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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案例教学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式,已在各类课程的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逻辑学要提高教学效果,有必要引入案例教学。逻辑学与案例教学有共同的渊源,说明逻辑学引入案例教学具有可行性。但逻辑学具有自身的学科特性,所以,逻辑学案例教学应依据其学科特性进行。逻辑学案例教学要取得实效,需要处理好案例教学与举例教学、课程体系、课堂讲授等方面的关系。
关键词案例教学 逻辑学 方法
中图分类号:G420文献标识码:A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方式已在各类课程中得到广泛的运用。有的学者提出,案例教学也有局限性,并非适合于所有的课程,不可盲目提倡。那么,逻辑学作为基础学科,有没有必要、是不是可以引入案例教学,如果可行的话,又如何开展案例教学呢?本文就这些问题展开讨论。
1 逻辑学开展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逻辑学的传统教学方式主要包括三个环节,即原理讲解、举例说明和习题练习,教学效果一般落实在学生的解题能力上,考核的标准也以学生是否具有解题能力为依归。这种教学方式把学生束缚在教材体系之内,据笔者的调查,学生们普遍反映,传统的教学方式使他们了解了一些逻辑学的知识,但很快就忘记了,并没有把知识学习转化为能力提高以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为了提高逻辑学教学的实效性,破解传统教学方式造成的困局,近些年来各高校锐意改革,大胆创新,使局面有了很大改观。目前的教学改革对案例教学的探索已取得初步成绩。
案例教学是一种情景式教学,就是在教学过程中,提供给学生生活中的情景和真实事件,使其在相互讨论中完成学习任务。2007年教育部在天津举办了“逻辑学案例教学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说明了教育主管部门对逻辑学案例教学的认可。
2 逻辑案例教学的可行性
目前,许多课程都在采用案例教学。但有的学者提醒大家,案例教学也有局限性 ,因为它的目标是培养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工程师,而不是培养科学家,所以它最适用的领域是管理学、教育、法律、医学、环境科学等实践性强的学科, 并非适用于所有课程。我们认为,学者的提醒是中肯的、有道理的,我们的确不能不分学科、不看对象,一窝蜂的都搞案例教学。具体到逻辑学是否适用案例教学呢?我们认为,总的来说逻辑学可以采用案例教学,理由有如下几点:
第一,从源头上讲,案例教学与逻辑学有共同起源。案例教学法又称为“苏格拉底式教学法”, 苏格拉底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教育家,被誉为“西方的孔子”,他开创了一种被后人称为“辩证法”的教学方法,即用讨论、辩驳的方式进行教学,引导学生不断放弃错误的观点,一步步自己走向正确的结论,所以这种方法又称为精神助产术。
第二,从现实需要来讲,案例教学符合逻辑学的发展趋势。19世纪逻辑学实现了第一次转向,纯形式化的人工语言兴起,推动了逻辑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的巨大发展。但逻辑学的形式化也使得逻辑学脱离了大众、脱离了实际生活,不能给学习者走向社会以有力的帮助。非形式逻辑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培养人们的批判性思维。
第三,从课程性质上来讲,案例教学也适合于逻辑学教学。我们这里讲的逻辑学教学,不是专业教育,而是通识教育;它的授课对象不是本专业的学生,而是一般大学生;它的教学目的不是为专业研究打基础,而是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特别是批判性思维能力。
3 逻辑学案例教学的独特性
通过上述的论证分析,我们说明了在一般逻辑教学过程中开展案例教学的可行性。但是,逻辑学毕竟不同于管理学、法学、医学等等实用性学科,逻辑学是基础性学科,既有知识性,又有很强的规则性。如果对逻辑学的特点没有清楚的认识,不能根据其特点进行案例教学,逻辑学案例教学就有可能流于表面化、形式化,成为打着案例教学名号的例证教学,就会仍然局限于传统教学的模式中,达不到教学改革的目的。
