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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绿色低碳经济发展中,太阳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有效开发和利用太阳能是我国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但是,在太阳能产业发展过程中,作为市场主体的太阳能企业,其创新发展面临极大挑战。太阳能企业的创新发展主要面临着企业投资意愿低下的问题,政府干预、企业融资困难、政策实施低效是影响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通过构建政府与企业协同创新体系、健全政府产业政策实施保障,推动太阳能企业良好发展。
关键词:太阳能;企业;创新发展;对策
一、前言
能源是經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基础,能源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问题得到各国越来越多的关注.中国的能源资源储藏总量不足,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更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产业升级,对能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传统能源供需矛盾突出,已经不能满足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太阳能在低碳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有效开发和利用太阳能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但是,太阳能的并网发电量并没有与装机容量成正比,能源消费结构仍然以煤炭、石油为主,太阳能始终处于补充传统能源的地位,加之太阳能的开发利用成本高于传统能源,太阳能企业的创新发展面临巨大挑战,这种局面亟待改变。
二、创新发展理论阐释
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于1912年在《经济发展理论》中发表了“创新理论”,是第一个在西方经济学中对创新进行系统、完整的概述。熊彼特认为,“创新”指的是重新组合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纳入生产体系中,挖掘并获得潜在利润是其最终目标,创新可以分为五种情况:产品创新、工艺或生产技术创新、市场创新、材料创新、组织管理创新。熊彼特创新理论中包含了四个层面的关系,即政府与创新的关系、企业家与创新的关系、经济增长与创新的关系、经济发展与创新的关系。
熊彼特在创新理论中着重强调了政府和创新的关系。企业孵化器、公共技术研发平台、风险投资、以创新形式为核心的产业链、产权交易、市场中介、法律服务、物流服务等都隶属于技术创新活动中的“创新链”,要求政府借助科技政策的制定来构建完善的创新生态体系。完善的创新生态包含:科技方针政策、创新链、创新人才、创新文化,因此政府的核心职责是借助科技创新方针政策来建立完善的创新生态,将内外高质量的研发资源最大程度地集中起来,构建持续的创新能力及成果。
三、太阳能企业发展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政府是产业引导的主体,企业是市场发展的主体,政府能否与企业形成良性互动,使太阳能企业享受到产业发展带来的红利,直接影响到太阳能企业的创新发展,也影响到太阳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太阳能企业发展主要面临的问题
1、对于太阳能产品科研投入偏少
太阳能企业担心由于新产品研发失败而失去太阳能高速发展所带来的红利,丢失太阳能市场,因此,企业的发展着眼点基本停留在现有的技术和保持固有的市场利润,对于产品和技术创新缺乏动力,技术资金投入的意愿不强。对国外成熟技术奉行“拿来主义”,有的即便创新,也仅仅停留在原有产品上的升级,导致行业整体技术进步受到严重制约,对国外的技术依存度很高,研发制造太阳能产品的核心技术严重缺失,太阳能产品大多处于模仿阶段,产品更新换代缓慢,行业低水平同质化重复发展的现象严重。
2、对于太阳能领域人才培养投入偏少
高端人才是推动产业革新发展的源泉,是企业实现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太阳能产业是一个高技术含量、高度国际化的产业,但国家层面对于太阳能相关专业领域的人才培育较为稀缺,加剧了行业人才资源流动的无秩序局面,企业的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性极弱,导致科技带头人或从事研发、营销、管理的高端人才基础薄弱,从而阻碍了企业的良性发展,制约了太阳能产业的升级。
3、对于投资太阳能的信心不足
太阳能产业有着十分可观的发展前景得到国内普遍认可,但是当前尚未制定完善的定价机制,又由于太阳能产品综合成本较高,很难具备价格优势,阻碍了推进太阳能产业市场化的步伐。从发电成本来看,通过对比全球的发电单价成本,火电为2-3美分/千瓦时,太阳能发电为12-18美分/千瓦时,可见太阳能发电成本是火电的6倍,如此高的成本极大的制约着中国太阳能市场的发展,也降低了企业投资太阳能产业的信心。
(二)影响太阳能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1、政府主导替代市场选择
