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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有利于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环境。应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自主学习是课程改革倡导的一种新型学习方式。所谓自主学习,是指学习主体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对学习内容和学习过程具有自觉的意识和反应的学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