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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幼儿的成长和教育是家庭、教师、保育人员和社区的共同责任,其中,家长与教师的合作共育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的必要性,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的效益和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的禁忌三个方面来谈现阶段的家园共育,希望能给广大家长和教师给予参考,充分发挥家长与教师在幼儿教育中的作用。
关键词幼儿教育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
幼儿的成长和教育是家庭、教师、保育人员和社区的共同责任,其中,家长与教师的合作共育显得尤为重要。意大利瑞吉欧•艾米莉亚幼儿教育机构特别重视家长主动参与幼儿教育,与教师合作共育,有效地提高了幼儿教育的质量,结果被评为“全世界最好的学前班”(据 1991年美国《新闻周刊》报道)。本文从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的必要性,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的效益和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的禁忌三个方面来谈现阶段的家园共育。
一、家长与学前儿童教师合作共育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这是儿童人格发展的需要
儿童心理学的知识表明,儿童人格的健全发展需要来自男女两性教育力量的影响,幼儿教育机构师资队伍的现状却不能令人满意,基本上是女性一统天下,这极容易弱化儿童的阳刚之气,导致儿童人格的片面发展,出现男孩女性化的偏差。而男性家长对幼儿教育的介入,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幼儿教育机构中男教师严重不足的缺憾,为儿童人格的健康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使儿童成为刚柔相济的人。
(二)这是家长知法守法的保证
1997 年原国家教委、全国妇联颁发了《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试行)》,对家长提出了十大要求,其一就是规定家长“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家长不但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与教师合作共育的重要性,而且还要将此付诸于实践,采取相应的行动。因此,主动参与到幼儿园的教育工作中去,是家长遵纪守法的需要,也是家长全面履行教育职责的保证。
(三)这是众多教育专家的主张
中外许多教育家都呼吁家庭要与托幼园所配合,家长要和教师合作,以保证学前儿童得到更好的发展。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把刚开始接受教育的儿童比喻为一块大理石,把教育者比喻为雕塑家,他认为这些雕塑家第一是家庭,第二是教师,第三是集体,第四是儿童本人,第五是书籍,第六是偶然的因素。可见,家长要把孩子塑造成心目中的形象,就必须与教师等雕塑家协作,共同完成塑造儿童的工作。
二、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的效益
家长与教师密切联系,相互配合,不仅能使家长自身的教育能力得到提高,而且还能使儿童的发展更加完善。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长能更深刻的理解儿童
儿童是生活在家庭和幼儿园这两个不同的地方的,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就能耳闻目睹儿童的生活、游戏和学习,获得儿童成长的感性知识经验,从而加深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和对儿童发展的理解。例如,父亲通过在幼儿园观看儿子的游戏活动,就明白了“游戏是儿童最重要的活动”、“儿童是在游戏中成长”的道理。
(二)家长能更全面地了解教师
家长参与到幼儿园的教育中去,就能亲身感受到教师工作的多样和艰辛,清楚地认识到教师工作的复杂和细致,从而学会宽容教师,体谅教师。比如,母亲通过在幼儿园观看女儿的一日活动,就发出了“教师热爱孩子胜妈妈”的感叹。
(三)家长之间的沟通变得多样
参与幼儿园教育的家长,不仅能在接送孩子时进行交流,而且还能利用其他时机(如经验交流活动、问题研讨活动)进行沟通,分享彼此教养孩子的酸甜苦辣,切磋教育的技艺。例如,在“孩子与电视”的研讨活动中,家长各抒己见,纷纷说出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增进了家长之间的了解,增强了彼此之间的友谊。
三、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的禁忌
为了使与幼儿教师的合作卓有成效,家长要坚持做到以下几个“不”字:
(一)不炫耀学历
现代社会是个学习化的社会,家长的学历越来越高。作为家长不要特意在教师面前显示自己的学历、炫耀自己的高学历。
(二)不卖弄才能
谦虚谨慎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家长也应继承发扬,在教师面前,不要任意拔高自己、故意表现自己、甚至吹嘘自己,如“我公司的人数要比你班上的小朋友多多了,我管理一个公司要比你管理一个班级难多了”、“不论你有什么问题,只要问我,我都能回答出来”,这样不但不会赢得教师的尊敬,反而还会引起教师的不满。
(三)不轻视教师
教师职业在实践上虽然还未成为“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但却应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家长要意识到现行的教师都是经过专门培训的,拥有上岗证书,懂得儿童心理特点和教育规律,掌握了多种教育技能和技巧,像其他职业的人们一样值得尊敬。
(四)不非议教师
身为家长不要在教师背后对教师评头论足,也不要当着孩子的面非议教师,如教师的容貌身材、穿着打扮、言谈举止,否则,不仅会降低教师的威信,而且也会损害家长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
(五)不报告园长
教师都比较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家长若对教师有什么意见、建议,最好能利用“接送孩子的时间”,当面向教师提出来,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委婉地向教师表示出来,千万不要向园长所长“打小报告”,给“园长信箱”投放“人民来信”。这样,只会加深与教师之间的隔阂,导致交往的中断。
幼儿教育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要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健康发展,家长与教师必须经常沟通、互相配合、互相理解,这样,幼儿教育工作才能顺利地开展。
参考文献:
[1]庞丽娟《新〈纲要〉与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4月版
[2]黄人颂《学前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8月版.