科斯认为,在交易费用为零时,只要产权初始界定清晰,允许当事人进行谈判交易,那么无论初始产权赋予谁,资源配置能够实现帕累托最优。太阳能作为一项新兴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率先得到成功应用,也推动了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看到太阳能带来的经济红利后,部分发展中国家纷纷加入了发展太阳能的队伍。近年来中国太阳能产业得以较为快速的发展,可以说正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完成的,政府既要参与市场竞争,又要维护市场秩序,直接加剧了市场竞争的不透明性和不公平性,政府过度干预导致市场机制运行流于形式,甚至发生扭曲。
2、太阳能企业融资困难
太阳能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和传统能源相比,具有初期投资单位成本高、投资回收期长、风险高的特点,目前太阳能的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政府补贴,依靠政府的意愿来推动,对金融机构不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政府未在太阳能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发挥协调作用,协助企业完成贷款或为企业进行贷款担保,企业愿意投资却遇到融资困难的窘境。国内资本对于太阳能产业发展前景持有中性态度,国内金融机构并未推出与太阳能产业投资建设周期相适应的贷款品种,而且贷款审批较严,取得长期贷款难度较高。
3、产业政策实施缺少市场化手段
太阳能产业政策的适宜性决定了产业政策实施的有效性,而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又决定了太阳能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在一定程度上,政策补贴能够促进产业发展,但有时候补贴反而会阻碍产业的发展。当前,太阳能领域相关的产业政策计划经济特征明显,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太阳能现有的补贴方式也需要逐渐向市场化的方向过渡。政府通常更倾向于采用立竿见影的直接政策手段,相比之下,市场导向的间接政策时滞长、见效慢,但是其优势在于能够建立一个公平的、符合市场意愿的工作机制,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实现政策目标的社会总成本。 四、太阳能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政府在提高技术创新水平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小觑,制定合适的太阳能技术创新与发展机制,构建政府—企业协同创新体系,强调两个主体对创新过程的强化关系,为太阳能产业技术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条件,促进太阳能产业整体快速发展。
(一)强化太阳能技术创新,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目前,中国太阳能产业发展中的产业集群基本上属于低成本型集群,在发展中竞争大于合作。在实践中,一是政府牵头搭建政、产、学、研、用沟通交流培训平台,培养太阳能领域人才,不断强化和促进协同创新;二是在构建太阳能产业链时,就要积极引入科研机构、培训教育机构等,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提供创新支撑;三是尝试建立技术创新基金,通过基金平台孵化太阳能技术创新公司。
(二)大力实施人才政策,激发创新人才活力
“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中国人才发展的核心内涵。协同太阳能龙头企业,从内外两个方面增强技术研发团队竞争力,内部加强培养具有自主长效能力的核心研发团队,外部采取人才引进、项目引进等方式,吸引太阳能领域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拓宽企业内部人才晋升通道,嘗试探索国有太阳能企业对技术、管理骨干实施职工持股的激励机制,健全和完善企业利益分配机制,确保企业能够留住人才。建立太阳能产业高端人才的评价制度,政府财政设立高端人才基金,为其提供落户优先、购房优惠等措施,建设一支具备高水平、高素质的研发、技能、管理队伍。
(三)推广太阳能创新应用和成果转化
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是太阳能技术发展的载体和桥梁,不管是从政府的层面,还是从行业类别的层面,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和创新归根结底在于太阳能企业的发展5,应以企业的创新与发展为载体,充分发挥太阳能技术的作用,推动太阳能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政府应协同企业完成太阳能新技术的成果转化认定,促进太阳能技术创新的实际应用,固化新技术优势和成果,完善技术创新的相关建设,改变技术创新整体泛化、难以落到实处的太阳能科技发展现状。政府应协同企业完成太阳能产品样机成果鉴定,协助企业实现产品首台突破,打破市场占有的空白,促进技术创新由内向外转化,形成良性的竞争局面,提高太阳能产业综合水平,推动太阳能产业健康发展。
