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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以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自2002年至今实施经营体制重大改革为背景,在分析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现实背景和金融控股公司优势的基础上,结合中信集团金融产业的发展现状,对中信集团勇于创新在国内首先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成功实践展开论述。
[关键词] 中信 金融 改革
引言: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监管机构就很尖锐地提出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信)分业经营的问题。由于当时的客观情况和中信集团成立以来的习惯思维,中信集团完成分业经营,确实有很多的问题很难解决。为适应国际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发挥中信金融业务门类齐全的优势,打造中信金融统一品牌,中信集团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02年对集团经营体制进行改革并成立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一、 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现实背景
目前,国际金融业的趋势和潮流是规模大、多元化和全球化。国际上的金融机构经过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再到混业经营的发展阶段。以美国为例,1929年-1933年美国经济大危机时期,一万多家银行倒闭和被兼并,国会通过了《格拉斯-斯蒂尔法案》和《1933年银行法》,规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严格实行分业经营。70年代增加了一些修正性条例,有些银行经过特批可以持有两个牌照。《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允许金融控股公司拥有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从事具有金融性质的任何业务,真正开始了金融控股的混业经营。欧洲则更早。中信集团是从1996年日本的金融改革中受到启发的。
在20世纪90年代初以前,我国曾经实行金融混业经营体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泡沫逐渐产生并伴随混乱的金融秩序而不断膨胀。1993年起,在政府主导下,我国的金融体制进行了强制变迁,由分业经营代替混业经营。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为分业经营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金融业逐步对外开放,面临着国内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国外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局面。无论是从国际上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来看,还是从国内金融业的最新动向来看,不同业态之间的金融业务融合已经成为各类金融机构提高自身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能否允许国内不同形态的金融机构之间进一步加强合作,甚至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统一平台,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决策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分析
可以说金融控股公司是分业经营模式下金融机构适应市场需要的必然选择。在分业经营体制下,金融控股公司是在一个法人金融集团公司内设多个法人子公司,统一被控制在一个母公司之下,但彼此之间实行完全的分业经营、完全的分业管理。通过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组织形式,既能发挥金融企业集团综合经营的优势,又能在不同金融业务之间形成良好的“防火墙”,从而有效地控制风险。不仅有利于金融业的集团化改造和综合经营,而且也有利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形成协同效应。金融控股公司通过收购、兼并不同种类的金融机构,使得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具有巨大的协同效应优势。金融控股公司在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时,可以将不同地区、不同金融品种之间的优势加以组合利用。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业务发展。在控股公司下,银行、证券、保险等子公司独立运作,业务发展空间更大,自由度更高,有利于各子公司在各自领域更充分地发展业务;在控股公司模式下,各种业务和产品间的交叉销售更加市场化,透明度高,关联交易的处理也更加规范明确,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业务和产品的交叉销售。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降低风险。一是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降低管理风险。控股公司只行使股权投资的职能,不同业务子公司的管理互相独立,可以保证较高的业务管理能力,避免单一金融机构同时管理其他金融业务的巨大压力。二是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降低市场风险。在控股公司模式下,银行与其他业务间的交叉销售等商业活动处于市场监督之下,透明度更高,风险更低。三是控股公司模式有助于提高风险承受能力。各项金融业务分别在独立的子公司里进行,一家子公司无需为其他业务的风险承担损失。即使一家子公司出现经营危机,其他子公司还可照常经营,无须以自身的资金去承担责任,有利于保障其自身的资金安全。
三、中信集团确定以金融为主业的发展战略和金融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在中信集团的金融业务门类齐全,到2006年底金融资产占中信集团公司总资产的85%,已形成良好的基础,对集团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以金融为主业,是中信集团的必然选择。2005年中信集团决定,将金融确立为公司的主业。其实早在2002年中信和光大就被划归中央金融工委管理,党中央那时就已经把中信当作金融控股集团来看待,而不放在国资委系统,可以看出中信以金融为主业,是实际倾斜在先而正式表述在后。