笔者以为,逻辑学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极强的规则性,这一点在逻辑学诞生的第一天起就突显其核心地位。当年亚里士多德创立逻辑学,他所面对的问题就是智者学派诡辩论的泛滥所造成的古希腊社会思维的混乱,这种混乱的局面严重阻碍了人们思想的交流,阻碍了科学思维的发展。但非形式逻辑并不否认规则的存在。逻辑学对规则的重视决定了它的主导思维是收敛式思维,在研究问题时将目标指向寻找明确的、唯一的答案。这一特点在与其它适用案例教学的学科比较时可以看的非常清楚,比如管理学,它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就提倡发散式思维,追求解决问题答案的多样化。
逻辑学另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它的严密的系统性。逻辑学(不是逻辑思想)从开创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是人类科学史上最古老的学科之一。
4 逻辑学案例教学要处理好几方面的关系
鉴于逻辑学自身的特点,逻辑学案例教学与其它学科的案例教学应有所不同,需要根据逻辑学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这就需要处理好几方面的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举例说明和案例教学的关系。传统的逻辑学教学需要用大量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实例来说明逻辑学原理,如果不懂得案例教学的真蒂,很容易把案例教学与举例教学混同起来,以为举例教学就是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对传统教学方式的“反叛”,它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模拟真实的情景,使学生在讨论、交流中进行学习,获取知识。学生不是被动的学习,而是在主动的参与中,在模拟实践中形成对问题的认识。生成、建构是案例教学的核心,也是它与举例教学最大的区别。在逻辑学教学过程中,举例教学不可或缺,但它不是案例教学。
其次要处理好案例教学与课程体系的关系。逻辑学是一门有着严密体系的学科,教材体系非常完善,教学活动一直延续着由入门到深入,由简单到复杂,由基础到应用的循序渐进的完整过程,按部就班的教学既是课程体系的要求,也适合学生的接受能力。逻辑学引入案例教学,不宜打破原有的课程体系。从课程内容的角度讲,并非每一章节都适合案例教学,如果不考虑教学内容的性质和特点,在整个教学过程中都采用案例教学,时间上既不允许(案例教学要占用大量的课堂时间),内容上也不适合。根据笔者多年的教学经验,案例教学对逻辑学来讲,最适合的章节有三段论、复合命题推理的综合运用(复合命题自然推理系统)、逻辑基本规律、归纳推理、论证等几个部分。
第三,要处理好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的关系。案例教学倡导学生自主学习,强调教学过程要以学生的讨论、交流为主,教师的职责主要是组织、引导,这既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也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和相应的能力。正因为如此,有的学者认为,案例教学的对象应该是研究生或大学高年级的学生。而一般逻辑学作为知识性很强的基础学科,授课对象又往往是大学低年级的学生,如果过多的采用案例教学,教学效果显然不会很好。所以,对于逻辑学教学来讲,一定要处理好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的关系,不能削弱课堂讲授,该讲的一定要讲透,讲明白,使学生掌握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在此基础上才能进行案例教学。一定要保证有足够的学时分配给课堂讲授,根据经验,教师的授课时间不能低于课时总数的60%。
5 逻辑学案例教学的方法
目前逻辑学案例教学尚在探索阶段,成功的经验还较为缺乏。根据一些高校开展逻辑学案例教学的经验以及笔者的教学实践,笔者以为,有几种方式可以采用:
(1)案例分析。教师选取一些来自生活的真实案例,让学生讨论、分析这些案例,运用学过的逻辑知识,寻找破解问题的方案。案例分析的过程是:首先教师把案例在课堂上布置给学生,然后学生分组讨论。
(2)编写案例。让学生分组编写简单的逻辑案例,已被实践证明是很有效的案例教学方法。教师在讲明某方面的原理后,要求学生以寝室或学习小组为单位,就这方面原理编写简单的案例,学生将自己编写的案例做成课件拿到课堂上展示,教师作点评,可以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
(3)课堂辩论。辩论过程既是逻辑学习的过程,也是逻辑运用的过程,真正体现了案例教学知识生成的初衷。在逻辑学课堂上开展辩论式教学,是对逻辑教学的“原点式”复归。在逻辑学教学内容体系中,最适合进行课堂辩论的是“论证”部分,而这一部分也恰恰是课程的最后内容。
参考文献
[1]刘汉民.论逻辑教学与大学生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J].教育探索,2007(6).