(四)建立太阳能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政府应落实产权管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保护太阳能企业知识产权不受侵犯。进一步拓宽专利信息查询和服务公共平台的利用渠道,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并规范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认证制度;进一步加大引导和协助企业申请和实施自主知识产权的力度,鼓励国内太阳能企业申请国际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申请;进一步加强对太阳能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一旦发现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手段予以处罚。
(五)健全政府产业政策实施保障
在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发育不完善的阶段,政府要对当前太阳能产业发展的特点进行充分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合适的政策配套细则,在并网定价、配额、示范工程、技术转化、税费减免、财政补贴、投融资等方面采取激励措施6,建立完善的政策实施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产业政策实施的长期有效性和稳定性。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政府实施的政策模式应当从以干预为主导转化为干预与竞争并举,并逐步向竞争发展。在这个基础上,政策的实施目标需要从以产业扶持为主转变为以维护竞争和促进创新为主,政策的目标群体需要更具有普适性,并建立竞争与创新政策负面清单制度。
五、结论
在我国太阳能产业发展过程中,太阳能企业的创新发展面临着创新动力、创新风险、创新能力、创新资金不足等问题,政府与太阳能企业的创新发展有着密切内在联系。政府对太阳能企业从资金投入、科技研发、人才激励等方面进行扶持和鼓励,保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降低投资发展风险,促进企业之间技术合作和产学研合作,构建提供自主创新多元化帮助的资本市场,从而推动太阳能企业的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1]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12.
[2]史丹.新能源定价机制、补贴与成本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5.
[3]韩凤芹.地区差距:政府干预与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4]云国强.新能源行业商业利用现状及市场发展前景分析[J].中国商论,2015(14).
[5]洪佼.科技创新对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11).
[6]韩超,孙晓琳,肖兴志.产业政策实施下的补贴与投资行为:不同类型政策是否存在影响差异[J].经济科学,2016(4).
[7]刘涛雄,罗贞礼.从传统产业政策迈向竞争与创新政策——新常态下中国产业政策转型的逻辑与对策[J].理论学刊,2016(2).
关键词:太阳能;企业;创新发展;对策
一、前言
能源是經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基础,能源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问题得到各国越来越多的关注.中国的能源资源储藏总量不足,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更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产业升级,对能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传统能源供需矛盾突出,已经不能满足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太阳能在低碳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有效开发和利用太阳能是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但是,太阳能的并网发电量并没有与装机容量成正比,能源消费结构仍然以煤炭、石油为主,太阳能始终处于补充传统能源的地位,加之太阳能的开发利用成本高于传统能源,太阳能企业的创新发展面临巨大挑战,这种局面亟待改变。
二、创新发展理论阐释
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于1912年在《经济发展理论》中发表了“创新理论”,是第一个在西方经济学中对创新进行系统、完整的概述。熊彼特认为,“创新”指的是重新组合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纳入生产体系中,挖掘并获得潜在利润是其最终目标,创新可以分为五种情况:产品创新、工艺或生产技术创新、市场创新、材料创新、组织管理创新。熊彼特创新理论中包含了四个层面的关系,即政府与创新的关系、企业家与创新的关系、经济增长与创新的关系、经济发展与创新的关系。
熊彼特在创新理论中着重强调了政府和创新的关系。企业孵化器、公共技术研发平台、风险投资、以创新形式为核心的产业链、产权交易、市场中介、法律服务、物流服务等都隶属于技术创新活动中的“创新链”,要求政府借助科技政策的制定来构建完善的创新生态体系。完善的创新生态包含:科技方针政策、创新链、创新人才、创新文化,因此政府的核心职责是借助科技创新方针政策来建立完善的创新生态,将内外高质量的研发资源最大程度地集中起来,构建持续的创新能力及成果。