之所以确定以金融为主业,是中信集团经过了多次论证,最后的确切表述是“以金融为主业是集团公司必然的选择”。从2002年到2006年中信集团对金融的倾斜力度确实很大,其实这样做在某种意义上存在被动的一面,是形势所迫,是要努力化被动为主动。2002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银行业要在2006年12月11日前完成过渡期;银监会也提出了监管要求,所有银行要分期达到监管要求,主要是资本充足率。当时假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认真拨备和核销,我国所有的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和中信银行,都得技术性破产。国家为四大商业银行剥离了14000亿的不良资产,又给予了大规模注资,但是中信没有这种条件,当时的中信银行虽然属于股份制,但又没有真正进行股改和上市,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就更大一些。
虽然中信集团金融业务涵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所有门类,特有的业务结构使中信拥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对国有金融机构日渐形成的威胁,集团各金融子公司也清醒地认识到,金融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单一的金融业务难以形成竞争优势。特别是中信公司,主要是靠在国际市场上发债发展起来的,底子薄,负债率高,而且无论是金融业务还是非金融业务,都存在着较多的不良资产,这些是制约中信发展的致命的因素。为此中信计划通过经营体制改革并组建中信金融控股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四、中信集团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践
在混业经营成为国际上金融运行模式的主流趋势的情况下,我国金融多元化经营以及产融结合的形势也日益明朗。一方面,金融板块之间不断展开合作,另一方面,实业资本也向金融靠拢,实现产融合作,包括参股券商、开发信托产品,成立产业基金等。虽然目前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法律、法规方面还处于空白阶段,但作为一种事实存在的经济形式,国内准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三类组建方式:一类是纯粹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为母公司,其本身不从事任何具体业务的经营,主要任务是投资管理;第二类是事业型控股公司或称经营型控股公司。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其本身有主营业务,同时控股两个以上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由金融机构形成的控股集团和产业资本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需特别指出的是,因多方面的原因,中国还存在一种管理性控股公司,基本特征是控股公司与被控股公司之间不存在严格的资本纽带,控股公司多是逆序组建,即母公司先投资设立或控股若干个金融机构,后投资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把对金融机构子公司的投资控股管理业务集中委托于金融性控股公司这一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严格意义上,金融性控股公司和下属若干个金融机构之间没有直接的股权关系,它们都是母公司并列投资的两类公司。重组后的中信集团公司便是此种模式的典型。通过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打通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三大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搭建统一的服务平台,推出综合服务业务,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已成为国内许多拟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企业的首要发展目标。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在中信集团王军董事长关于设立中信金融控股公司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经中信集团与中国人民银行以及证监会、保监会多次研究,制订了中信集团体制改革方案,并征求了8个部门的意见,最终获得国务院批准。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际,备受海内外广泛关注的成立金融业控股公司这一大事终于取得重大突破,不但从根本上解决了中信公司经营体制与现行法规不相适应的矛盾,而且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中信控股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金融业的控股公司,顺应了国际金融业规模大、多元化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将有利于公司发展主业、扩大规模、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特别是有利于增强民族金融业的竞争力,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竞争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这次改革也意味着今后中信将不再享有过去的一些特殊政策。体制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一)中信不再作为金融机构,改为非金融的投资控股性的集团公司,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英文名 CITIC)”更名为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英文名称为CITIC(Group)Co.。经国务院批准,中信集团可以成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
(二)同意设立中信控股(香港)公司,为公司所属金融资产今后在境外资本市场运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设立中信控股公司,行使对所属金融企业的管理职能。
(四)中信集团本部不再经营信托业务,将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更名改制为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信托业务。
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正式对外宣布成立。根据《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章程》,经集团公司常务董事会决定,授权中信控股公司对所属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公司、中信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国际金融控股公司、信诚保险公司、中信期货经纪公司、中信资产管理公司等企业行使全部管理权。在适当的时候,集团将持有的上述企业的股权转给中信控股公司。中信控股公司的主要职能是强化风险管理,统一配置和有效利用资源,发挥品牌效应和协同效应,提供全方位服务,以实现效益最大化。上述子公司均按现行规定分别接受相应监管部门的监管。
五、中信控股公司的具体运营措施