[2]武宏志.论批判性思维.广州大学学报,2004(11).
关键词案例教学 逻辑学 方法
中图分类号:G420文献标识码:A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方式已在各类课程中得到广泛的运用。有的学者提出,案例教学也有局限性,并非适合于所有的课程,不可盲目提倡。那么,逻辑学作为基础学科,有没有必要、是不是可以引入案例教学,如果可行的话,又如何开展案例教学呢?本文就这些问题展开讨论。
1 逻辑学开展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逻辑学的传统教学方式主要包括三个环节,即原理讲解、举例说明和习题练习,教学效果一般落实在学生的解题能力上,考核的标准也以学生是否具有解题能力为依归。这种教学方式把学生束缚在教材体系之内,据笔者的调查,学生们普遍反映,传统的教学方式使他们了解了一些逻辑学的知识,但很快就忘记了,并没有把知识学习转化为能力提高以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为了提高逻辑学教学的实效性,破解传统教学方式造成的困局,近些年来各高校锐意改革,大胆创新,使局面有了很大改观。目前的教学改革对案例教学的探索已取得初步成绩。
案例教学是一种情景式教学,就是在教学过程中,提供给学生生活中的情景和真实事件,使其在相互讨论中完成学习任务。2007年教育部在天津举办了“逻辑学案例教学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说明了教育主管部门对逻辑学案例教学的认可。
2 逻辑案例教学的可行性
目前,许多课程都在采用案例教学。但有的学者提醒大家,案例教学也有局限性 ,因为它的目标是培养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工程师,而不是培养科学家,所以它最适用的领域是管理学、教育、法律、医学、环境科学等实践性强的学科, 并非适用于所有课程。我们认为,学者的提醒是中肯的、有道理的,我们的确不能不分学科、不看对象,一窝蜂的都搞案例教学。具体到逻辑学是否适用案例教学呢?我们认为,总的来说逻辑学可以采用案例教学,理由有如下几点:
第一,从源头上讲,案例教学与逻辑学有共同起源。案例教学法又称为“苏格拉底式教学法”, 苏格拉底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教育家,被誉为“西方的孔子”,他开创了一种被后人称为“辩证法”的教学方法,即用讨论、辩驳的方式进行教学,引导学生不断放弃错误的观点,一步步自己走向正确的结论,所以这种方法又称为精神助产术。
第二,从现实需要来讲,案例教学符合逻辑学的发展趋势。19世纪逻辑学实现了第一次转向,纯形式化的人工语言兴起,推动了逻辑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的巨大发展。但逻辑学的形式化也使得逻辑学脱离了大众、脱离了实际生活,不能给学习者走向社会以有力的帮助。非形式逻辑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培养人们的批判性思维。
第三,从课程性质上来讲,案例教学也适合于逻辑学教学。我们这里讲的逻辑学教学,不是专业教育,而是通识教育;它的授课对象不是本专业的学生,而是一般大学生;它的教学目的不是为专业研究打基础,而是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特别是批判性思维能力。
3 逻辑学案例教学的独特性
通过上述的论证分析,我们说明了在一般逻辑教学过程中开展案例教学的可行性。但是,逻辑学毕竟不同于管理学、法学、医学等等实用性学科,逻辑学是基础性学科,既有知识性,又有很强的规则性。如果对逻辑学的特点没有清楚的认识,不能根据其特点进行案例教学,逻辑学案例教学就有可能流于表面化、形式化,成为打着案例教学名号的例证教学,就会仍然局限于传统教学的模式中,达不到教学改革的目的。
笔者以为,逻辑学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极强的规则性,这一点在逻辑学诞生的第一天起就突显其核心地位。当年亚里士多德创立逻辑学,他所面对的问题就是智者学派诡辩论的泛滥所造成的古希腊社会思维的混乱,这种混乱的局面严重阻碍了人们思想的交流,阻碍了科学思维的发展。但非形式逻辑并不否认规则的存在。逻辑学对规则的重视决定了它的主导思维是收敛式思维,在研究问题时将目标指向寻找明确的、唯一的答案。这一特点在与其它适用案例教学的学科比较时可以看的非常清楚,比如管理学,它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就提倡发散式思维,追求解决问题答案的多样化。