三、太阳能企业发展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政府是产业引导的主体,企业是市场发展的主体,政府能否与企业形成良性互动,使太阳能企业享受到产业发展带来的红利,直接影响到太阳能企业的创新发展,也影响到太阳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太阳能企业发展主要面临的问题
1、对于太阳能产品科研投入偏少
太阳能企业担心由于新产品研发失败而失去太阳能高速发展所带来的红利,丢失太阳能市场,因此,企业的发展着眼点基本停留在现有的技术和保持固有的市场利润,对于产品和技术创新缺乏动力,技术资金投入的意愿不强。对国外成熟技术奉行“拿来主义”,有的即便创新,也仅仅停留在原有产品上的升级,导致行业整体技术进步受到严重制约,对国外的技术依存度很高,研发制造太阳能产品的核心技术严重缺失,太阳能产品大多处于模仿阶段,产品更新换代缓慢,行业低水平同质化重复发展的现象严重。
2、对于太阳能领域人才培养投入偏少
高端人才是推动产业革新发展的源泉,是企业实现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太阳能产业是一个高技术含量、高度国际化的产业,但国家层面对于太阳能相关专业领域的人才培育较为稀缺,加剧了行业人才资源流动的无秩序局面,企业的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性极弱,导致科技带头人或从事研发、营销、管理的高端人才基础薄弱,从而阻碍了企业的良性发展,制约了太阳能产业的升级。
3、对于投资太阳能的信心不足
太阳能产业有着十分可观的发展前景得到国内普遍认可,但是当前尚未制定完善的定价机制,又由于太阳能产品综合成本较高,很难具备价格优势,阻碍了推进太阳能产业市场化的步伐。从发电成本来看,通过对比全球的发电单价成本,火电为2-3美分/千瓦时,太阳能发电为12-18美分/千瓦时,可见太阳能发电成本是火电的6倍,如此高的成本极大的制约着中国太阳能市场的发展,也降低了企业投资太阳能产业的信心。
(二)影响太阳能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1、政府主导替代市场选择
科斯认为,在交易费用为零时,只要产权初始界定清晰,允许当事人进行谈判交易,那么无论初始产权赋予谁,资源配置能够实现帕累托最优。太阳能作为一项新兴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率先得到成功应用,也推动了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看到太阳能带来的经济红利后,部分发展中国家纷纷加入了发展太阳能的队伍。近年来中国太阳能产业得以较为快速的发展,可以说正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完成的,政府既要参与市场竞争,又要维护市场秩序,直接加剧了市场竞争的不透明性和不公平性,政府过度干预导致市场机制运行流于形式,甚至发生扭曲。
2、太阳能企业融资困难
太阳能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和传统能源相比,具有初期投资单位成本高、投资回收期长、风险高的特点,目前太阳能的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政府补贴,依靠政府的意愿来推动,对金融机构不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政府未在太阳能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发挥协调作用,协助企业完成贷款或为企业进行贷款担保,企业愿意投资却遇到融资困难的窘境。国内资本对于太阳能产业发展前景持有中性态度,国内金融机构并未推出与太阳能产业投资建设周期相适应的贷款品种,而且贷款审批较严,取得长期贷款难度较高。
3、产业政策实施缺少市场化手段
太阳能产业政策的适宜性决定了产业政策实施的有效性,而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又决定了太阳能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在一定程度上,政策补贴能够促进产业发展,但有时候补贴反而会阻碍产业的发展。当前,太阳能领域相关的产业政策计划经济特征明显,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太阳能现有的补贴方式也需要逐渐向市场化的方向过渡。政府通常更倾向于采用立竿见影的直接政策手段,相比之下,市场导向的间接政策时滞长、见效慢,但是其优势在于能够建立一个公平的、符合市场意愿的工作机制,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实现政策目标的社会总成本。 四、太阳能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政府在提高技术创新水平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小觑,制定合适的太阳能技术创新与发展机制,构建政府—企业协同创新体系,强调两个主体对创新过程的强化关系,为太阳能产业技术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条件,促进太阳能产业整体快速发展。
(一)强化太阳能技术创新,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目前,中国太阳能产业发展中的产业集群基本上属于低成本型集群,在发展中竞争大于合作。在实践中,一是政府牵头搭建政、产、学、研、用沟通交流培训平台,培养太阳能领域人才,不断强化和促进协同创新;二是在构建太阳能产业链时,就要积极引入科研机构、培训教育机构等,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提供创新支撑;三是尝试建立技术创新基金,通过基金平台孵化太阳能技术创新公司。