可见金融控股公司是中信集团发展金融业务的重大举措,它不是对金融性子公司进行简单的相加,而是要面向市场需求,加强公司内部金融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集团综合优势和品牌效应,以客户为中心,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全方位的服务,形成协同效应。同时更加注重加强内控工作,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业务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中信控股公司成立伊始就建立了内部协同评价体系和利益分配机制,切实推进各金融子公司之间的合作。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物理网点资源,进一步加大金融交叉业务与产品的开发和营销力度,提升集团公司金融业的整体价值与市场影响力。
加强对统一金融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确保今年实现各项核心业务在三代系统上线运行;
建立客户信息共享和维护管理体制,完善客户服务中心系统功能,基本实现现有金融产品网上服务,完成短信业务系统整合和灾难备份中心系统的方案设计与论证,建立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提高金融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加速处理不良资产,特别是严格控制新增不良资产,加强不良资产清收工作;
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和其他风险权重低的资产业务,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
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大风险评估与排查、内控管理考核、稽核审计等方面的工作力度;
证券、信托、信诚保险等金融子公司不断增强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把握机会,稳健经营,开拓创新,提高效益,不断提高竞争力。
六、做实做好金融主业,加强内控建设和资产质量管理
金融业是中信集团的主业。加强内控建设和资产质量管理,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是关系到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中信集团长期以来采用负债经营模式,自身的抗风险能力较弱,近年来突发事件和经济案件时有发生,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中信集团在认真汲取教训的同时,把防范风险作为加强经营管理的一项突出任务,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推动运用信息技术实时监控,提高抗风险能力,消除风险隐患。另外,积极配合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中信控股公司把推动和督促金融子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作为首要任务。中信集团不断强化中信控股公司全权管理金融子公司的权威性,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信控股公司按照集团公司对金融子公司内控建设与风险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和分析了金融子公司面临的风险,统一提出了金融业务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的总体要求,并与银行、证券公司等主要金融子公司协商确定了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要点,督促金融子公司加强对各项业务(特别是交叉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控制;加强对金融子公司的审计、检查、考核工作,协助外部审计机构进一步摸清不良资产状况。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了中信控股公司对金融子公司的非现场监控系统。采用先进的审计软件,在集团公司统一的金融信息平台上对金融子公司的重大业务活动实现定期监控;有选择地对金融子公司及所属机构进行了全面、单项审计和检查考核,对其改进风险管理提出了明确意见。
(二)为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升金融业务的经营管理水平,防范金融风险,集团公司决定将统一的金融信息平台建立在中信银行引进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核心业务系统上,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业务。该系统把各种金融业务后台信息整合在一起,发挥金融业整体优势,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全方位综合性服务,为实现交叉销售金融产品做好了技术准备;能以产品核算,集中管理业务风险,实现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可为风险管理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增强内控能力,防范操作、信贷和资金的流动性等风险;实现数据集中、渠道整合、业务标准及流程统一,各金融子公司可共享客户信息、渠道、网点资源,提高资源开发和利用效率,增强金融业务的整体竞争力。目前该系统的证券集中交易系统、信托综合帐户管理系统、基金业务系统和银行总账部分已正式上线运行,金融资产业务和客户信息部分今年内将上线。
七、总结
金融业务是中信集团的重点业务,对集团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有效地发挥中信控股公司的重要作用是中信集团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中信控股公司就是为了适应国际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在推进经营体制改革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公司所属金融性子公司在各自的行业中并不具备很强的竞争力,而门类齐全则是我们的优势。为此中信控股公司必须做好、做实、做强,充分发挥金融性子公司的协同效应,实现资源共享,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风险控制,打造中信金融品牌。集团公司将加强对中信控股公司的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同时要求各金融性子公司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共同推进金融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今后将围绕金融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快综合金融服务的进程,提升金融客户服务的水平,迎接金融市场全面开放的新挑战。
参考文献:
1.《战略管理》 [美]希尔 琼斯 著 孙忠 译 中国市场出版社[M]
2.银信战略融合:混业趋势下中国信托业的现实选择《中国金融半月刊》2008年17期[J]
3.金融控股公司是产融型企业发展的战略选《中国经济导刊》2006年3期[J]