逻辑学另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它的严密的系统性。逻辑学(不是逻辑思想)从开创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是人类科学史上最古老的学科之一。
4 逻辑学案例教学要处理好几方面的关系
鉴于逻辑学自身的特点,逻辑学案例教学与其它学科的案例教学应有所不同,需要根据逻辑学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这就需要处理好几方面的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举例说明和案例教学的关系。传统的逻辑学教学需要用大量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实例来说明逻辑学原理,如果不懂得案例教学的真蒂,很容易把案例教学与举例教学混同起来,以为举例教学就是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对传统教学方式的“反叛”,它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模拟真实的情景,使学生在讨论、交流中进行学习,获取知识。学生不是被动的学习,而是在主动的参与中,在模拟实践中形成对问题的认识。生成、建构是案例教学的核心,也是它与举例教学最大的区别。在逻辑学教学过程中,举例教学不可或缺,但它不是案例教学。
其次要处理好案例教学与课程体系的关系。逻辑学是一门有着严密体系的学科,教材体系非常完善,教学活动一直延续着由入门到深入,由简单到复杂,由基础到应用的循序渐进的完整过程,按部就班的教学既是课程体系的要求,也适合学生的接受能力。逻辑学引入案例教学,不宜打破原有的课程体系。从课程内容的角度讲,并非每一章节都适合案例教学,如果不考虑教学内容的性质和特点,在整个教学过程中都采用案例教学,时间上既不允许(案例教学要占用大量的课堂时间),内容上也不适合。根据笔者多年的教学经验,案例教学对逻辑学来讲,最适合的章节有三段论、复合命题推理的综合运用(复合命题自然推理系统)、逻辑基本规律、归纳推理、论证等几个部分。
第三,要处理好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的关系。案例教学倡导学生自主学习,强调教学过程要以学生的讨论、交流为主,教师的职责主要是组织、引导,这既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也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和相应的能力。正因为如此,有的学者认为,案例教学的对象应该是研究生或大学高年级的学生。而一般逻辑学作为知识性很强的基础学科,授课对象又往往是大学低年级的学生,如果过多的采用案例教学,教学效果显然不会很好。所以,对于逻辑学教学来讲,一定要处理好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的关系,不能削弱课堂讲授,该讲的一定要讲透,讲明白,使学生掌握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在此基础上才能进行案例教学。一定要保证有足够的学时分配给课堂讲授,根据经验,教师的授课时间不能低于课时总数的60%。
5 逻辑学案例教学的方法
目前逻辑学案例教学尚在探索阶段,成功的经验还较为缺乏。根据一些高校开展逻辑学案例教学的经验以及笔者的教学实践,笔者以为,有几种方式可以采用:
(1)案例分析。教师选取一些来自生活的真实案例,让学生讨论、分析这些案例,运用学过的逻辑知识,寻找破解问题的方案。案例分析的过程是:首先教师把案例在课堂上布置给学生,然后学生分组讨论。
(2)编写案例。让学生分组编写简单的逻辑案例,已被实践证明是很有效的案例教学方法。教师在讲明某方面的原理后,要求学生以寝室或学习小组为单位,就这方面原理编写简单的案例,学生将自己编写的案例做成课件拿到课堂上展示,教师作点评,可以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
(3)课堂辩论。辩论过程既是逻辑学习的过程,也是逻辑运用的过程,真正体现了案例教学知识生成的初衷。在逻辑学课堂上开展辩论式教学,是对逻辑教学的“原点式”复归。在逻辑学教学内容体系中,最适合进行课堂辩论的是“论证”部分,而这一部分也恰恰是课程的最后内容。
参考文献
[1]刘汉民.论逻辑教学与大学生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J].教育探索,2007(6).
[2]武宏志.论批判性思维.广州大学学报,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