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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强调要使党始终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三者作为一个整体联系起来,并且作为执政党建设的目标之一鲜明地提出来,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55年经验的总结,是我们党执政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表明我们党对执政方式的认识有了新的深化和拓展,执政理念实现了新的飞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特质。
科学执政,就是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和科学的制度、方法来执政,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在更加自觉地运用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民主执政,就是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依法执政,就是党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这三种执政各有特点,又相互联系。一方面,科学执政与民主执政互为条件。要做到科学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实现民主执政,必须以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制度为前提。另一方面,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依法执政来体现。也就是说,科学执政是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态度、方法和指向;民主执政是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保证;依法执政是对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要求。
坚持科学执政,要求我们党在执政实践中自觉运用客观规律,筑牢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石。探索规律、尊重规律、遵循规律,是中国共产党人革命和建设中始终探求的重要目标,是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的基本着眼点。我们在对科学规律的探索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虽然经历过一些挫折,但中国共产党始终执着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始终高扬科学精神的大旗,使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和建设事业不断取得世人瞩目的成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秉承科学精神,顺应客观规律要求,党就能巩固执政地位,赢得广大人民的拥护。
坚持民主执政就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为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制度保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如一坚持的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成为新中国的立国之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历经50年风雨历程,由建立走向巩固,由发展走向完善,已经深深根植于中国大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成为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的执政理念。
坚持依法执政,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前“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执政。在当代中国,依法执政就是要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使党的执政方式合法化,切实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决定了依法治国的成效。因此,要真正做到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做到依法执政。
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党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使命、执政环境和执政队伍发生的新变化,我们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方面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因此,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供制度保障。一是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关系。二是要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的实现形式,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要坚持和完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人民民主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四是要逐步实现依法执政程序化。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的法律程序。要支持和保证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领导政府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科学执政,就是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和科学的制度、方法来执政,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在更加自觉地运用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民主执政,就是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依法执政,就是党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这三种执政各有特点,又相互联系。一方面,科学执政与民主执政互为条件。要做到科学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实现民主执政,必须以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制度为前提。另一方面,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依法执政来体现。也就是说,科学执政是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态度、方法和指向;民主执政是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保证;依法执政是对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要求。
坚持科学执政,要求我们党在执政实践中自觉运用客观规律,筑牢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石。探索规律、尊重规律、遵循规律,是中国共产党人革命和建设中始终探求的重要目标,是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的基本着眼点。我们在对科学规律的探索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虽然经历过一些挫折,但中国共产党始终执着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始终高扬科学精神的大旗,使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和建设事业不断取得世人瞩目的成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秉承科学精神,顺应客观规律要求,党就能巩固执政地位,赢得广大人民的拥护。
坚持民主执政就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为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制度保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如一坚持的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成为新中国的立国之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历经50年风雨历程,由建立走向巩固,由发展走向完善,已经深深根植于中国大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成为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的执政理念。
坚持依法执政,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前“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执政。在当代中国,依法执政就是要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使党的执政方式合法化,切实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决定了依法治国的成效。因此,要真正做到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做到依法执政。
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党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使命、执政环境和执政队伍发生的新变化,我们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方面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因此,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供制度保障。一是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关系。二是要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的实现形式,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要坚持和完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人民民主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四是要逐步实现依法执政程序化。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的法律程序。要支持和保证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领导政府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