4.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研究 康华平 著 中国经济出版社[M]
5.关于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对策建议 韩著《中央财经大学学报》[J]
6.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网站(www.citic.com)资料[I]
[关键词] 中信 金融 改革
引言: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监管机构就很尖锐地提出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信)分业经营的问题。由于当时的客观情况和中信集团成立以来的习惯思维,中信集团完成分业经营,确实有很多的问题很难解决。为适应国际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发挥中信金融业务门类齐全的优势,打造中信金融统一品牌,中信集团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02年对集团经营体制进行改革并成立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一、 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现实背景
目前,国际金融业的趋势和潮流是规模大、多元化和全球化。国际上的金融机构经过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再到混业经营的发展阶段。以美国为例,1929年-1933年美国经济大危机时期,一万多家银行倒闭和被兼并,国会通过了《格拉斯-斯蒂尔法案》和《1933年银行法》,规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严格实行分业经营。70年代增加了一些修正性条例,有些银行经过特批可以持有两个牌照。《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允许金融控股公司拥有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从事具有金融性质的任何业务,真正开始了金融控股的混业经营。欧洲则更早。中信集团是从1996年日本的金融改革中受到启发的。
在20世纪90年代初以前,我国曾经实行金融混业经营体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泡沫逐渐产生并伴随混乱的金融秩序而不断膨胀。1993年起,在政府主导下,我国的金融体制进行了强制变迁,由分业经营代替混业经营。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为分业经营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金融业逐步对外开放,面临着国内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国外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局面。无论是从国际上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来看,还是从国内金融业的最新动向来看,不同业态之间的金融业务融合已经成为各类金融机构提高自身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能否允许国内不同形态的金融机构之间进一步加强合作,甚至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统一平台,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决策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分析
可以说金融控股公司是分业经营模式下金融机构适应市场需要的必然选择。在分业经营体制下,金融控股公司是在一个法人金融集团公司内设多个法人子公司,统一被控制在一个母公司之下,但彼此之间实行完全的分业经营、完全的分业管理。通过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组织形式,既能发挥金融企业集团综合经营的优势,又能在不同金融业务之间形成良好的“防火墙”,从而有效地控制风险。不仅有利于金融业的集团化改造和综合经营,而且也有利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形成协同效应。金融控股公司通过收购、兼并不同种类的金融机构,使得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具有巨大的协同效应优势。金融控股公司在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时,可以将不同地区、不同金融品种之间的优势加以组合利用。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业务发展。在控股公司下,银行、证券、保险等子公司独立运作,业务发展空间更大,自由度更高,有利于各子公司在各自领域更充分地发展业务;在控股公司模式下,各种业务和产品间的交叉销售更加市场化,透明度高,关联交易的处理也更加规范明确,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业务和产品的交叉销售。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降低风险。一是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降低管理风险。控股公司只行使股权投资的职能,不同业务子公司的管理互相独立,可以保证较高的业务管理能力,避免单一金融机构同时管理其他金融业务的巨大压力。二是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降低市场风险。在控股公司模式下,银行与其他业务间的交叉销售等商业活动处于市场监督之下,透明度更高,风险更低。三是控股公司模式有助于提高风险承受能力。各项金融业务分别在独立的子公司里进行,一家子公司无需为其他业务的风险承担损失。即使一家子公司出现经营危机,其他子公司还可照常经营,无须以自身的资金去承担责任,有利于保障其自身的资金安全。
三、中信集团确定以金融为主业的发展战略和金融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在中信集团的金融业务门类齐全,到2006年底金融资产占中信集团公司总资产的85%,已形成良好的基础,对集团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以金融为主业,是中信集团的必然选择。2005年中信集团决定,将金融确立为公司的主业。其实早在2002年中信和光大就被划归中央金融工委管理,党中央那时就已经把中信当作金融控股集团来看待,而不放在国资委系统,可以看出中信以金融为主业,是实际倾斜在先而正式表述在后。
之所以确定以金融为主业,是中信集团经过了多次论证,最后的确切表述是“以金融为主业是集团公司必然的选择”。从2002年到2006年中信集团对金融的倾斜力度确实很大,其实这样做在某种意义上存在被动的一面,是形势所迫,是要努力化被动为主动。2002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银行业要在2006年12月11日前完成过渡期;银监会也提出了监管要求,所有银行要分期达到监管要求,主要是资本充足率。当时假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认真拨备和核销,我国所有的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和中信银行,都得技术性破产。国家为四大商业银行剥离了14000亿的不良资产,又给予了大规模注资,但是中信没有这种条件,当时的中信银行虽然属于股份制,但又没有真正进行股改和上市,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就更大一些。