(二)大力实施人才政策,激发创新人才活力
“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中国人才发展的核心内涵。协同太阳能龙头企业,从内外两个方面增强技术研发团队竞争力,内部加强培养具有自主长效能力的核心研发团队,外部采取人才引进、项目引进等方式,吸引太阳能领域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拓宽企业内部人才晋升通道,嘗试探索国有太阳能企业对技术、管理骨干实施职工持股的激励机制,健全和完善企业利益分配机制,确保企业能够留住人才。建立太阳能产业高端人才的评价制度,政府财政设立高端人才基金,为其提供落户优先、购房优惠等措施,建设一支具备高水平、高素质的研发、技能、管理队伍。
(三)推广太阳能创新应用和成果转化
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是太阳能技术发展的载体和桥梁,不管是从政府的层面,还是从行业类别的层面,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和创新归根结底在于太阳能企业的发展5,应以企业的创新与发展为载体,充分发挥太阳能技术的作用,推动太阳能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政府应协同企业完成太阳能新技术的成果转化认定,促进太阳能技术创新的实际应用,固化新技术优势和成果,完善技术创新的相关建设,改变技术创新整体泛化、难以落到实处的太阳能科技发展现状。政府应协同企业完成太阳能产品样机成果鉴定,协助企业实现产品首台突破,打破市场占有的空白,促进技术创新由内向外转化,形成良性的竞争局面,提高太阳能产业综合水平,推动太阳能产业健康发展。
(四)建立太阳能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政府应落实产权管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保护太阳能企业知识产权不受侵犯。进一步拓宽专利信息查询和服务公共平台的利用渠道,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并规范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认证制度;进一步加大引导和协助企业申请和实施自主知识产权的力度,鼓励国内太阳能企业申请国际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申请;进一步加强对太阳能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一旦发现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手段予以处罚。
(五)健全政府产业政策实施保障
在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发育不完善的阶段,政府要对当前太阳能产业发展的特点进行充分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合适的政策配套细则,在并网定价、配额、示范工程、技术转化、税费减免、财政补贴、投融资等方面采取激励措施6,建立完善的政策实施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产业政策实施的长期有效性和稳定性。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政府实施的政策模式应当从以干预为主导转化为干预与竞争并举,并逐步向竞争发展。在这个基础上,政策的实施目标需要从以产业扶持为主转变为以维护竞争和促进创新为主,政策的目标群体需要更具有普适性,并建立竞争与创新政策负面清单制度。
五、结论
在我国太阳能产业发展过程中,太阳能企业的创新发展面临着创新动力、创新风险、创新能力、创新资金不足等问题,政府与太阳能企业的创新发展有着密切内在联系。政府对太阳能企业从资金投入、科技研发、人才激励等方面进行扶持和鼓励,保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降低投资发展风险,促进企业之间技术合作和产学研合作,构建提供自主创新多元化帮助的资本市场,从而推动太阳能企业的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1]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12.
[2]史丹.新能源定价机制、补贴与成本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5.
[3]韩凤芹.地区差距:政府干预与公共政策分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4]云国强.新能源行业商业利用现状及市场发展前景分析[J].中国商论,2015(14).
[5]洪佼.科技创新对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11).
[6]韩超,孙晓琳,肖兴志.产业政策实施下的补贴与投资行为:不同类型政策是否存在影响差异[J].经济科学,2016(4).
[7]刘涛雄,罗贞礼.从传统产业政策迈向竞争与创新政策——新常态下中国产业政策转型的逻辑与对策[J].理论学刊,2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