关键词幼儿教育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
幼儿的成长和教育是家庭、教师、保育人员和社区的共同责任,其中,家长与教师的合作共育显得尤为重要。意大利瑞吉欧•艾米莉亚幼儿教育机构特别重视家长主动参与幼儿教育,与教师合作共育,有效地提高了幼儿教育的质量,结果被评为“全世界最好的学前班”(据 1991年美国《新闻周刊》报道)。本文从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的必要性,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的效益和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的禁忌三个方面来谈现阶段的家园共育。
一、家长与学前儿童教师合作共育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这是儿童人格发展的需要
儿童心理学的知识表明,儿童人格的健全发展需要来自男女两性教育力量的影响,幼儿教育机构师资队伍的现状却不能令人满意,基本上是女性一统天下,这极容易弱化儿童的阳刚之气,导致儿童人格的片面发展,出现男孩女性化的偏差。而男性家长对幼儿教育的介入,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幼儿教育机构中男教师严重不足的缺憾,为儿童人格的健康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使儿童成为刚柔相济的人。
(二)这是家长知法守法的保证
1997 年原国家教委、全国妇联颁发了《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试行)》,对家长提出了十大要求,其一就是规定家长“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家长不但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与教师合作共育的重要性,而且还要将此付诸于实践,采取相应的行动。因此,主动参与到幼儿园的教育工作中去,是家长遵纪守法的需要,也是家长全面履行教育职责的保证。
(三)这是众多教育专家的主张
中外许多教育家都呼吁家庭要与托幼园所配合,家长要和教师合作,以保证学前儿童得到更好的发展。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把刚开始接受教育的儿童比喻为一块大理石,把教育者比喻为雕塑家,他认为这些雕塑家第一是家庭,第二是教师,第三是集体,第四是儿童本人,第五是书籍,第六是偶然的因素。可见,家长要把孩子塑造成心目中的形象,就必须与教师等雕塑家协作,共同完成塑造儿童的工作。
二、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的效益
家长与教师密切联系,相互配合,不仅能使家长自身的教育能力得到提高,而且还能使儿童的发展更加完善。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长能更深刻的理解儿童
儿童是生活在家庭和幼儿园这两个不同的地方的,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就能耳闻目睹儿童的生活、游戏和学习,获得儿童成长的感性知识经验,从而加深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和对儿童发展的理解。例如,父亲通过在幼儿园观看儿子的游戏活动,就明白了“游戏是儿童最重要的活动”、“儿童是在游戏中成长”的道理。
(二)家长能更全面地了解教师
家长参与到幼儿园的教育中去,就能亲身感受到教师工作的多样和艰辛,清楚地认识到教师工作的复杂和细致,从而学会宽容教师,体谅教师。比如,母亲通过在幼儿园观看女儿的一日活动,就发出了“教师热爱孩子胜妈妈”的感叹。
(三)家长之间的沟通变得多样
参与幼儿园教育的家长,不仅能在接送孩子时进行交流,而且还能利用其他时机(如经验交流活动、问题研讨活动)进行沟通,分享彼此教养孩子的酸甜苦辣,切磋教育的技艺。例如,在“孩子与电视”的研讨活动中,家长各抒己见,纷纷说出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增进了家长之间的了解,增强了彼此之间的友谊。
三、家长与教师合作共育的禁忌
为了使与幼儿教师的合作卓有成效,家长要坚持做到以下几个“不”字:
(一)不炫耀学历
现代社会是个学习化的社会,家长的学历越来越高。作为家长不要特意在教师面前显示自己的学历、炫耀自己的高学历。
(二)不卖弄才能
谦虚谨慎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家长也应继承发扬,在教师面前,不要任意拔高自己、故意表现自己、甚至吹嘘自己,如“我公司的人数要比你班上的小朋友多多了,我管理一个公司要比你管理一个班级难多了”、“不论你有什么问题,只要问我,我都能回答出来”,这样不但不会赢得教师的尊敬,反而还会引起教师的不满。
(三)不轻视教师
教师职业在实践上虽然还未成为“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但却应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家长要意识到现行的教师都是经过专门培训的,拥有上岗证书,懂得儿童心理特点和教育规律,掌握了多种教育技能和技巧,像其他职业的人们一样值得尊敬。
(四)不非议教师
身为家长不要在教师背后对教师评头论足,也不要当着孩子的面非议教师,如教师的容貌身材、穿着打扮、言谈举止,否则,不仅会降低教师的威信,而且也会损害家长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
(五)不报告园长
教师都比较通情达理、善解人意,家长若对教师有什么意见、建议,最好能利用“接送孩子的时间”,当面向教师提出来,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委婉地向教师表示出来,千万不要向园长所长“打小报告”,给“园长信箱”投放“人民来信”。这样,只会加深与教师之间的隔阂,导致交往的中断。
幼儿教育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要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健康发展,家长与教师必须经常沟通、互相配合、互相理解,这样,幼儿教育工作才能顺利地开展。
参考文献:
[1]庞丽娟《新〈纲要〉与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4月版
[2]黄人颂《学前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8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