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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发生的"绿领巾"、"红校服"、"测智商"等事件,显示一些学校在教育理念方面存在误区,在教学管理上存在越界,忽视甚至损害未成年人的权利。受教育权作为公民基本的宪法权利,其属性包括自由、平等和人权三个维度。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通过教育使人成为自由的、独立的、有个性的主体。平等对待所有学生,使每个学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排除教育行政和管理上的不当指挥、命令等权力支配对受教育权的侵害。防止忽视、歧视人格尊严的错误导向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