虽然中信集团金融业务涵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所有门类,特有的业务结构使中信拥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对国有金融机构日渐形成的威胁,集团各金融子公司也清醒地认识到,金融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单一的金融业务难以形成竞争优势。特别是中信公司,主要是靠在国际市场上发债发展起来的,底子薄,负债率高,而且无论是金融业务还是非金融业务,都存在着较多的不良资产,这些是制约中信发展的致命的因素。为此中信计划通过经营体制改革并组建中信金融控股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四、中信集团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践
在混业经营成为国际上金融运行模式的主流趋势的情况下,我国金融多元化经营以及产融结合的形势也日益明朗。一方面,金融板块之间不断展开合作,另一方面,实业资本也向金融靠拢,实现产融合作,包括参股券商、开发信托产品,成立产业基金等。虽然目前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法律、法规方面还处于空白阶段,但作为一种事实存在的经济形式,国内准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三类组建方式:一类是纯粹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为母公司,其本身不从事任何具体业务的经营,主要任务是投资管理;第二类是事业型控股公司或称经营型控股公司。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其本身有主营业务,同时控股两个以上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由金融机构形成的控股集团和产业资本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需特别指出的是,因多方面的原因,中国还存在一种管理性控股公司,基本特征是控股公司与被控股公司之间不存在严格的资本纽带,控股公司多是逆序组建,即母公司先投资设立或控股若干个金融机构,后投资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把对金融机构子公司的投资控股管理业务集中委托于金融性控股公司这一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严格意义上,金融性控股公司和下属若干个金融机构之间没有直接的股权关系,它们都是母公司并列投资的两类公司。重组后的中信集团公司便是此种模式的典型。通过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打通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三大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搭建统一的服务平台,推出综合服务业务,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已成为国内许多拟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企业的首要发展目标。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在中信集团王军董事长关于设立中信金融控股公司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经中信集团与中国人民银行以及证监会、保监会多次研究,制订了中信集团体制改革方案,并征求了8个部门的意见,最终获得国务院批准。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际,备受海内外广泛关注的成立金融业控股公司这一大事终于取得重大突破,不但从根本上解决了中信公司经营体制与现行法规不相适应的矛盾,而且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中信控股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金融业的控股公司,顺应了国际金融业规模大、多元化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将有利于公司发展主业、扩大规模、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特别是有利于增强民族金融业的竞争力,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竞争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这次改革也意味着今后中信将不再享有过去的一些特殊政策。体制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一)中信不再作为金融机构,改为非金融的投资控股性的集团公司,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英文名 CITIC)”更名为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英文名称为CITIC(Group)Co.。经国务院批准,中信集团可以成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
(二)同意设立中信控股(香港)公司,为公司所属金融资产今后在境外资本市场运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设立中信控股公司,行使对所属金融企业的管理职能。
(四)中信集团本部不再经营信托业务,将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更名改制为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信托业务。
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正式对外宣布成立。根据《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章程》,经集团公司常务董事会决定,授权中信控股公司对所属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公司、中信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国际金融控股公司、信诚保险公司、中信期货经纪公司、中信资产管理公司等企业行使全部管理权。在适当的时候,集团将持有的上述企业的股权转给中信控股公司。中信控股公司的主要职能是强化风险管理,统一配置和有效利用资源,发挥品牌效应和协同效应,提供全方位服务,以实现效益最大化。上述子公司均按现行规定分别接受相应监管部门的监管。
五、中信控股公司的具体运营措施
