓励青年作“自主的而非奴隶的青年”,(注:陈独秀:《敬告青年》,青年杂志,一卷一号,1915年9月15日。)但由于忽视了孔教对天道人伦的论述,所以也就无法从天人关系着手解决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人在他们那儿成了孤零零的没有理想追求的感性个体,表现在陈独秀那里就是:“执行意志,满足欲望,是个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在这种思想之下,个人的道德已经成为荒谬的东西。其实在批判完孔教之后,陈独秀已经意识到个人与社会的张力。他说,“除去个人,便没有社会,所以个人意志和快乐,是应当尊重的”,另一方面,“社会是个人的总寿命……所以社会的组织秩序,是应该尊重的。”(注:陈独秀:《人生真义》,新青年,四卷二号,1918年2月15日。)陈独秀的两者都“应当尊重”只是更清楚地表明思想的矛盾。这个矛盾反映出,新文化运动所希冀的道德到那时为止还只是一种毫无根基的幻想。
第二,“宗教替代说”没有考虑人心对信仰的教条的认同。“宗教替代”替代的是宗教道德情感功能,对宗教的同情态度也多是出于道德情感的原因,而非出于知识性的教条教义。比如陈独秀就从他的立场出发,批评一些基督徒“死守着荒唐无稽的传说,当作无上的教义”,他以为“基督教底‘创世说’、‘三位一体说’和各种灵异大半是古代传说、附会,已经被历史和科学破坏了,我们应该抛弃旧信仰,另寻新信仰”。(注:陈独秀:《基督教与中国人》,《新青年》,七卷三号,1920年2月1日。)因而“宗教替代说”的思想基础,就是把宗教(包括孔教)分成知识情感意志的成分,分别地进行批判,然后分别用现代科学民主自由的成分去替代他们。
“宗教替代说”的思路是,既然宗教的教条教义是错的,宗教情感可以是好的,就抛弃宗教教条只保留宗教情感。这种思路乍看上去似乎完全正确。但细致分析会发现,宗教情感是基于宗教教义产生的。我们知道,或许会有“世所同尊”的美德,但它不一定就是“世所同遵”的,因为道德意志和道德情感并不因为知识性的理论而产生,它有自己的基础。这样就很清楚了,“宗教替代说”忽视了人心对宗教知识认同这一环节。他们认为给出一个科学的信仰,它就能完成宗教曾经完成的任务。当陈独秀说,即使“无宗教,吾人亦未必精神上无所信仰”时,显然他是认为:非宗教的、纯粹理性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科学信仰完全可以代替宗教在人类精神上作用;一种美德只要人们在理论上认为它是好的,无论是否有发自内心的真实情感的赞同,都会被人们践行。
把上述两点综合起来,我们看到《新青年》关于孔教批判中的两个忽视:忽视了确定人的本性、地位的天道人伦关系,忽视了人对伦理教条的情感和意志上的认同。人是什么,它的本性、地位和归属是什么?人的理性所认识到的事物为何能激起人的审美情感和道德意志?我们无法在本文中给出正确答案,我们也不期望《新青年》给出正确的回答,甚至根本就没有正确的答案。但《新青年》的问题不在于没有给出答案,而恰恰在于忽视了这个两个问题。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测,或许正是由于忽视了天道人伦的关系,才导致忽视了个人直接面对神圣事物时涌现心头的情感,最终导致了《新青年》忽视人心对宗教知识认同。这就是《新青年》从反孔到提出“宗教替代说”的深层的思想基础,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新青年》才不仅想在批判孔教的教条教义后还保留它的道德功能,而且就是认为可以用这种办法保留这些道德功用。
6、结论:非天道无以人伦
现代社会确实是非宗教的社会,道德水准似乎也并不比一百年前低,但这并不说明五四运动实现了它的目标,因为现代社会的道德力量可能来自各个方面,从共产主义信仰到宗教和传统都有。本文对五四运动的考察表明,五四运动彻底地破坏了旧信仰,摧毁了旧文明,但是并没有能建立一种新文明新信仰。“宗教替代说”是他们建立新信仰的第一个尝试,而“宗教替代说”的思想基础是一种与以往人论完全不同的人论。这种人论完全忽视了天道人伦的关系,完全忽视了把人置于一个有意义的神圣世界,反而让人只成为孤零零的他自己;在这种人论中,人完全不必关心自己在宇宙中地位和意义,无需追求终极关怀,人就是现代社会的原子,或者说是盲目的自由意志的载体。在这种人论下,关于人的地位和生命意义的研究都成了空洞的呓语,于是知识就只是科学的知识,真理只是客观世界的反映,道德也就只是道德诫命了;这种人论的结果,就是既解除了外在制度对人的束缚,同时也解除了人自身对自己的束缚。因而从五四新文化运动本身的目标来看,建立在这种人论基础上的“宗教替代说”只能是失败的尝试。
经过了八十多年的沧海桑田,当曾经的信仰不再那么可信时,当人们疑惑地问,我们为什么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们的生命究竟有什么意义时,人们可能发现,现有的答案有时不是那么令人信服。当我们追问,为什么他们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时,我们就通过本文的论述发现,当人从本质上变成孤独的个人时,当没有了天道时,生命和世界的意义就丧失了,人伦的基础也就丧失了。
作者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哲学所
责任编辑:刘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