可见金融控股公司是中信集团发展金融业务的重大举措,它不是对金融性子公司进行简单的相加,而是要面向市场需求,加强公司内部金融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集团综合优势和品牌效应,以客户为中心,提供综合金融产品和全方位的服务,形成协同效应。同时更加注重加强内控工作,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业务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中信控股公司成立伊始就建立了内部协同评价体系和利益分配机制,切实推进各金融子公司之间的合作。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物理网点资源,进一步加大金融交叉业务与产品的开发和营销力度,提升集团公司金融业的整体价值与市场影响力。
加强对统一金融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确保今年实现各项核心业务在三代系统上线运行;
建立客户信息共享和维护管理体制,完善客户服务中心系统功能,基本实现现有金融产品网上服务,完成短信业务系统整合和灾难备份中心系统的方案设计与论证,建立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提高金融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加速处理不良资产,特别是严格控制新增不良资产,加强不良资产清收工作;
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和其他风险权重低的资产业务,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
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大风险评估与排查、内控管理考核、稽核审计等方面的工作力度;
证券、信托、信诚保险等金融子公司不断增强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把握机会,稳健经营,开拓创新,提高效益,不断提高竞争力。
六、做实做好金融主业,加强内控建设和资产质量管理
金融业是中信集团的主业。加强内控建设和资产质量管理,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是关系到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中信集团长期以来采用负债经营模式,自身的抗风险能力较弱,近年来突发事件和经济案件时有发生,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中信集团在认真汲取教训的同时,把防范风险作为加强经营管理的一项突出任务,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推动运用信息技术实时监控,提高抗风险能力,消除风险隐患。另外,积极配合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中信控股公司把推动和督促金融子公司建立有效的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作为首要任务。中信集团不断强化中信控股公司全权管理金融子公司的权威性,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信控股公司按照集团公司对金融子公司内控建设与风险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和分析了金融子公司面临的风险,统一提出了金融业务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的总体要求,并与银行、证券公司等主要金融子公司协商确定了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要点,督促金融子公司加强对各项业务(特别是交叉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控制;加强对金融子公司的审计、检查、考核工作,协助外部审计机构进一步摸清不良资产状况。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了中信控股公司对金融子公司的非现场监控系统。采用先进的审计软件,在集团公司统一的金融信息平台上对金融子公司的重大业务活动实现定期监控;有选择地对金融子公司及所属机构进行了全面、单项审计和检查考核,对其改进风险管理提出了明确意见。
(二)为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升金融业务的经营管理水平,防范金融风险,集团公司决定将统一的金融信息平台建立在中信银行引进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核心业务系统上,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业务。该系统把各种金融业务后台信息整合在一起,发挥金融业整体优势,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全方位综合性服务,为实现交叉销售金融产品做好了技术准备;能以产品核算,集中管理业务风险,实现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可为风险管理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增强内控能力,防范操作、信贷和资金的流动性等风险;实现数据集中、渠道整合、业务标准及流程统一,各金融子公司可共享客户信息、渠道、网点资源,提高资源开发和利用效率,增强金融业务的整体竞争力。目前该系统的证券集中交易系统、信托综合帐户管理系统、基金业务系统和银行总账部分已正式上线运行,金融资产业务和客户信息部分今年内将上线。
七、总结
金融业务是中信集团的重点业务,对集团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有效地发挥中信控股公司的重要作用是中信集团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中信控股公司就是为了适应国际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在推进经营体制改革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公司所属金融性子公司在各自的行业中并不具备很强的竞争力,而门类齐全则是我们的优势。为此中信控股公司必须做好、做实、做强,充分发挥金融性子公司的协同效应,实现资源共享,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风险控制,打造中信金融品牌。集团公司将加强对中信控股公司的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同时要求各金融性子公司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共同推进金融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今后将围绕金融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快综合金融服务的进程,提升金融客户服务的水平,迎接金融市场全面开放的新挑战。
参考文献:
1.《战略管理》 [美]希尔 琼斯 著 孙忠 译 中国市场出版社[M]
2.银信战略融合:混业趋势下中国信托业的现实选择《中国金融半月刊》2008年17期[J]
3.金融控股公司是产融型企业发展的战略选《中国经济导刊》2006年3期[J]
4.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研究 康华平 著 中国经济出版社[M]
5.关于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对策建议 韩著《中央财经大学学报》[J]
6.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网站(www.citic.com)资料[I]